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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本书全面系统的翻译了韩国所有的教育法律法规,可供我国完善相关制度予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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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从整体来看,韩国的教育,法规种类和数量较多,其结构和内容均体现了教育平等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等理念。韩国教育法规体系的特征主要表现为法域宽广、细分成度高,并且体现了对教育研究和学术振兴的重视。另外,韩国的教育法规修订频繁且及时,又很好地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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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吴安新 ,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教*部中外合作办学法律专家,教*部政策法规司-西南大学教育立法基地兼职研究员,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中心兼职教授,中国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近年来主持教*部扩大教育开放背景下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修订等省部级以上课题10多项,发表论文70多篇,出版著作(含译著)5部。
张德强,鲁东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教授,教育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山东省与韩国交流合作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终身教育及中韩教育文化交流。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外国留学生管理分会常务理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近年来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以上课题10多项,发表论文40多篇,专著2部,主编或参编各类教材3部。获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获省部级、市厅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6项。
王纪孔,鲁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山东省与韩国交流合作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研究领域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国际经济合作。现为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朝韩分会理事、山东省世界经济学会理事等。近年来主持教*部留学归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项目6项,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中韩两国出版社出版专著4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在韩国出版社出版专著 3 部,发表论文 10 余篇。获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全省统战理论调研宣传“四新工程”优秀理论调研成果奖、烟台市社科优秀成果奖等科研奖励共计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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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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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教育基本法
幼儿教育法
中小学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私立学校法
终身教育法
以数字为基础的远程教育促进基本法
基础学力保障法
职业教育培训促进法
岛屿·偏远地区教育振兴法
对残疾人等的特殊教育法
关于旅外国民教育援助等的法律
前程教育法
资格基本法
英才教育振兴法
人性教育振兴法
关于振兴产业教育、推动产学研合作的法律
学术振兴法
关于人文科学与人文精神文化振兴的法律
学校体育振兴法
关于小语种教育振兴的法律
科学、数学和信息教育振兴法
人力资源开发基本法
关于自学取得学位的法律
关于学分认定等的法律
关于教育相关机构信息公开的特例法
关于教育环境保护的法律
促进公办教育正常化与限制超前教育特别法
关于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的法律
关于学校安全事故预防及补偿的法律
就业后助学金偿还特别法
学校设施事业促进法
关于学校复合设施的设置及运营和管理的法律
关于确保学校用地等的特例法
学校供餐法
学校保健法
关于教育设施等的安全及维护管理等的法律
促进废校资产活用特别法
学校图书馆振兴法
大学图书馆振兴法
韩国学中央研究院培育法
韩国学术院法
韩国教育学术情报院法
韩国研究财团法
关于设立与运营东北亚历史财团的法律
关于史料收集与编纂和韩国史普及等的法律
韩国古典文献翻译院法
韩国私学振兴财团法
关于设立韩国奖学财团的法律
地方教育财政拨款法
幼儿教育支援特别会计法
关于地方大学和地区均衡人才培育的法律
关于地方教育自治的法律
韩国大学教育协议会法
韩国专科大学教育协议会法
国立大学附属医院设置法
首尔大学附属医院设置法
首尔大学口腔病医院设置法
关于韩国放送通信大学设立和运营的法律
关于设立和运营国立大学法人首尔大学的法律
关于设立和运营国立大学法人仁川大学的法律
关于国立大学会计设置和财政运营的法律
国立大学口腔病医院设置法
关于法学专门研究生院设置和运营的法律
教育公务员法
韩国教职工共济会法
私立学校教职员工年金法
关于提高教师地位和保护教学活动的特别法
期间任用制大学教师落选者救济特别法
退休教师终身教育活动支援法
培训机构的创办和运营及课外教学相关的法律
关于教育国际化特区指定、运营及培育的特别法
经济自由区及济州国际自由城市外国教育机构设立与运营相关特别法
关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活动的法律
《高等教育法施行令》第13条第2项国外高校运营国内高校教育课程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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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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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前言
我们深知,只有对一国的教育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了解,才能更清晰地了解该国的教育结构和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提出“研究启动环境法典、教育法典、行政基本法典等条件成熟的行政立法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这标志着研究编纂教育法典列入立法机关的工作日程,学界对教育法典的关注和研究明显增多。我们团队希望通过译介一些海外国家的教育法律为我国教育法典编纂提供些许借鉴。尽管韩国教育法律尚未法典化,但可透过其教育法律的构成、规制对象及规制方略,从教育体系、结构、逻辑、规则、范畴等方面为我国提供更为清晰的研究空间。
选择韩国教育法律进行译介,还基于如下两个原因:一是韩国作为我们的邻国,一衣带水,韩国在“二战”后迅速发展,其教育的进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从韩国的教育法律来看,整体比较完备,仅法律就有74部之多,法域宽广、精细化程度较高,而且根据情势变化及时修订,做到了与时俱进。从结构和内容来看,不仅体现了教育平等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等理念,更体现了对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视。对于韩国教育法律的关注与研究,在我国市面上仅有张德祥先生主持翻译的《韩国教育政策法规》。张德祥先生选取了12部韩国教育法律进行译介,尚不足以了解到韩国教育体系的全貌,但这个先行探索给了我们译介全部教育法律的动力,以弥补学界关于韩国教育法律研究的缺憾。二是韩国是我国尤其是东部相关省份的重要留学地,也是我国高校与之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重要国家。以山东为例,山东高职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3以上是和韩国高校合作。译者单位之一的鲁东大学与韩国高校联系密切,建立了全国第一个与韩国高校合作的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对韩国教育法律的译介不仅可以服务正在以及即将与韩合作的单位,也可服务于有志赴韩留学的众多学子,从而更好地了解韩国。
值得说明的是,除了74部法律之外,我们还专门翻译了该国的一部教育行政法规,即韩国在2021年12月修订的《国外高校运营国内高校教育课程准则》。该法规是对该国《高等教育法施行令》第13条第2项的一个完善,是对该国高校与他国高校如何合作并授予学位的相关规制,这个法令可为我国高校与韩国高校开展合作办学提供一个相对清晰的指南,基于服务中外合作办学的考量,我们把它选译进来。
本书的译介从提出动议,到译介完成,历时近两年。在这近两年的时间里,我们不仅要面对文牍的枯燥,毕竟译文70余万字已然不是一个小数目;还要随时关注韩国教育法律的频繁修订带来的翻译反复。虽然译介告一段落,但是随后的研究仍在路上……
参与《韩国教育法律法规》的译者还有鲁东大学的朱会敏、陈佳莉、杨艳丽、丛龙、翟帅帅、康维娜、张宝云、李俊建、全香兰、金丽妍、任晓礼、张兴利、刘璟、刘晓东、林丽、王为玲、李向华、刘姝明、唐坤、袁云霞、李晓娜、王智勇、高洁、徐阳等老师,他们基本都是在韩国留学多年且大多取得了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和教授。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们受到韩国群山大学中文系教授朴炳仙博士、韩国圆光大学教育系教授安宽洙博士的指导。在此一并致谢。
我们还要感谢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会秘书长林金辉先生给予的支持,感谢重庆市教*原副主任牟延林教授给予的指导,感谢山东建筑大学、鲁东大学、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给予的支持,感谢知识产权出版社彭小华先生悉心的编辑工作。正是在朋友们的支持与帮助下,我们奋力前行着!
由于译者水平有限,译文的内容可能仍有不足之处,敬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此外,本书翻译的所有韩国教育法律法规的韩语原文可以在我国“山东省与韩国交流合作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sis.ldu.edu.cn/sdsyhghzjlzx.htm)查看。
译者
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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