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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本书分析中国(作为最大的深海矿区承包者)未来对“区域”开发活动的参与策略及对开发规章草案的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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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主要以国际海底区域(以下简称“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规章草案为分析对象,从“区域”矿产资源开发的基础理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发展的五个阶段切入,分析承包者权利保护的必要性,并结合各利益攸关方对开发规章草案的评论意见,综合运用法学、金融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重点研究“区域”矿物资源开发规章草案中与承包者权利保护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的缴纳、合理顾及义务的履行、机密信息的保护、专属优先开发权的保障问题。与此同时,回顾中国自参加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以来在“区域”的活动实践,从历史的角度总结中国参与深海活动的经验与教训,进而分析中国(作为最大的深海矿区承包者)未来对“区域”开发活动的参与策略及对开发规章草的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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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陈慧青,女,汉族,籍贯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毕业于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国际法、海洋法研究,现为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讲师。在《武大国际法评论》《社会科学家》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2017年5月,论文《中国与:历史回顾经验教训与发展建议》获“2017年中国国际法年会新锐奖一等奖”;2018年5月,论文《“区域”采矿规章制定与中国的应对》,获“2018年中国国际法年会新锐奖二等奖”。2019年10月,论文《“区域”资源开发中承包者的权利保护及中国的应对策略》,获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青年论坛论文二等奖。参与编写《若干制度评价与实施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参与编写《国际法核心知识点解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主持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国际海底资源开发争端解决机制对我国影响及对策研究”(项目批准号:22CGJ014)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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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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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绪 论
第一节 选题的理由及意义
一、选题的理由
二、选题的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第一章 “区域”资源开发制度概述与承包者的权利保护
第一节 “区域”资源开发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一、“区域”资源的发现及法律地位
二、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的确立与内涵
三、“区域”资源开发制度的落实与发展
四、“区域”资源开发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
第二节 “区域”资源开发中的承包者权利保护
一、开发规章草案的基本制度
二、开发规章草案中承包者权利保护的范围
三、承包者权利保护的必要性
四、开发规章草案在承包者权利保护方面的不足
第三节 深海采矿的前景及各利益攸关方观点
一、深海采矿的前景
二、各利益攸关方对开发规章草案的观点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承包者财政负担组成
第一节 制定财政制度的背景和目标
一、制定财政条款的背景
二、制定财政制度的原则
三、制定财政制度的目标
四、制定财政制度的注意事项
第二节 特许权使用费
一、特许权使用费主要的征收模式和利弊分析
二、特许权使用费费率的设置
三、四种特许权使用费征收模型的比较
四、特许权使用费的分配
第三节 固定年费
一、征收固定年费的目的
二、固定年费的征收数额
第四节 环境收费
一、保护海洋环境和财政制度
二、海洋环境收费的种类
第五节 承包者的其他财政负担
一、履约保证金
二、保险费
三、其他方面
第六节 开发规章草案的规定以及各利益攸关方的评论意见
一、2016年开发规章草案的规定以及各利益攸关方的评论意见
二、2017年开发规章草案的规定以及各利益攸关方的评论意见
三、2018年开发规章草案的规定以及各利益攸关方的评论意见
四、2019年开发规章草案的规定以及各利益攸关方的评论意见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承包者矿业权之保护
第一节 矿业权概述
一、矿业权的概念
二、矿业权的种类
第二节 “区域”的矿业权制度
一、探矿制度
二、勘探制度
三、开发制度
第三节 承包者矿业权的内容
一、承包者在勘探阶段的权利
二、承包者在勘探阶段的义务
三、承包者在开发阶段的权利
四、承包者在开发阶段的义务
第四节 开发规章草案的规定及各利益攸关方的评论意见
一、2016年开发规章草案的规定以及各利益攸关方的评论意见
二、2017年开发规章草案的规定以及各利益攸关方的评论意见
三、2018年开发规章草案的规定以及各利益攸关方的评论意见
四、2019年开发规章草案的规定以及各利益攸关方的评论意见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承包者与其他海洋用户间合理顾及义务之履行
第一节 承包者与其他海洋用户间的合理顾及义务
一、合理顾及义务的来源与含义
二、合理顾及的内在法理要求
三、“区域”内活动有关合理顾及的具体实施
第二节 与海底电缆有关的合理顾及义务之履行
一、海底电缆概述
二、海底电缆的活动主体与海底电缆系统的国际法分析
三、海底电缆与其他海洋活动合理顾及义务履行之实质要件
四、海底电缆所有者与其他海洋活动合理顾及义务履行之程序要件
第三节 承包者与电缆所有者合理顾及义务之履行
一、“区域”开发活动与海底电缆活动的共性与区别
二、“区域”内活动与海底电缆活动发生冲突的风险
三、承包者和电缆所有者合理顾及义务之履行
四、履行合理顾及义务的完善措施
五、承包者与其他海洋用户之间的合理顾及义务之履行
第四节 开发规章草案的规定以及各利益攸关方的评论意见
一、2016年开发规章草案的规定以及各利益攸关方的评论意见
二、2017年开发规章草案的规定以及各利益攸关方的评论意见
三、2018年开发规章草案的规定以及各利益攸关方的评论意见
四、2019开发规章草案的规定以及各利益攸关方的评论意见
本章小结
第五章 承包者机密信息的保护
第一节 机密信息的认定
一、机密信息的定义、特征与保护范围
二、机密信息与商业秘密
三、保护机密信息的必要性及原则
第二节 承包者机密信息的认定
一、《公约》和三个勘探规章中有关机密信息的规定
二、开发规章下的信息管理制度的目标
三、开发规章中机密信息的认定
第三节 海管局对承包者机密信息的保密义务
一、海管局保密义务的来源
二、海管局对机密信息的保护
三、非法泄露机密信息的救济制度
第四节 开发规章草案的规定以及各利益攸关方的评论意见
一、2016年开发规章草案的规定以及各利益攸关方的评论意见
二、2017年开发规章草案的规定以及各利益攸关方的评论意见
三、2018年开发规章草案的规定以及各利益攸关方的评论意见
四、2019年开发规章草案的规定以及各利益攸关方的评论意见
本章小结
第六章 中国与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制度
第一节 中国与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制度的形成
一、中国与第三次海洋法会议
二、1983年至1994年筹委会工作期间
三、中国与海管局(1995年至今)
四、中国在“区域”问题上的反思
第二节 中国未来参与“区域”内活动的对策及建议
一、中国国际地位的变化和当前的国际海底形势
二、中国对“区域”内矿物资源开发规章草案的参与
三、中国未来参与“区域”内矿物资源开发规章草案的建议
本章小结
结 论
附 录
一、“区域”内勘探合同现状
二、深海采矿流程图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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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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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序
国际海底区域(以下简称“区域”)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具有非常高的经济价值和战略价值。《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将“区域”及其资源确定为全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并且确定了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以下简称海管局)代表全人类对“区域”内资源实行管理的平行开发制度。随着第一批为期15年的勘探合同到期,“区域”活动已经进入后勘探时代,目前,“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规章草案正在制定当中。中共十九大正式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发展海权已经成为国家战略层面的共识。中国在走向海洋的进程中,国际海底资源开发占据重要地位。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拥有5块深海矿区、3种矿产资源的国家,是最大的深海矿区承包者,也是全球重要的工业大国,对深海矿产资源有着迫切的需求。可以预见,中国有可能在不久的未来成为深海矿产资源的头号生产国和消费国,【ZW(】杨震、刘丹:《中国国际海底区域开发的现状、特征与未来战略构想》,《东北亚论坛》2019年第3期,第117-118页。【ZW)】国际海底事业大有可为。
本书从“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切入,重点研究涉及承包者权利保护的财政负担组成、矿业权的保护、与其他海洋用户合理顾及义务的履行以及承包者机密信息的保护问题,最后落笔于中国未来对“区域”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参与策略。本书以作者的博士学位论文为基础,进行了部分增删。增加了2019年开发规章草案的内容以及各利益攸关方有关最新开发规章草案的评论意见。2020年以后的开发规章草案内容尚未在海管局的官网上公布,因此,本书未收录相关的内容。同时,本书删除了博士学位论文当中欠考虑的一些内容,且对最后一章的内容进行了整合。
然而,“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制度的确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它的解决需要许多学者的智慧,本书仅就“区域”矿产资源开发中承包者的权利保护问题作一个初步的研究,本人也会持续跟进开发规章草案的发展。由于作者的水平有限,疏漏之处在所难免,如果读者在阅读本书后,存有不同观点,还请不吝赐教。
陈慧青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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