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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秩序的统一,本书提出,从以民事犯惩治为依归向以行政犯治理为核心转移,既是刑事治理现代性的内在特征,更是中国刑事治理现代化的政治使命。而“三大统一”,即“前置法定性与刑事法定量相统一”“刑事立法扩张与刑事司法限缩相统一”“行民先理为原则与刑事先理为特殊相统一”,既是对中国宪法价值秩序指引下的刑法与行民等前置部门法规范关系的原创性发掘,更是以规制行政犯为核心的现代犯罪治理机制的本土性建构。唯有“尊重刑法”并“超越刑法”,进而回归“更加刑法”地重塑行刑衔接刑事规范体系,再造合作诉讼刑事程序模式,创新三审合一刑事审判机制,才能在破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治理等重大疑难问题的同时,构建中国化、体系化、一体化的现代刑事治理体系和话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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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田宏杰,重庆人,数学学士(1991)、法学硕士(1997)、法学博士(2000)、金融学博士后(2007)。曾任共和国三级警监(2003~2009),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08~2017)。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刑法与刑法现代化研究所所长,国家示范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在《中国法学》、德国《整体刑法学杂志》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8部,主编、参写学术著作80余部;主持国家及省(部)级以上课题近30项;荣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BU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02)、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国家和省(部)以上科研奖励20余项、教学荣誉30余项,入选教育BU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9)、中美富布赖特高级访问学者(2017~2018)等。主要研究领域:行政刑法与刑法现代化、司法改革与法治一体化、金融监管与全球治理、高等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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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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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编 体系·话语
第一章 行政犯治理与刑事现代化的历史演进
第一节 行政刑法的属性:历史发掘与教义分析
第二节 行政犯罪的本质:立法边界与司法适用
第三节 行刑衔接的构建:程序设计与证据转化
第四节 结语:行政刑法与刑法教义学的结合
第二章 行政犯治理与刑事现代化的政治使命
第一节 从民事犯到行政犯:犯罪形态的现代转型
第二节 从自然自由到社会自由:刑法法益的现代跃迁
第三节 从管理秩序到治理秩序:刑法使命的现代演进
第四节 结语:认真对待行政犯
第三章 行政犯治理与刑事现代化的谦抑立场
第一节 内涵与厘定:象征性刑法论的谦抑现实误判
第二节 结构与平衡:积极刑法观的谦抑理论误区
第三节 扩张与限缩:刑事现代化的谦抑路径选择
第四节 结语:超越刑法
第四章 行政犯治理与刑事现代化的法益原则
第一节 刑法法益的生成机理:宪法指引与规范确认
第二节 刑事立法规制: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相统一
第三节 刑事司法规制:前置法定性与刑事法定量相统一
第四节 结语
第五章 行政犯治理与刑事现代化的比例原则
第一节 比例原则的刑法定位
第二节 比例原则的制度功能
第三节 比例原则的适用范围
第四节 结语
第六章 行政犯治理与刑事现代化的体系路径
第一节 行刑衔接:刑事治理现代化的规范体系重塑
第二节 合作诉讼:刑事治理现代化的诉讼模式再造
第三节 三审合一:刑事治理现代化的审判机制变革
下编 实践·发展
第七章 体系性与违法性认识的教义学定位
第一节 共识前提:“不知法不免责”的正本清源
第二节 教义发掘:违法性认识的规范展开
第三节 司法认定:违法性认识的刑事法证明
第四节 结语:走向现代刑法
第八章 开放性与罪状分类的教义学反思
第一节 空白罪状的误读与刑法规范的开放
第二节 叙明罪状的尴尬与刑法规范的超越
第三节 简单罪状的表象和刑法规范的填充
第四节 引证罪状的不足和刑法规范的完善
第五节 结语:罪状的开放性及其解释进路
第九章 信息披露犯罪:罪质、罪状与罪量
第一节 修法背景:信息披露犯罪的治理困境
第二节 不法本质:信息披露制度和披露义务
第三节 构成要素:不法披露行为、罪过和罪量
第四节 刑事责任:法定刑调整和适用
第十章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本质、构造与认定
第一节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不法本质
第二节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规范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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