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
近些年,国内掀起一场研究比例原则的热潮,比例原则的适用范围日益泛化,适用规则变动不居。全书总体依循“先法理、后制度”的研究思路,首先对比例原则的原旨进行深入阐释,然后在此基础上对比例原则适用的相关问题展开全面研究。本书认为,比例原则有特定的内涵和价值功能,其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不能被任意拔高或无限拓展;比例原则的三个子原则之间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它们层层推进、环环相扣,为实践适用提供了一套可操作性较强的逻辑规则;作为一项行政法原则,为适应行政法治实践变迁,比例原则的适用应涵盖行政法规范创制、行政执法过程、行政后果评价等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并在关注侵益性行政行为的同时,关注授益性行政行为和互益性行政行为等领域。
|
關於作者: |
梅扬,1990年生,河南省信阳市人,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行政法学、立法学研究。近些年来,在《当代法学》《法学论坛》《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河北法学》等学术期刊发表文章近20篇,其中CSSCI期刊10余篇。
|
目錄:
|
导论
一 研究背景与意义
二 研究现状与反思
三 研究思路与框架
四 研究创新与局限
五 基本概念的厘定
第一章 比例原则的原旨
第一节 权力限制
一 公民权利自由行使的限制
二 比例原则是对限制公民权利的国家权力的限制
第二节 裁量治理
一 现代国家权力的基本构成
二 比例原则是针对国家权力行使中的手段裁量权
第三节 法益均衡
一 裁量权力治理的内在逻辑
二 比例原则是为了实现公私法益之间的基本平衡
第四节 比例原则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一 比例原则与公平正义理念
二 比例原则与成本收益分析
第二章 比例原则的适用范围与限度
第一节 比例原则的适用范围
一 主体:国家机关与私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二 客体:国家权力行使过程中的合理性问题
三 目的:常态意义上的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
第二节 民法、刑法等其他部门法领域
一 比例原则不宜在民法领域中扩张
二 比例原则不宜在刑法领域中适用
第三节 国家权力行使的目的正当性
一 目的正当性判断属于合法性审查范畴
二 目的正当性纳入比例原则的潜在风险
第四节 紧急状态与不可克减的权利
一 紧急状态下比例原则适用的领域限度
二 不可克减的权利不受比例原则的保护
第三章 比例原则的适用规则与强度
第一节 适当性原则:合目的性判断
一 目的与手段
二 部分实现目的
三 主观适当性
第二节 必要性原则:后果倒查审视
一 手段与后果
二 相对最小侵害
三 相同有效性
第三节 均衡性原则:价值取向衡量
一 目的与后果
二 权利位阶分层
三 成本收益分析
第四节 比例原则的适用强度
一 宽松审查
二 中度审查
三 严格审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