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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当代著名政治哲学家、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终身教授、哈佛大学哲学教授迈克尔?沃尔泽的代表作。
沃尔泽教授在书中提出了一种新的、复杂的平等理论,并通过纵览历史与现实中异常丰富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来支持他的理论。
不同的物品应遵循不同的分配原则,这便是作者所说的多元的正义、复合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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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正义诸领域》是从分配的角度对正义所做的研究。作者认为,在任何社会,正义都存在于社会诸善的分配之中,而不同的物品意味着不同的分配原则。作者顺次研究了成员资格、安全与福利、商品、官职、艰苦劳动、教育、闲暇等一系列重要因素,归纳与证明了三种不同的分配原则,即市场交换、需要与应得。不同的物品应遵循不同的分配原则,这便是作者所说的多元的正义、复合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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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迈克尔?沃尔泽
当代著名政治哲学家,曾在普林斯顿大学和哈佛大学任教,现为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社会科学学院的终身教授。作为复合平等的倡导者,以对分配正义的研究而闻名。主要著作包括《正义诸领域》《义务》《政治行动》《正义与非正义战争》《激进诸原则》《论宽容》等。沃尔泽与泰勒、麦金太尔等人一道,对当代思想界重拾共同体的价值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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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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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序
序 言
致 谢
第一章 复合平等
第二章 成员资格
第三章 安全与福利
第四章 货币与商品
第五章 公 职
第六章 艰苦的工作
第七章 自由时间
第八章 教 育
第九章 亲属关系与爱
第十章 神的恩宠
第十一章 承 认
第十二章 政治权力
第十三章 暴政与公正的社会
索 引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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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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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平等从字面上理解是一个适宜于背叛的理想。献身于它的男人和女人,一旦组织起争取平等的运动并在他们中间分配权力、职位和影响力,就背叛了它,或者似乎背叛了它。有记得所有成员名字的行政秘书,有用高超技巧对付记者的新闻专员,还有不知疲倦地周游于地方分部“打基础”的受欢迎的演说家。这些人既是不可缺少的,又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他们无疑在某些方面要胜过他们的伙伴。他们是叛徒吗?可能是,但也可能不是。
平等的魅力并不能由它的字面意思来解释。生活在独裁或寡头统治的国家里,我们可能梦想一个分享权力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每个人都精确地享有同样份额的权力。但我们知道,这种平等挨不到新成员的初次聚会结束。有的人将被选为主席;有的人将会做雄辩的演讲来劝我们都服从他的领导。在这一天的聚会结束时,我们便开始被区分开来了——这就是会议的目的。生活在资本主义国家,我们可能会梦想一个每个人的钱都一样多的社会。但我们知道,星期天中午十二点平均分配的钱不到一周结束就会被不平等地再分配了。一些人会把钱存起来,一些人会把钱用于投资,而还有人会把钱花了(他们将通过不同方式花钱)。钱的存在就是为了使各种各样的活动成为可能;如果钱不存在,物物交换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果,只不过稍微慢点罢了。生活在封建国家,我们可能会梦想一个所有人都平等地得到荣耀和尊敬的社会。但是,即使我们能给每一个人相同的头衔,我们也知道我们不能否认——事实上,我们也愿意承认——许多种类不同、程度不同的技能、力量、智慧、勇气、仁慈、精力和风度把每个人区别开了。
我们当中许多献身于平等的人也不会满意于维持它的字面意思的必要政权:国家就像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一样强求平等。“平等主义,”弗兰克? 帕金写道,“要求这样一个政治体制,在其中,国家能够不断地遏制那些凭借他们的技术、教育或个性特质组织起来的社会和职业团体,否则,他们可能……索要社会报酬的一个不相称的份额。遏制这种团体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不给他们进行政治组织的权利。”
这一评论来自支持平等的人,而反对平等的人甚至会更迅速地指出平等所需要的压制以及可能产生的单调和可怕的顺从。他们说,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将是一个假象充斥的世界,在这样的世界中,事实上并不一样的人将被迫显得和做得好像他们是一样的似的。并且,这种假象将会由假装实际上并不在其中的精英或先锋队去强制推行。这并不是一个诱人的前景。
但这并不是我们所说的平等。有一些平等主义者采纳了帕金的观点并与政治压制媾和,但他们的平等是一个可怕的信条,它只要为人们所了解就不可能吸引许多信徒。甚至那些我可称之为“简单平等”的拥护者的脑海中也不会是一个拉平的墨守成规的社会。但他们所想的是什么?如果不能从字面上去理解,那么平等又意味着什么?追问这些传统的哲学问题并不是我的直接目的:在什么方面我们是彼此平等的?并且,因为什么特征我们在那些方面是平等的?整本书是对这些问题中的第一个问题的一种详尽的回答;至于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我并不知道,尽管在最后一章,我将提出一个相关特征。但肯定有不止一个特征:第二个问题用一个一览表来回答要比仅用一个单词或短语回答看起来更为合适。答案与我们承认彼此作为人类与作为同一物种的成员有关,而且我们承认还有身体、思想、情感、希望,甚至可能还有灵魂,我用承认这一假定来作为此书的基础。我们的差异是很大的,但我们的相似之处也同样显而易见。那么随这种差异和相似而来的是什么样的(复杂的)社会安排呢?
平等的根本含义是消极的,平等主义就其起源来说是一种废弃主义政见。它的目标并不在于消灭全部差别,而是消灭特定的一套差别,以及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消灭不同的差别。它的目标总是明确的:贵族特权、资本主义财富、官僚权力、种族或性别优越性。但是,在上述的每一种情况下,几乎都会采取同样的斗争方式,关键是一个群体控制其成员的能力。产生平等主义政见的并不是富有与贫困并存这一事实,而是富者“碾碎穷人的脸面”,把贫穷强加到他们身上,迫使他们恭顺这一事实。类似地,导致民众要求消除社会和政治差别的不是因为存在着贵族与平民或官员与普通公民(无疑也不是不同种族或性别的存在),而是由于贵族对平民、官员对普通公民、掌权者对无权者的所作所为。
屈从的经历——首先是个人屈从的经历——是憧憬平等的原因。反对这种憧憬的人常常宣称平等主义政见生机勃勃的激情是忌妒和怨恨,而且事实上这种激情确实在每一个屈从群体中激起怨愤。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激情将塑造其政见:因此,马克思在他早期手稿中所描述和批判的“粗陋的共产主义”只不过是一个忌妒纲领罢了。但是,忌妒和怨恨是一种让人不舒服的激情,没有人喜欢它们,我认为这么说是准确的:平等主义与其说是这些激情作用的行为结果,倒不如说是一个有意识的尝试,以逃避产生这些激情的条件,或者避免使这些激情变得危险的条件——因为,可以说,有一种忌妒存在于社会生活表层却没有产生严重后果。我可能忌妒邻居的绿手指或者他那深沉的男中音,甚至他赢得我们共同的朋友尊敬的能力,但这些忌妒没有一种会驱使我组织一场政治运动。
政治平等主义的目标是不受支配的社会。这是冠以平等之名的活生生的愿望:不再需要打躬作揖、谄媚奉承;不再有恐惧的哆嗦;不再有盛气凌人者;不再有主人,不再有奴隶。这不是一种消除所有差别的愿望,我们不需要所有人都一个样子或者拥有同样数量的同一种东西。当没有人占有或控制支配的手段时,男人们和女人们是彼此平等的(对所有重要的道德目的和政治目的来说都如此)。但是,支配的手段在不同社会里的构成是不同的。出身与血统、地产、资本、教育、神恩、国家权力——所有这些都在不同时期为一些人支配别人提供了手段。支配往往以某些社会物品为中介。尽管经验是个人的,但个人本身却无法决定经验的特征。
因此,平等再一次如我们所梦想的那样不需要压制个人。我们必须理解和控制社会物品;我们不必用自己的标尺裁剪人类。
我在本书中的目的是描述一个这样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没有一种社会物品充当或能够充当支配的手段。我不会去试图描述我们应该如何创造这样一个社会,仅仅描述这样一个社会就已经很艰难了:一个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的平等主义;一个鲜活开放的平等主义,它不与“平等主义”一词的字面意思相合,而是与这一憧憬的更加丰富的层面相宜;一个与自由相一致的平等主义。同时,我的目的并不在于勾画出一个并不存在的乌托邦或一个普适的哲学理念,一个平等的社会是我们力所能及的社会,正如我试图阐释的,它是一种此时此地的实践可能性,早已扎根在我们对社会物品共享的认识中了。我们共享的认识是:这一憧憬是与其得以发展的社会环境相关,而不是或并不必然与所有社会环境相关。它与人们如何互相联系,以及他们如何用其所造之物来形成彼此关系的特定观念相适合。
我的论点完全是特殊主义的,我不是要宣称我从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环境中获得了多大进展。着手哲学事业的一种方法——可能是最初的方法——是走出洞穴,离开城市,攀登山峰,为自己(而绝不是为饮食男女们)塑造一个客观的普遍的立场。于是,你就可以在局外描述日常生活领域,这样,日常生活领域就失去了它特有的轮廓而呈现出一种一般形态。但我的意思是站在洞穴里,站在城市里,站在地面上来做描述。研究哲学的另一个方法是向其他公民们阐释我们共享的意义世界。正义与平等可以被设想为哲学的人工制品,但一个公正的或平等主义的社会却不能如此理解,如果这样一个社会并不存在——正如它已经隐藏在我们的观念和范畴中——我们将永远不会对它有什么具体的了解,也永远无法把它变为现实。
为了提出(某一种)平等主义的可能现实,我试图通过当代和历史上的实例、自己所处社会中的分配状况以及与别的社会的比较,来推演出我的论点。分配无法代替戏剧性解释,我也几乎讲不出我想讲的故事:有开头、过程和一个含有寓意的结尾。我的实例都是粗线条的,有时集中在分配机构上,有时集中在程序上,有时集中在标准上,有时又集中在我们分享、分割和交换的物品的用途和意义上。这些例子旨在表明物品自身的力量,或者更准确地说我们关于物品的观念的力量。我们用头脑所创造的社会环境就像我们用双手创造的社会环境一样,我们创造的独特的世界正适宜于平等主义的解释,再次声明,不是字面意思上的平等主义——我们的观念对它来说太复杂了;但它们确实直接趋向于禁止为了支配之目的来使用物品。
我认为,这一禁止的源头与其说是一种关于人的普遍主义观念,倒不如说更是一种关于物品的多元主义观念。因此,在下文中我将模仿约翰? 斯图亚特? 密尔的方法,并舍弃了(大部分)个人权利(也即人权或自然权利)的观念可能给我的论点带来的便利。若干年前,我论述战争时,是严重依赖权利思想的,因为战争中的正义理论确实能够从两个最基本、最广为承认的人权中产生——并且用最简单的(消极的)方式:生命和自由不受剥夺。或许更重要的是,这两项权利似乎能解释我们在战争期间最通常做的道义判断,它们真正起到了作用,但在思考分配的正义时,它们的助益却是有限的。我应该主要在关于成员资格和福利的章节中诉诸它们;但即便在那里,它们也不可能使我们深入到论证的实质上去。通过增加权利来做出的对正义的全面解释或对平等的辩护的努力,不久就会使所增加的权利变得毫无意义。说人们有权拥有我们认为他们有权拥有的任何东西,等于什么也没说。男人们、女人们确实除了生命和自
由还有别的权利,但这些权利并不源自我们共同的人性,而是来自共享的社会物品观念,它们在特性上是局部的、特殊的。
但是,密尔的功利原则也不能在关于平等的争论中用作最终的裁决。我认为,“最大意义上的功利”能够以我们喜欢的任何方式发挥作用,但是,古典功利主义看起来似乎为社会物品的分配要求一个协调的方案,一个高度精确的中心计划。并且,虽然这个计划可能产生有点像平等的东西,但它也不会产生我所描述的不受任何支配的平等:因为制订计划的人的权力可能是支配性的。如果我们要尊重社会意义,那么分配就不能与普遍幸福相洽和,也不能与别的什么东西相洽和。只有当社会物品为明晰的“内在”原因而分配时,支配才能被排除。我将在第一章中解释这一意思,然后论证分配的正义不是——而功利主义肯定是——一门整合的科学,而是一种区分的手艺。
而平等只不过是这种手艺的结果——至少对我们来说,它是用手头的材料做成的。因此,在本书的其余章节中,我就试图一个一个地描述那些材料,那些我们制造和分配的物品。我将试图说明安全与福利、金钱、官职、教育、自由时间、政治权力等对我们意味着什么;它们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何种角色;以及如果能够免受一切类型的支配,我们可能如何分享、分割和交换它们。
1982年于新泽西州普林斯顿
第一章 复合平等
多元主义
分配正义是一种丰富的思想,它在哲学反思所及范围内绘制了善的整个世界。任何东西都不能被忽略,我们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特点都不能逃脱仔细的审查。人类社会是一个分配的共同体。这并不是它的全部内涵,但重要的一点是:我们聚到一起是为了分享、分割和交换。我们聚到一起还是为了制造我们用来分享、分割和交换的东西,但这种制造--工作本身--又是以劳动分工形式在我们中间分配的。我在经济中的地位,我在政治序列中的级别,我在伙伴中的声誉,我拥有的物质财产,所有这些给我的东西都是从其他男人和女人那里得来的。可以这样说,我拥有的东西是我该有的或不该有的、正义的或不正义的,但是,只要涉及分配的范围和参与分配者的数量,这种判断就不容易做出了。
分配正义的观念与占有有关,也与是(being)和做(doing)有关;与消费有关,也与生产有关;与土地、资本以及个人财产有关,也与身份和地位有关。不同的分配需要不同的政治安排来实施,不同的意识形态来保证。分配的内容包括成员资格、权力、荣誉、宗教权威、神恩、亲属关系与爱、知识、财富、人身安全、工作与休闲、奖励与惩罚以及一些更狭义和更实际的东西-食物、住所、衣服、交通、医疗、各种商品,还有人们收集的所有稀奇古怪的东西(名画、珍本书、盖有印戳的邮票等)。并且,物品的这种多样性与多样化的分配程序、机构和标准相匹配。不可否认,也有简单的分配系统--奴隶船、寺院、精神病院、幼儿园(尽管仔细看的话,这其中的每一个都可能表现出意想不到的复杂性),但从来没有一个成熟的人类社会能够避开这种多样性。我们必须对这种多样性进行全面研究,即研究诸多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物品及其分配。
但是,进入这个分配性的制度安排和意识形态世界并非只有一种途径。从来不曾有过一个普遍适用的交换媒介。易货经济衰落以来,金钱成了最为常见的交换媒介。但有一句古老格言说得好,有一些东西是钱买不来的,这句古老格言不仅在规范上为真,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也为真。什么东西应该、什么东西不应该拿来出售,这是男人们和女人们常常需要决定并且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决定的事。纵观历史,市场是分配社会物品的最为重要的机制之一,但它从来不是,今天在任何地方也不是,一个完善的分配系统。
类似地,也从来不存在单一的一种控制所有分配的决策点或一套做出决策的机构。没有一个国家政权曾拥有如此强大的渗透力,以至于能够规制社会得以形成的所有分享、分割和交换模式。事物总是从国家控制的缝隙中溜出来,产生出新的模式--家族网络、黑市、官僚同盟、秘密的政治和宗教组织。国家官员能够收税、征兵、配给、管制、任命、奖赏、惩罚,但他们却不能虏获全部的物品,也不能自己去代替其他任何一个分配代理人。其他任何人也做不到这一点:现实中确实有市场”政变”和垄断,但从来不曾有过一个完全成功的分配阴谋。
最后,从来不存在一个适用于所有分配的单一标准或一套相互联系的标准。功绩、资格、出身和血统、友谊、需求、自由交换、政治忠诚、民主决策等等,每一个都有它的位置,都与许多别的标准不那么和谐地共存,并被竞争集团所利用,彼此混淆在一起。
至于分配正义,历史向我们展示了大量不同的制度安排和意识形态。但哲学家的最初冲动是抵制历史的展示和表象世界,并寻找某种内在一致性:一个基本善的简短列表,由此迅速抽象出唯一的善;一个唯一的分配标准或一套相互联系的分配标准;而哲学家自己则至少象征性地站在唯一的决策点上。我应当指出的是,寻求一致性误解了分配正义的主题。不过,在某种意义上,哲学上的冲动是不可避免的。即便我们选择了多元主义,正如我应该做的,这个选择也仍然要求逻辑自治的辩护。必须有证明该选择合理的原则并为该选择设限,因为多元主义并不要求我们支持每一个提议的分配标准或接受每一个所谓的代理人。可以想见,的确存在一种唯一的多元主义原则和唯一一种正当的多元主义。但这仍然是一种包含着广阔范围的分配的多元主义。相较而言,绝大多数就正义著书立说的哲学家,从柏拉图开始,就有着这样一个最深层的假设:哲学能够正确地成就一种,并且是唯一一种分配系统。
今天,这个系统通常被描述为:处于理想状态中的理性的男人们和女人们,如果他们被迫公正地进行选择,而又对他们自己的地位状况一无所知,并且被禁止发表一切排他性权利主张,那么面对一组抽象的善,他们将选择这种系统。如果对知识和权利主张的限制设计恰当,且这些善是恰当限定的,那么,能够得出一个唯一的结论就有可能为真。理性的男人们和女人们,被不同形式限制着,将会选择一种,并且是唯一一种分配系统。但这个唯一的结论的力量却是不容易测量的。值得怀疑的是:同样是这些男人们和女人们,如果他们变成了普通人,有着对自己身份的牢固观念,手里有自己的物品,陷入日常的烦心事中,那么,他们是否还会反复重申他们的假设选择,或甚至声称这一选择是他们自己做出的。最重要的是,问题并不在于利益的排他性,而哲学家们通常假定他们能够安全地--也就是不容置疑地--将其置之不理。而普通人,比如说,为了公共利益也能做到这一点。更大的问题在于历史、文化和成员资格的排他性。即便他们心存公正,一个政治共同体中的成员脑海里最可能浮现的问题,不是在如此这般普遍化了的条件下理性的个人将选择什么,毋宁说是像我们这样的个人将选择什么,谁和我们所处的境地相同,谁和我们分享一种文化并注定继续分享这一文化。并且,这个问题可以毫不困难地转换成这样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过程中已经做出了什么选择?我们所(真正)分享的是什么理念?
正义是一种人为建构和解释的东西,就此而言,说正义只能从唯一的途径达成是令人怀疑的。无论如何,我将从对这个标准哲学假设的质疑开始,并且不仅仅是质疑。分配正义理论所提出的问题有许多种答案,并且,在答案范围内,还为文化多样性和政治选择留有空间。这不仅仅是在不同历史背景下实施某个唯一的原则或一组原则的问题。没有人能够否认还存在着一些道德上许可的实施措施。我所要争论的不止这些:正义原则本身在形式上就是多元的;社会不同的善应当基于不同的理由、依据不同的程序、通过不同的机构来分配;并且,所有这些不同都来自对社会诸善本身的不同理解--历史和文化特殊主义的必然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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