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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杰克?伦敦的旷世之作
一只狗,如何变成一只狼
一只狼,如何变成一只狗
一个人,如何战胜了死亡
驯服的狗,听从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狼,领受爱心的驯服
孤独的人,感悟生命的温暖
內容簡介:
本书是杰克?伦敦的三部作品即《野性的呼唤》《白牙》和《热爱生命》的合集。这三部作品均以北极荒野为背景,以残酷的生存竞争为主题,颂扬野性的生命力和人类之爱,故而取名为《野性三部曲》。这三部作品充分体现了杰克?伦敦的创作风格——严酷的真实,读之令人震撼,且定会有所感悟。
關於作者:
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876—1916),笔名,本名约翰?格里菲斯?切尼(John Griffith Chaney),美国小说家。出身贫寒,自幼喜欢历险,曾到阿拉斯加淘金,虽未赚到大钱,但却历尽荒野生活的艰难和惊险,从而为其小说创作积累了大量素材。其重要作品有长篇小说《白牙》(White Fang,1906)、《铁蹄》(The Iron Heel,1908)、《马丁?伊登》(Martin Eden,1909)、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1903)、短篇小说《热爱生命》(“Love of Life”,1907)和短篇小说集《狼的儿子》(The Son of the Wolf,1910)等。
译者简介
刘文荣,上海师范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教授,上海翻译家协会理事,著有《19世纪英国小说史》《英国当代小说史》《西方文化史》《人类文明遗产》《欧美情色文学史》和译作《裸猿》《人类动物园》《文学中的色情动机》《伍尔夫读书随笔》《毛姆读书随笔》《小说面面观》《毛姆随笔集》等。
內容試閱 :
译者前言
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876—1916),笔名,本名约翰·格里菲斯·切尼(John Griffith Chaney),生于旧金山,幼年当过童工,曾漂泊于海上,跋涉于荒野,但他勤奋好学,在艰苦谋生的同时读书写作,自学成材,终脱颖而出,成为著名作家。
杰克·伦敦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由于家境贫困,他从十一岁起就外出打工,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勤杂工,也曾参与过流氓团伙的街头打斗。他喜欢自由闯荡,十三岁时曾独自划一只小船在暴风雨中横渡旧金山湾,差一点送命,但他却在一帮海上盗贼中赢得了名气,不久便结识了一帮“偷蚝贼”,专门偷盗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即牡蛎)。据他自己说,那时他年轻无知,干过许多坏事: 酗酒、斗殴,甚至放火烧船。后来,他结识了几个海上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的帮手,专门帮他们去抓海上盗贼。
十七岁时,他在一艘捕猎船上当了一名水手,去日本海和白令海一带捕猎海豹。他受尽劳累和严寒、风暴的磨难,也感受到了捕猎海豹时的惊险和刺激。由于生性剽悍,他很适应水手的粗野生活,所以年纪虽小,却深受同行的尊敬和船主的赞许。但他不想一辈子当水手,而是想找一份有技术的工作。所以,不久之后,他就凭自己看书学到的一点知识,到奥克兰电车公司去求职。那时,电车刚刚问世,属于先进技术。他对经理说,只要能学到技术,他什么苦都肯吃。但没想到,经理却让他做每天十三小时的苦工,还没有星期天,累得他死去活来,技术却一点没有学到。他一怒之下,辞职不干了。
那时正值“大萧条”时期,工作很难找,他成了失业者。他还加入失业者队伍,从旧金山出发,到华盛顿去请愿。但在途中,他又觉得请愿也没用,便独自离开请愿队伍,爬火车在各地流浪,成了流浪汉。流浪乞讨,在美国的有些城市是禁止的,所以他被警察逮捕,又被法院判罚六个月苦役,成了苦役犯。获释后,他又爬火车到了加拿大西海岸。在那里,他再次上船当水手,随船回到美国。
他在一家洗衣店做洗衣工糊口,每天累得半死,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读书,而读书是他喜欢的事情,即使在做苦役时,他也想方设法弄书来读。现在,他的读书梦也要破灭了。
正在这时,阿拉斯加传来了发现金矿的消息。于是,他做起了发财梦,像许多淘金者一样,打点行装,奔赴北极。那是一八九七年,他二十一岁。
他和三个伙伴一起历经千辛万苦,到达靠近北极的育空河,并在那儿度过了严酷的冬天。接着,他们便满怀希望,开始淘金。然而,没等他们把金淘到,他却得了坏血病(原因很可能是北极生活以肉食为主,缺少水果和蔬菜)。没办法,只好回家。于是,他和三个伙伴一起驾一只小船,沿育空河顺流而下,行程近两千英里,一直到达育空河入海口,即白令海峡,再从那里坐船南下,返回加利福尼亚。
淘金虽一场空,但淘金经历却使他意外地出了名。他早先曾写过几篇小说,不是没地方发表,就是发表了也不被人看好,而这回他以北极荒野为背景、以淘金经历为素材写的一些小说,没想到,竟然使他名声大作——几乎是一夜成名。
做定了作家的杰克·伦敦固然继续写作,但他“旧习不改”,仍不“安分”。他去做记者,而且是战地记者,动身到非洲去报道当时刚刚爆发的“波尔战争”。在途中,他接到报社取消计划的电报,要他马上返回。但他不听命令,擅自到伦敦的贫民窟去住了三个月,还写了一篇关于伦敦贫民窟的长篇报道,令报社哭笑不得。一九○四年,他去远东报道“日俄战争”。到了日本,他觉得日本政府有意限制各国记者的活动,便租了一艘小船,偷渡国境,结果被日本边防警察当作俄国间谍抓了起来。获释后,他再次偷渡,而且成功到达了朝鲜半岛。由于他这种“超常行动”,他的报道当然比其他记者更为精彩。但是,他却一次次被日军抓获。后一次,他在前线被抓后,日军准备处决他,直到美国总统出面,才把他从日军的监狱中救出。
这样一来,他的名气更大了,收入也非常丰厚,不久便成了大富翁。但是,他本性难移,决定到海上去冒险。一九○六年,他驾驶一艘他自己设计的船,一个人去作环球航行。他预计花七年时间绕地球一周,但他设计的那艘船实在不行,花了好几万美元,毛病却很多,刚到夏威夷,就需要修理。修理后,勉强行驶到澳洲,便彻底报废了——环球航行,以失败而告终。不过,他还是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因为有报道称,他一个人驾驶一艘“如此蹩脚的船”,竟然还能到达澳洲,实在令人称奇。
后,杰克·伦敦的死也很离奇。一九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经营着一个农场的杰克·伦敦打算第二天到纽约去,中途还想到芝加哥去看看那里的牲口交易会,顺便买一些种牛。但是,就在那天晚上,他死了——就在他自己的房间里。他患有尿毒症,这是事实。但是,尿毒症不会突然死亡,这是常识。验尸报告称,他因服用过量吗啡而死。吗啡是他常服的药,为什么会过量?是有意,还是无意?若是有意,就是自杀。但是,一个人会毫无征兆地突然自杀吗?这叫人难以相信。若是无意,就是误用药物。可是,就在他的桌上,放着说明书,上面明明白白写着安全药量,年仅四十的杰克·伦敦,难道会如此糊涂?这同样叫人难以相信。但是,不管怎样,他死了,死因至今是个谜。
杰克·伦敦英年早逝,其创作生涯仅短短十六年。但是,在这十六年间,他写了十九部中长篇小说和一百五十多篇短篇小说,还有剧作、政论、随笔、特写等,可谓“多产作家”(其全集多达四十九卷)。本书所选,是他的长篇小说《白牙》(White Fang,1906)、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1903)和短篇小说《热爱生命》(“Love of Life”,1907)。取名为《野性三部曲》,是因为这三部作品都以北极荒野为背景,以残酷的生存竞争为题材,颂扬野性的生命力和人类之爱。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它在被拐卖前是一只温和的家犬,过着安逸的生活,但被拐卖到严酷的北方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巴克显示出强烈的生存欲望,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法则的雪橇犬。然而,巴克不仅受到恶主人哈尔的虐待,还差一点被哈尔打死。就在巴克被打得奄奄一息之际,约翰·桑顿救了它。约翰·桑顿是个爱狗的人,他阻止了哈尔的恶行后,收留了巴克,还为巴克治伤。就这样,等巴克康复后,它成了约翰·桑顿的忠义之犬,一次次为约翰·桑顿排忧解难,甚至救过约翰·桑顿的命。这期间,虽然巴克常常听到树林里传来野性的呼唤,常常会内心骚动,但它对约翰·桑顿的爱阻止了它,使它一直没有去投奔狼群。然而,不幸的是,有一天,它从树林边回到营地,发现约翰·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这使它悲愤交加,同时也彻底唤醒了它的祖先留在它身上的野性。它像狼一样发出一声长嚎,以此回应野性的呼唤,以此表明它对人类社会不再有一丝留恋。于是,它奔向树林,奔向荒野,奔向狼群。从此,它变成了一只狼,一只誓与可恶的人类社会为敌的野狼。
《白牙》是杰克·伦敦的长篇名作。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白牙”的狼,它出生在北极荒野,从小野性十足,但它母亲是一只曾被印第安人驯服过的驯狼,它除了具有野狼的天性(它父亲是一只纯粹的野狼),还具有驯狼的遗传基因,所以它幼年时代就离开荒野,投奔到印第安人的营地,在一个叫“灰海狸”的印第安人那里充当一只拖橇犬。但是,它终究是一只狼,不仅和狗生来就有世仇,而且天生是狗的杀手——印第安人营地里的所有狗都是它的复仇对象。后来,由于它的主人灰海狸染上酒瘾,用它和一个叫“美男子史密斯”的白人换了几瓶威士忌。这样,白牙到了新主人美男子史密斯那里。但是,它仍忠于灰海狸,不肯服从新主人。美男子史密斯是个邪恶之人,他利用白牙的仇恨和野性,把白牙当作一只专门和各种猛犬打斗的“战狼”,用来赌博和牟利。在打斗中,白牙百战百胜,附近一带没有哪只狗是它的对手。但后,它遇到了一只本地没有的斗牛犬。那只斗牛犬不仅强壮如牛,而且不屈不挠,在白牙打得筋疲力尽之际,咬住了它的脖子。白牙必死无疑。然而,就在这时,有个名叫“维顿·斯考特”的白人正好经过此地。他见此情形,毅然挺身而出,把白牙从那只斗牛犬嘴里救了出来。接着,维顿·斯考特还从美男子史密斯那里买下了垂死的白牙。经过救治和护理,白牙康复了。现在,维顿·斯考特成了它的主人,而且还是它的救命恩人。然而,白牙仍不肯服从这个仁慈的主人,因为它不仅有狼的野性,还有狼的忠诚——它仍忠于它那个酒鬼主人。对此,维顿·斯考特差一点失去了耐心,但他后还是决定用爱心感化白牙。他一点一点使白牙感受到人类伟大的品质——爱。同时,他还使白牙一点一点产生了它过去从未有过的感情——对主人的敬爱(过去它忠于灰海狸只是出于它本能的恐惧,因为灰海狸手里拿着棍子)。就这样,在爱的感召下,白牙渐渐被驯化,成了主人和主人一家的忠实朋友和守护天使。一次,在主人一家遇到危险时,白牙舍身相救,身受重伤,命悬一线。后经主人一家奋力抢救,它终于转危为安。从此,它成了主人一家钟爱的一只“天狼”,一只既勇猛又温顺的爱犬。《白牙》和《野性的呼唤》是姊妹篇。在《野性的呼唤》中,一只原本属于文明社会的狗,因为失去人类之爱而重返荒野,变成了一只野狼,而在《白牙》中,一只原本属于荒野的狼,因为得到人类之爱而融入文明社会,变成了一只狗。狗变狼,狼变狗,关键在于爱——没有爱,狗也会变成狼;有了爱,狼也会变成狗。这大概就是这两部作品的主题。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的短篇杰作,写得就如一首诗,一首悲壮的抒情诗,歌颂的是生命和生命的宝贵。小说中的人物其实只有一个,而且没有名字,就叫“他”。他在淘金返回途中,在荒无人烟、冰天雪地的旷野里艰难跋涉,孤单无助,几无生路: 饥饿、严寒、疲惫、野兽,随时都会使他失去生命。但是,他“热爱生命”,他不愿死,他执着地要活下去。于是,他像牛一样趴在地上吃草;他舀干水坑里的水,抓小鱼充饥;他捡起狼群留下的鹿骨,啃食上面的残肉,甚至敲开骨头,吸食骨髓。尽管如此,生命之火仍在渐渐暗淡,行将熄灭。更为可怕的是,还有一只病弱的老狼尾随着他。那只狼和他一样“热爱生命”,它也不愿死,它要用他的血来延续生命,哪怕一天也好!这样,一个垂死的人和一只垂死的狼,展开了一场残酷的、噩梦般的生死之争——真正的“你死我活”。后,当这个人爬到海边、奄奄一息地躺在雪地上时,那只狼终于追上了他。然而,正当那只狼爬到他身上、费力地伸过头来想撕开他的喉咙时,这个人奇迹般地奋力翻过身来,一口咬住了狼的喉咙。一股狼血进入他体内,延续了他的生命,这才使他后被一艘捕鲸船偶然发现而得救。
杰克·伦敦的小说,尤其是他的早期小说,往往就是这样,人物被置于极其严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中,以此展露人性中深刻、真实的品质(《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只狗,《白牙》的主人公是一只狼,但小说所要表现的并不是狗性和狼性,而是人性)。可以说,正是这种“严酷的真实”,使他的小说不同凡响,使读者为之震撼而有所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