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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图表 图解101个职务犯罪的刑法规定、立案标准、重点解读、法律适用
★双色 全书采用双色印刷,清晰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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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21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公告第1号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对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罪名既包括其单独管辖的罪名,又包括其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共同管辖的罪名,共计101个。这101个职务犯罪罪名既是监察机关调查职务犯罪的责任清单,也是对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底线要求和负面清单。
本书将101个职务犯罪分成贪污贿赂犯罪(共19个罪名)、滥用职权犯罪(共21个罪名)、玩忽职守犯罪(共13个罪名)、徇私舞弊犯罪(共19个罪名)、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共12个罪名)、公职人员其他犯罪(共17个罪名)六类。对于每一个罪名,通过图表的形式列明刑法规定、立案标准、重点解读、法律适用,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可以为监察机关履职提供参考。同时,本书书眉部分标注了具体的刑法条文和罪名,并在附录部分列明汇总101个职务犯罪涉及的主要司法解释等文件,方便检索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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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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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
1 贪污罪(第382条)/003
2 挪用公款罪(第384条)/006
3 受贿罪(第385条)/008
4 单位受贿罪(第387条)/010
5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第388条之一)/012
6 行贿罪(第389条)/014
7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第390条之一)/017
8 对单位行贿罪(第391条)/019
9 介绍贿赂罪(第392条)/021
10 单位行贿罪(第393条)/023
11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第395条第1款)/025
12 隐瞒境外存款罪(第395条第2款)/027
13 私分国有资产罪(第396条第1款)/029
14 私分罚没财物罪(第396条第2款)/031
15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163条)/032
16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第164条第1款)/035
17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第164条第2款)/037
18 职务侵占罪(第271条)/038
19 挪用资金罪(第272条)/040
滥用职权犯罪
20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第168条)/045
21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第251条)/047
22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第251条)/049
23 报复陷害罪(第254条)/051
24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第403条)/053
25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第407条)/055
26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第408条之一)/057
27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第415条)/059
28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第415条)/061
29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第416条第2款)/063
30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第417条)/065
31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第255条)/067
32 挪用特定款物罪(第273条)/069
33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条)/071
34 非法拘禁罪(第238条)/073
35 非法搜查罪(第245条)/076
36 刑讯逼供罪(第247条)/079
37 暴力取证罪(第247条)/081
38 虐待被监管人罪(第248条)/083
39 滥用职权罪(第397条)/085
40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第399条第3款)/087
玩忽职守犯罪
41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167条)/093
42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第168条)/095
43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406条)/097
44 环境监管失职罪(第408条)/099
45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第409条)/101
46 商检失职罪(第412条第2款)/103
47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第413条第2款)/105
48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第416条第1款)/107
49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第419条)/109
50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条)/111
51 玩忽职守罪(第397条)/113
52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第399条第3款)/115
53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第400条第2款)/117
徇私舞弊犯罪
54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165条)/121
55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第166条)/123
56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第169条)/126
57 枉法仲裁罪(第399条之一)/128
58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第402条)/130
59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第404条)/132
60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第405条第1款)/134
61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第405条第2款)/136
62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第410条)/138
63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第410条)/140
64 放纵走私罪(第411条)/142
65 商检徇私舞弊罪(第412条第1款)/144
66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第413条第1款)/146
67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第414条)/148
68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第418条)/150
69 徇私枉法罪(第399条第1款)/152
70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第399条第2款)/155
71 私放在押人员罪(第400条第1款)/157
72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第401条)/160
重大责任事故犯罪
73 重大飞行事故罪(第131条)/165
74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第132条)/167
75 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4条第1款)/169
76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第134条第2款)/171
77 危险作业罪(第134条之一)/172
78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135条)/174
79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5条之一)/176
80 危险物品肇事罪(第136条)/178
81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7条)/180
82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8条)/182
83 消防责任事故罪(第139条)/184
84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第139条之一)/186
公职人员其他犯罪
85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第169条之一)/190
86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第171条第2款)/193
87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第180条第4款)/195
88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第181条第2款)/198
89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第185条之一第1款)/201
90 违法运用资金罪(第185条之一第2款)/203
91 违法发放贷款罪(第186条)/205
92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第187条)/207
93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第188条第1款)/209
94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第189条)/211
95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第228条)/213
96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第253条)/215
97 破坏选举罪(第256条)/217
98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第304条)/219
99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第308条之一第1款)/221
100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第308条之一第3款)/223
101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第374条)/224
附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节录)/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节录)/22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3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3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4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24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7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275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7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31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31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4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35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5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节录)/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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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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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说明
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21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公告第1号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对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罪名既包括其单独管辖的罪名,又包括其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共同管辖的罪名,共计101个。这101个职务犯罪罪名既是监察机关调查职务犯罪的责任清单,也是对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底线要求和负面清单。
为了更加深入地学习和理解监察机关有权管辖的101个职务犯罪,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文件编写了《监察机关101个职务犯罪立案标准与法律适用·图解版》。本书将101个职务犯罪分成贪污贿赂犯罪(共19个罪名)、滥用职权犯罪(共21个罪名)、玩忽职守犯罪(共13个罪名)、徇私舞弊犯罪(共19个罪名)、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共12个罪名)、公职人员其他犯罪(共17个罪名)六类。对于每一个罪名,通过图表的形式列明刑法规定、立案标准、重点解读、法律适用,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可以为监察机关履职提供参考。其中,重点解读主要源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权威解读。同时,本书书眉部分标注了具体的刑法条文和罪名,并在附录部分列明汇总101个职务犯罪涉及的主要司法解释等文件,方便检索和使用。
由于时间和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不足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最新执法办案实务丛书》编写组
202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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