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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1.胡适,他是中国自由主义的先驱,拉开了现代中国文明与进步、民主与自由的幕布;他是蜚声中外的学者、思想家和教育家,在文、史、哲等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他是广受敬重的谦谦君子,放眼民国各界、天下之士,处处有“胡适之的朋友”;他是议论名家、辩驳大师,用简简单单的一支笔,为无数青年指明了未来的道路。
2.作为新思想的旗手,胡适的观念在他所处的时代体现出强烈的独特性,许多看法如今读来依旧令人醍醐灌顶。如何活得充实,如何看待女性与贞操,如何定义儿女与家庭,如何选择专业与事业,如何评判工作与收入……他对这些始终瞩目的社会热点大胆发问,一针见血地刺穿人们重点关注的问题。胡适的文字,在驳斥旧时代,也在诘问如今的我们。
3.本书整合胡适包罗万象的思想精华,收录胡适经典篇目,更甄选富有思想性和现实意义、值得细细品读的精彩文章,带来一个更为新鲜、更为立体的胡适形象。本书选取篇目均以胡适自校本、手稿为底本进行精校,在还原胡适思想精华的同时尽可能适应现代汉语阅读习惯,使读者能够跨越时空,零距离与民国思想名家对话。
4.随书特别附赠胡适生平掠影手册。手册中特别注明书中收录文章的成文时间点,带领读者直观梳理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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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胡适是蜚声中外的教育家,在文、史、哲等领域均有重大影响力。他一生发表文章无数,内容涉及文学、历史、教育、伦理、政治、学术研究等多个方面。本书收录了胡适颇具代表性的散文与演讲,涵盖其一生学术文化历程,同时又有所侧重,着重选择了个人修养与处事历练、做学问的态度与方法等方面的内容,是胡适人生历程的映照,生命哲思的集合。胡适情思敏捷,能言善道,谈吐幽默,能将深刻的哲思转化为浅显易懂的白话。他用简单朴实的白话文,开启民众智识的心门,以追求自由的人生,鉴照中国现代文明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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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胡适,字适之。现代学者、诗人、历史学家、哲学家、文学家。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提倡文学革命,宣扬个性解放、思想自由,是中国自由主义的先驱。著有《中国哲学史大纲》《尝试集》《白话文学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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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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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一个人生意义问题
人生问题
哲学与人生
科学的人生观
新生活
差不多先生传
打破浪漫病
二、做自由世界的自由思想者
不朽
容忍与自由
贞操问题
拜金主义
“我的儿子”
“旧瓶不能装新酒”吗?
三、戴一副有光的教育之眼镜
为什么读书
中学生的修养与择业
学生与社会
一个防身药方的三味药
知识的准备
四、以科学方法作大众的文章
谈谈《诗经》
介绍几部新出的史学书
找书的快乐
今日思想界的一个大弊病
大众语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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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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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操问题
一
周作人先生所译的日本人与谢野晶子的《贞操论》(《新青年》四卷五号),我读了很有感触。这个问题,在世界上受了几千年无意识的迷信,到近几十年中,方才有些西洋学者正式讨论这问题的真意义。文学家如易卜生的《群鬼》和Thomas Hardy的《苔史》,都带着讨论这个问题。如今家庭专制厉害的日本居然也有这样大胆的议论!这是东方文明史上一件极可贺的事。
当周先生翻译这篇文字的时候,北京一家很有价值的报纸登出一篇恰相反的文章。这篇文章是海宁朱尔迈的《会葬唐烈妇记》(7月23、24日北京《中华新报》)。上半篇写唐烈妇之死如下:
唐烈妇之死,所阅灰水,钱卤,投河,雉经者五,前后绝食者三;又益之以砒霜,则其亲试乎杀人之方者凡九。自除夕上溯其夫亡之夕,凡九十有八日。夫以九死之惨毒,又历九十八日之长,非所称百挫千折有进而无退者乎?……
下文又借出一件“俞氏女守节”的事来替唐烈妇作陪衬:
女年十九,受海盐张氏聘,未于归,夫夭,女即绝食七日;家人劝之力,始进糜曰:“吾即生,必至张氏,宁服丧三年,然后归报地下。”
妙的是朱尔迈的论断:
嗟乎,俞氏女盖闻烈妇之风而兴起者乎?……俞氏女果能死于绝食七日之内,岂不甚幸?乃为家人阻之,俞氏女亦以三年为己任,余正恐三年之间,凡一千八十日有奇,非如烈妇之九十八日也。且绝食之后,其家人防之者百端……虽有死之志,而无死之间,可奈何?烈妇倘能阴相之以成其节,风化所关,猗欤盛矣!
这种议论简直是全无心肝的贞操论。俞氏女还不曾出嫁,不过因为信了那种荒谬的贞操迷信,想做那“青史上留名的事”,所以绝食寻死,想做烈女。这位朱先生要维持风化,所以忍心巴望那位烈妇的英灵来帮助俞氏女赶快死了,“岂不甚幸”!这种议论可算得贞操迷信的极端代表。《儒林外史》里面的王玉辉看他女儿殉夫死了,不但不哀痛,反仰天大笑道:“死得好!死得好!”(五十二回)王玉辉的女儿殉已嫁之夫,尚在情理之中。王玉辉自己“生这女儿为伦纪生色”,他看他女儿死了反觉高兴,已不在情理之中了。至于这位朱先生巴望别人家的女儿替她未婚夫做烈女,说出那种“猗欤盛哉”的全无心肝的话,可不是贞操迷信的极端代表吗?
贞操问题之中,一无道理的,便是这个替未婚夫守节和殉烈的风俗。在文明国里,男女用自由意志,由高尚的恋爱,订了婚约,有时男的或女的不幸死了,剩下的那一个因为生时爱情太深,故情愿不再婚嫁。这是合情理的事。若在婚姻不自由之国,男女订婚以后,女的还不知男的面长面短,有何情爱可言?不料竟有一种陋儒,用“青史上留名的事”来鼓励无知女儿做烈女,“为伦纪生色”“风化所关,猗欤盛矣!”我以为我们今日若要作具体的贞操论,一步就该反对这种忍心害理的烈女论,要渐渐养成一种舆论,不但永不把这种行为看作“猗欤盛矣”可旌表褒扬的事,还要公认这是不合人情,不合天理的罪恶;还要公认劝人做烈女,罪等于故意杀人。
这不过是贞操问题的一方面。这个问题的真相,与谢野晶子说得很明白了。她提出几个疑问,内中有一条是:“贞操是否单是女子必要的道德,还是男女都必要的呢?”这个疑问,在中国更为重要。中国的男子要他们的妻子替他们守贞守节,他们自己却公然嫖妓,公然纳妾,公然“吊膀子”。再嫁的妇人在社会上几乎没有社交的资格;再婚的男子,多妻的男子,却一毫不损失他们的身份。这不是不平等的事吗?怪不得古人要请“周婆制礼”来补救“周公制礼”的不平等了。
我不是说,因为男子嫖妓,女子便该偷汉;也不是说,因为老爷有姨太太,太太便该有姨老爷。我说的是,男子嫖妓,与妇人偷汉,犯的是同等的罪恶;老爷纳妾,与太太偷人,犯的也是同等的罪恶。
为什么呢?因为贞操不是个人的事,乃是人对人的事;不是一方面的事,乃是双方面的事。女子尊重男子的爱情,心思专一,不肯再爱别人,这就是贞操。贞操是一个“人”对别一个“人”的一种态度。因为如此,男子对于女子,也该有同等的态度。若男子不能照样还敬,他就是不配受这种贞操的待遇。这并不是外国进口的妖言,这乃是孔丘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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