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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的研究对象则是“三法一条例”——《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即作者对中国目前监察法的整个法律体系做了深入研究。其主要内容不仅包括对法条的释义,更注重对相关法律原理的探讨。本书分十六章和两个附录,作者既详细阐释了监察管辖、监察权限、证据制度、监察程序保障等问题,同时,又并不是就监察论监察,而是从整个法律监督的宏观层面探讨监察监督的地位、功能、作用以及我国监察制度的历史沿革和“监察三法”的立法背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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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姜明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和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
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已出版的个人作品主要有:《宏观公法学导论》、《行政法》(第1—5版)、《行政诉讼法》(第1一4版)《法治思维与新行政法》、《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论》、《监察工作理论与实务》、《法治的求索与呐喊》(三卷本)等;主编教育*核心课程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1一7版)、司法部法律硕士专业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1-2版)、新世纪法学创新教材大系《行政法》;主编《法治国家》《行政程序研究》《行政执法研究》《法规审查与法规评价研究》《论法治反腐》《行政程序法典化研究》《外国行政法教程》《行政许可法条文精释与案例解析》《行政案例精析》《行政诉讼案例评析》《党员干部法治教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案例》《中国行政法治发展进程调查报告》《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的法律适用》等;组织编写《中国法学三十年》《中国公法三十年》(四卷本)和部门行政法教材(共1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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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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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法律监督概述
第一节法律监督的含义、功能与意义
第二节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
第三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对行政诉讼和行政行为的监督
第四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第二章我国监察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
第一节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第二节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时期的监察制度
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监察制度
第三章监察法立法背景与立法过程
第一节监察法的立法背景
第二节监察法的立法过程
第三节监察法立法的若干问题探讨
第四章监察法的宪法根据
第一节2018年修宪为《监察法》出台提供根据
第二节2018年《宪法修正案》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回应
第三节2018年《宪法修正案》关于“监察委员会”的规定
第五章监察法的立法目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第一节监察法的立法目的
第二节监察立法的指导思想
第三节监察法的基本原则
第六章监察机关的组织与职责
第一节监察机关的组织
第二节监察机关的领导体制
第三节监察机关的职责
第七章监察对象与管辖
第一节监察对象与管辖概述
第二节《监察法实施条例》关于监察对象与监察管辖的具体规定
第八章监察权限
第一节监察权限概述
第二节监察权限的主要种类
第三节监察机关行使监察权限的相关制度
第九章监察证据制度
第一节监察证据的种类
第二节监察证据收集、调取、审查、认定的若干规则
第三节监察调查和监察处置中可适用的若干司法诉讼一般
证据规则
第十章政务处分
第一节政务处分概述
第二节政务处分的种类与适用规则
第三节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及应适用的政务处分
第四节政务处分的程序
第五节复审、复核与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监察程序
第一节程序法治在监察监督中的功能和作用
第二节《监察法》规定的一般监察程序
第三节《监察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具体监察程序
第十二章反腐败国际合作
第一节《监察法》关于反腐败国际合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监察法实施条例》关于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具体规定
第十三章监察官制度
第一节监察官制度概述
第二节监察官的条件、选用与任免
第三节监察官的管理与奖惩
第四节监察官的职业保障
第十四章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第一节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概述
第二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第三节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第四节监察机关内部专门监督和自律
第十五章监察法律关系中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有关单位的责任
第二节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节监察对象和控告人、检举人、证人的责任
第四节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五节违反《监察法》的刑事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第十六章纪检规则在监察中的适用
第一节报案、举报与线索处理规则
第二节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立案规则
第三节审查调查和审理规则
第四节监督管理规则
附录一监察法研究部分前期成果
宪法修改如何体现新时代的需要?
《监察法》颁行: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和反腐败法治化
试析《监察法》中的“公权力”
对《政务处分法(草案)》修改完善的意见
加强和推进政务处分的法治化、规范化——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的修改建议
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廉政建设的主要经验及其在新时代的继承和发展
“三不一体”推进是反腐败取得实效的关键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保障和促进党依法执政
附录二监察“三法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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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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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本书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是笔者2018年出版的《监察工作理论与实务》姜明安:《监察工作理论与实务》,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版。(以下简称原书)一书的第2版,因为本书的基本框架和很多内容是对原书的承袭。但是,本书在很大程度上又应认为是笔者的一本新书,理由如下:
第一,原书的研究对象只是《监察法》,本书的研究对象则是“三法一条例”——《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笔者在撰写原书时,《监察法》刚刚出台,而《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尚未出台,甚至这“两法一条例”当时尚未提上立法议事日程。《政务处分法》于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监察官法》于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监察法实施条例》于2021年7月20日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公布。原书研究的只是《监察法》一部法律,现在新书研究的则是监察法的整个法律体系。
第二,原书偏重于对法律条文的释义,本书则是在对法律条文释义的同时,注重对法律原理的探讨。特别是第一章,从整个法律监督的宏观层面探讨监察监督的地位、功能和作用,而不是就监察论监察,从而使对监察法的意义和具体监察法律制度、具体监察法律规范的理解和阐释能更深一些,视角能更广一些。
第三,本书较原书结构有所变化,章节有所增加。结构方面,将“监察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和“监察证据制度”置前。在原书中,这两章为最后两章,现新书将“我国监察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提前至第二章,“监察证据制度”提前至第九章。章节方面,原书共11章,本书增至16章。增加的章节除第一章“法律监督概述”(阐释法律监督的含义、功能与意义,以及我国整个法律监督的体系和结构,包括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和审判监督等)外,还增加了第三章“监察法立法背景与立法过程”、第四章“监察法的宪法根据”、第十章“政务处分”(对《政务处分法》的阐释)和第十三章“监察官制度”(对《监察官法》的阐释)。另外,本书还将原书第九章“监察工作若干具体实务问题解析”修改变更为现书的第十六章“纪检规则在监察中的适用”。因为笔者撰写原书时,调整纪检工作的党内法规还很不完善,只能解析实践中的做法和分析《监察法》有关规范的含义与党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试行性规则。而笔者撰写本书时,调整纪检工作的党内法规已相对完善,特别是2019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正式版本,为纪检机关办理执纪案件提供了完善的程序规范,这些规范所确立的许多规则(但非全部规则)无疑可为监察机关办理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案件所适用。故本书对原书第九章内容加以修改,并将章名改为“纪检规则在监察中的适用”。
第四,本书将原书的四个附录改为两个。删去了附录二(涉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有关刑法条款),因为有关内容已吸收到本书正文中;删去了附录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因为该条例与纪检监察有关的规则已体现在第十六章所介绍和阐释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删去了附录四(《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因为该规则已有正式版本,且在第十六章中予以介绍。本书增加了一个新的附录一,收录了笔者在“监察三法”出台前后对此三法研究的若干成果,包括笔者根据立法机关发布的对“监察三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的要求,对“监察三法”草案所提出的一些修改和完善的建议、意见。笔者就“监察三法”草案发表的相关文章和建议、意见有的已在本书有关章节中作了介绍和阐释,为避免重复则未收录。附录一中收录的文章的内容大多是本书正文中笔者未加详细介绍和论及的观点。此外,本书将原书附录一改为附录二,并将一法(《监察法》)改为收录“监察三法”(增加《政务处分法》和《监察官法》)。
由于本书对原书内容和体系结构所进行的上述“大修”,故笔者不再将本书视为原书的第2版,而将本书视为一本新书,并将书名改为《监察法研究》。
《监察法研究》是笔者对“监察三法”进行统一研究的一个最初步的成果,故难免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和不足,甚至还可能存在某些谬误。对此,希望读者不吝指教,笔者将虚心听取,并在今后再版时予以纠正。
姜明安
于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公寓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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