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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1、“大唐狄公案”之外,高罗佩创作的唯一侦探小说
2、中文版首度推出 高罗佩之子托马斯?范古利克特别作序
3、译者张凌是资深高罗佩研究者,翻译的“大唐狄公案”系列广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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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天赐之日》是高罗佩在“大唐狄公案”系列之外唯一一部以阿姆斯特丹为背景的侦探小说,故事情节曲折离奇,既有对二战期间及战后普通人艰难生活的叙写,包括种种现实与心理困境,同时还有对于东方文化,尤其是禅宗思想的考察,在东西方文化的碰撞和交锋中,追寻人类的精神救赎与出路,从中折射出高罗佩本人所具有的多重文化人格中重要的一面,即作为荷兰人的精神特质。
高罗佩之子托马斯·范古利克为中文版特别作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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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高罗佩(1910-1967),荷兰外交官,著名汉学家,先后在荷兰驻日本、中国、印度、马来西亚等国的使馆工作,精通多种欧亚语言,是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传奇人物。他曾评价自己一身三任:外交官是他的职业,汉学是他的终身事业,写小说是他的业余爱好。代表作有《琴道》《秘戏图考》《中国古代房内考》等,而大型推理探案小说系列“大唐狄公案”在东西方读者中影响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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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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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之日》中译本序言
错误的地址
玻璃背后
富士山顶的白雪
酋长的凉鞋
运河边的焰火
楼梯口的双面神
水坝广场的约会
后记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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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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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之日》中译本序言
1967年,我的父亲高罗佩作为荷兰驻日本大使,在回国诊疗时病逝于海牙,享年五十七岁。当时我只有十四岁,已在海牙寄宿生活了三年,并未跟随父母同去东京。我虽然很珍视与家人在日本度假的回忆,然而忙于青少年初期的各种事务,还顾不上去理解和探究父亲怀有的热情,或是一生执着的东西。父亲去世之后,通过阅读他的著作、随笔、书信和学术论文,我才开始对他有了更多了解,并且心中时常涌起惊异与敬畏之情。我曾经反复读过他的几本书,尤其是狄公案系列小说,每一次重读都会有新的发现和收获,显然是由于我的思想随着时光流逝而日渐成熟。假如我和父亲在后来的岁月中有机会再度相见的话,相信我们一定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父亲所写的狄公案系列小说非常成功,曾被译成二十九种文字,在全世界三十八个国家先后出版,近期在中国又出现了一个新的中文全译本。对于新老读者来说,这一系列作品已成为不会过时的经典探案小说。狄公之所以能够与英国的福尔摩斯和马普尔小姐、法国的梅格雷一同跻身于著名侦探之列,一个重要因素便是中国明代背景下的精巧故事。几年之前,荷兰推出了新版的荷文本全集,出版社请我为每个单本写一篇导言。我很犹豫是否应该接受这一请求,因为父亲在后记中已经解释了许多细节问题,并且1980年前后出版的荷文本全集中还收录有扬威廉?范德魏特灵 所作的精彩序言。在出版社的一力坚持下,我决定写出关于父亲创作每部小说的个人回忆,比如这一系列的第六部小说《漆屏案》(1958年出版),父亲写作的灵感显然来自于一架四扇朱漆屏风,那是父母收藏的古董之一,曾伴随他们飘洋过海,走遍了各个外交任所;我们曾在家中养过几只长臂猿,而《猴与虎》(1965年出版)中也出现了一只黑猿,在被狄公刻意诱导时抛下一枚金戒指,狄公随即发现戒指的主人已遇害身亡,左手的四根手指竟被齐齐切断!作为一家人,我们多少与狄公生活在一起,亲眼见证了他的种种遭际,以及如何开始一次次新的历险。
《天赐之日》创作于荷兰海牙,时间是1963年,之后便是一个闰年。父亲在黎巴嫩和马来西亚连续任职七年之后,全家于1962年8月返回海牙,即荷兰外交部的所在地。一直等到1963年8月,父亲才被任命为外交部某个部门的主管。这将近十一个月的休假,使得他有充分的时间专心从事学术研究,同时继续创作狄公案小说。我们搬入位于胡弗街88号的一座宅院,父亲的书斋里摆放着所有藏书、中国画以及其他物品,陈设的方式与之前在吉隆坡等地时一模一样。他从热带地区回到寒冷潮湿的冬日荷兰,并在这里写出了《天赐之日》。
当我应邀为《天赐之日》中译本撰写序言时,我首先重读了这部小说,因为它显然与狄公案系列作品完全不同。在阅读的时候,类似的场景和回忆从我脑海中不断浮现,或是关于父母,或是关于全家居住在海牙的日子。令许多狄公案粉丝大为惊异的是,《天赐之日》的主角不是狄公,而是约翰?亨德里克斯,一个曾在荷属东印度(如今的印度尼西亚)工作与生活过的前殖民地公务员;故事发生的地点不是中国的古城,而是生机勃勃的阿姆斯特丹;插图不是明代风格的白描,而是带有超现实主义风格的几何图形,尽管其中仍然不乏裸女形象。莫非这部小说是一个尝试,运用不同的故事、人物和主题来实现向现代小说的转型?在许多方面,狄公正是父亲的化身,父亲与约翰?亨德里克斯又有哪些相同之处呢?他们具有共同的背景。我的祖父曾在荷属东印度皇家军队里担任军医官,因而父亲在荷属东印度度过了童年,并从此生出对东方文化的热爱。作为一名殖民地政府的公务员,约翰?亨德里克斯去荷属东印度工作,在太平洋战争和后来的印度尼西亚独立革命中失去了一切,随后返回荷兰,为了让自己与曾经的遭遇达成和解,为了“重建过去,发现现在”。父亲写作《天赐之日》时,正值工作暂停期间,他很可能驻足稍歇,抚今追昔并思考未来。
通过阅读此书,我们将会更加了解约翰?亨德里克斯。父亲并未将自己等同于这一人物,但是他们确实存在着一些共性。约翰?亨德里克斯乘坐出租车前往老运河88号时,曾有如下自述:“我一向喜爱精细的手工技艺,正是因此,我喜爱台球、线描和打靶。”除了最后一点,其他方面皆与父亲本人非常吻合。他喜欢在俱乐部或咖啡馆里打台球,书中描写约翰?亨德里克斯第一次遇袭之后、在酒吧间里观看两人打台球的细节便是明证。在狄公案系列小说中,我们见过许多幅线条细致的白描插图,都是父亲亲手绘制的。在《天赐之日》里,我们也会看到几幅线描画,不过与业已熟悉的明代风格插图迥异其趣,几乎是超现实主义作品,用线条与圆弧表现抽象的人脸或面具。父亲很喜欢画画,起初想成为艺术家,沉醉于将概念化的形象转变为画面。我们并不清楚约翰?亨德里克斯究竟喜欢哪些“精细的手工技艺”,但是有一点是清楚的,父亲在第一次驻日工作(1935-1942)时,就学会了一门精巧的技术——篆刻印章,后来在重庆任职(1943-1946)时愈臻完善。小说中有一对惨遭杀害的母女,小女孩名叫扑扑,父亲在马来西亚养过的一只小长臂猿也叫这个名字。当时是1962年,小长臂猴的健康状况不佳,父亲在吉隆坡的旅馆房间里细心地喂养照料它,数月之后,它因患病毒性肺炎在迪克逊港死去,父亲为此非常难过。他给约翰?亨德里克斯的女儿起这个名字,足见多么喜爱那只小长臂猿,并且对它的离世感到多么悲伤,这与约翰?亨德里克斯失去爱女的心情是极其类似的。
《天赐之日》并不是一部随时用于轻松消遣的作品。扬威廉?范德魏特灵曾经说过:“在你能够一口气读完这本书之前,必须先细细品味字句。”在发现其深层涵义之前,我重读了两遍。首先,这是一部惊险小说,约翰?亨德里克斯陷入黑帮的阴谋之中,黑帮不但从事贩毒和凶杀活动,还诱骗女人去中东卖淫——即使六十年后,这些仍是受到世人关注的现实热点问题!其次,约翰?亨德里克斯在荷属东印度失去了所有挚爱之人和所拥有的一切,返回荷兰之后,必须重新找回自我。此书的核心之一是交织在故事里的禅道思想。扬威廉?范德魏特灵想必会说:“如果你想要完全了解禅宗,那就去读《天赐之日》吧。”事实上,父亲在小说的注解中曾这样写道:“禅常常被当作一种宗教或哲学体系。它并不是宗教,也不是哲学,而是一种达到拯救的方法——这种方法不能从书本上学到,只能从生活本身学到。”在《天赐之日》1984年英文本美国初版和1985年荷文版里,曾附有扬威廉?范德魏特灵所写的后记,其中的见解相当深刻,将约翰?亨德里克斯经历的苦难与禅学实践联系在一起。约翰?亨德里克斯被关入日本集中营后,曾受到宪兵上尉植田的折磨。在审讯暂停时,植田谈到自己的禅宗师父曾经提出的难题,以此来挑战约翰?亨德里克斯:“融化富士山顶的白雪。”这是一件无法办到的事,因为富士山顶的白雪永远不会融化。日本投降后,植田遭到逮捕,即将被处决时,将这一难题交给约翰?亨德里克斯去解答。约翰?亨德里克斯经历了一连串惊心动魄的意外事件,包括黑帮的凶残和女人的魅惑,当热水壶里的蒸汽扑面而来时,终于在一瞬间达到了禅悟的境界,全部故事发生在二十个小时之内,发生在2月29日,即闰年特殊的一天里。《天赐之日》问世后,当时的荷兰评论家们忽视了这方面的内涵,纷纷发表负面评价,扬威廉?范德魏特灵对此提出了尖锐的驳斥。
狄公虽然笃信儒家思想,但是在查案时,常常要与佛法、僧人及寺庙打交道,对佛教持有保留态度,小心地避开重视佛教、承认佛教在社会与文化生活中的重要性的说法。从狄公案系列小说中,明显可见父亲对于东方各种宗教有着深入的研究。即使在《天赐之日》里,约翰?亨德里克斯也会读慰藉人心的佛教书籍,因为“佛教告诉我们活着就是受苦受难”。
不久之前,我们发现了一部父亲的手稿,作于1941年,名为《东皋禅师生平及著作》,之所以从未发表过,是由于太平洋战争的爆发而被搁置。后来,他又写出了一个有所节略的中文本,1944年在重庆出版,限量发行一百册。 在此之后,他继续搜集有关东皋禅师的新资料,显然有意进行增补,但是没能找到时间来最终完稿。东皋是一位中国僧人,经历了明亡之后的社会动荡,于1677年东渡日本,成为著名的禅宗大师,并以多才多艺而闻名于世。禅宗发源于禅,后来传播到日本各地,并出现多个派别。父亲以东皋禅师为引导,研究禅学在中国和日本的发展,终其一生都对佛教抱有兴趣。《天赐之日》来自于这种种努力,使他得以在当代背景下,将禅道与约翰?亨德里克斯的故事结合起来。
《天赐之日》的故事发生在阿姆斯特丹,其旧城区极富本地特色。我已在阿姆斯特丹生活了五十年,对这座城市非常熟悉,老运河,带有铁栏杆的桥梁,建有山墙和门阶的房屋,夜晚照亮的路灯,凡此种种都在书中有着生动的描述。因为海牙是荷兰外交部的所在地,所以我们以前回国时总是住在海牙,尽管如此,父亲还是经常前往阿姆斯特丹,或是去荷兰皇家博物馆观赏丰富的中国艺术藏品,或是去跻身其中的荷兰皇家艺术与科学院 。后者位于最古老的城区内,从中央车站一路步行过去,沿途有各种景致值得赏看,狭窄的街巷,运河上的桥梁,停泊的驳船和船屋,霓虹闪亮、美女摇曳的窗户,这些景象也都出现在《天赐之日》中。还有许多诱人的小咖啡馆,供应荷兰杜松子酒,木头柜台后面站着身形粗壮的老板,约翰?亨德里克斯曾数次逃入一间类似的所在,只为喝下一杯杜松子酒。
1963年,《天赐之日》荷文本初次发行,出版商范胡维(Van Hoeve)也曾推出过狄公案系列小说荷文本;英文本初次发行于1964这个闰年,属于私人版本,由马来西亚吉隆坡的艺术印刷社负责印制,该社也曾推出过三部狄公案小说的英文初版(《朝云观》《红楼案》《漆屏案》)。父亲为英文本与荷文本亲自设计了风格相同的封面。他一定花费了多年时间来考虑撰写这样一部小说,在其中可以融入一些不合于狄公案系列作品的因素,比如他曾读过的大量现代背景下的探案故事,两个台球爱好者的对话,第一人称的叙事角度,以及禅在约翰?亨德里克斯所有经历与挣扎中的重要性,长期形成的创作意图在此得以圆满实现。对于父亲来说,幸运的是上天赐予了他足够的时间,从而使这部久欲下笔的作品最终得以完成。
托马斯·范古利克
2022年4月,阿姆斯特丹
错误的地址
“这里的桥是不一样的,莉娜。爪哇也有桥,甚至也有运河从闹市区流过。但是在阿姆斯特丹,一座架在运河上的桥是不一样的。你看,这运河与桥梁在变化,它们随着每日的晨昏阴晴而变,随着每年的春夏秋冬而变。”
“我想还随着你的心情而变。”她镇定地说罢,将一绺乌黑的头发塞入被微雨打湿的红帽下面。此时仍是冬季,我们度过了白雪皑皑的一月,二月潮湿阴冷。她将两肘倚在小桥的铁栏上,低头俯视古老的运河,只见河流两岸立着冬日里光秃秃的树木,光秃秃的铁灯柱,一座座房屋的山墙又高又窄,笼罩在逐渐浓重的暮色之中。路上行人寥寥,沿着房屋低头匆匆走过。
忽然,她转过头来,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直盯着我,沉思说道:“我们来这里只有六周时间,真是奇怪。似乎已经过了很久。这毛毛细雨一定连下了几个月,在爪哇时根本无法想象,季风吹来的时候,我们坐在前院阳台上,雨幕遮住了视线,连花园也看不见。你可还记得,我们……”说到这里,她的声音低了下去。
我当然记得。虽然迄今为止早已超过六周——实则已有许多年了。我记得那些雨天,还有烈日当空的晴天。我记得最初的日子,和最后的时刻——尤其是起始和终结,还有其间许多年月与昼夜。我记得这一切,因为我精心地重构这些日日夜夜,悠闲地从往昔中逐一挑选出来,正是因此,我才能做到丝毫无损细节地交换记忆,站在横跨运河的桥上,与身旁这个业已离世的女人进行交谈。
只听她叹息一声,满怀渴望地说道:“我喜爱这些庄严的老房子,这些山墙和高高的台阶,还有古色古香的铁栏杆。你看,有些房屋似乎朝前倾斜,微微倒向河面。为什么我们必须要回来?”
我知道自己会如何回答。
“你从不属于这里,林奈特 ,我也同样不再属于这里。我的父母都已亡故,亲戚朋友或是过世,或是离去。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亲爱的,我们在爪哇一定会过得很快活。”
那时你可有浑身一颤?我不知道,但是我确实记得你的肩膀紧紧靠着我的肩膀,就在这运河的桥上,在黄昏时分,二月的细雨中,我们是一对孤独的男女。
“我们别回爪哇去,”你开口说道,“就留在阿姆斯特丹,留在你的家乡。对于法律和其他所有事务,你都很精通,因此在这里也能谋生,难道不是吗?为什么要回爪哇?我已经开始讨厌那地方,再说艾菲……艾菲也死在那里。”
“为什么你想要留在阿姆斯特丹?我曾在这里追求艾菲,还曾与她同床共枕。”
为什么要对自己心爱的女人说这些话?为什么我要说这些伤人的言语,先是早年时这样对艾菲,后来又对莉娜?为什么要对我爱的女人说这些,况且她们都已不在人世?我想吸一口香烟,却发觉香烟已被打湿,于是将烟蒂扔进暗黑的河水里,抬手压低黑毡帽的边沿,竖起风雨衣的领子。天色尚未转暗,我的夜生活也尚未开始。莉娜还不会出现,艾菲也一样,但是艾菲或许会来得早些,因为今天是2月28日,是这个湿冷沉闷的二月的最后一天。很多年前,就在今天,我对艾菲说我爱她。当时我送她回家,站在灯柱底下,对她说出这句话。她朝左右迅速打量一眼,然后亲吻我,我们两人的面颊都被雨水淋得又冷又湿,她的嘴唇却是温热而润泽。没错,那时将近六点钟,周围没有行人,否则她不会站在灯柱下吻我。路边的时钟显示此刻是六点差五分。只须消磨一个钟头:这一个钟头之内,我必须恢复在白昼与黑夜之间的平衡。等到七点整,我将去一家俱乐部,与三个朋友共进晚餐,到那时我就安全了。我们会坐在壁炉边,围着一张舒适的角桌用饭。只须消磨一个钟头,喝一杯酒或许就能打发过去。
我走下拱桥,在鹅卵石上脚底一滑,差点跌倒在地,禁不住低声咒骂一句。透过蒙蒙雨雾,我看见街道前方的一扇门上微微发出红光,正是酒吧的招牌。
这是一家老式酒吧,室内很狭小,也很暖和,弥漫着一股司空见惯的味道,能闻出纯的斯希丹杜松子酒、潮湿的衣服、烟草与锯末。高大的木制吧台擦得干干净净,七八个人站在旁边,彼此挤在一处。这里没有椅子,因为没人会坐着。人人进来都是为了喝酒,因为需要喝酒,正如我此刻需要一样。我的两眼模糊,心也怦怦乱跳,遇上坏日子总是如此:有时我害怕自己会失去对过去的控制,思绪变得狂乱,或是无望地兜着圈子难以自拔。我看见在两只胳膊肘之间有个空当,一只是深蓝色布料,另一只则是粗糙的旧花呢,于是走上前去。
老板伸出汗毛浓密的大手,将一只高脚杯推到我面前,然后替那个蓝衣人又满上一杯,瓮声瓮气地说道:“为什么今天就很特别?对我来说,今天并没什么两样。”
“因为明天会领到工钱,”蓝衣人说话的声音高而尖利,“对我来说,多拿一天的薪水。”
老板咕哝一声,冲我问道:“要陈年的还是新近的?”
“陈年的斯希丹。”
“对我来说,只是多干一天的活儿而已。”穿花呢的人埋怨道,“要知道我的工钱是按月付的。下个月也是一样,扬!”
“你就不该抱怨,”老板酸溜溜地说道,“为市政工作,可是一份稳定的收入。况且等到你退休的时候,还会有一大笔退休金。”
“扬,等你退休的时候,”蓝衣人的声音仍是又高又尖,“可以给自己买一座真正的房子,而且是在富人区里!”说罢咯咯大笑起来。
烈酒散发出一股暖意,缓缓沁入我冰冷的肢体。我感到舒服了许多,总算可以放眼朝四周打量,刚一抬头,就瞧见大块头老板嵌在柜台与壁架之间,阔背后面摆着一排排闪亮的酒瓶。他生得一张红润的圆脸,胡须下垂,朝我的空杯里倒酒时,狠狠瞪了蓝衣人一眼。
另有一位来客讲了个笑话。我虽然没听明白,但也跟着众人一起大笑,随后喝下第三杯酒。为什么我要忧心忡忡?每个人不都过着双重生活吗?一面是日常现实,另一面则是想象中理应拥有的生活,或者可能达到的生活——倘若我们能够再鼓起一点勇气的话。第二种生活是重要的,因为我们在疑惑和焦虑时,需要它们来支持。我就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足可自称为能够重建过去,因为这是我可以证明自己并非杀人凶手的唯一途径。我怎么会是杀人凶手?我厌憎暴力与残酷,怎么会呢?艾菲死了,小扑扑死了,莉娜也死了,但我只是犯了一些错误,并且试图弥补这些错误,就在晚上。
在白日里,我是一个性情沉静的前殖民地官员,过着沉静而有序的生活。我在蜂巢百货公司担任记账员。我的办公间很小,四面都是玻璃墙,我在分行整齐的账本上写下整齐的数字,这真是一项使人心平气和的工作,因为这些数字具有一个目的,一个概念清晰、固定不变的目的。到了五点半,我下班出门,回到平平常常的单身公寓里,翻看一阵晚报,直到房东老太太把一份平平常常的晚饭送到我的书桌上。当她走后,我拿起刀叉,另一种生活便开始了。有时是艾菲坐在对面,有时则是莉娜,小扑扑从没出现过,她向来与我们的爪哇保姆一起早早吃饭。我说着所有原本该说却从没说过的话,仔细聆听她们说的所有我本该仔细聆听的话。如今我拥有时间,拥有所有的时间。有时艾菲和莉娜没来,我就打开收音机,听一段精彩的音乐节目,或是读书:我常读内容严肃、抚慰人心的书,哲学类或是宗教类,尤其是佛教,因为佛教告诉我们活着就是受苦受难。我从不读历史书,因为历史书会让我觉得心里有种深深的空洞感,提醒我并不存在什么目的,从来没有这种东西。其他书则令人安慰,有助于我在独自一人、没有访客时消磨时间。我可以用一种冷静客观的方式来阅读这些书籍,因为其中的说法与我格格不入。或许是作者寄错了地址,或许是我收错了地址,二者皆有可能。对于此类状况,我总是抱着开放的态度。
在每月十五日和最末一天,我会去俱乐部,与三个朋友一起共进晚餐,这三人分别是医生、律师和记者。医生是个天主教徒,律师是个新教徒,记者多少居于其间,而我则是个非教徒。人人都想就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发表一些无关紧要的议论,这一共同愿望将我们联系在一起,对于各自的私生活,我们则是知之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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