新書推薦:
《
失衡与重塑——百年变局下的中国与世界经济
》
售價:NT$
602.0
《
不被定义的年龄:积极年龄观让我们更快乐、健康、长寿
》
售價:NT$
352.0
《
南方谈话:邓小平在1992
》
售價:NT$
367.0
《
纷纭万端 : 近代中国的思想与社会
》
售價:NT$
500.0
《
中国古代文体形态研究(第四版)(中华当代学术著作辑要)
》
售價:NT$
765.0
《
朋党之争与北宋政治·大学问
》
售價:NT$
454.0
《
甲骨文丛书·波斯的中古时代(1040-1797年)
》
售價:NT$
403.0
《
以爱为名的支配
》
售價:NT$
286.0
|
編輯推薦: |
本丛书对指导性案例的研究更深入化、细致化和体系化!
【指导性案例】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为主,同时精选最高人民法院直接裁判的具有指导性的案例。
【裁判规则】通过对案件争议焦点所涉法律问题进行评析后形成的并为裁判结论所确立的规则,对法官在同类案件中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具有启发、引导、规范和参考作用。
【理解与适用】以超越个案审判的视野,研究案例所体现的法律规则、法律原理、法律精神以及裁判方法、裁判理念等核心价值,达到将裁判规则适用于类案的效果。
【法律拓展】对相关理论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深入探讨,全面阐释裁判规则的精髓,拓宽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渠道。
|
內容簡介: |
为了更好地提高案例的指导性,增强指导性案例的适用价值,充分发挥其功能,让“纸上的法律”真正变成社会生活中“活的法律”,我们组织编写出版了这套“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系列”。丛书中所选案例是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为主,同时,还精选了部分最高人民法院直接裁判的具有指导性的案例。
本丛书突破了传统法律案例类图书的“要点提示、案情、法院审判、裁判要旨、评析”等写作模式,在编写体例上,采取了【裁判规则】【规则理解】【拓展适用】【典型案例】的体例。以裁判规则为主线,在内容和体例上具有一定的独创性,突出强调不仅要关注公报案例等指导性案例本身,而且要关注指导性案例所形成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侧重于弥补法律漏洞以及阐释实务中如何正确理解与适用法律,致力于为读者迅速查找指导性案例和把握裁判规则提供最为便捷有效的途径。
|
關於作者: |
江必新
男,1956年9月出生,湖北枝江人。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中国法制史硕士,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博士。现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教授。1999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9年被评为“当代中国法学名家”,2015年获中国行政法学“杰出贡献奖”、2016年获第二届“金平法学成就奖”。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出版物发表论文400余篇。
何东宁
男,湖南慈利人,法律硕士。合著《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条文对照及适用提要》《民商审判疑难问题解析与典型案例指导》《新民事诉讼法配套规则适用指引》《新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疑难问题解答与裁判指导》等30部著作。在《判解研究》等出版物上发表论文20多篇。
|
目錄:
|
第一章 归责原则
规则1: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行为人的过错应根据民事诉讼的归责原则认定
……
规则2:当事人对消费者死亡既不构成违约也不构成侵权的,适用公平原则予以补偿
【裁判规则】
【规则理解】
一、公平责任的概念和功能
(一)公平责任的概念
(二)公平责任的功能
二、公平责任的性质
三、公平责任在侵权责任法中的具体适用
(一)公平责任适用应注意的问题
(二)适用公平责任情形的类型化
【拓展适用】
一、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一)合同关系是否存在不同
……
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基本对策
三、我国立法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立场
四、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具体问题
……
【典型案例】李某、龚某诉某饮食公司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
第二章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规则3: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不能认定该行为侵权,行为人对损害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 免责与减轻责任事由
规则4:帮工人在帮工中因自身过失而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可以减轻其赔偿责任
……
第四章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责任
规则7:旅游合同纠纷案件中构成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侵权行为人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章 共同侵权
规则8:行为人的行为帮助另一行为人造成他人伤残的,二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造成他人身体损害的民事责任
第六章 人身损害赔偿
第七章 精神损害赔偿
第八章 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竞合
第九章 商事经营中的侵权责任
第十章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
第十一章 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
第十二章 专家责任
第十三章 交通事故责任
第十四章 物件损害责任
第十五章 财产保全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六章 食品安全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