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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以“刑事诉讼中的财产权保护问题”为研究对象,从概念、理论基础、现存问题、问题原因、域外模式及对策路径等方面,对该问题展开论述,体系完备,思路清晰。在步入“财产社会”的背景下,该主题的研究极具时代意义。本书的价值在于:一方面系统地对刑事诉讼中财产权保护的程序和规范进行了梳理;另一方面基于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剖析了刑事司法实践中财产权保护的问题,并进一步探究问题背后的原因。值得一提的是,本书还对美国和德国两个代表性国家的财产权保护模式进行探究;基于对共性的梳理,进而提炼出我国相关制度建构过程中可借鉴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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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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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一、写作背景
(一)顶层设计者对财产权保护问题的不断重视与强调
(二)民营企业犯罪问题突出
(三)刑事诉讼中财产权不断被侵害的现实
二、文献综述
(一)刑事诉讼中财产权的范畴
(二)刑事诉讼中财产权保护的理论基础与基本原则
(三)刑事诉讼中财产权保障的现状与问题
(四)刑事诉讼中财产权保障机制的重构
三、本书创新点
(一)学术思想创新:明确同等重视人身权与财产权的观念
(二)研究方法创新: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刑事诉讼财产权保障路径
(三)学术观点创新:强调刑事诉讼中财产权保护的系统性
(四)学术视域的创新:刑民交叉的多学科研究进路
四、研究方法与文章结构
(一)研究方法
(二)文章结构
第一章 刑事诉讼中财产权的范畴
一、刑事诉讼中财产权的内涵和外延
(一)一般财产权的内涵和界定
(二)刑事诉讼中的财产权范畴
二、刑事诉讼中财产权保障的主体
(一)刑事被追诉人
(二)被害人
(三)利害关系人
三、刑事诉讼中涉及财产权保障的程序
(一)立案阶段的刑民、行刑区分程序
(二)刑事合规不起诉程序
(三)涉案财物处置程序
(四)救济阶段的国家赔偿程序
第二章 刑事诉讼中财产权保护的理论基础及基本原则
一、理论基础
(一)思想基础:各国对于财产权保护的思想共识
(二)宪法基础:对财产权保护的宪法共识
(三)现实需求:刑事诉讼现实层面对财产权的侵害及保护不足
二、基本原则
(一)程序法定原则
(二)权力制约原则
(三)司法中立原则
(四)比例原则
(五)权利救济原则
(六)系统保护原则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财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层面:规定的欠缺与模糊
(一)实体层面:罪与非罪界限难以区分,不同部门法之间话语体系不一
(二)程序层面:刑民优先性厘定不清、合规不起诉缺乏法律依据
(三)涉案财物处置层面:大量规定模糊和欠缺
二、实践层面:财产权保护遭遇多重困境
(一)刑事执法介入民事经济纠纷
(二)刑民优先性问题
(三)刑事合规制度各地探索不一
(四)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无序
(五)涉产权案件纠错的非常态化
(六)国家赔偿启动困难及赔偿范围受限
第四章 刑事诉讼中财产权保护问题的原因
一、制度方面:刑民案件区分难及诉讼配套机制不规范
(一)刑民案件、行刑案件客观上区分的难度大
(二)批准手续行政化,没有建立规范的司法审查制度
二、理论研究:观念上重视不够及相应的研究素材不足
(一)传统观念中重视人身权保护机制的研究
(二)企业刑事合规领域实证研究等素材缺乏
三、司法实践:侦查中心主义占据主导地位
(一)侦查中心主义及其表现
(二)侦查中心主义在刑事诉讼财产权保护中的弊端
四、法外因素干预,部门利益牵连
(一)法外因素干预
(二)部门利益的牵连
五、国家赔偿制度的功能定位有待调整
(一)国家赔偿制度的定位
(二)国家赔偿制度的特点
第五章 域外刑事诉讼财产权保护模式的考察
一、美国:强调正当程序,关注私人财产权的保障
(一)搜索扣押的对象
(二)搜索扣押的程序
(三)刑事合规制度的适用
(四)涉案财物没收程序
(五)程序救济
二、德国:对财产权干预的程序性规制
(一)类型:扣押和没收
(二)审前程序
(三)审判程序
(四)救济程序
(五)企业刑事合规制度
三、共性与借鉴
(一)强调第三方主体对侦查权的制约,设立独立的对物之诉
(二)利益衡量原则贯穿于始终
(三)对财产利害关系人和被害人权利保障的关注
(四)强调在权利被侵害时的救济
(五)将企业合规作为重要的出罪事由,实现对企业的保护
第六章 完善刑事诉讼中财产权保障的对策路径
一、实体层面:刑民关系的准确定位
(一)罪与非罪的理论界分
(二)罪与非罪的实务操作
二、程序层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理和强制措施体系的进一步优化
(一)前提层面:严格限定涉案财物的范围
(二)将对物的强制性措施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建立独立的刑事对物之诉
(三)对民营企业家慎用强制措施
(四)进一步规范刑事合规制度的适用
(五)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冤错案件重在从源头开始预防
三、救济层面:建立有效的内部追责、外部监督和惩罚机制
(一)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发挥
(二)部门利益的切割
(三)利害关系人救济权的保障,建立诉讼中间救济程序
(四)常态化纠错机制的建构
四、衔接层面:加强《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监察法》、《行政强制法》的衔接
(一)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衔接:先刑后民的原则及反思
(二)《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的衔接
(三)《刑事诉讼法》与《行政强制法》的衔接
结 语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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