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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江阴军志》系江阴早以“志”为名的志书,成书于南宋绍熙五年(1194),凡32门,11卷,明正德以后逐渐亡佚。宋《江阴军志》内容涵盖了城镇、山川、名胜、教育、税赋、官宦、人物、题咏等诸多方面,且多征引他书,而所征引之书今多散佚,因此具有很强的资料性。本书整合了《绍定志》《续修江阴志》《江阴续志》,基本还原了宋《江阴军志》的原貌。辑佚后全书共13卷,分门别类,既清楚标注辑佚来源,又通过注释详细说明相关异文情况,确保了资料的准确性与完整性。本书较全面地记述了南宋以前江阴的历史地理情况,集中展现了当时的江阴风土人情面貌,是研究江阴地区历史尤其是南宋以前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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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宫昌俊,江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副研究馆员,无锡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全民阅读专家智库成员。曹磊,江阴市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副研究馆员,入选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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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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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録
前編
歷次編修軍志序文
卷
總叙
分野
風俗
形勢
道里
縣鎮
村寨
城社
卷第二
學校貢院附
刑獄
户口
物産
財賦
卷第三
郡守
軍治
官廨
卷第四
年表
職田
卷第五
坊市
倉庫場務、酒坊附
場務
酒坊
營寨教場附
教場
亭館遞鋪附
遞鋪
橋梁
卷第六
山阜
河渠堰、閘、井、泉附
堰
閘
井
泉
卷第七
人物
科名
卷第八
古迹
寺觀
祠廟
卷第九
碑刻
題詠上
卷第十
題詠下
卷第十一
題詠紹定續添
後編
卷第十二
續修江陰志
續編
卷第十三
江陰續志
附録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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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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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宋代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使得方志編纂進入定型、成熟的重要時期,正如清代學者郭嵩燾所言“地志體例,經始於北宋,至南宋而始備”。雖歷經元、明、清、民國,方志體例的格局始終没有大的改變,可見宋代方志編纂影響之深遠。
宋代諸府、州、軍、縣每隔一段時間(一般爲三十年)便編修地方志,但至今存世者僅二十九種。江陰歷代方志記載,宋代就已編纂過《江陰軍志》,然而現存早的完整方志是明《[弘治]江陰縣志》,宋志遲可能於明正德、嘉靖以後就全部散佚,誠如清人朱廷鋐續纂《[康熙]江陰縣志》時慨嘆:“考舊志自宋以來,諸本俱亡失不可問。”因此,一旦《江陰軍志》被發現或整理,其意義不言而喻。在此背景下,江陰市圖書館開展了《宋〈江陰軍志〉輯佚》一書的編纂工作。
一、 宋《江陰軍志》源流梳理
據《[弘治]江陰縣志》所録序文兩篇——即《紹熙中創編江陰志序》《紹定續修記》,可知宋《江陰軍志》創修於紹熙年間,紹定年間曾兩次續修。而依明《常州府志》(清抄本,據《上海圖書館藏稀見方志叢刊》定名,以下簡稱《[洪武]常州府志》,今人論證爲《永樂大典·常州府》,此處不作討論)的引文來看,應當還有慶元、景定、咸淳至少三次續修。
1. 紹熙
南宋紹熙五年(1194),知軍施邁修,教授鄭應申、知縣徐綱纂,世稱“施志”。這是江陰歷史上shou部以“志”命名、體例相對完備的地方志。從《紹熙中創編江陰志序》中可知,“施志”共十卷,分三十二門,資料詳實,條目井井。其後紹定續修皆稱“續添”或“添入”,可見均依托《[紹熙]江陰軍志》添入相關内容。
2. 慶元
《[洪武]常州府志》卷十九徵引宋《江陰軍志》“招隱院新建鐘樓”條下有“已下碑記,慶元四年郡侯陳序已類叙,刊成《續志》”,故慶元四年(1198),知軍陳序可能有衹録碑文的續修之舉。
3. 紹定
紹定三年(1230),知軍顔耆仲修,郭庭堅、蔣汝通編纂《[紹定]江陰軍志》。據《紹定續修記》所言,此次續修的方式是在《[紹熙]江陰軍志》的基礎上,“因其編目,隨類附入,視前志爲稍詳”,并增題詠一卷,共十一卷,仍分三十二門。
紹定五年(1232),知軍史寯之再度續修,命蔣汝通增補遺闕,簽判石祖文總其綱。據《紹定續修記》所言,重軍旅、俎豆二事,補江防、鄉飲等内容。
4. 景定與咸淳
據《[洪武]常州府志》引文,宋《江陰軍志》不僅包括《[紹熙]江陰軍志》和《[紹定]江陰軍志》,還包括景定之後補入的内容,據此估計當時還有《[景定]江陰軍志》和《[咸淳]江陰軍志》。《[洪武]常州府志》引“景定續添”之文,因序、跋無存,不知係何年何人所續,主修或爲時任郡守孫應鳳;引《江陰續志》之文,皆爲紹定五年後至咸淳三年(1267)之事,主修或爲時任知軍趙孟奎。
因軍志“遺闕泯漫”,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教授朱子昌“重加校正,命工鋟梓”;明洪武九年(1376)知縣饒玄德“搜葺散亡,掇拾殘斷”,并據張彦翔藏本校對重刊。《[弘治]江陰縣志》編纂之時尚可見宋志原貌,但此後再没有相關記載。
二、 輯佚價值
宋《江陰軍志》的輯佚甚至復原,不僅能爲江陰找到方志的源頭,也能爲全國呈現現存比較完整的宋代軍志,其重要價值,王繼宗等學者已經有過詳細闡述,故不再贅述。這裏以本書卷第十三趙孟奎所撰《便民劄子》一文爲例,探討宋《江陰軍志》對於地方文史研究的意義。
《便民劄子》是趙孟奎到任半年後的奏章,他提出了六項希望得到朝廷允許的舉措。其中項爲“分縣治”,他提出,在崇仁鄉楊舍鎮設立新的縣治,以便更好地治理江陰軍。楊舍鎮是如今張家港市政府所在地,張家港市的前身是1962年成立的沙洲縣。可以看到,早在沙洲縣成立的近七百年前,就有了重新劃分行政區劃的提議。在論述“分縣治”的必要性時,趙孟奎花了較大篇幅描繪當時江陰的民風:“本軍雖曰小壘,地里曠遠,沿江一帶及對岸沙蕩,民居星散,土俗率多頑獷,全類淮鄉。每有期會,官司之令不行於都保,都保之令不行於田里,以抵拒爲得計,以不受追呼爲能事。只緣止有一縣,相去隔跨,雖鞭之長,不及馬腹。更有崇仁、長壽、白鹿、東西舜等鄉,地險民惡,離城郭尤遠,未嘗有輸王賦。每歲縣不得已,委官差使催督,亦不體悉,動是率衆趕散,謂之‘打局’。前任都監包良,被其縱火逐出,去歲巡檢張維,被其群毆折支。皆緣頑民恃遠,不知有官司,致滋長凶惡。詢之父老,采之寓貴,僉議皆謂合於崇仁揚(疑作楊)舍鎮添置一縣,以便控御、催科。”
很顯然,當時江陰民風頗爲彪悍,將下鄉催收租税的官吏都打跑了。這樣看來,“江陰莫動手”“江陰强盗”等俗語,其來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南宋時期,而敢於抗争的民風,也是江陰發生“抗清八十一日”的歷史淵源。
此外,趙孟奎在《便民劄子》中還提到了宗室俸禄是江陰軍支出的負擔之一,結合《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六十八“乙丑”條所載“宗子扰民”一事,可知江陰本地石橋趙氏、章卿趙氏爲宋代宗室後裔的記載不假。
宋《江陰軍志》的突出特點是條目内容多徵引他書,甚至整段徵引而不自作陳述。所徵引之書,今多散佚,殘文賴宋志得以保存,如《祥符圖經》、舊《經》、《十國紀年》、《條山記》、《南徐州記》、《源山須知》、《十道四蕃志》、《高麗入山傳》等。另外,本書卷第七《人物》門整段徵引《葛氏家譜》,可證家譜“補史”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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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總叙
江陰,古延陵境也,於漢魏爲鄉,於晋爲縣,於梁爲郡,於陳爲國,於唐爲州,而軍額之建,實自南唐始。其在《禹貢》《周·職方》,皆爲揚州之域。自吴季札避位而耕封于延陵,遂爲季子所居之地。延陵,今之常州,而札之墓在申浦,以此故也。按《前漢當指《漢書》。·地理志·會稽郡·毗陵》注云:季札所居,舊延陵,漢改之。又杜佑《通典·潤州·延陵縣》注:非古之延陵。古延陵,今晋陵縣是也。其後屬楚,考烈王封黄歇爲春申君,請地江東,於是城故吴墟以爲都邑,故今因春申爲號者居多。如黄田港、申港、君山、黄山之屬。秦漢以來,郡則會稽,縣則毗陵,兹以鄉屬,是名暨陽。按魏文帝《皇覽》云:季子冢在毗陵縣“縣”字,《皇覽》無。暨陽鄉。而李吉甫《元和郡國志》亦云:江陰本漢毗陵之暨陽鄉。至順帝時,分會稽爲吴郡。晋太康二年,分毗陵縣以爲暨陽,立毗陵郡,至是始爲暨陽縣矣。元帝渡江,僑立郡縣以處淮北流徙之衆,邑有利城,郡有南蘭陵,皆隸南徐州。咸康以後,暨陽分爲南沙,而利城爲邑,乃屬南蘭陵。迨至蕭梁,置江陰郡,敬帝時分蘭陵爲江陰縣,而利城、梁豐亦以縣屬,江陰之名始於此。故在梁則領縣者三:江陰、利城、梁豐是也。歐陽忞《輿地廣記》云:梁分蘭陵縣置江陰縣及江陰郡,初不詳其歲月。《太平寰宇記》《祥符圖經》皆云梁立爲郡,而江陰縣則或云敬帝太平二年所置。今據《梁紀》及《通鑑》,於天監十年云,是歲梁之境内有州二十三、郡三百五十、縣千二十二,是後,廢置離合不可勝紀。又《沈文阿傳》云:侯景平,文阿監江陰郡。景平在元帝承聖元年,則江陰郡之置,當在承聖之前矣。是時,江陰乃爲梁國。
隋平陳,郡廢,并利城、梁豐入江陰縣,屬毗陵郡《[弘治]江陰縣志》卷一《建置沿革》注“‘毗陵郡’三字誤,當作‘常州’”。。唐置暨州,領縣三:江陰、暨陽、利城。武德九年,州廢,并爲江陰一縣,屬常州。南唐昇元中,始建爲軍,領縣一即江陰,軍之名創於此矣。國朝“國朝”,原作“宋朝”,徑改。開寶八年,既入版圖,至太平興國二年,乃錫軍額。後淳化元年,廢爲縣,三年,從邑人司諫張觀之請,復爲軍。至熙寧四年,又廢爲縣。後建炎中興,沿江守禦,復爲軍。至紹興二十七年,因浙西安撫榮薿奏請,又廢。後紹興三十一年,講修防江之策,則又復之。其廢也,并爲毗陵屬邑,其復則皆爲軍。蓋自五代至今,廢置不常,而所領唯江陰一縣爾。
以上《[弘治]江陰縣志》卷一《建置沿革》徵引《宋志》
分野
《周禮》:“保章氏以星土辨“辨”,《[弘治]江陰縣志》卷六《星分》作“辯”。下同。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觀妖祥。”分野之説,其來尚矣。然鄭康成注乃謂:“大界則曰九州,州中諸國封域,於星亦有分焉。其書亡矣。堪輿雖有郡國所入度,非古數也。今其存者,十二次之分也。”則是九州之中,又有諸郡國所配之度,其書冺“冺”,《[弘治]江陰縣志》作“泯”。滅,莫得而詳。故司馬子長之《天官書》、班“班”字原闕,據《[弘治]江陰縣志》補。孟堅之《地理志》,所舉不過十二次而已。至東漢及晋《志》,乃以躔度分剖,毫厘悉矣。然諸家往往不同,故杜佑《通典》此下原有“分剖毫厘悉矣然諸家往往不同故杜佑通典”,疑爲衍文,據《[弘治]江陰縣志》删。既曰“下分區域,上配星躔”此下“詳辯隸屬……一家之學”句原闕,僅有“此以挖”几字,上下皆有多格空,疑有貼改,據《[弘治]江陰縣志》録。“詳辯“詳辯”,《通典》卷一百七十二《州郡二》作“辯詳”。隸屬,甚爲乖互“互”,《[弘治]江陰縣志》作“玄”,據《通典》改。”。雖已議其失,又以“歷代所傳”,欲“備一家之學”,以“示無闕”。是則分野之説,圖志所不容缺。今列“列”,《[弘治]江陰縣志》作“刻”。諸史所載于後,亦杜祐“祐”,上文作“佑”。意也。《史記·天官書》:“牽牛、婺女,揚州。”《前漢·地理志》《前漢·地理志》,即《漢書·地理志》。:“吴地,斗分野。”《後漢·郡國志》《後漢·郡國志》,即《後漢書·郡國志》。:“斗十一度至婺女七度,吴、越分。”《晋·天文志》《晋·天文志》,即《晋書·天文志》。:“斗、牽牛、須女,吴、越,揚州。自南斗十二度至須女七度,爲星紀。”
以上《[洪武]常州府志》卷二《建置沿革·地理二》徵引《江陰志》
風俗
江陰故縣治,言風俗者視毗陵,而毗陵爲郡,隸屬不一,或揚州,或會稽,或吴郡。境地宏闊,世變推蕩,因方辨俗,不免異論。故以夫差、勾踐,則謂之好劍,班孟堅説也;以太伯、延陵,則謂之克遜,左太冲説也;以顔、謝、徐、庾,則謂之藝文,杜佑説也。要之,道有升降,時有污隆,風俗隨之,難拘一説云爾。
以上《[洪武]常州府志》卷四《風俗形勢》徵引《江陰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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