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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刑法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丛书以丰富的案例贯穿于对抽象法律条文的解释之中,旨在打通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的脉络,展现刑事司法逻辑的推演过程。
丛书内容追求简洁、明快、实用,对每一项罪名的犯罪构成和实务疑难问题作精准阐释和解读,对收录的大量案例作精简呈现,不罗列理论学说和司法解释条文。对于分册安排,由于《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与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理论研究和实务适用较少,本丛书未特别设置相应分册;渎职罪内容不多,故将其与贪污贿赂罪合并为职务犯罪分册。各分册中详细解读了相关的每一项罪名,均按照“导读”“条文”“罪名精释(穿插案例)”三个部分编排。
丛书分册包括:
《职务犯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财产犯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经济犯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人身犯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本书是“刑法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系列的第三分册。作者陈洪兵教授多年来深耕刑法分则,致力于将学术研究成果付诸于实践,通过对实践中的大量案例进行研究,归纳总结实务疑难问题,提出符合现行规则的解决思路。本册主要围绕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各罪名和各条规定展开,每一罪名下主要栏目包括【导读】【刑法条文】【实务疑难问题】【典型案例及精析】【相关规定】。【导读】对相关罪名的概括性介绍,引出重点问题;【实务疑难问题】汇集了作者收集、归纳、整理的众多疑难问题,并对每一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提供实务处理思路;【典型案例及精析】在已决案件中精选数则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展示该罪名在实务认定中疑点、难点、热点问题,并对法院裁判思路做精要分析;【相关规定】罗列与该罪名密切相关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等,按条节选,不置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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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陈洪兵,男,湖北荆门人,清华大学刑法学博士(师从张明楷教授),日本东京都立大学客员准教授(师从前田雅英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刑法解释学研究。自2002年以来,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CSSCI刊物120余篇,CLSCI刊物45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29篇出版《中立行为的帮助》等专著11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课题7项。荣获“2015年度中国人文社科最具影响力青年学者”(全国法学一级学科共10人);6年连续两次(2016年度、2019年度)获得“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作者、高产作者、高引用作者”称号(全国法学一级学科共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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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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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导读
条文
罪名精释
1.生产者是犯罪主体,本罪是身份犯吗?
2.生产行为是否系实行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吗?
3.何谓“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4.建造、销售劣质房屋,能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吗?
5.能否根据有无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违约条款区分有关产品质量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6.从立法论上讲,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存在的必要吗?
7.给本罪下定义时,能否加上“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的内容?
8.将“二锅头”装在茅台酒瓶里冒充茅台酒出售,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吗?
9.“销售金额”是以实际标价计算,还是应统一以正品的市场零售价计算?
10.“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是犯罪成立的条件还是既遂的条件?
11.销售金额4万元的,不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能否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12.购买者知情,是否影响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认定?
13.销售时不明知,销售后得知产品存在缺陷而拒绝召回的,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吗?
1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可谓集合犯,其共犯、溯及力、追诉时效等如何处理?
15.有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的司法解释规定,是否意味着封堵了中立帮助行为的出罪通道?
1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的司法解释规定,有无疑问?
17.《刑法》第140条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第141条至第148条的生产、销售特殊伪劣产品犯罪之间,是法条竞合还是想象竞合关系?
18.《刑法》第149条,是注意规定还是特殊规定?
第二节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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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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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版 说 明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几代刑法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辛勤耕耘下,我国刑法学和刑事审判实践取得了辉煌的历史成就,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逐步建立健全了有中国特色的刑法学体系及其知识结构、话语体系等。刑法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的稳定利器,是具有现实引导意义的规范,谦抑性是对其的基本要求,但同时,“刑法是时代的一面镜子,敏感地反映着社会的各种变化”,面对着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和云谲波诡的客观变化,刑事立法必须紧紧跟随。
每一次刑事立法,无论是条文修改还是增设新罪,对于刑事法律适用过程中的每一位参与者而言,对每一项罪名的理解可能都有出入。如何准确理解立法本意,如何将言词简洁的条文适用于错综复杂的实践中,如何运用刑法逻辑推理出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结果,如何确保同案同判、统一裁判尺度等问题现于每一起刑事案件中,也是每一位刑法学人面临的现实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最佳路径就是研究《刑法》分则中的罪名和尽可能多的案例。
在笔者看来,写进《刑法》分则的每一项罪名都是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可能随时吞噬每一个人,“刑法学并不是一个智力游戏,它背后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研究关系生杀予夺、关乎每个人命运的《刑法》分则,是让每个人在合法的范围内充分发挥社会主体作用的保障,更是真正实现《宪法》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抓手。创制法律条文是为了适用于个案,抽象、概括、原则的法律条文具象后形成了案例。案例本身是具有重要法治价值的,是法律生命的住所,也是法治的生成方式,法律规则及法治经验多潜藏于已经处理的各类案例之中。对法学学科发展和法治社会建设而言,案例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研究离不开阅读,笔者在教学研究工作中发现,市面上的刑法书大多是有关客观归责、不作为、因果关系、故意、过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共犯、罪数之类理论性极强的小众图书,或是实务人员编写的实操性很强但理论深度有所欠缺的汇编图书,抑或有关罗列类罪概念、特征、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此罪与彼罪的区别等的教科书式图书,却少见对《刑法》分则的理论和实务都深入研究,将罪名阐释与案例充分恰当结合的图书。鉴于此,笔者在长期研究和积累的基础上,在法律出版社的策划和支持下,为广大司法实务工作者、研究人员和法科生献出这样一套《刑法》分则“宝典”——《刑法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以丰富的案例贯穿于对抽象法律条文的解释之中,旨在打通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的脉络,展现刑事司法逻辑的推演过程。
本丛书内容追求简洁、明快、实用,对每一项罪名的犯罪构成和实务疑难问题作精准阐释和解读,对收录的大量案例作精简呈现,不罗列理论学说和司法解释条文。对于分册安排,由于《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与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理论研究和实务适用较少,本丛书未特别设置相应分册;渎职罪内容不多,故将其与贪污贿赂罪合并为职务犯罪分册。各分册中详细解读了相关的每一项罪名,均按照“导读”“条文”“罪名精释(穿插案例)”三个部分编排。
本丛书分册包括:
《职务犯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财产犯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经济犯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人身犯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见出以知入,观往以知来。在刑法研究之路上,笔者真心希望能为解释《刑法》分则尽一位刑法学人应尽的责任,为我国犯罪治理体系优化,治理能力提高贡献微薄之力。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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