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书关注的中心问题,既不是政治竞选、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以及法院的判决,也不是各种监管委员会的工作,而是参与其中的那些人们的观念——他们认为什么是错误的,什么样的变革值得追求,什么样的技术迫在眉睫。因此,我关注的主题其实是运动参与者们关于自身所作所为的观念,以及这些观念在我们更大的历史洪流中又占据何种位置。在此意义上,尽管我的研究更主要的是一部政治思想和政治情感研究,它却并非着眼于我国的上流文化,我所关注的这类思想,对那些具有一般政治意识的普通公民的影响才是最直接的。在《美国社会思想》(Social Thought in America)一书中,莫顿·G.怀特(Morton G. White)已经分析过进步主义运动如何影响了哲学、政治理论、社会学和历史学等领域的更深层次的思考。我的主要关切与这类著作不同,我关注的不是最深刻的思考,而是最具典型性的思考,我关注普通作者和各种大众议题,这些议题在大众杂志、黑幕揭发报道、竞选演说词,以及著名记者和重要政论家们的文章当中都有所体现。自然,上流文化和普通文化常有重叠和相互影响的地方,两个领域皆有所涉足者也不乏其人。并且在某些观点上,那些可以归为“进步派”的理论思想家们,本身就对我所称的进步主义思想的一些重要方面持批评态度。比如,当我提到大多数“进步派”的目标是完全个人主义的时候,我并没有忘记,那个时代的政治学、心理学和哲学领域中一些最重要的理论性著作根据同样的事件和问题,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我也没打算忽略这一事实,即如赫伯特·克罗利(Herbert Croly)这样一些进步派,甚至是像西奥多·罗斯福这样的进步派政治领导者,对于个人主义这一占主流的追求也有过尖锐的批评。知识分子——常常还有我们那些至为敏锐的政治家——总是与政治、社会运动保持一定距离,哪怕这些运动是他们所同情的,他们的作品往往既批评这些运动,也批评这些运动所直接针对的那些制度。世纪之交的改革者们面临的具有讽刺意味的问题之一便是,当他们尝试捍卫或重建他们一向思慕的那些个人主义价值,并为此奋斗不息之时,这奋斗本身却使得他们离组织化的技术越来越近,而后者正是他们所恐惧的。对于这一状况,这一时代那些最具洞察力的思想家们,往往比一般的写作者们有着更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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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是周期性地陷入某种号称是道德改革运动的精神狂欢之中:百折不挠地将人民从“金虫子”们的压迫下解放出来,重建绝对意义上的大众民主,或是在商业中重建绝对诚信的竞争,让酒馆和酒精从国家的生活中永远消失,砸烂政治机器并终结腐败,或是实现一种绝对的、总体的、终极的安全,以免受战争、间谍和一切外部世界事态的侵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