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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法国经济刑法学的重量级经典教科书,主要面向经济法学生(硕土、博士),也面向相关从业人员(律师、法官、会计师、审计师、商业公司的股东和董事)。本书自出版以来深受高校教师、法科学生和法律实践工作从业者的高度认可,对构建法国经济刑法的内容体系和基础理论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总共已出版11版次,每次修订都紧密结合立法改革和司法判例发展的新近情况,回应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长盛不衰。
《法国经济刑法》虽定位为教科书,但并未局限于具体法律条文的梳理和注释,而是从法律史、刑法哲学的高度,对经济刑法的基础理论展开讨论,综合多种立法渊源和判例解释,对“经济刑法”这一高密度主题进行了综合概述。
首先,本书作者作为法国经济刑法发展的见证者和亲历者,通过详实的史料整理、历次的立法改革和判例分析,为我们勾勒出法国经济刑法发展的清晰轮廓。
其次,本书从“经济刑法究竟是否真实存在”这一根本问题出发,正视“经济刑法的过度犯罪化和犯罪化不足”的矛盾现实,以相关犯罪(经济领域中的普通犯罪、商业公司领域中的经济犯罪以及若干与经济生活相关的犯罪)的法定要素、事实要素和故意要素为基础构建责任理论,结合刑事处罚和非刑罚的替代措施,辅之以法国经济刑法特殊司法体系的专门介绍,整体性介绍了法国经济刑法的理论现状和实践特色。
后,本书的此次版本既补充了现有立法的对有关犯罪的非刑罚化现状,又从合宪性角度对某些罪行定义的宪法价值提出反思,以回应司法法院和宪法法院面临的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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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米歇尔·维隆(Michel Véron),巴黎十三大法学与政治学院荣普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维隆教授自1988年起,长期从事法国刑法学、经济刑法学、刑事政策学研究,在法国刑法学界具有崇高的学术地位,对法国刑法的理论和实践发展贡献卓越。著有《刑法总论(第15版)》、《刑法分论(第11版)》等多本教材,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
纪尧姆·贝索尼(Guillaume Beaussonie),图卢兹卡皮托勒大学私法和刑法学教授,罗杰-梅尔(Roger Merle)犯罪学和刑罚学研究所联合主任,经济刑法硕士研究生院联合院长,擅长刑法学、犯罪学和刑事政策学研究。
陈萍,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常任轨讲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南京大学法学院本硕博,巴黎政治大学国际交换生、巴黎一大联合培养博士,专注经济刑法、法国刑法、比较刑法研究,在《政治与法律》《中国刑事法杂志》《学海》《税务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数十篇,出版《审判机器人》《经济刑法案例教程》等作品,主持完成上海市社科青年项目、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中国法学会、检理论研究课题等多项省部级课题。
魏昌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博士后,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室主任、欧洲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上海社会科学院“刑事法创新学科”首席专家,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国际刑法与外国刑法研究所访问学者。研究领域为刑法基础理论、经济刑法基本原理、腐败治理与比较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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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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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节 经济刑法:空想还是现实
一、问题的重要价值
二、答案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经济刑法:在刑法扩张和非刑事化之间
一、确定的刑法扩张
二、进行中的非刑事化
第三节 经济刑法的内容
第四节 本书的内容纲要
编 经济领域中的普通犯罪
卷 非法占有财产罪
章 盗窃罪
节 盗窃罪的构成要素
一、窃取之行为
二、被窃取之财物
三、他人之财物
四、非法占有之故意
第二节 盗窃罪的处罚
一、刑罚
二、特殊规定
第二章 诈骗罪及其邻近犯罪
节 诈骗罪
一、构成要素
二、处罚
第二节 诈骗罪的邻近犯罪
一、撞骗罪
二、妨害投标自由罪
三、欺诈性利用他人不动产获利罪
第三章 背信罪及其他侵占罪
节 法律规定
一、法律规定的渊源
二、法律规定的交付
三、法律规定的证明
第二节 犯罪的构成要素
一、侵占的事实行为
二、侵占的损害后果
三、故意要素
第三节 处罚
一、刑罚
二、追诉时效
三、附带民事诉讼
第四节 其他侵占罪
一、非法使用空白支票罪的消失
二、欺诈性组织清算罪
三、非法侵占抵押物或扣押物罪
第二卷 其他侵犯财产罪
章 贿赂罪、利用影响力交易罪和徇私罪
节 贿赂罪
一、确定犯罪人
二、贿赂协议
三、处罚
第二节 利用影响力交易罪
第三节 徇私罪
一、构成要素
二、处罚
第二章 非法获取利益罪
节 在职公务员
一、相关人员
二、禁止行为
三、故意要素
四、小型市镇的松动
五、处罚
第二节 离退公务员
一、相关人员
二、禁止行为
第三章 伪造罪和使用伪造物品罪
节 伪造罪
一、构成要素
二、处罚
第二节 使用伪造物品罪
第四章 隐瞒犯罪所得罪和洗钱罪
节 隐瞒犯罪所得罪
一、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上游犯罪
二、构成要素
三、处罚
四、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邻近”犯罪
第二节 洗钱罪
一、普通刑法中的洗钱罪
二、关于贩毒罪的洗钱罪的特殊规定
三、洗钱罪的警惕和预防:可疑交易报告
第二编 商业公司领域中的经济犯罪
卷 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犯罪
章 寻找公司资本和资金
节 非法或受限的手段和方法
一、公开手段的非刑事化
二、银行金融业务的推销
第二节 关于发行证券的犯罪
一、禁止的发行行为
二、违规发行股票
三、股票交易中的犯罪
四、特殊规定
第三节 虚报出资罪
一、问题所在:实物出资评估员
二、构成要素
三、处罚
第二章 完成组织程序
节 非刑事化的范围
一、合规声明
二、保存人证书
第二节 保留的刑事处罚
一、关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犯罪
二、关于公司登记和业务登记的犯罪
三、第三方信息:公司文件公开领域中的非刑事化
第二卷 公司经营过程中的犯罪
章 公司管理的监管
节 内部监管
一、股东
二、债券持有人
三、员工代表
第二节 审计员
一、任命审计员
二、行使职权
第二章 滥用公司财物罪
节 滥用公司财物罪的构成要素
一、滥用公司财物、信用或权力的行为
二、违背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为个人利益实施的行为
四、恶意实施的行为
第二节 滥用公司财物罪的处罚
一、犯罪规定的空间效力
二、犯罪规定的时间效力
第三章 关于公司会计、公司股息和公司资本的犯罪
节 关于公司会计的犯罪
一、未编制会计文件罪
二、未呈报年度会计报告罪
三、年度会计报告不实犯罪
四、账目公开
第二节 关于虚假分配股息的犯罪
一、构成要素
二、处罚
第三节 关于公司资本操作的犯罪
一、抽逃公司资本罪
二、互相持股罪
第三卷 公司解散清算中的犯罪
单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节 公司资本亏损过半时的解散
一、非刑事化的范围
二、替代形式
三、不交存且未公开决定
第二节 公司清算
一、任命清算人
二、清算业务
第三编 主要的特殊经济犯罪
卷 虚假破产罪及其关联犯罪
章 虚假破产罪
节 适用范围
一、破产人
二、启动破产管理程序
第二节 构成要素
一、事实要素:虚假破产罪的五种类型
二、故意要素
第三节 处罚
一、刑罚
二、追诉的特殊规定
第二章 关于司法清算的其他犯罪
节 债务人实施的犯罪
一、处分行为和禁止付款
二、组织清算
第二节 第三方实施的犯罪
一、各种形式的共犯
二、真正债权人或虚假债权人实施的犯罪
第三节 司法辅助人员实施的犯罪
一、侵犯财产罪
二、占有或使用债务人的财物
第二卷 股票犯罪的历史演变:证券交易委员会到金融市场管理局
章 与金融市场管理局功能相关的犯罪
节 二元处罚机制的废除
一、金融市场管理局的独立处罚权
二、金融市场管理局和刑事犯罪的追诉:“一事二罚”机制的终结
三、刑事追诉和行政处罚“一事二罚”的禁止
第二节 妨碍金融市场管理局行使职权的犯罪
一、妨碍扣押措施
二、暂时禁止从事职业活动
三、不支付保证金
第二章 股票市场运行中的犯罪
节 非法设立金融机构罪
一、投资服务的法律规定
二、刑事处罚
第二节 内幕交易罪
一、引言
二、知情人员
三、使用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罪是否依然存在
四、传播内幕消息
第三节 非法股票交易罪
一、传递市价罪
二、散布虚假信息罪
三、操纵市场罪
第四节 关于股权收购或股权控制的犯罪
一、法律规定
二、刑事处罚
第三卷 关于支票和银行卡的犯罪
章 关于空头支票的处罚机制
节 支票付款人在实施支票禁令中的义务
一、支票付款人的义务
二、支票付款人的处罚
第二节 禁止签发支票的情形
一、银行禁令的范围
二、关于银行账户和基本银行服务的权利
三、恢复签发支票资格
四、违反禁令签发支票
第二章 其他犯罪
节 关于支票资金的犯罪
一、出票人实施的犯罪
二、承兑或背书
三、处罚
第二节 关于支票和其他支付工具的常见犯罪
一、相关的支付工具
二、犯罪的构成要素
三、处罚
第三节 违反司法禁令签发支票的犯罪
一、针对支票犯罪的禁令
二、针对普通犯罪的禁令
第四卷 关于高利贷和信贷的犯罪
章 普通刑法中的贷款犯罪
节 高利贷罪
一、构成要素
二、处罚
第二节 关于贷款人的其他犯罪
一、关于收取资金的禁令
二、关于证券推销的禁令
三、广告和信息规范
四、典当行的管理
第二章 特殊规定
节 消费信贷
一、适用范围
二、处罚
第二节 不动产信贷
一、范围
二、定罪处罚规定
参考文献
索 引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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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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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现代国家的刑法发展中,经济刑法素以立法修正的“发动机”之功能而受到各国刑法立法的高度关注。基于经济刑法在规制对象、规制策略与规制机制上的特殊性,铸就了独立的罪刑结构关系模式,也塑造出经济刑法原理独有的范式。基于经济刑法所特有的学术魅力,它也成了本人的学术研究旨趣所在。然而,在经济刑法的研习中,囿于语言鸿沟的存在,国内经济刑法比较研究主要集中于对日本、德国、美国、英国等国制度的引介,而难以展开更为广泛的视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术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所以,两年前,陈萍博士跟我提及想要翻译法国经济刑法论著计划时,我由衷地感到欣慰,并积极促成此事。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法国经济刑法》译作终于能够在法律出版社成功出版,在此表示祝贺。
陈萍博士既有法国比较刑法研究的学术基础,又有翻译学术著作的成功经验。因此,我们对这本译作的质量一直充满信心与期待,从付梓的译作中,我们深感这份期待得到了充分实现,作为本书的学术审校,通读全书,值得对其学术特色予以关注:
其一,理论高度。维隆教授德高望重,是法国经济刑法发展的见证者和亲历者,本书以“经济刑法究竟是否真实存在”这一根本问题开篇,聚焦于经济刑法独立性的论证。作者在“经济刑法是一种人为建构(空想)”和“经济刑法是一个同质整体(现实)”的二元学说中选择了后者,认为“经济领域”的特殊性,使得其中应受谴责的犯罪行为具有刑法上的特殊性,而不仅是在某门课程或教材中将某些具有共同点的犯罪贴上统一的标签,只因这些犯罪的共同点就是或多或少与经济生活相关。目前法国学界对经济刑法具体内容的争议从未停歇,但经济犯罪的特殊性,确实已经渗透到刑事法的各个层面,包括在实体法中犯罪构成要件(法定要素、事实要素和主观要素),以及在程序法中管辖法院、责任人认定和刑罚体系上。因此,独立的经济刑法尚未完全成型而是在缓慢发展中。
其二,现实回应。本书对“经济刑法的扩张和不足并存”的矛盾现实予以深刻回应。法国经济领域的刑事化,不在于扩大普通犯罪的适用,而是采取设立新罪名的立法方式,以应对新型的技术犯罪,保护经济社会秩序。非刑事化则主要表现为重修相关法典(特别是《公司法典》《货币和金融法典》),删除从未被适用的罪名规定,代之以非刑罚的替代措施,比如,禁止令。这两种趋势在经济刑法领域是并行不悖的,体现出刑事法介入经济领域的时机、方式、机构、程序的复杂性,是一个整体性和结构性的问题,也是经济刑法发展的动力所在。
其三,体系构建。两位教授结合翔实的史料整理、历次的立法改革和的判例分析,以典型经济犯罪(经济领域中的普通犯罪、商业公司领域中的经济犯罪以及若干与经济生活相关的犯罪)为基础构建责任理论,辅之以法国经济刑法特殊司法体系的专门介绍,整体性论述法国经济刑法的理论现状和实践特色,为我们勾勒出法国经济刑法发展的清晰轮廓。本书的版本既补充了立法对有关犯罪的非刑罚化现状,又从合宪性角度对某些罪行定义的宪法价值提出反思,以回应司法法院和宪法法院面临的重要议题。
《法国经济刑法》原作虽定位为教科书,但并未局限于具体法律条文的梳理和注释,而是从法律史、刑法哲学的高度,对经济刑法的基础理论展开深入讨论,综合多种立法渊源和判例解释,对“经济刑法”历久弥新的学术主题进行综合剖析。我相信这本译著能够为中国经济刑法的研究和中国特色经济刑法立法的完善,提供新的研究视角、新的制度参照和新的知识类型,拓宽我国经济刑法基础理论研究的维度和向度。我也期待陈萍博士能够保持学术热情,继续深入挖掘法国法的理论特色,早日取得更大突破与学术成就。
是为序。
魏昌东
2022年10月15日
于上海社会科学院·逸思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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