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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老有所依: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書城自編碼: 3873803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民法
作者: 任自力
國際書號(ISBN): 9787519778200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3-06-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大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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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及时构建优化我国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充分发挥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的制度价值,对于我国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健全发展来说至关重要。本书以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为重心,拟重点优化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我国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及法律规范现状,以及有待进一步改进之处进行分析;二是对美、日等发达国家在年金制度、商业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立法与实践进行介绍、分析,同时也提出构建优化我国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方案及措施。
關於作者:
任自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北京金融法院首届审判咨询专家。
  曾主持完成世界银行、国家社科基金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约20项,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保险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方面论文约70篇,出版著作20余部。
  主要著作:《中国巨灾保险法律制度研究》《保险法总论》《保险法学》《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与监管研究》《管理层收购(MBO)的法律困境与出路》《证券集团诉讼:国际经验与中国出路》《建设工程纠纷:律师办案高阶指引》等。
目錄
编 企业年金法律制度
章 企业年金概述
节 企业年金的法律界定
一、企业年金的概念
二、企业年金的法律性质
三、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的联系与区别
第二节 企业年金的特征及功能
一、企业年金的储蓄性及保险保障功能
二、企业年金的福利性及激励约束功能
三、企业年金的自愿性及投资保值功能
第三节 企业年金的制度结构
一、契约型企业年金制度结构
二、信托型企业年金制度结构
三、基金型企业年金制度结构
第四节 企业年金制度的价值分析
一、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显著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及职工福利待遇
三、有效推动金融资本市场的发展
四、积极促进整体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第二章 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情况
节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情况
一、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探索期(1991~2000年)
二、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过渡期(2000~2005年)
三、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形成期(2006年至今)
第二节 美日等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情况
一、美日等国企业年金制度的萌芽期
二、美日等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期
三、美日等国企业年金制度的成熟期
第三节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影响因素
一、企业年金制度建立的社会背景
二、企业年金制度的法律规定及制度结构
三、企业年金制度的监管模式
第三章 我国企业年金的核心法律制度
节 我国企业年金的设立、支付及管理基础
一、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设立基础
二、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支付基础
三、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管理基础
第二节 我国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制度
一、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依据
二、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现状
第三节 我国企业年金的监管制度
一、我国企业年金的监管规定与监管主体
二、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监管规则
第四章 我国企业年金法律制度的发展进路
节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制度诉求
一、需要清晰的企业年金相关基本概念性质
二、需要更高位阶的企业年金规范
三、需要明晰的企业年金监管主体职责
四、需要提升税收优惠立法层次与优惠幅度
五、需要畅通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的转换通道
第二节 我国企业年金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举措
一、法定企业年金计划的设立条件
二、意定企业年金的业务授权与待遇领取
三、创设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型总代理模式
四、降低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的法律制度风险
五、我国企业年金反避税征管法规的建立
六、建立企业年金专业监管机构
第二编 商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第五章 我国商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
节 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发展概况
一、社会老龄化与商业养老保险
二、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快速发展
第二节 我国商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历史考察
一、相关国家政策:持续关注、鼓励发展
二、关涉商业养老保险的法律:进展缓慢、亟待提速
第三节 我国商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现状
一、基本法律层面有待进一步明确规定
二、国家政策层面积极推进
三、监管制度层面加快构建
第六章 我国商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的影响因素
节 需进一步明晰商业养老保险属性界定及其特征
一、商业养老保险应当体现养老属性
二、商业养老保险应当体现保险属性
第二节 需进一步明确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范围
一、明确商业养老保险在人身保险中的分类界定
二、规范商业养老保险的产品供给
第三节 需进一步规范商业养老保险经营模式
一、商业养老保险是专属经营还是融合发展
二、商业养老保险与、二支柱的衔接
第七章 美国、日本的商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节 美国商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一、个人退休金计划立法概况
二、个人退休金计划的设计规则
三、个人退休金计划的投资管理
四、个人退休金计划与雇主发起式养老金计划的联动
第二节 日本商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一、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立法概况
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设计规则
三、第三支柱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
第八章 我国商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路径
节 明确商业养老保险的属性与基本产品形态
一、商业养老保险的属性特征
二、商业养老保险的险种特征
三、明确商业养老保险的账户制安排与税收抵扣机制
第二节 完善并不断丰富商业养老保险的产品供给
一、创新产品类型,设计“复合型”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二、拓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差异化发展渠道
三、加强第二支柱与第三支柱的衔接
第三节 增强商业养老保险的资金运用效率
第三编 养老保险资金运用法律制度
第九章 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现状
节 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规范与内容
一、基本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现状及基本内容
二、企业年金资金运用的规范现状及基本内容
三、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现状及基本内容
第二节 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模式
一、基本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模式
二、企业年金资金运用的基本模式
三、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模式
第三节 养老保险资金运用中的信托关系
一、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集合投资方式及其信托结构
二、养老保险资金信托投资的属性与类型
第十章 养老保险资金运用完善的影响因素
节 养老保险资金运用中的规范因素
一、需进一步协调监管机构之间职能和要求
二、需进一步整合不同规范之间内容
三、需进一步明晰法律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内容
第二节 养老保险资金运用中的风险因素
一、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宏观市场风险
二、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中观规则风险
三、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微观受托人风险
第三节 养老保险资金运用中的主体权利义务结构因素
一、承担主要投资风险的受益人权利有待进一步明确
二、享有投资管理权的委托人权力行使有待进一步监督
三、享有直接投资权的受托人义务标准有待进一步厘清
第十一章 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部分域外立法
节 美国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立法情况
一、美国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规则
二、美国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情况
第二节 英国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立法情况
一、英国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规则
二、英国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情况
第三节 日本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立法情况
一、日本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规则
二、日本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情况
第十二章 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则改进
节 养老保险资金运用规则改进的基本导向
一、明确对信托法的适用
二、信托受益人权益的保护
第二节 养老保险资金运用中受托人义务规则的改进
一、注意义务内容的细化
二、忠实义务范围的扩大
三、明确受托人义务违反的民事责任
第三节 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改进
一、不同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模式差异
二、专业化监管权配置与协调机制构建
三、主要监管内容及其改进
內容試閱
序 言
  “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健全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和发展目标。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了世界银行推荐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即作为支柱的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保险,作为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然而,这三支柱之间的发展不够均衡。其中,支柱发展迅速,覆盖近10亿人,已经成为世界上覆盖范围广和支付规模的公共养老金制度之一,但支柱更多用于保障公民基本养老需求,保障水平较低;第二支柱主要集中于各级政府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虽然经过近十余年的发展,但覆盖范围和体量总体偏小,尤其是企业年金,它以企业持续盈利作为参与条件,造成此项制度一直发展缓慢、覆盖率较低,小微型企业参与程度较弱;第三支柱的发展则刚刚起步,规模很小,在发展模式和产品供给等方面均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如个人账户与税收优惠的衔接、相关金融产品的养老保障特征等,尚未形成确定标准。第二、三支柱均未能充分发挥其作为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作为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已负担很重,国家面临的养老金支付压力日益严峻。虽然有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延迟退休等措施或规划,但仍难以扭转养老金替代率逐步下降的趋势。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近年已不足50%。在此情形下,及时构建优化我国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充分发挥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的制度价值,对于我国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健全发展至关重要。
  现有成果多数认为,我国现有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立法层级有待提高、规范内容有待更新。立法的滞后已经影响到第二、三支柱的健康发展,并使我国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长期处于支柱独大,第二、三支柱弱小的失衡状态。不少研究都指出,税收优惠制度会极大地促进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这些研究在客观上揭示了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现状,丰富了我国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内涵,并推动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但整体而言,现有研究缺乏对我国第二、三支柱法律制度运行现实的实证系统分析,相关研究成果呈现出碎片化、分散化、非体系化甚至表面化的特点,远不足以为我国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充分理论支撑。同时,新时期我国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大发展,也要求理论研究能够与时俱进,为社会实践提供更多支撑。如2020年12月16日至18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加强第三支柱法律制度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亦明确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本书共分为三编十二章,编企业年金法律制度,下设四章,依次为:企业年金概述(章),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情况(第二章),我国企业年金的核心法律制度(第三章),我国企业年金法律制度的发展进路(第四章);第二编商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下设四章,依次为:我国商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第五章),我国商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的影响因素(第六章),美国、日本的商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第七章),我国商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路径(第八章);第三编养老保险资金运用法律制度——以第二、三支柱为重点,下设四章,依次为: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现状(第九章),养老保险资金运用完善的影响因素(第十章),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部分域外立法(第十一章),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则改进(第十二章)。
  本书以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为重心,拟重点优化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我国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及法律规范现状,以及有待进一步改进之处进行分析;二是对美、日等发达国家在年金制度、商业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立法与实践进行介绍、分析,同时也提出构建优化我国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方案及措施。其中,对于第二支柱,研究重点包括:年金含义及其法律属性的明晰,年金计划受托人、投管人、账户管理人等主体的法律地位,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法律规则的整合优化,企业年金核心法律规则的完善及其与职业年金制度间的协同机制构建,配套税收优惠机制完善等。对于第三支柱,研究重点包括: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发展模式、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构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含义和范围界定、税优制度等的完善。在第二、三支柱共同涉及的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法律规制方面,则在借鉴支柱发展经验的基础上,重点探讨统一年金基金与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规定、完善信托投资核心法律规则,以及健全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权益保护制度等方面内容。这些探讨均系现阶段我国企业年金或商业养老保险制度实践中迫切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其解决或明晰将有助于推进我国现行三支柱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
  本书各章的撰写人依次为:章至第四章(田桂瑶、李游),第五章、第七章(朱晓婷),第六章、第八章(乔石),第九章、第十章(李游、田宇申)、第十一章(田宇申),第十二章(李游、田宇申)。李游、乔石协助进行了书稿的初审,任自力负责后统一的修改与定稿。本书写作过程中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管晓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贾林青教授、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雷昊经理等业内专家的诸多建议在此一并致谢。
  任自力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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