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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系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案例刑法学”课程讲稿整理而成,通过案例分析进行刑法教义学和刑法解释学原理阐释是本书突出特色。重点阐述了刑法学个案研究方法,文义解释、论理解释、刑事政策解释、经济犯罪的刑法解释等刑法学方法论内容,罪刑法定原则、(狭义)犯罪论、不纯正的不作为犯论、行为犯论、法条竞合论、正当防卫论、刑法“但书”原理、缓刑适用论与死刑适用等刑法教义学原理,以及职务侵占罪、拐卖妇女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侵占罪、妨害公务罪、涉黑犯罪、毒品犯罪、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寻衅滋事罪、受贿罪等具体罪名的解释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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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魏东,1966年1月生,重庆市开州区人,法学博士,四川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科带头人、刑法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四川大学刑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兼任四川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委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刑法学、刑法解释学、刑事政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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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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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四川快递分拣员案1
(文义解释,论理解释,刑事政策解释,法条竞合,职务侵占罪)
第二章四川强迫妇女”坐台”案19
(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公正,定罪方法,拐卖妇女罪,非法拘禁罪)
第三章山东于欢防卫案27
(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正当化根据,”城堡法\规则,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罪)
第四章四川孙某某醉驾致人死亡案55
(刑法兜底条款,同质解释,同类解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五章北京飙车案66
(危险犯,责任类型,危险驾驶罪)
第六章浙江飙车肇事案76
(信赖原则,期待可能性,风险升高理论,交通肇事罪)
第七章内蒙古收购玉米案85
(经济犯罪的刑法解释,违法性判断,非法经营罪)
第八章四川张某被控合同诈骗案109
(目的犯,断绝的结果犯,合同诈骗罪)
第九章四川何某某被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125
(短缩的二行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第十章宁夏警察杀妻案137
(不纯正的不作为犯,作为义务,但书,缓刑,死刑,故意杀人罪)
第十一章浙江车主盗窃案170
(保护法益,既遂,单位盗窃,使用盗窃,盗窃罪)
第十二章广东机场拾金案198
(行为定型,犯罪对象,不法原因给付物,侵占罪)
第十三章湖南拒绝警察强制传唤案217
(实质违法性,违法性认识,妨害公务罪,袭警罪)
第十四章湖北刘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24
(责任主义,明知,刑事政策,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第十五章重庆宋某某购买毒品案258
(行为犯,既遂,死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十六章重庆李庄案276
(行为犯,结果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第十七章北京殴打打假人员案289
(规范目的,行为定型,寻衅滋事罪,催收非法债务罪)
第十八章四川官某收受干股案308
(犯意流露,犯罪预备,着手,犯罪未完成,约定贿赂,受贿罪)
第十九章福建强奸双性人案329
(行为定型,认识错误,性别的社会身份,轮奸,强奸罪)
第二十章广西连环教唆杀人案344
(独立教唆犯,片面的共犯,中立帮助行为,间接正犯,故意杀人罪)
第二十一章山东邹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案361
(对向犯,目的犯,刑法分则封闭条款,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犯罪)
第二十二章天津大妈地摊气枪案378
(法定犯,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认识错误,非法持有枪支罪)
第一版后记402
第二版后记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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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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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序:案例刑法学的研究方法(节选)
《案例刑法学》(第二版)收录的刑事案例超过150件,安排设置有22章,总体容量比本教材第一版增加较多(本教材第一版仅收录刑事案例120余件,安排设置18章),在研究方法上更加突出强调了规范刑法学的方法论贯通,每章题目之下的关键词均以若干“刑法法理”(刑法学总论命题或者刑法解释学命题)作为引领,即尽力做到刑法教义学的体系建构方法与刑法解释学的法律论证方法的相互关照、相互交融、相互证立,通过这两种研究方法的贯通运用来增强理论阐释力,共同证成刑法教义学原理和刑法解释结论的整体有效性。这是本教材力图张扬的重要的方法论特色。通过案例刑法学研究及其方法论特色的张扬,使读者能够获得并提升研究刑事案例的理论方法、办理刑事案件的实践能力,因此,本书不但可以作为“案例刑法学”教材使用,而且可以作为法学爱好者、研究者和司法实务人员的重要参考书。
近年来,我国较多刑法学者特别重视案例刑法学研究,突出“研究”特色,而不是仅仅停留于对刑法案例的一般性“分析”,因而这些案例刑法学论著就能达致“授人以渔”的极佳效果。如:北京大学出版社于2008年出版的赵秉志主编的《中国疑难刑事名案法理研究》三卷本,法律出版社于2001年出版的赵秉志主编的《中国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九卷本,其内容均突出了“法理研究”“学理研究”的理论深刻性;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于2012年出版的陈兴良独著的《判例刑法学(教学版)》(第二版),其收录的30篇(章)案例刑法学研究文章,都是由陈兴良教授本人亲自撰写,可谓篇篇精华,堪称楷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于2019年出版的笔者独著的《案例刑法学》,共收录了120余件真实案例,对真实案例进行刑法学术研究,较为充分地体现了案例刑法学研究的解释性、深刻性、融贯性和语境性等学术特色。北京大学出版社于2016年出版的王钢编写的《德国判例刑法(分则)》,于2021年出版的江溯主编的《德国判例刑法(总则)》《美国判例刑法》,为我国的案例刑法学研究“推波助澜”,更是产生了重大的学术影响。除中国刑法学者的论著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于2012年出版的“具有世界影响的德国刑法学家”的罗克辛教授独著的《德国最高法院判例刑法总论》(何庆仁、蔡桂生翻译)中“共收入了具有重要性、争议性和现实性(罗克辛该书前言语?D?D引者注)的100个判例”,在“设问”中所提出的“问题显然超出了裁判理由本身,需要从刑法理论上予以展开”,陈兴良教授在该书序言中坦陈“内心激动不已”,可见其理论深刻性和学术感染力非同一般。
专题进行案例刑法学研究(以及在刑法学研究中包含案例实证分析内容)的学术论文更是数量巨大,例如针对“山东于欢防卫案”“江苏何某等聚众斗殴案”“天津大妈地摊气枪案”“四川快递分拣员案”“四川醉驾致人死亡案”等典型案件所撰写的案例刑法学研究论文,可谓是不胜枚举。诸如此类的案例刑法学论著,其研究方法和写作技术,值得认真归纳、总结和学习。应当说,“案例刑法学”在基本属性上是规范刑法学,必须以运用和研讨规范刑法学原理为己任,同时强调个案刑法解释与案例研究的方法论特色。其尽管没有强调“整体刑法学”原理论述上的体系性和周全性,但是必须尽力突出“个案”和“类型性案件”法理阐释的理论深刻性、贯通性、语境性和整体有效性,而且后者恰恰更能体现出“案例刑法学”研究的突出特点,有利于弥补普通刑法学论著之不足,有效培育和提升法律学人的法律实践能力,可谓价值巨大,殊值倡导。正如赵秉志教授指出,“案例分析方法,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最好途径”,并且“可以增强学习研究者运用刑法理论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笔者认为,在我国大力推行指导案例制度的背景下,案例刑法学研究的方法论特色值得重视。
一、突出“刑法”的学科特色
案例刑法学研究必须突出“刑法”问题意识,即针对刑事个案提出“刑法”理论问题、解决问题的“刑法”理论方案及其法理论证,因此案例刑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必须强调、突出“刑法”学科特色(以及问题意识的深刻性)。
(一)突出“刑法”学科特色的重要意义
案例刑法学研究为什么必须专注于对“刑法”问题的理论研究,突出问题意识的“刑法”学科特色?这是因为,司法实践中发生的刑事案例,几乎可以说任何个案,都关涉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其他部门法乃至法律方法等方面的复杂问题,但是不能将个案所涉及的全部法律问题纳入“案例刑法学”研究视野,否则会分散研究主题和注意力,无法突出案例刑法学研究的学科特色。部分学者可能会认为,刑法学研究要讲求法学全局意识、学科交叉研究意识、刑事一体化观念、整体刑法学观念等方法论立场,那么,案例刑法学研究的问题意识如果要强调突出“刑法”学科特色,似乎就违背了刑法学研究的法学全局意识等方法论立场。这涉及刑法学研究中的学科特色与法学全局意识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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