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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美国南方纪事三部曲,是普利策专题写作奖得主瑞克?布拉格的代表作。
布拉格以小说家的激情和回忆录作家的精确,也带着诚挚的感情和独特的幽默笔调,刻画了美国深南部普通民众的内心感情和生活场景。
书中的美国,是大多数中国人不了解的美国,也是多数普通中国人会产生共情的美国
內容簡介:
瑞克·布拉格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这里属于美国深南部,是传统南方文化的核心区域。历经种种生活的磨难后,瑞克终于跻身《纽约时报》记者的行列。新闻生涯培育了他独特的敏感眼光,在《悲歌长啸》中,他带领读者沿着他本人成长的线索,深情回忆了他母亲的一生。这位普通而又坚强的贫穷女性终年辛苦劳作,以超常的坚忍独自将三个儿子抚养长大。
超出家族史的层面,布拉格还在本书中记录了美国深南部四十余年社会面貌的变迁——从棉花地到大都会,从迈阿密黑人运动到美军人驻扎海地。在他力求克制的笔下,没有大历史的芜杂,没有大人物的荣耀,唯有普通民众的欢笑与眼泪、卑微与梦想,却也让读者亲历了一个个平凡而震撼人心的瞬间。
本书是《纽约时报》一九九七年年度“值得瞩目的书”(A New York Times Notable Book )。
關於作者:
瑞克?布拉格,曾任《纽约时报》记者。1996年获普利策专题写作奖。现居奥尔良。布拉格是一个以“红脖族”(Red Neck)文风著称的南方乡土作家。他行文幽默潇洒,常有出人意料的比喻及联想的神来之笔。另外,他的文风具有美国南方人特有的激情,往往一书在手,令人难以释卷。也正是这种写作风格,使布拉格在美国南方作家中独树一帜。
內容試閱 :
前言 红鸟
红鸟之间的搏斗曾经令我叹为观止。在碧蓝如洗的天空上,它们就像着了火的片片红布,在空中互相追打,或直上云霄,或向下俯冲。在地上,它们就像一团团的红羽,互相啄击对手的眼睛。我见过大人们停下手中正干的活计 — 正剥着玉米棒子的人停下手,修车的人从破破烂烂的车前盖下探出脑袋,被斗鸟奇观所吸引。在我小时候,有一次,看到一只红鸟向一辆卡车的反光镜里自己的影子发起攻击。它一次又一次撞向镜中那个拒不躲避的影子,直到将镜子撞出一道裂纹,镜面上涂满鲜血方才罢休。那架势就好像它对镜中的鸟有深仇大恨一般,等到它发现那原来是自己的影子时已为时太晚。我问为埃德姨父打工的查理·比文斯(他有个嚼烟的习惯),为什么红鸟要干如此傻事,他告诉我这是红鸟的天性。
这不是一本多么有分量的书。这只不过是在亚拉巴马州东北部种棉区里,在黑人和白人寻找理由互相憎恨,很多人无法面对自我的历史背景下,一位坚强的女性、一个人性被扭曲的男人和他三个儿子的一段经历。这个故事也没有什么出奇之处。
不管是谁,只要他有过一个在冰天雪地的朝鲜战场上将自己的好脾气丢得一干二净,一个一沾威士忌就将自己的坏品行暴露无遗,一个最后遗弃了自己年轻妻儿的父亲 — 让他们仰仗亲戚的施舍和带来成箱旧衣服的好心邻居,他就能讲这个故事。
不管是谁,只要他有过一个母亲,在十八年里为了儿子们有上学穿的衣服而没给自己置办过一条新连衣裙,为了不让她的儿子们光靠救济金过活,为了让其中的一个儿子踩着她的脊梁摆脱紧紧束缚着他们的贫困和绝望,而为别人摘棉花,为别人洗熨衣服,为别人清扫房子,他就能讲这个故事。
不管是谁都能讲这个故事,这正是人生的悲哀之处。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母亲拖着幼儿,站在领取政府救济的奶酪和花生酱的长长的队伍中,也有很多男人的内心被战争的杀戮和死亡折磨得痛苦不堪,然后试图用江湖郎中的狗皮膏药或者用自暴自弃来平复心灵的创伤。在那个年代、那个地方和那样的环境中,有很多家庭就像纸做的彩带,在夏天的暴风雨中分崩离析。
只要到任何一个大城小镇的主道上走一走,在那些烟雾缭绕的酒吧、在教堂的圣坛前、在有成千个坟头的公墓里新挖的坟坑旁,你都能听到这样的故事。你会从在廉价餐馆抹桌子的目光空洞的六旬老妇那里听到这样的故事,以及从某个在市立监狱后面高高的茅草中嘴叼一支“文森”香烟、漫不经心又有节奏地挥臂割茅草的被社会遗弃的人那里听到这样的故事。
只有我自己和为数不多的几个有亲身经历的族人认为这个故事有不同寻常之处。我讲这个故事,是因为我有义务将母亲为我们的牺牲做个记录,尽管这意味着我必须将家丑外扬,因为除了为她装上一副假牙和保证她的余生不再受昔日之苦之外,这是我能想到的回报她当年为我们含辛茹苦、付出养育之恩的为数不多的几个方案之一。我讲这个故事,是因为我能讲好这个故事,因为讲故事是我现在在《纽约时报》以及之前在许多地方的工作内容。讲一个陌生人的故事并不难,但我不知自己是否有勇气讲自己的故事。
这不是一个伤感的故事。你会在书中读到哀怨、愤怒和妒火中烧,也会读到暴力、悲哀以及企盼和苦中作乐,但你不会读到多少抱怨。当然,抱怨之词不会出自她的口中,因为她这个人从来就不知道怎样抱怨。
这个写作计划已经拖了十年之久。因为写这段往事必须涉及个人感情,因为回首往事会触及内心的伤痕,所以我将此事一拖再拖,直到最后发生了一件令我警醒的事,才促使我动笔,让我咬着牙回顾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
是有人过世促使我动笔的,但那不是我父亲的死。他早在二十年前就因肺病去世了,整个内脏都被威士忌和啤酒烧坏了。由于他当时离家已久,我的母亲、我的兄弟和我都没有去公墓为他唱挽歌或者看他入葬,也没有在他的坟头献花。母亲在一天晚上去了殡仪馆,当时只有他和她在场。
是外婆的故去让我最终动笔的。她叫艾娃,我们都叫她的小名,碧迦。这个八十六岁高龄、生前一度返老还童、我曾认为会长命百岁的老小姐碧迦,于 1994 年感恩节前两天死于肺炎。那天晚上,当她膝下长大成人的孩子们齐集在亚拉巴马州卡尔洪县的一个小社区医院她的病床前时,我正在新奥尔良撰写关于一些陌生人死亡的报道。我当时正坐在一个破落的贫民公寓里的一间窄小客厅里,听一个眼窝深陷的不幸年轻女子讲述,她的小男孩怎样在一天早上站在公寓的走道上就被飞来的流弹打死,当时他的手里还攥着书包,像一个小大人去上班那样。她告诉我,他的儿童书籍怎样滑落出来,掉在走道的小石阶上,孩子中弹后抬眼看着她时流露的吃惊和迷惑的神情。在她讲述的过程中,她另外两个幸存的孩子骑着自行车绕着沙发转圈子,她不让他们到公寓前面那片流弹横飞的空地上去玩。在我起身告辞时,我握了握她柔弱的手,她谢了我。要在过去,我通常只是礼节性地点点头,然后打道回府。每一次我都会被人们在这种悲痛欲绝的时刻表现的自持所打动,但是这一次,我觉得必须问一下为什么她要谢我。为什么我将她这个伤心断肠的故事写出来,供那些远离这个一到天黑就枪弹横飞如流萤的危险境地、住在安全居所的人阅读,她却还要谢我呢?作为回答,她将一本关于她孩子遇难的剪报集递给我,那上面贴有从当地报纸上剪下的文章。“人们会记住这件事的,”她说,“如果不把这事写下来,人们会忘记的。”我对此深有同感。
第二天早晨,电话铃声将我从梦中惊醒。那是一个需要经过片刻的恍惚才能想起你身居何处、肩负着何种使命的早晨。在抓起话筒前的一刹那,你总会忍不住要看一眼那部电话,因为它经常会让你火速赶到像俄克拉何马城之类的地方,在那里你将在被一颗巨大炸弹造成的废墟和血迹斑斑的童鞋之间无声地、小心翼翼地行走。或者,它会叫你立刻赶到名不见经传的南卡罗来纳州的小小的犹尼昂县,去探究一个将自己的两个儿子淹死在湖中的年轻母亲的内心世界。最令人心中不安的是,在提起话筒的那一刹那,你心里会暗自希望这次的采访任务是一件类似上面提到的那种轰动一时的坏消息,而不是什么平淡乏味的琐事。
但这次是来自家中的呼唤,这次去世的是家里人 — 我的外婆。那个给我做了许多炸鸡吃的外婆,那个吃了医生配给她的药后有点走火入魔的外婆,那个一边像挨家挨户传福音的人敲门那样在地板上跺脚跺得山响,一边用班卓琴演奏《煮卷心菜》的外婆 — 去世了。她所有的歌声、所有的话语、所有的美德和热心肠,都随她而去了。
我知道她生病的事。但是家族中的人们原本指望她会康复,所以告诉我先不必回家,告诉我她会在家中等我回去过感恩节。但是我回乡时,却来到了一个冷冰冰的现代化的殡仪馆,见到的是那些静静地坐在长凳上,黑色的西装裤脚下面露出白色袜子的乡亲们。人不多,但来的都是和她亲近的人,其中有些是多年不见的、放弃了半天的工资赶来的远房表亲们。一个出于对她的尊敬而没有喝酒的老酒鬼,脸色苍白、神情悲切地坐在后排。还有一个自从他们年轻时代就再也没有和她见过面的,长着鹰钩鼻子、眼光犀利的老人,他记得她给他倒过一杯酸奶,又或许是杯咖啡。还有那些和她一起坐在门廊里清理蔬菜,抱着孙子辈,传播流言蜚语的老妇人。
这都是些知道装棉花的口袋有多么沉的人,都是些指甲下面藏有油垢,不管用多少除垢肥皂都洗不干净的人,都是些因在他们流动房外修建红松平台而被那些自作聪明的北方佬笑话,但对此又一无所知的人。这都是些来自松木繁茂之乡的人,是我的故土乡亲。
我返回故里,面对安卧在开盖棺木里的一具苍白而优雅的遗体,她消瘦的双手叠放在胸前。我在前面说过,我是个从破败衰落、毒品泛滥的迈阿密市自由城的街道上、从曼哈顿贫民旅馆疯狂躁动的走道里、从伯明翰的贫民公寓、从太子港海边烟雾腾腾的贫民窟以及在三个州的死刑犯那里搜集素材,撰写墓地里的冤魂的报道并以此谋生的人。我去过的可怕的地方太多了,也目睹过太多可怕的事。那些经历让我对上帝产生疑问,对天堂是否存在也将信将疑。但在殡仪馆里,我打心眼里希望真有一个天堂,在脑子里想象上帝和天堂的样子。我敢打赌,除非上帝是圣公会教徒,否则他自己也会时不时地跳上几段乡村舞。我喜欢想象外婆在天堂里,把口琴吹得风风火火,把歌唱得震天响的样子。
在我凝视她的那一刻,脑海中闪过无数的画面和声响。我想起,在我还是个不足五岁的小男孩的时候,她让我睡在她的床脚处,我们一起听收音机的事儿。还想起我是怎样在法郎·杨·小杰米、迪肯·比尔·默尼罗、麦白拉·卡特老妈细弱的混合歌声中沉沉入睡的。“人老了就有这一点好处,”她告诉我,“你听收音机想听多久,就听多久,听个通宵也没人管。”她像所有当地人那样,被来自亚拉巴马州奥立弗山一个瘦削年轻人的歌声迷得如痴如醉,他的歌声里有一种精神和肉体均被扭曲的意境,她会在不同的波段间来来回回地搜寻他的歌声。
长夜漫漫苦良久
斗转星移令人愁
云遮月影不忍看
为掩热泪纵横流
她生前曾告诉我,她亲眼见过一次汉克·威廉姆斯。但那天晚上吃的药让她有点云里雾里,也许那是随口乱编的,因为她认为人老了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像共和党人那样信口雌黄。但是,那都是些往事了,她的话就像逝去诗人的诗作在我脑海中回响。在我凝视眼前这个老妇,想起我自以为平时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在一年中只在感恩节和圣诞节和她见上几个小时的情景时,我知道我不应该再等了,不管将来能否公之于世,我都应该将这些家史写下来。
这些往事可不是什么能从书上找到的现成东西。作为南方的穷人,除非你将哪个富翁阔佬拉下马,否则你是不会在历史上留下什么痕迹的。这也不是站在沉默的墓碑前能找到的答案。我母亲才六十岁,但我不能冒险让她和乡亲们藏在心里的秘密和往事哪一天全部付诸东流,尽管其中包括我父亲的往事,有些像沉沉黑夜那样令人悲哀和黯然神伤。
每当我开车在美国南方腹地的小路上行驶,在特洛伊附近,收音机里传来《棉花州联播》节目里的小提琴快奏,或者自哈蒂斯堡城外的调幅电台里传出那种能震倒山墙的黑人唱诗班的圣歌声,最能勾起我对外婆的怀念。那种时候,我能有足够的时间去看、去想、去回忆。我知道,我什么时候想听那首令人感伤的歌,只要放上一张唱片就行。但是我渴望听她给我唱。在目睹了那么多死亡之后,我终于对死亡有了理解:那是一种纯粹的对逝者的渴望。我的外婆能给这本书添些欢乐气氛,尽管在过去的几年里,她的脑子糊涂得不行,她还记得问我前妻的近况,尽管我离婚十年了,她仍能帮我记住一些事,帮我理清头绪。假如我能把这个故事写好,她也许能在字里行间活起来,我希望她身上所有的和我们这个家族以及我个人共有的本色,不会在叙述的过程中丧失殆尽。
我知道不少不见经传的有关我的家族的掌故和传说,这些都是在一个只有一条腿的名叫特里森的人开的小店外面的碎石停车场上,一堆人一边吃着草莓冰激凌,一边从一个人的嘴里传到另一个人的嘴里的东西。我是从那些前门廊里发出的拨弄吉他琴弦的琴声中和我至今还梦见的那一垄垄一眼看不到边的、既美丽动人又令人憎恨的棉花地里听来的,尽管现在那里已是堆放垃圾和长满野草的野地。
我知道在我出生前后,父亲遗弃了母亲,或者说将她赶出了家门,时至今日,我仍然不知道那究竟是件好事还是坏事。在我两岁之前,他从没有想起来看看我。我知道最后他来看我时,给我带来了一只巨大的布熊。我拖着它的一条腿到处跑,直到它只剩下一只耳朵,布熊里面填的棉花散落了一地,眼睛也掉了。我记得我拖着它跑的感觉,好重哟。等我再长大几岁,我就会在黑夜里顺着一条路跑,逃避我父亲的虐待。
我知道在我长大的过程中,曾有一个穿着宽大的西服,头发梳得油光锃亮的年轻人,叉开双腿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大肆攻讦和污辱黑人,给了我们这些贫穷、绝望的白人以一种理由,让我们感觉自己优越于某些人或任何人。我知道就在乔治·华莱士的话响彻我那片亚拉巴马的故土的时候,在离我家不远的土路上的一个黑人家庭为一个贫穷的白人妇女和她的三个儿子送来新摘的玉米和其他食品,因为他们知道这家男人扔下妻儿不管了,饥饿是不分肤色的。
我知道几个星期之后,我父亲又会像以往那样喝醉了酒,来到家中大发酒疯,而母亲只是忍着,像一堵墙那样将她丈夫和儿子们隔开。我记得,后来我大哥山姆和我躺在黑暗而又安全的卧室里,谋划着在他再来虐待母亲之前,琢磨出一条杀死一个大人的计策。
我知道我有过第三个兄弟,因为我们被父亲遗弃,母亲没钱带他去看医生,结果这个婴儿连名字都没来得及起就死去了。我知道他的墓碑上只刻着“布拉格家的幼儿”。三十年来,我母亲从来没有对我们提及此事,但在她内心深处一直深藏着对他的怀念,这段藏在内心的往事就像一块破碎的玻璃。
我知道我的外公,碧迦的丈夫,是一个身体强壮、心地善良的好人。他在去世前几年还在保护母亲免遭父亲的虐待,我从未有机会认识外公,这件事是我平生最大的几个遗憾之一。我知道他是个勤劳肯干的瓦匠,偶尔在自家的蒸馏器里酿制威士忌,那股冲入松林的酒香能将天上飞过的雀儿醉翻坠地。我知道他曾经被逼无奈,用射鹿的猎枪向一个胖女人开过枪,因为那女人和她男友提着杀猪刀找上门来。当我问起那女人的生死下落,格蕾西·璜尼塔姨妈只说了句:“上帝,没有死,亲爱的。子弹穿过她的两个乳房,从这个进去,从另一个出去。”
我知道我童年时代曾备受姨父、姨妈们的宠爱,格蕾西·璜尼塔姨妈曾一边给我送来茶点蛋糕,一边哄我说她厨房里正做的鸡是秃头老雕。我们会在入座后,边吃边说这秃头老雕还真有滋有味这类的玩笑话。每到星期五,玛丽·琼姨妈会带上我们一起去皮威热狗汉堡铺吃一尺长的热狗,它至今仍然是我平生最喜爱的食品,比在纽约吃的任何东西都更有滋味,包括法国的烤奶蛋挞。我记得埃塔娜姨妈为我们炸好鲫鱼,怕我们吞了鱼刺,就先将鱼骨挑出来的事儿。我记得苏姨妈抱着我晃着我入睡,但有一次失手,让我一头栽在壁炉前的石块上,我一生中后来发生的许多事情可能都与此有关。
我知道我母亲的兄弟,我的詹姆士舅舅曾经和人打赌,坐在一头死骡子身上吃完一个三明治而赢了二十块钱。我记得他驾着一辆“兰博”,车前盖上有一个裸体女郎的装饰,格蕾西姨妈见状大惊,忙用漆给那尊锃光闪亮的裸体女郎加了一件泳装的趣事。
我还记得除非你想走着回家,否则万万不能和比尔舅舅换车开。我知道我母亲胆子大得出奇,我曾见她用一把断了把的钉耙和玩具枪干掉一条一米多长的响尾蛇。如果没有那些朝鲜战场上鬼魂的纠缠,本来她和我父亲这两口子是能过上安稳日子的。那些鬼魂大多在冬季来纠缠他。我只能从他对寒冷的那种近乎病态的恐惧和他对冰的仇恨中看到那些鬼魂的影子。1965 年的一个冬日,当我的小弟弟踩破一个既小又浅的池塘上的冰面时,我看到了那些鬼魂。当时我父亲一把将他拎起,一路跑回家中,他的脸色吓得煞白。
我知道在我的童年时代我父亲并不总是个性格扭曲的人。他刚开始追求我母亲时,是个穿着后跟打上铁掌的黑色皮便鞋、裤缝熨得笔直的青年人,而她则是一个身材高挑、容貌姣美的年轻女郎,像个 20 世纪 40 年代的电影明星。我知道他曾经是一个细高个、皮肤黝黑的人。他的家族中有切罗基印第安人的血统,以性情暴躁著称。他酒量不大,却喝了一辈子的酒。我知道他喜欢听他的内弟弹吉他,他喜欢看斗狗和斗鸡,喜欢看漂亮女人跳舞。
我还知道他在朝鲜当一名海军陆战队员时,在一个冷得出奇的冬夜里发生的一件事,他不知怎样拼写那个地名,甚至连怎样发音也不知道。我还知道自从那以后,他变得既坏又冷酷。他一直将这个秘密深藏在心里,只有在喝得烂醉以后或者当他生怕死期将至时,才将我叫到他身边向我吐露了真情。
我知道的往事不少。但是我一生中遇到的最好的人中的一个曾告诉我,要把一个故事讲好,你必须将架子搭好,这样这些细节才不至于散落一地。我需要更翔实的细节和更多的事实。我花了一年工夫和与我关系密切的人们交谈,以填补我记忆中的空白。
假如我母亲对此稍有异议,我是绝对不会写这些事的。我问过她我是否应该写这些事,我把实话说在前面,告诉她每当某一段往事会引起读者的一个微笑,另一段往事就会催人泪下。她沉默良久,凝视车窗外的景物。“写下来吧,”她说,“我已经沉默整整五十年了。”
我写这个故事的最主要的动机在于从现在起将一段未了的思绪做一个了结。我母亲坚信她未能为她仅有的三个儿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我的大哥山姆一辈子像牛马似的干活,他十一岁时就到煤场和黏土场干活,年轻时是用铁镐、铁铲和钉耙干重活,现在在棉花厂工作。我不记得他这一辈子有过一天的空闲。我母亲为此自责。
我的弟弟马克蹲过监狱。他是个酒鬼和好斗之人,身上有长长的刀疤,一条手臂里现在还带有一颗子弹,他似乎继承了他连丝毫印象都没有的那个父亲的衣钵。我母亲为此自责。
剩下的就是我,一个在报业干的人。我仰仗母亲为我提供的条件以及一系列的侥幸,最终在报业的最神圣的殿堂里找到一席立足之地,为报业泰斗们工作。其实,我和我的兄弟们相比,并无出众或不及之处;事实上,他们都比我要机灵。但是说实在的,无论是作为一个在地里摘棉花、往家里带洗熨衣服的女人的儿子,还是一个在《纽约时报》工作的记者,我始终为我自己的为人和出身自豪。我向来认为这两者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我的职业让我看到许多事,这些是身为一个普通乡下孩子难得一见的事儿。我没有像哪个目不识丁的白痞子接到哪个体育运动队发的状元通知书那样一夜暴富,结果照样跑到世界的另一端,堂堂正正地走进像我母亲去清扫过的那种有巨大门柱的大厦。我三十三岁那年,他们甚至让我进哈佛进修。在那里,我不是个手持拖把的清洁工。到我三十六岁那年,我获得了我们职业的最高荣誉。
我希望母亲能为此自豪。我希望她能在我身上看出几分她的主见。如果没有那样的主见,我就会轻信他人的话,比如那个眼睛死盯着我,说我的功底不足,无法胜任报道亚拉巴马州安尼斯顿市政厅工作的报社编辑,比如那一两个勉强承认从一种古怪的南方风格角度来看我还算有几分才气的北方佬记者,比如一个曾断言像我这样的男孩应该考虑进一个专科学校学门手艺谋生的高中教师。是我母亲教我“千万别听别人瞎吵吵”。我父亲教我怎样为了取胜而不择手段,我母亲教我的则是遇到困难绝不退缩。
我希望她能从我的字里行间看出几分她的温柔和敏感,因为如果我的秉性中还有一丝柔情尚存,那一定来自她的血脉。从一个重要的角度讲,我写的每一个故事都带有她的悲伤。我平时写的故事中的人物大多是那些充满随心所欲、冷漠麻木和残忍凶暴的人世间的匆匆过客。有些记者对首都华盛顿的政界熟门熟路。我则对这种下层的生活和人物了如指掌。上帝让我对这样的故事有特殊的灵感。在海地,我曾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归家之感,在那里,目光呆滞的小女孩们抓住你的手给你轻声叙述士兵是如何一边笑一边向她们父亲的后脑开枪的事。
我回到自己的祖国,在那些杀人凶手一边狞笑、一边杀人的街道上行走,我的腿在发抖,但我仍要摆出架势,就好像我们都是些两米多高刀枪不入的巨人,因为我认为要写关于生与死的命题,我们必须身临其境才行。
我认为我之所以被那些故事吸引是因为她,因为在母亲给我的所有教诲中,最重要的一条是不管支撑一个生命的家是多么穷困潦倒,每一个生命都理应得到某种程度上的尊严。我平生做的唯一令她为我羞耻的事是,某天我在嘲笑一个从比我家更穷的人家出来的男孩。他的父亲为了防虱子将他的头发刮得精光,我嘲笑他,拿他取乐,直到我看到母亲向我投来责备的目光,我才知道自己错了。
所以,从个人情感的角度讲,这个故事就像以往以我的方式讲过的所有故事那样,是为她写的故事。我想我也许可以用戏剧性的口吻说上一句“我很遗憾我父亲没能活到他儿子的名字印在书上的那一天”那样的老生常谈。但那或许是我在头脑清醒时无法启齿的弥天大谎。我不会将那些廉价的儿女情长的缠绵带进这个故事,以此让昔日的创伤愈合。我现在对我父亲的理解比过去更深了一层,我能够理解他在海外期间的那个关键时刻对他性格的扭曲和摧残。但在理解和谅解之间还竖着一堵宽得无法绕过的墙。
我知道本书的缺陷都是由于对某些往事回避不谈,而不是因为凭空捏造,回避的目的是为了不给一些人本已很痛苦的生活增添新的烦恼。
在外婆的葬礼之后,我在父亲小小的墓碑前徘徊,他的墓碑位于杰克逊维尔公墓的一个角落里。有时我仍会纳闷,那面覆盖在他棺木上的美国国旗,在被海军陆战队员折叠成一个三角包之后交给谁了。我不想要那面旗,我只是纳闷。我注意到有位有心人曾来此拔去坟头的野草和野蒜,在花瓶里放了一枝粉红色的花,我在心里纳闷那是谁。但是,如果我心里真有什么遗憾的话,我自己也无法找到。我心里没有什么痛苦可言,我想那是因为我父亲在我的内心所占据的死角是一个锃光瓦亮而又完全对称的所在,那是一种用一个人的一生研磨出来的光滑。与其说那是痛苦,不如说那是座痛苦的雕像。摸上去很硬,但是很光滑。
不错,这不是一本多么有分量的书。懂书的人称它为“回忆录”,但这名称对我、对她和对他来说太过正统。这只不过是一个关于几个普通人命运的故事,其中有一个高高的金发女子,她的脊背总是被沉重的棉花口袋压得弯弯的。这个故事能使她显得美好和高尚。还有一个死去的男人从地底下为自己所做的解释和辩白。在这个故事中,我将让逝者和生者再度共舞。我无意搜寻什么石破天惊的史实,只求叙述几件昔日琐事。当你仔细想一想,就会明白这仍然不是件容易事。
妈妈,如果我口舌僵硬,但愿上帝能助我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