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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轻与重”文丛, 通过生命现象学解读卢梭的“心灵哲学”
1.如何摆脱自私心的控制?寻求自身的“善”是否会令自己陷入一个伤害同伴的困境?我们该如何处理人心中几乎永远无法控制的欲望?这些都是哲学家必须面对的伦理学问题。通过对卢梭著作的文本分析和对卢梭“心灵哲学”的建构,作者保罗·奥迪让我们对那些触及人类灵魂深处的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2.以现象学的路径来解读卢梭的思想,是极富原创性的大胆尝试。本书作者保罗·奥迪以法国著名哲学家米歇尔·亨利的生命现象学为指南,剖析了卢梭的伦理学思想,让读者看到了诠释卢梭的另一种可能。
內容簡介:
为了构建自己的伦理学,让-雅克·卢梭并没有发出斯宾诺莎“身体能做什么”的诘问,而是思忖:“心灵想要什么?”这一问题将引导我们进入卢梭笔下“真正的哲学”的核心——一种主张为了尽享“存在的乐趣”,应随心而为的伦理观。因此本书旨在展示卢梭一生中以“心灵的哲学”之名所进行的那些热烈且动人的思考。终其一生,卢梭反复拷问自我,反思心灵的所能与所在,探寻其可能的堕落以及最后的结局。本书将着重阐明造成卢梭一生悲剧性孤独感的这一探索是如何引导他发现:爱自身是心灵的第一原则,美德是心灵的力量,自然的情感是对实存情感的强化,尽管社会堪称种种可怖之事的源头与温床,但生命仍是一个“一切都好的系统”——当然也可能正因为这一点,使得卢梭最为人所诟病。
關於作者:
保罗·奥迪(Paul Audi,1963—),法国当代哲学家。1984—1988年就读于巴黎高等师范学院,1987年获得哲学教师资格,后进入巴黎索邦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师从法国著名哲学家、笛卡尔研究专家让-马里·贝萨德(Jean-Marie Beyssade),1993年完成博士论文,1997年以《卢梭:伦理与激情》(Rousseau, éthique et passion)之名出版。至今已出版三十多本著作,其中大部分探讨美学和伦理学,如《伦理学之优越性》(Supériorité de l’éthique,1999)、《艺术的迷狂:尼采与美学》(L’Ivresse de l’art. Nietzsche et l’esthétique,2003)等。
译者简介:
马彦卿,上海交通大学-巴黎第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卢梭哲学、法国现当代理论、美学。
吴水燕,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当代法国文学。已出版法文译著Histoire illustrée des quatre grandes inventions de la Chine: limprimerie(中文原版《图说中国古代四大发明:印刷术》,法国Horizon Oriental出版社,2021年)。
目錄 :
致朱莉 / 1
引言 真正的哲学 / 9
第一章 自然之善 / 30
第二章 自然状态 / 51
第三章 心灵的第一原则:爱自身 / 69
第四章 心灵的第二原则:怜悯心 / 92
第五章 德性作为心灵的力量和活力 / 121
第六章 智者的唯物主义 / 142
第七章 在主体性的中心:真正的“让雅克?卢梭问题” / 162
第八章 遐想的闲适 / 219
第九章 自然的情感 / 242
第十章 内部的败坏 / 270
第十一章 自然的不可改变的秩序 / 285
结语 生命的精神 / 318
附录
1卢梭的笛卡尔主义:对《道德书信》中一个片段的评注 / 335
2关于“爱自身”历史渊源的注释 / 355
3对实存的情感的阐释:“萨瓦牧师的信仰自白”评注 / 361
4论想象在怜悯心活动中的作用:对《论语言的起源》中一个片段的评注 / 397
5论根植于感发性的行动:对《爱弥儿》中一句话的评注 / 410
参考文献 / 421
译后记 / 424
內容試閱 :
卢梭很早就被“心灵的哲学通向真正的荣耀”的肯定性所征服,但如果心灵哲学真的造就了荣耀,那么它就不能“从书本中被学到”(A-DSA,81)。此外,有谁敢大胆教授什么是心灵的本原——生命,或者有谁敢教授什么是合乎心灵的呢?有谁可以凭借何种知识或依据何种非凡的经验来做到这一点呢?生命,非但没有像卢梭伟大先辈之一——他称其为“我们所有人的导师”的蒙田所希望的那样,受到“好奇”观察,反而无人能够看见它,因为生命的本质仍是不可见的。而事实上,生命不就是敦促我们去生活、去维持生命,也就是去体验它自身,正如它永不停息地通过我们的存在来体验它自身吗?
生命,作为我们每一个人的缩影,确实应当被我们享受,正如生命应当首先享受自身那样,但不幸的是,当生命中的自我体验与“内在情感”的负担变得过于沉重的那一刻起,我们就自我封闭了这种享受,由于生命遭到(纯粹“爱自身”的)内在压迫,这种持久不灭的“压力”突然间显得难以承受。总之,这就是卢梭认为自己从生命中得来的基本伦理指示:努力为一种与大家共享的生命而欢欣鼓舞。就像生活中的不幸一样,生存的幸福也可能使我们走向绝望——因为我们常常没有足够的力量(也没有足够的毅力)去接受生活的本来面貌。卢梭在《爱弥儿》(E,860)的结尾部分写道:“啊!乐得心醉神迷啦!唉,这正是人类的弱点!幸福的感觉冲昏了人的头脑,他还不够坚强,还承受不住这种快感的迷醉。”事实的确如此:“没有什么比一般人的命运更可悲的了”,这句话也被卢梭反复诉说。但是,这里的问题难道不就是因为人类“在自己身上发现了一种贪得无厌的欲望,让他们时时刻刻都觉得自己生来就是为了向往幸福”(MM,13)吗?因此,问题不在于幸福的不存在,也不在于它的空想性质,而在于我们都感到了一种享受的需要,这种需要是任何东西都无法动摇和否定的,甚至连我们一生注定要在这人间度过的悲惨命运也无法改变这一事实!
随之而来的是以下一系列问题:我们该如何处理生命所催生的人心中对幸福的贪婪渴望?我们该如何处理这种几乎永远无法控制的欲望?当我们无可救药地屈服于这一欲望之时,又该怎么办?事实上,这就是一位哲学家必须面对的——至少在理论上是这样——伦理学的全部问题。然而,人不仅有成为哲学家的责任,也担负着成为圣贤的使命。因为只有圣贤才能最终骄傲地认为,自己所体验的对幸福的贪婪欲望不存在于匮乏或痛苦的模式中,反而在于欢欣鼓舞的模式中,正如卢梭在某处所断言的,“欲望和享受”对圣贤而言只不过是“‘一件’相同的事物”(D,857)。
那么,我们如何得出“欲望”与“享受”的完美等式呢?我们如何享受快乐的欲望呢?我们这般“脆弱”(而不仅仅是“必有一死”)的生物,却在人类心灵中孕育了对幸福的渴望,我们又如何能在这种情况下欢欣鼓舞呢?对此,卢梭将给出实质性的答复:不仅要以敏锐的判断力,还要以知足的心态来使用生命,并认同生命所赋予我们的生活,不违背其内在和隐秘的“意志”;不与生命作对,也不干预生命反对生命本身;总之,首先让生命表达自己,而不是急着去反驳它或预先禁止我们自己做任何事情。
但是,“生命精神”(R,1002)自然会超越我们,使我们四面楚歌。当生命“过剩”的生存模式溢出“过剩”之时,岂不就在压抑、压制我们这些活生生的生命吗!然后,我们也会变得难以忍受自己——从而也被他人憎恶,这不就是事实吗?
活着可以是一种痛苦,令我们头晕目眩、精神错乱、理智扭曲——这是容易理解的。而当这种恶化袭来时,正是“厌弃自身”(dégut de soi)在瞬间扼住了我们的喉咙,使我们喘不过气。到了这个地步,我们不得不“学习”一些东西来避免这种窒息的可能,而这也仅仅需要我们“更多地尊重自己”。虽然我们每个人都无法补救这个“自我”,但仍要向这个肉体和脉动的“自我”传递它的实存情感——纯粹的“内在情感”——实际上“我”总是与“自我”紧密连结,甚至已经被“自我”所征服。
如果伦理学具有某种意义,那么这种意义就在于使自己找回“享受生命的品味”,尽管没有人会去主动接受这一经历,更不用说在其中遭受痛苦了。此外,卢梭将“有品味的人”定义为:有品味的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也就是“懂得如何享受自身”,并为此寻求“真正、单纯的快乐”的人(NH,482—483)。那么,活着就是为了活着,为了享受自身,为了能够辨别出真实、单纯的快乐,这不就是要求我们预先认识生命、自身的情感、快乐、陶醉、真理和朴素,通过我们的敏感性来获取这一切吗?当然,可以肯定的是,在某种程度上——本书将对此进行详细讨论,真正有品味的人才算得上是一位真正的“哲学家”。同样,这也将是本书研究的高潮部分:一位真正的哲学家,首先“应当”成为一个有品味的人,一个不会被生活抛弃的人,否则就会沦为卢梭在《爱弥儿》中所称的“尸体般的灵魂”(E,596)。——我们为何用了“应当”这个词?正是由于成为此类有品味之人属于一种伦理上的需求。就“知识”和“品味”的双重意义来说,这一需求代表对“智慧”(sapientia)的真诚渴望。若仅用一个词组来概括的话,卢梭毫不犹豫地称之为:“真正的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