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易经今解:释疑·解惑·见微
》
售價:NT$
403.0
《
东欧史(全二册)-“中间地带”的困境
》
售價:NT$
1010.0
《
虚拟资本:金融怎样挪用我们的未来
》
售價:NT$
352.0
《
刻意练习不生气
》
售價:NT$
179.0
《
大宋理财:青苗法与王安石的金融帝国(全彩插图本)
》
售價:NT$
500.0
《
安全感是内心长出的盔甲
》
售價:NT$
305.0
《
快人一步:系统性能提高之道
》
售價:NT$
505.0
《
我们为什么会做梦:让梦不再神秘的新科学
》
售價:NT$
352.0
|
內容簡介: |
如果你是一位资产过亿的企业家,你的财富将如何安全有序地传承给子孙后代?家族信托作为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财富安排制度,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资产相隔离,当个人面临重大事故或风险时,信托中的财产不受影响,起到风险隔离的效果。本书围绕信托的起源与发展、构成要素、受益人的权利与救济,以及信托财产的特征、范围、交付与登记等内容,结合法律专业知识与信托业务实践,通过郁忠律师团队办理过的实操案例,直击家族信托业务的痛点,预判家族股权继承的法律风险。此外,本书在附录部分附上《律师代理家族信托法律业务操作指引》,是郁忠律师多年从事信托法律业务的经验总结,为从事婚姻家庭、继承和信托业务的律师提供实操指引,具有相当的实务价值。
|
關於作者: |
郁忠
郁忠律师200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02年起在上海专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现为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家事与财富传承专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东方大律师》节目特约嘉宾律师,著有《离婚案件股权分割司法观点集成》《离婚案件房产分割司法观点集成》等专业书籍。
郁忠律师专注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服务已有二十余年,服务的客户涵盖家族企业实控人、上市公司大股东、名人艺术家等各富豪榜知名人士。郁忠律师擅长运用家族信托、慈善信托、法律协议、股权架构重组等法律工具,为境内家族的财富保护与传承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与解决方案。同时,郁忠律师擅长处理重大、复杂、疑难的离婚、继承、分家析产等家事诉讼案件,尤其对婚姻法律与公司法律交叉领域的复杂疑难问题有着精深研究。郁忠律师自执业至今,代理涉及重大疑难案件多达近百起,涉案标的额巨大,并成功代理了多宗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分割的离婚案、以及多名国内明星和主持人的离婚案。
|
目錄:
|
第一章 了解神秘的家族信托
第一节 信托的起源与发展
一、信托的起源
二、信托的发展
第二节 家族信托的概念
第三节 家族信托的构成要素
一、委托人
二、受托人
三、受益人
四、保护人
五、信托财产
六、信托目的
第四节 家族信托的法律原则
一、信托财产的合法性原则
二、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原则
三、信托目的的合法性原则
四、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原则
第二章 家族信托的神奇功能
第一节 财富的保护功能
一、隔离债务风险
二、阻断刑事处罚
三、保护婚姻财产
四、财富的保密性
第二节 财富的传承功能
一、确保家族企业永续传承
二、防止子女挥霍败家
三、避免遗产继承纠纷
四、合理规避遗产税
第三节 公益慈善功能
一、三个慈善家族案例
二、案例演示:子女品德教育,践行公益慈善
第四节 家族信托的其他功能
一、养老保障功能
二、保障财富定向传承
三、防范监护人道德风险
四、激励子女学业有成
五、长期关怀特殊人士
六、激励家族企业员工
七、资产合理配置功能
第三章 家族信托的设立
第一节 委托人需求分析
一、设立家族信托的主要目的
二、了解家族成员情况
三、了解信托财产情况
四、了解委托人债务情况
五、对委托人的需求进行法律分析
第二节 律师尽职调查
一、对委托人的尽职调查
二、对受托人的尽职调查
三、对受益人的尽职调查
四、对保护人的尽职调查
五、对信托财产的尽职调查
第三节 设计、审查家族信托方案
一、设计家族信托方案
二、审查家族信托方案
第四节 起草、审定家族信托文件
一、信托风险申明书
二、信托合同
三、配偶同意函
四、投资顾问协议
五、保管协议
六、保护人委任协议 七、保密协议
第五节 信托财产的交付与登记
一、交付登记
二、信托登记
第四章 家族信托的运行
第一节 家族信托的财产管理
一、资金型家族信托的财产管理
二、股权家族信托的财产管理
三、不动产家族信托的财产管理
四、动产类家族信托的财产管理
五、家族信托是否存在暴雷风险
第二节 家族信托的事务管理
一、家族企业治理
二、受益权管理
三、信托利益分配
四、家族子女教育
第三节 家族信托的变更
一、信托财产管理方式的变更
二、受托人的变更
三、受益人的变更
第四节 家族信托的撤销
一、委托人撤销家族信托
二、委托人的债权人撤销家族信托
第五节 家族信托的解除
一、委托人解除家族信托
二、法院解除家族信托
第六节 家族信托的终止
一、家族信托终止的事由
二、家族信托终止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第五章 资金型家族信托
第一节 了解资金型家族信托
一、资金型家族信托的定义
二、资金型家族信托要注意的问题
第二节 资金型家族信托的优势
一、信托的设立更加自由
二、不存在信托登记的障碍
三、可实现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
四、信托利益分配更加自由
五、税收优势
第三节 资金型家族信托的业务模式
一、信托公司主导模式
二、私人银行主导模式
三、私人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模式
四、保险公司与信托公司合作模式
第四节 资金型家族信托的投资
一、信托资金的主要投资对象
二、信托资金的投资原则
三、针对信托投资的建议
第六章 股权家族信托
第一节 了解股权家族信托
一、股权家族信托的定义
二、股权家族信托要注意的问题
第二节 股权家族信托的强大功能
一、完全保留企业家的控制权
二、股权没有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三、避免婚变分割股权的风险
四、避免继承分散股权的风险
五、规避股权代持的风险
六、股权家族信托可以承载其他财产
七、平衡家族成员之间的利益
第三节 股权家族信托的类型
一、非上市公司股权家族信托
二、上市公司股权家族信托
第四节 股权家族信托的结构模式
一、信托直接持有目标股权模式
二、通过控股公司持股模式
三、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持股模式
第五节 上市公司股权家族信托案例
一、振华新材股权家族信托案例分析
二、欧普照明股权家族信托案例分析
三、杉杉股份未设立家族信托的警示
第七章 保险金信托
第一节 了解保险金信托
一、保险金信托的定义
二、保险金信托与保险相比的优势
三、保险金信托与家族信托相比的优势
第二节 保险金信托的构成要素
一、保险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二、信托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三、适合保险金信托的险种
第三节 保险金信托的功能
一、家庭与企业经营风险的“防火墙”
二、防止婚变分割财产风险
三、专业财富管理规划
四、利用保险杠杆,实现财富传承
五、防止因继承引发的家族纠纷
六、激励子女奋发图强
七、防止子女挥霍,实现跨代继承
八、解决复杂家庭的继承问题
第四节 保险金信托业务模式
一、保险金信托1.0模式
二、保险金信托2.0模式
三、保险金信托3.0模式
四、“升级版”保险金信托业务模式
第五节 保险金信托的实操案例
一、家企资产隔离,规避债务风险
二、保护婚姻财富,控制财产流向
三、资金细水长流,防止子女挥霍
四、特殊家庭成员,需要特殊照顾
第八章 离岸家族信托
第一节 了解离岸家族信托
一、离岸家族信托的定义
二、离岸家族信托的构成要素
三、离岸家族信托的功能
四、离岸家族信托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二节 离岸家族信托案例
一、马云离岸家族信托
二、刘强东离岸家族信托
三、雷军离岸家族信托
四、张勇、舒萍离岸家族信托
第三节 离岸家族信托与国内家族信托比较
一、张兰离岸家族信托击穿案
二、离岸家族信托的限制
三、国内家族信托的优势
第九章 慈善信托
第一节 了解慈善信托
一、慈善信托的定义
二、慈善信托的结构要素
三、以股权设立慈善信托
第二节 慈善信托的模式
一、慈善组织为单一受托人
二、信托公司为单一受托人
三、“慈善组织+信托公司”为共同受托人
四、慈善组织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为受托人
五、信托公司为受托人+慈善组织为受益人
第三节 慈善信托案例
一、何享健家族慈善信托
二、鲁冠球家族慈善信托
三、牛根生家族慈善信托
四、仲崇峰慈善信托
五、张一鸣家族慈善信托
六、阮立平家族慈善信托
第十章 家族信托的税负
第一节 股权家族信托的税负
一、设立阶段的税负
二、运行阶段的税负
三、分配阶段的税负
四、终止阶段的税负
第二节 不动产家族信托的税负
一、设立阶段的税负
二、运行阶段的税负
三、分配阶段的税负
四、终止阶段的税负
第三节 离岸家族信托的税负
一、设立阶段的税负
二、运行阶段的税负
三、分配阶段的税负
四、终止阶段的税负
第四节 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对委托人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对受托人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对受益人的税收优惠政策
附录 律师代理家族信托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物质财富是精神财富传承的根基
|
內容試閱:
|
每位企业家都应该有一份家族信托
如果你是一位资产过亿的企业家,你的财富将如何安全有序地传承给子孙后代?这个问题值得我们企业家认真思考。
我作为一名专业的家族财富律师,先讲一下我对财富传承问题的看法。我在跟一些企业家交流的时候,提出了财富有两个战场的观点。第一个战场是财富的创造,它是我们展现企业家精神的一面,是利用自身的能力、机会、各种资源来创造财富。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要面对财富的第二个战场,就是财富的保护与传承,因为我们创造财富的目的,主要是使家族的基业长青、代代相传。那么我们企业家在奋斗了几十年之后,能不能安排好自己家族的财富传承,这也是一个战场,是财富的第二战场。第一战场再成功,赚再多的钱,如果第二战场打不好,那么我们辛苦创造的财富最终都守不住。所以,第二战场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我们来看一下古人的财富观,孟子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意思是一位君子的品行和所树立的家风,经过了几代人之后就会消亡殆尽。先辈的财富也是如此,经过几代的财富积累到达一定程度之后,便会衰败。民间俗语“富不过三代”大意就是如此,所以在我们传统文化的认知中,富贵之家的延绵总是很困难的。古语有云:“道德传家,十代以上,耕读传家次之,诗书传家又次之,富贵传家,不过三代。”如今我们回味老祖宗传下来的这段话,财富传承真的不超过三代吗?
正因为“富不过三代”的现象太过普遍,越来越多的财富家族会重视子女的教育,以为通过培养优秀后代就能够更好地守住财富。然而,理想和现实往往是有差距的,虽然对子女的文化教育和品德培养是必须的,也要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但仍然有很多问题是教育解决不了的。比如,子女的婚姻是否稳固?子女的身体是否健康?子女是否有接班的意愿?子女是否会陷入债务纠纷?这些都是影响家族财富传承的因素。如果仅靠教育可以解决财富传承问题,就不会有“富不过三代”的谚语了。由此观之,仅通过良好的子女教育,依然很难解决企业家“富不过三代”的痛点。
在我看来,导致“富不过三代”的根本原因,是在中国的传统法律体系中,缺乏守富和传富的法律制度,制度的缺失让财富的保护和传承没有根基。反观西方社会,早在古罗马时代,财富传承问题就已经被关注到了,在西方社会上千年的时间里,家族信托历来是财富保护和传承的有效法律工具。纵观西方的财富家族,包括罗斯柴尔德家族、洛克菲勒家族、肯尼迪家族、摩根家族、杜邦家族、福特家族等,无一不是运用家族信托使家族财富经历了数百年的传承而经久不衰。到如今,他们的家族企业依然在社会各个经济领域起着重要作用,家族信托早已成为西方财富阶层首选的财富传承方式。
巴菲特曾经说过:“你给孩子的钱应该刚刚好,既能让他们明白钱不是那么容易赚的,又不能让他们一事无成。”这无疑是对家族信托最好的诠释了。
再回到我们国内的现实情况。经过了4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实现了举世瞩目的经济高增长,与此同时,私人财富规模也快速增长。目前我们的创一代企业家正处于从“创富”向“守富、传富”过渡的阶段,成功企业家的财富传承需求已经来到了窗口期。我们要想打破“富不过三代”的魔咒,完全可以借鉴西方成熟的家族信托制度。2001年我国就颁布了《信托法》,所以设立家族信托完全没有法律障碍。甚至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2018年原银保监会《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将家族信托纳入信托公司的业务范畴,家族信托从而在监管层得到了合法认可。现在我们已经有了“富过三代”的法律制度保障,剩下的就看我们企业家的智慧,能否运用家族信托这个强大的财富工具了。
作为企业家,都知道商场风险防不胜防,如果提前设立家族信托,就可以起到风险隔离的效果,因为信托财产与企业家的其他资产相隔离,当企业家面临重大变故或债务风险时,家族信托中的财产不受影响。另外,创一代的企业家,尝尽了酸甜苦辣,懂得财富的来之不易,也能更好地守住财富。但我们的后辈却未必如此,他们面对的是已经富裕起来的家庭,没有经历过创业的艰难,很难懂得财富来之不易。因此,我们设立家族信托既可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又可以约束子女的行为、培养子女自身的独立能力。越来越多的企业家选择家族信托,正是因为家族信托既能避免财富风险,又能妥善照顾子孙后代的将来。
优秀勤劳的人创造财富,但是,守业比创业更难,家族企业的代代相传是每个家族创始人的心愿,做成百年老店无疑是家族的骄傲,在追求基业长青的道路上,每时每刻都在考验着家族创始人的智慧。所以,我们每一位企业家都需要未雨绸缪,尽早运用家族信托的优势,实现家族企业与家族财富的安全有序传承,真正打破“富不过三代”的魔咒!为你家族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你的子孙后代营造美好的未来!
郁忠 律师
2023年8月于上海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