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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世界上没有哪条大河像淮河那样,被一条更大的河流蹂躏了近千年,最后竟被拦腰截去了整个下游;
中国没有哪个地区像近古及近代时期的淮北那样,被最高决策者作为“局部利益”,为顾全“大局”而牺牲了数百年;
历史上没有哪个群体像淮北人那样,从慷慨悲歌、问鼎逐鹿的社稷栋梁,沦为被人贬讥为啙窳偷生、“泼妇刁民”之辈!
淮北地区经历了发达而辉煌的远古和中古时期,为何在近古及近代时期变得衰败又贫穷?
朝廷的宏观决策对某些局部地区的社会演变究竟起着怎样的作用?
反人性、反常识的极端理学伦常为何在明清时代的淮北尤为流行?
读马俊亚先生著作《被牺牲的“局部”:淮北社会生态变迁研究(1680—1949)》,三百年来,淮北百姓生活艰难,一字一句,令人悲恻。
——许倬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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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结合历史文献资料和作者多年来所做的田野调查,主要分析了自清以来至民国前期中央政府所制定的政策对淮北地区所产生的交互影响,着重考察淮北地区人类活动,特别是政府行为和官僚意志对淮北社会生态变迁的影响。作者分析了治水、漕运和盐务等政策对淮北的地理、河道、水文、物产、民性及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等的塑造、影响及作用。作者所讨论的空间范围,包括苏北、皖北、鲁西南在内的淮河下游地区,分别从漕运、盐业、农业、民生等面描述了淮北社会在中央政府基于政治权力的实际运作下,如何从唐宋时代的鱼米之乡演变为后来的穷乡瘠壤。除此之外,本书还对上述这一时期淮北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的衰变及平民的生活状态也做了细致地考察和分析,进一步论证了清至民国前期中央政府在“顾全大局”的政治思维下所制定的政策对淮北地区的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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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马俊亚,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获江苏省“333工程\人才、jiaoyu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19年度jiaoyu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称号。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社会经济史和区域社会生态史。曾兼任台湾政治大学客座教授、安徽大学特聘教授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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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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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导 言 / 001
一、研究区域和时段/001
二、研究对象和理论体系/007
三、研究现状/023
第一章 保漕大局下的政策误区/ 038
第一节 泗州城的沉没与治水政治/ 039
第二节 漕运方略与淮北的被牺牲/084
第三节 官场积习与水患世界的形成/146
小 结/193
第二章 盐业政策下的利益分配/ 197
第一节 国家机器的自利化/198
第二节 商人寻求租金的最大化/238
第三节 生产者的贫困化/282
第四节 社会的边缘化/312
小 结/338
第三章 从沃土到瘠壤/ 342
第一节 治水与农业生态的破坏/342
第二节 稻作农业的变迁/383
第三节 农家手工经济结构的演变/429
小 结/473
第四章 粮食短缺与生存困境/ 476
第一节 粮食生产与人食所需/476
第二节 无权者的田土之累/492
第三节 平民粮荒对策的困境/530
小 结/569
第五章 本能异化为特权/ 571
第一节 被殄灭的人欲/572
第二节 强势群体的性剥夺/585
第三节 无法自洽的伦理/614
小 结/628
第六章 社会生活与社会冲突/ 631
第一节 诗礼武风的普及/631
第二节 民性的衰变/667
第三节 丛林世界的形成/689
小 结/729
第七章 社会结构的异化/ 732
第一节 社会结构与社会形态的畸化/732
第二节 强势集团领主化/755
第三节 “下江南”/775
小 结/816
结 语/ 819
征引文献/ 834
一、中文部分/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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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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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保漕大局下的政策误区
中国四千年文明史是在与洪水的搏斗中揭开序幕的。美国学者费礼门(John Ripley Freeman)指出:“洪水在中国,危害人民生命为数之众,举世殆无其匹。”刘易斯(Mark Edward Lewis)指出,中国远古时代关于洪水的神话,不但提供了对通过等级分化的强制实施所建立的社会秩序的一般思想的戏剧性描述,而且被用来作为政治秩序的起源神话。也正是在这样一个君权尚未形成和稳定的时代,刘易斯看到了治水事务中反叛者的反抗与最初统治者通过治水来强化君权的真实历史。在君权极端强化的明清时代,治水事务始终服从于政治需要、服从于维护君权的需要。
长时期里,淮北地区被称为“洪水走廊”,洪水对淮北生态的影响至关重大。淮北的洪灾是如何形成的呢?1680—1855年的近200年里,中央政府每年在淮北均要投入至少数百万两白银的治水经费,进行大规模的治水活动,为什么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水患问题呢?这些问题从来都不是孤立的,而是与中国传统政治密切相关。
第一节?泗州城的沉没与治水政治
在淮北大地,长期流传着水母娘娘失手打翻一只装着三江四海的水桶,最后淹了泗州城的传说。泗州被淹,史实凿凿,且水下遗址已被发掘。只是这座命运多舛的古城并非为水母娘娘所误淹,而是人类自己有意为之。
一、泗州之沉
万历七年(1579),潘季驯主持的黄淮治水工程竣工。
这次工程共筑土堤长112268丈(620多里),砌石堤3374丈(约 18.7里),堵塞大小决口 139处,修建每座长达 30丈的减水石坝 4座、新旧闸和车坝各3座、涵洞2座、减水闸4座,筑拦河顺水等坝 10道,疏浚运河淤浅11563丈(约64.2里),开河渠2道,栽植护堤低柳832200株。为了加强清水对黄河泥沙的冲力,潘季驯大筑高家堰,截断淮河,逼迫全部淮水以趋清口,将大涧、小涧等原来出水口全部闭塞,这就是治黄史上著名的“蓄清刷黄”“刷黄济运”之策。
据李春芳《重筑高家堰记》,高家堰在山阳西北四十里,“创自汉陈登,所以障淮也。至我朝黄河由寿历颖,循淮而会于清河口,继由孙家渡赵皮寨循淮而会于清河口,以故高家堰愈益重, 陈恭襄瑄则增筑之。乃其后黄河由飞云桥出小浮桥,循徐邳而下,司水诸臣遂无复事高家偃,以是堰日颓。频年以来,黄河分流入涡,而故所行道,若桃源、清河口多壅阏,水不得尽归海,稍溢则灭堰,直入高宝,于是淮南北并蒙河患矣”。
陈登与陈瑄筑高家堰之说,均为明万历以后人所言,于前史无征。高家堰下有“阜陵”等湖,三国、唐时在此亦有修堤工程,但这些工程主要是灌溉工程。即使明初平江伯陈瑄修筑过此堰,其规模也不会太大,尤为重要的是,陈瑄修筑高家堰的目的,仍在于“阻障淮水,使不得东入漕渠以灌下河田地”。
高家堰最早见于嘉靖(1521—1566)年间的史料中。据《皇明五朝纪要》:“嘉靖中,河决崔镇、吕泗,往往夺淮流入海,淮势不敌,或决高家堰,或决黄浦,或决八浅。淮扬诸郡悉为巨浸。”《明纪》载:“嘉靖三十一年(1551),河决徐州房村集至邳州新安,运道淤阻五十里。总河都御史曾钧请浚刘伶台至赤晏庙八十里,筑草湾老黄河口,增高家堰长堤,缮新庄等旧闸,以遏横流。从之。”e这一工程主要是为了捍护淮堤,不致漫流,而非蓄水冲淤。
隆庆年间,陈堂《请遣大臣治河疏》称:“为淮河计者,曰筑高家堰,则工费不赀,束手无策;日筑高宝黄浦等堤,则随筑随决,漫不可支。”从这里看出,高家堰并无大筑的迹象。后来丁士美所写的碑记则明确说明了此前的高家堰非大工程:“先是堰屡决屡筑,工皆不巨,迩者决益甚,工益巨,当事者始难之矣。”
高家堰方面较大的工程始于隆庆六年九月,讫于万历元年春,历时5个月。“堰随地高下,其高者约一丈许,面阔五丈,底阔十五丈,涧口水深一丈。实土与之等,阔三十七丈。堰筑于其上,外为偃月堤,长三百丈,高六尺。……又导堰内湖涧诸水由毕沟入西湖,数十里间皆为膏腴,可树可艺。堰延袤五千四百丈,用帑金六千有奇”云。韩昭庆指出,此时的高家堰,最高不过3—4米(相对高度),长约34里,约合现代洪泽湖大堤总长的四分之一。这是潘季驯大筑高家堰以前规模较大的一次修筑。
据潘季驯疏称,万历七年的高家堰截淮大工可谓圆满完成。之所以圆满,首先得益于万历皇帝人格伟大、决策英明:“此盖仰仗我皇上圣德格天,神明协相,圣心独断,庙算坚持。”其次,得益于潘本人的方案正确,皇帝能坚持原则,不为浮言所动,“向使少为异议所摇,则此时不知更作何状矣。最后,得益于各级官员奉公忘私,胼手胝足,栉风沐雨,具有坚强的执行力。潘称:许多官员“经理有方,承委便能速办,操持无染。督夫每见争趋,出风沐雨以为常,察之全无惰意,忠勤可取”。
在潘季驯看来,这次所兴大工,算得上是开支节省,功绩显赫,成效持久,为淮北千百万百姓谋取了福祉和安宁,“亿万年命脉之路,一旦底于翕宁”。潘强调,由于修筑了遥堤,自徐州府至淮安府,两堤相望,工程质量极其过硬,即使洪水异常,也很难溃出。由于在宿迁、桃源南岸修建了归仁堤,黄河水已不可能南决泗州。至于桃源、清河北岸,设有减水坝座。“故在遥堤之内,则运渠可无浅阻。在遥堤之外,则民田可免渰没”。
潘非常自豪地称,徐州、邳州地区,“两岸居民无复昔年荡析播迁之苦。此黄水复其故道之效也”。拦蓄淮水的高家堰异常坚固,使得淮水全部从清口涌入黄河,冲刷泥沙入海,清口则越来越深,“故不特堰内之地可耕,而堰外湖陂,渐成赤地,盖堰外原系民田,田之外为湖,湖之外为淮,向皆混为一壑,而今始复其本体矣”。不但高邮、宝应地区原来被淹没的田地得以重新耕种,而且,上自虹县、泗州、盱眙,下及山阳、兴化、盐城等处,皆成沃壤,“此淮水复其故道之效也”。
潘季驯的成就获得了学者的赞扬。郑肇经认为:“季驯天才卓越,推究阃奥,发人所未发,成一代之殊勋,神禹以来,一人而已。”沈怡则称其治黄为“中国河工史上最光辉的一页”。张含英认为“束水攻沙”一说“是人民群众实践的结果。不过潘季驯又有所发展,并进而运用于下游河道的治理。”还有的学者认为:“潘季驯束水攻沙、以水治水的思想不但在这次河道治理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许多人梦寐以求的黄淮安流的愿望变成了现实。”若真的像潘季驯所说的那样,这次大工从根本上消除了祸害淮北地区约400年的黄河、淮河、运河积患,并一劳永逸地解决了淮北地区贫瘠的根源,潘所得的所有赞誉均不为过。
诚然,这次大工后,短期内似乎具有一定的效果,泥沙的冲刷能力极大地得以提高,1194—1578年,黄河下游三角洲陆地每年平均向海洋延伸33米,1579—1591年猛增为1540米/年。此后,延伸的速度变慢,在1592—1855年,仍维持110—500米/年的速度。
但高家堰等大工兴修后,黄、淮、运的灾祸却从未见少。史载:“未几,水患益甚。”万历十七年六月,黄水暴涨,决兽医口月堤,漫李景高口新堤,涌入夏镇内河,冲坏田庐、淹死百姓无算。万历十八年,黄河大溢,徐州城内黄水淹积逾年,官民纷纷要求迁城改河。万历十九年九月,山阳段黄河复决,江都、邵伯因湖水下注,田庐被淹浸。万历二十年,潘季驯上疏,力言治河主旨为“筑堤障河,束水归漕;筑堰障淮,逼淮注黄。以清刷浊,沙随水去。合则流急,急则荡涤而河深;分则流缓,缓则停滞而沙积。上流既急,则海口自辟而无待于开。其治堤之法,有缕堤以束其流,有遥堤以宽其势,有滚水坝以泄其怒。法甚详,言甚辩。然当是时,水势横溃,徐、泗、淮、扬间无岁不受患,祖陵被水。季驯谓当自消,已而不验”。
万历六年潘季驯的大工中,其长 60余里( 10878丈),底宽 8—15丈、顶宽 2—6丈、高 1丈二三尺的高家堰更是备受泗州人的诟议。潘季驯大修高家堰,“使淮无所出,黄无所入,全淮毕趋清口,会大河入海。然淮水虽出清口,亦西淫凤、泗”。万历八年,雨涝,淮水围困泗州城,并危及明祖陵。万历十九年九月,淮水溢泗州,高于城壕,泗州塞水关以防淮水内灌,城中积水难泄。“州治淹三尺,居民沉溺十九,浸及祖陵”。朝廷官员多要求拆掉高家堰。
潘季驯主持的大工完成的次年(1580),泗州进士、原湖广参议常三省愤然上书,驳斥潘季驯的治河理论,要求决放高家堰。常三省写道,高家堰的修筑,使淮河边的泗州城倍受水淹之苦:“泗城内原有城中城,南门不守,而外水入,两水交攻,暑雨且甚,遂致毁城。内水深数尺,街巷舟筏通行,房舍倾颓。军民转徙,其艰难困苦,不可殚述。”有着外堤和砖石城墙保护的城中水患尚且如此,农村中的情形则可想而知了:“泗人有岗田,有湖田。岗田硗薄,不足为赖,惟湖田颇肥,豆麦两熟,百姓全藉于此。近岗田低处既渰,若湖田则尽委之洪涛,庐舍荡然,一望如海。”由于百姓仅靠农业为生,田园葬于湖水,生计全失,只得“逃散四方,觅食道路。羸形菜色,无复生气”。流落外地的难民,成了被歧视、被驱赶的对象,常三省写道:“近 日流往他郡者,彼处不容,殴逐回里,饥寒无聊,间或为非。出无路,归无家,生死莫保。其鬻卖儿女者,率牵连衢路,累日不售,多为外乡人贱价买去,见之惨目,言诚痛心。”
对于决放高家堰以减轻洪水对泗州的围困的要求,潘季驯认为,高家堰与运河漕道的关系极为密切,绝不能决放,一旦决堤,则淮水东汇,高邮、宝应一带运河必然横溃四决,阻梗运道。而黄河入海口则全赖淮、黄两股水流合力冲刷;若决高堰,仅剩黄水一股,难以冲刷黄河带来的泥沙,海口必然淤塞。若如此,则海口以上的黄河则随时随地均可决堤,运河河道必然阻塞。常三省反对潘季驯的治河方略。他指出,过去在长时期里利用淮河、洪泽湖为运道,淮水从大涧、高良涧入湖,而高家堰则从万历七年才筑成,如果高堰决堤真的如潘氏所危言的后果,为何在万历七年以前却没有那么多的灾患呢?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潘氏的立论无可证实。他写道:“至谓堰之一决也,则淮水东而湖溃,海口塞而黄河决,因遂阻梗运道焉。此则前无可验,后无可推者也。”他还用事实来驳斥潘的强词夺理,认为高堰大堤丝毫无助于黄河安全,“河决崔镇等口,正在万历年间高堰既筑之后,而去年高宝、邵伯一带堤埂之倾圮者,十有余处,较之往年特甚。适又在于堰工初成,一无所决之时,此又何说也”?常三省上书后,很快遭到了潘季驯的弹劾,被罢去官职。常三省的呼吁大概在当时被不少人视为杞人之忧。
实际上,有的学者以世纪为单位对近500年淮河中游凹地水灾所作的分析表明,修筑高家堰至黄河在1855年改道期间,水灾的频率明显地增加了。未修高家堰的15世纪,水灾仅有4次,修筑高家堰的16、17世纪分别达22、23次,18世纪更达35次。从夏代至民国年间,黄河共迁徙46次,其中在明代迁徙15次,清代14次。
高家堰修筑整整100年后,让泗州城永沉湖底的洪水,更为常、潘之争作出了最终裁决。
泗州始设于北周大象二年( 580),州治初在宿预(今宿迁),唐开元二十三年(公元 735年)移临淮。唐诗中有“云湿淮南树,笳吹泗上楼”之句。唐人李绅的《入泗门》写道:“淮河一派清淮接,堤草芦花万里秋。烟树苍茫分楚泽,海云明灭见扬州。”说明泗州在唐代是通向淮扬的重要交通要道。陆畅《夜到泗州酬崔使君》云:“徐城洪尽到淮头,月里山河见泗州。闻道泗滨清庙磬,雅声今在谢家楼。”
宋以前,泗地为泗水、沂水与淮河交会之地,各河流“安流顺轨数千年无变更”。有人指出:“江南自淮而东,以楚泗、广陵为之表。”泗州方志中称此地为:“梁、宋、吴、楚之冲,齐、鲁、汴、洛之道。”《凤阳府志》载:“泗州南瞰淮水,北控汴流,地虽平旷,而冈垄盘结,山水朝拱,风气凝萃,形胜之区也。”《泗州志》称:泗州“扼淮徐之门户,通兖豫之舟车。虽原平野旷之区,而风水结聚,自然昌明。东南一大都会也”。
唐时流传着民谣:“只闻有泗州和尚,不见有五县天子。”泗州和尚即僧伽大师,又名泗州大圣,原为古印度人,俗姓何氏。在唐中后期及北宋时代备受民众崇拜,从沿海到西域、从北国到南疆,处处有泗州庙。
到唐末,禅宗信徒集中朝拜的地方有四处:一是五台山——文殊菩萨的圣地;二是泗州普光王寺——僧伽大圣的圣地;三是终南山——三阶教圣地;四是凤翔法门寺——佛骨圣地 。
僧伽在唐龙朔(公元661—663年)开始游历北方,隶名楚州龙兴寺。后在泗州临淮县信义坊乞地施标,准备建寺院于其标下,掘得古香积寺铭记及金像,上有“普照王佛”字样,遂建寺院。唐景龙二年(公元708年),唐中宗遣使迎入都城,入内道场,尊为国师,不久出居荐福寺。唐中宗曾问万回:“僧伽大师何人耶?”万回称:“ 是观音化身也。”
僧伽有弟子三人,慧岸、慧俨、木叉。胡适指出:“在《西游记》里,惠岸和木叉已并作一人,成为观音菩萨的大弟子了。”
据罗世平研究,唐代由于观世音菩萨信仰的流行,民间信众对具有超凡神迹的人物也加以神化,将他们比作观音化现,造经画像,虔心供养,为一时风尚。从流传下来的文献及经像来看,唐代僧伽和尚为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敦煌莫高窟有他的经像留存。经文开篇叙僧伽身世,原居东海净土,因奉教化众生使命与弥勒佛同时下凡,在西方为释迦牟尼,至东土即号泗州僧伽,化度阎浮之中善缘众生。全篇经文都在神化僧伽和尚,俨然是东方的救世主 。
至宋时,对僧伽的崇拜更加风行。苏轼著有《泗州大圣传》对僧伽籍贯进行考证:“和尚何国人也,又曰世莫知其所从来。云不知何国人也。近读《隋书·西域传》,乃有何国。” 濒临泗水的泗州大圣塔,“舟人往来与居人祈祷立应”。朱熹恭维宰相刘挚,托市井语称:“过南京不见刘待制,如过泗州不见大圣。”
被水淹沉的泗州城原筑于宋,有东西二城,皆土筑。明初合二为一,并改用砖石修筑,城周长9华里30步,城墙高3丈5尺。城内有城门五州署、城隍庙、文庙学宫、泗州营卫署、泗州大圣寺、灵瑞塔、演武厅等。由于地当“江淮要冲,南北孔道”,城内修有伏龙、廻龙、汴泗、永宁、天梯等桥,“至于衢闾整饬,栋宇毗连,百货之所集,人才之所锺,视今日(指晚清——引者注)当加倍”。
高家堰修成后,被洪水淹浸成了泗州人民生活的重要内容。一般说来,供蓄水用的水库多建在山谷中;如三面临山,只要在谷口修一道坝堰即可,这样就不会造成大面积的土地被淹。由于淮河中游地区地势极为平坦,河流落差极小,筑堰蓄水所淹的面积极其巨大,泗州等地随时都面临灭顶之灾。
至于潘季驯的治河方略,尽管从开始时就不断地受到人们的责疑,但长期以来却被治河者奉为圭臬。康熙元年(1662)、四年(1665)、五年(1666)、九年(1670)、十一年(1672)、十五年(1676),泗州均遭大水淹没,受灾非常频繁。尽管如此,治河专家靳辅仍然认为:“水势分而河流缓,流缓则沙停,沙停则底垫,以致河道日坏。”基本上秉承了潘对黄河成灾原因的认识。他们治河的方法也基本一致,靳辅指出:“黄河之水从来裹沙而行,水合则流急而沙随水去,水分则流缓而水漫沙停。沙随水去则河身日深,而百川皆有所归。沙停水漫则河底日高,而旁溢无所底止。故黄河之水全赖各处清水并力助刷,始能奔趋归海而无滞也。”1677年,靳辅治河,大修高家堰,南抵翟家坝,北迄烂泥浅,并大辟清口,挑引河四五道b。康熙十九年(1680),泗州城终于永沉湖底。可以说,靳辅主持的这次河工是泗州沉没的直接原因。
据《清史稿》载:“自明末清口久淤,旧黄河堤决,黄流夺淮,水倒灌入泗,州境时有水患。至清康熙十九年,城遂圮陷于湖。”泗州方志记载这次沉城的经过为:1680年夏,“淮大溢,
城内水数丈”。当时,淮河上游山水大发,下游由于高家堰的阻拦,水流高出外堤数尺,淮水最终冲垮城墙城门,将泗州城没入水底,“州城之文武衙门、仓库沉没水中”。此后,泗州地方官员坚持在城门楼上理政达11年,但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全城即彻底被泥沙埋没。原来繁华的泗州城池从此成了洪泽湖底的一部分。离泗州城13里的明祖陵,在嘉靖中期经测量尚高于淮水2丈3尺 1寸,此时,同样沉入到了水底 。泗州之沉,充分证明潘季驯所
说的泗州“霖淫水涨,久当自消”的信念是错误的”,由此看出他的治河后果具有重大的负面影响。
由于泗州旧城离盱眙仅2华里,因此,泗州被大水淹没后,“官若浮鸥,民尽奔盱”。泗州州治被迫移到盱眙,“州牧或借民房,或驻试院”,由于州治寄寓盱眙,“远隔河湖,声息难通”,有的建议在双沟建城,有的建议在包家集设治。乾隆二十四年(1759),两江总督尹继善认为,“泗州寄居盱眙以来,官民相安已久,且泗城本在州之极南,相距盱眙二里,中隔一河,济渡甚便,请将泗州即于盱眙驻扎,毋庸迁徙建城。……将州同、外委把总分驻州境之双沟,其知州、吏目、都司、千总、儒学各衙署,即建于盱眙之麓。”直到乾隆四十二年(1777),朝廷才批准裁虹为泗,虹县的版图民赋,全部并于泗州,而把虹县县城作为新的泗州州城。
尽管更换了州治,百万生灵挣扎于洪水之中,泗州仍处于洪水的围迫之中。到后来,连新州城虹泗也再次沉入洪泽湖底。实际上,洪泽湖淹没了两座泗州城。
从潘季驯的本意来看,修筑高家堰,自然不是为了把水患引向泗州。就当时人们的认识能力而言,也不可能预想到其后一个世纪的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泗州水患逐渐加剧,一代接一代的河臣仍不思更改,基本上一成不变地继承了潘的治水方略。这种不以泗州为重的思维极为明显。可以说,泗州之沉,完全是官僚意志所致。我们将要分析,水淹泗州实质上是明清统治者为了维持其核心利益而牺牲其他“局部利益”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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