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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气候俱乐部的有效性研究

書城自編碼: 3789637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政治/軍事政治
作者: 胡王云
國際書號(ISBN): 9787519504991
出版社: 时事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2-08-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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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书聚焦气候变化公约框架外广泛存在的一种国家气候合作机制,即“气候俱乐部”,整理了正在运行的113个和已经终止的3个气候俱乐部的相关信息,通过“基础理论—基本假设—逻辑框架-实例验证”的技术路径,评估了现存各类气候俱乐部的有效性强弱,就影响气候俱乐部有效性的两个核心假设自变量——俱乐部产品规则和外部网络关系进行了因果链分析和验证,并运用社会统计分析方法计算气候俱乐部外部镶嵌程度,尝试对传统国际政治关系学研究方法进行拓展。最后就如何优化气候俱乐部的功能以及中国如何在全球气候治理中通过气候俱乐部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分析总结,期望对中国的气候政策制定提供有用的参考。
關於作者:
胡王云: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联合培养博士,现任北京语言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讲师、院长助理、教研室主任。主要从事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全球可持续发展与气候治理研究。2019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著有《国际联盟》,参与编撰《国际联盟与联合国百年大事长编》,在《中国国际战略评论》中文版、英文版,《中国卫生政策研究》《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日本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数篇。曾参与多个国家重大决策支撑研究项目和省部级专项,是《第四次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项目组成员和《气候变化与国家安全研究特别报告》首席作者之一。
目錄
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00
二、选题意义0
三、文献回顾0
四、对于气候俱乐部有效性的解释框架和初步假设0
五、研究方法与本书结构0
六、本书的创新与研究难点0
第一章
气候俱乐部概述
第一节气候俱乐部兴起的背景0
一、“自上而下”全球气候治理的困局0
二、美国“另起炉灶”的国际气候合作策略0
第二节气候俱乐部的概念范畴与分类0
一、气候俱乐部的概念与四项界定标准0
二、按产品属性分类:布坎南俱乐部与准俱乐部0
三、按主要功能分类:对话论坛和执行团体0
第三节气候俱乐部的优势与潜在不足0
一、聚合少数关键国,谈判效率高0
二、专注具体问题,推动试验式治理0
三、激励自愿行动,防止搭便车0
四、气候俱乐部的潜在不足0
·00·
目录·00·
气候俱乐部的有效性研究
第二章
气候俱乐部的发展状况及有效性
第一节气候俱乐部的发展历程与当前格局0
第二节气候俱乐部的实际表现:有效性界定及评估0
一、国际机制有效性的研究视角与概念内涵0
二、气候俱乐部框架下行为变化的研究范畴0
三、气候俱乐部有效性的评估指标与评价体系0
第三节现有气候俱乐部的有效性及其差异0
一、有效性高的气候俱乐部:调整俱乐部内、外行为体的行为0
二、有效性较高的气候俱乐部:俱乐部内、外影响不均衡0
三、有效性较低的气候俱乐部:内部有效性不足、
外部有效性稍弱0
四、有效性低的气候俱乐部:对行为体缺乏实质性影响0

第三章
气候俱乐部有效性的影响因素
第一节内生变量:气候俱乐部有关产品供给与分配的规则
及其明确性
一、自下而上气候治理的关键:行动规则的明确程度
二、气候俱乐部的产品供给及其规则
三、气候俱乐部的产品结构、配置及其规则
第二节外生变量:气候俱乐部的网络镶嵌程度
一、全球治理扁平化、网络化
二、扁平化网络结构中的制度关系及其影响
三、社会网络分析中的网络镶嵌概念:中心度与连带
第三节现有气候俱乐部的产品规则和网络镶嵌性及其影响
一、产品规则明确且网络镶嵌度高的气候俱乐部
二、产品规则比较明确但网络镶嵌度比较低的气候俱乐部
三、产品规则比较模糊但网络镶嵌度比较高的气候俱乐部
四、产品规则模糊且网络镶嵌度低的气候俱乐部

总结
本书的研究结论及启示
一、气候俱乐部的有效性
二、俱乐部产品规则、外部网络关系与气候俱乐部有效性的相关性
三、提高气候俱乐部有效性的直接途径:俱乐部设计
四、研究启示

参考文献
內容試閱
绪论自20世纪90年代气候变化问题演变为全球政治问题并开启全球谈判的历程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国际社会已经形成一个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后文简称UNFCCC)为核心的旨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制度,但有关UNFCCC框架下具体机制和后续协议的全球性多边谈判却一直进展缓慢、难有突破。全球性多边气候谈判的高度复杂性也促使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于2007年将气候问题列为当今世界极具挑战性的全球问题之一。朱松丽、高翔著:《从哥本哈根到巴黎:国际气候制度的变迁和发展》,清华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5页、第14—15页。全球气候谈判僵局促使国内外学术界和气候政策的实践者寻求更加灵活有效的国际气候合作新形式。气候俱乐部(Climate Club)便是受到广泛关注、细致设计并被普遍看好的补充性或替代性方案之一。David Victor, “ThreeDimensional Climate Clubs:Implications for Climate Cooperation and the G20,”report of the ICTSD Programme on Climate and Energy and the ICTSD project“Enhancing Climate Action through Trade Policy:Opportunities for the G20,”August 23,2017,https://wwwictsdorg/themes/climateandenergy/research/threedimensionalclimateclubsimplicationsforclimate.(上网时间:2018年1月31日)
气候俱乐部通常被定义为在UNFCCC框架外,在气候变化相关议题领域(尤其是减排方面),针对特定的具体问题,基于共同意愿采取额外行动的数量有限的一组国家。Lutz Weischer,Jennifer Morgan and Milap Patel, “Climate Clubs:Can Small Groups of Countries make a Big Difference in Addressing Climate Change?”Review of European,Comparative and International Law,Vol21,Issue 2,2012,pp177-192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谈判后,国外学术界(主要是美国学界)从制度经济学领域借用“俱乐部”这个概念以研究自下而上的、小规模的、UNFCCC框架外的国际气候合作模式,并在十年左右的时间内积累了一定的学术成果。但现有的气候俱乐部研究大多采用博弈论模型和经济理论模型,偏重于俱乐部的机制设计和潜力分析,对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国际制度理论借鉴不多,对既有气候俱乐部的政治可行性、实际功能、真实表现、是否有效分析很少,所以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进程结合并不是特别紧密,存在流于纸面讨论、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国内围绕气候俱乐部的研究和讨论则刚刚起步,尚不成熟。
·00·
绪论·00·
气候俱乐部的有效性研究鉴于此,本书将气候俱乐部确定为研究对象,在译介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聚焦于研究气候俱乐部的有效性。研究的核心问题是:为何气候俱乐部有效性不同?或者说,什么因素导致气候俱乐部有效性不同?在国际机制研究中,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布伦环境科学与管理学院荣休教授和可持续发展治理项目联合主任,国际治理和环境制度研究领域知名学者奥兰·扬(Oran Young)从行为角度对机制有效性做出的界定被广泛采纳Oran Young,Marc Levy, “The Effectiveness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Regimes,”In Oran R.Young, “The Effectiveness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Regimes:Causal Connections and Behavior Mechanism,”MIT Press,1999,pp1-32[美]奥兰·扬:《国际制度的有效性:棘手案例与关键因素》,[美]詹姆斯·罗西瑙主编:《没有政府的治理》,张胜军、刘小林等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6—224页。,本书也遵循这种思路,以气候俱乐部成员国和目标伙伴国在国家、国内层面调整行为的程度为主要标准评价气候俱乐部的有效性。
需要指出的是,国外学界所称的气候俱乐部主要是各国中央政府及其各部门发起或主导的俱乐部式合作。国家行为体的合作之外,还存在许多非国家行为体主导的类似气候俱乐部的国际合作,比如美国州和加拿大省之间的碳市场、城市气候领导联盟(C40)等城市联盟、商业企业构筑的行业联盟、全球淘汰低能效白炽灯运动 (Enlighten Initiative)等国际组织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建立的国际行动倡议以及一些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长期以来,而对于非国家行为体主导的俱乐部式合作研究比较充分,对于国家行为体主导的俱乐部合作(Club Started by/of Countries)的研究却正式起于2010年,仍待完善。所以,非国家行为体主导的俱乐部式合作不在本书研究范围之内。本书所谓的气候俱乐部是国家行为体发起或主导的俱乐部式合作,但不排除非国家行为体作为“增量”的参与。
绪论主要在概述研究背景的基础上提出本书研究的核心问题,即气候俱乐部的有效性为何不同?由什么因素决定?然后对现有的相关研究做综述和反思。在此基础上,提出本书对于气候俱乐部有效性的补充性解释框架,并确定研究中使用的基本方法。最后,对正文各章节的内容进行统筹安排。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一)研究背景
2017年是未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的最暖年份,以及有记录以来全球3个最暖的年份之一,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高出11℃WMO, “WMO Statement on the State of the Global Climate in 2017,”2018,https://librarywmoint/opac/indexphp?lvl=notice_display&id=20220#WsSZlI4zMt8.(上网时间:2018年1月31日);2017年也是有记录以来灾害性天气和气候事件所致损失最大的一年,极端天气和气候相关自然事件造成的灾害损失为3200亿美元,约占全年全球灾害总损失的97%(3300亿美元)Munich RE, “Natural catastrophe review:Series of hurricanes makes 2017 year of highest insured losses ever,”2018,https://wwwmunichrecom/en/mediarelations/publications/pressreleases/2018/2018-01-04pressrelease/indexhtml.(上网时间:2018年1月31日)。极端天气对经济发展、粮食安全、人的健康和人口迁移等方面都具有较大影响力WMO, “State of Climate in 2017Extreme weather and high impacts,”2018,https://public.wmo.int/en/media/pressrelease/stateofclimate2017—extremeweatherandhighimpacts.(上网时间:2018年1月31日),也正因如此,气候变化才能从科学问题演变为国际政治的核心议题之一,并在国际与国家安全的层面被赋予越来越突出的重要性。UN Security Council, “In Hindsight:The Security Council and Climate ChangeAn Ambivalent Relationship,”http://wwwsecuritycouncilreportorg/monthlyforecast/2017-08/the_security_council_and_climate_change_an_ambivalent_relationshipphpThe Center for Climate and Security, “UN Security Council Meeting on Climate Change as a Threat Multiplier for Global Security,”July 31,2017,https://climateandsecurityorg/2015/07/08/unsecuritycouncilmeetingonclimatechangeasathreatmultiplierforglobalsecurity/.(上网时间:2018年1月31日)涉及气候变化与国家安全关联性的文件参见:European Comission, “Shared Vision,Common Action:A Sronger EuropeAglobal Strategy for the European Unions’Foreign and Security Policy,”June 2016,https://eeaseuropaeu/archives/docs/top_stories/pdf/eugs_review_webpdf;ESG, “the EU and Climate Security,”March 7,2017,https://wwwe3gorg/publications/theeuandclimatesecurity/;American Security Project, “Climate Security is National Security,”https://www.americansecurityprojectorg/climatesecurity/;“习近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新华网,2014年4月15日,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4/15/c_1110253910htm;“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网,2017年10月28日,http://cpc.peoplecomcn/n1/2017/1028/c64094-29613660-5html。(上网时间:2018年1月31日)国际社会亟须有效的制度、有力的合作来应对和解决气候变化问题。UNEP, “The Emissions Gap Report 2017:A UN Environment Synthesis Report,”2017,https://wwwuneporg/resources/emissionsgapreport2017.(上网时间:2018年1月31日)
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2日在法国巴黎召开的第21次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COP21)是自自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以来国际气候谈判最重要的里程碑,也是全球气候治理的新起点。会上,各国最高领导人齐聚一堂、凝聚共识,为全球强化气候行动提振了信心,并达成《巴黎协定》(The Paris Agreement)。《巴黎协定》明确规定在21世纪内将全球温升幅度限制在2℃以内,并进一步设定更为雄心勃勃的15℃温控目标。《巴黎协定》还创新了全球减排模式,采用“国家自主贡献” (National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NDCs)的自下而上自愿合作的形式推动国家行为体加快行动,确定了作为非签约方的利益相关方的地位和作用,并鼓励他们做出更多的努力。
《巴黎协定》在当前政策和21世纪末气候中和的目标之间设定了路径、搭建起桥梁,拉开了全球气候治理新秩序的序幕European Commission, “Comment on the Paris Agreement,”https://eceuropaeu/clima/policies/international/negotiations/paris_en.(上网时间:2018年1月31日),并有力地鼓舞了官方、非官方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UNFCCC, “Yearbook of Global Climate Action 2017,”2017,http://unfcccint/tools/GCA_Yearbook/GCA_Yearbook2017pdf.(上网时间:2018年1月31日),但是国际社会仍面临气候合作赤字,协定的履约也存在诸多来自内部、外部的挑战和不确定性。内部挑战涉及缔约方国内批准程序、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和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兑现、2℃温控目标的实现前景、国际评审和盘点的效力、碳市场机制的运行效果等。外部挑战与不确定性主要源自于英国“脱欧”和美国退出《巴黎协定》。王瑜贺、张海滨:《国外学术界对〈巴黎协定〉的评价及履约前景分析》,《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7年第9期,第128—134页。另参见,European Parliament, “Implementing the Paris AgreementNew Challenges in View of the COP23 Climate Change Conference,”2017,http://www.europarl.europaeu/RegData/etudes/STUD/2017/607353/IPOL_STU(2017)607353_ENpdf.(上网时间:2018年1月31日)
2℃温控目标虽然被称为经大量研究与讨论得出的最合理的、最现实的温控目标,但它仍不足以避免气候灾难。Climate Home News, “How did we end up with a 2C climate limit?”August 23,2017,http://wwwclimatechangenewscom/2017/08/23/end2cclimatelimit/; “2C warming goal is a ‘defence line’,governments told,”May 6,2015,http://wwwclimatechangenewscom/2015/05/06/2cwarminggoalisadefencelinegovernmentstold/;“2C climate change target ‘utterly inadequate’,”March 27,2015,http://wwwclimatechangenewscom/2015/03/27/2cclimatechangetargetutterlyinadequate/.(上网时间:2018年1月31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发布的《2016年温室气体减排差距报告》突出强调,应致力于将全球变暖幅度控制在15℃以内,这有助于降低碳密集技术导致的“碳锁定”(技术和制度导致的对碳密集发展路径的系统性依赖)风险,避免全球长期低碳转型过程中的成本上升。UNEP,“The Emissions Gap Report 2016:a UN Environment Synthesis Report,”https://www.unenvironmentorg/resources/publication/emissionsgapreport2016unenvironmentsynthesisreport.(上网时间:2018年1月31日)而实际情况是,即便所有的国家都能完全履行其国家自主贡献预案,全球减排总量也只能达到实现2℃温控目标所需减排量的1/3,到2100年,全球仍极有可能升温3℃以上。UNEP, “The Emissions Gap Report 2017:Governments,nonstate actors must do more to reach Paris Agreement,”2017,https://wwwunenvironmentorg/resources/emissionsgapreport.(上网时间:2018年1月31日)概言之,全球减排缺口依然很大,不仅要加快行动,保证温室气体排放到2020年达到峰值,确保在203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水平能与《巴黎协定》确定的长期目标保持一致,还需要在自主贡献机制的基础之上,采取新的步骤、计划和办法,鼓励各国做出更多的努力。
由于美国宣布退出《巴黎协定》,国际气候谈判和全球气候治理的未来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2017年,美国提供的资金占UNFCCC秘书处核心预算的21%;如果这部分资金被砍,不知道未来秘书处会采取何种方式继续履行其不断扩大的责任与义务。UNFCCC进程如果遭遇撤资,将不仅影响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帮扶资金,同时也可能降低UNFCCC秘书处的行动力。“圆桌论坛:如果美国退出《巴黎气候协定》”,中外对话,2017年2月14日,https://wwwchinadialogueorgcn/article/show/single/ch/9608RoundtableHowwillcountriesrespondiftheUSwithdrawsfromParis-。(上网时间:2018年1月31日)
与此同时,全球气候谈判中的固有障碍仍未消除。波恩气候大会上,在一场关于是否将立即采取气候行动纳入大会议题的闭门会议上,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讨论未能产生突破,南北分歧仍是谈判的焦灼点。“会场札记:2020年前气候行动成波恩峰会焦灼点”,中外对话,2017年2月14日,https://wwwchinadialogueorgcn/blog/10204Climatesummitdeadlockedoverimmediateaction/ch。(上网时间:2018年1月31日)如何超越高级政治立场和谈判阵营之间的僵化界限,促使各方先行动起来,针对具体而明确的目标采取务实有效的国际气候合作,在合作中塑造政治共识、在实践中磨合政策立场、在试验式治理和社会学习中创新成为关键。
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和第二大排放国,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对全球气候体制造成冲击与损害,使全球谈判和大范围的多边行动难度更为困难。早在2016年11月10日特朗普获胜的消息传至马拉喀什之时,与会代表们就意识到:气候外交需要建立新的领导联盟。“德国将如何影响2017年国际气候议程?”中外对话,2017年2月14日,https://www.chinadialogueorgcn/blog/9672WherewillGermanysitintheneweraofclimatealliances/ch。(上网时间:2018年1月31日)这意味着,在美国退局旁观、消极“拖后腿”的情况下推行气候治理,更需要“小多边”(Minilateralism)和“复边”(Plurilateralism)的国际合作方式。目前,以二十国集团(后文称G20)为代表的小国家团体自愿合作受到重视。比如,UNEP 2017年的《排放差距报告》就根据国家自主贡献和现行政策对G20各国的排放量、排放轨迹进行了评估,这是2017年《排放差距报告》相较于以往《排放差距报告》的最大不同点之一。报告指出,G20在全球减排和气候行动格局中占有重要位置,当下G20须采取务实的行动来实现短期减排,为未来10年实现更宏伟的变革开辟道路。UNEP, “The Emissions Gap Report 2017:A UN Environment Synthesis Report,”2017,https://newclimateorg/2017/11/01/theemissionsgapreport2017/.(上网时间:2018年1月31日)美国以外的许多国家也采取组团式的联合行动以保持《巴黎协定》的正确轨道,比如,中国与欧盟、加拿大联合应对美国退协。Climate Home News, “China,EU and Canada to take lead on climate at Montreal meeting,”September 13,2017,http://wwwclimatechangenewscom/2017/09/13/chinaeucanadatakeleadclimate/.(上网时间:2018年1月31日)第22次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COP22)上发起的国家自主贡献伙伴关系(NDC Partnership)则似乎是气候俱乐部支持者关于“减排俱乐部/转型俱乐部”(Mitigation Club/Transformational Club)政策建议的落实。BMZ, “NDC Partnership,”https://wwwbmzde/en/developmentpolicy/climatechangeanddevelopment/ndcpartnership.(上网时间:2018年1月31日)
随着各式各样的俱乐部模式(Club Approach)日益成为强力推动国际气候合作的重要方式,很有必要对气候俱乐部的原理和实践进行更加深入、系统、全面地研究,并将这种新的合作模式引入中国,再尝试借助中国经验进行阐释和发展。
(二)问题的提出
气候俱乐部最初是作为UNFCCC的补充性或替代方案提出的。国外学者普遍认为,气候俱乐部由少数积极国家(Enthusiastic Countries)出于自愿、基于兴趣发起或建立,共识基础比较牢;不受UNFCCC程序规则束缚或消极国家(Reluctant Countries)拖后腿,决策更灵活。David GVictor, “Global Warming Gridlock:Creating Effective Strategies for Protecting the Planet,”N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1,pp22-25成员国数量少,非正式性强,谈判效率比较高,不仅有助于打破“气候谈判僵局”(Global Warming Gridlock)William Antholis,Storbe Talbott, “Fast Forward:Ethics and Politics in the Age of Global Warming,”Washington,DC:Brookings Institution,2010;Robyn Eckersley, “Moving Forward in the Climate Negotiations:Multilateralism of Minilateralism?”Global Environmental Politics,Vol12,No2,2012,pp24-42,还有助于在UNFCCC外推进政治对话,推行更加灵活的减排战略,克服应对气候变化的“制度性失败”。Jonatan Pinkse,Ans Kolk,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and climate change:Exploring institutional failures and embeddedness,”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Volume 43,Issue 3,2012,pp332-341
尽管大量理论性研究表明,气候俱乐部有巨大的潜力,能有效弥补UNFCCC自上而下气候治理框架下国际气候合作之不足,但学界仍缺乏对这一研究结论的经验性证据支持。
截至2017年初,全球正在运行的气候俱乐部共有113个。此为作者自己统计的数据,详细信息请参见第一章第四节。学者们主要从机制和组织设计的角度研究气候俱乐部应该发挥的功能以及有效发挥这些功能的条件。但是,目前的气候俱乐部研究只解决了“气候俱乐部为什么重要”和“理论上,气候俱乐部在什么条件下有效”的问题,未能充分总结、评估气候俱乐部迄今为止的实际表现,尚未辨识清楚气候俱乐部事实上是否有效、发挥了多大功效,哪些气候俱乐部有效、哪些气候俱乐部低效,也没有充分解释现有气候俱乐部实际表现中的差异。为什么有的气候俱乐部被认为“产生了积极作用”,有的气候俱乐部却“影响十分有限”?为什么学者普遍认为气候俱乐部应该可以有效解决气候减缓合作中的集体行动困境,现实中的气候俱乐部在减排方面的表现却差强人意?也就是说,对于这些俱乐部到底做了什么、产生了什么效果,研究甚少。有学者指出,对气候俱乐部的有效性展开系统的经验分析和评估是一个急迫课题。
2012年,有学者列出当时比较重要的17个气候俱乐部,同时进行了理论基础、功能类型、整体表现方面的分析。他们认为,这17个气候俱乐部所带来的政策变化和减排贡献只是积累性的,而非变革性的。2014年,世界资源研究所(WRI)的一项报告指出, “气候俱乐部迄今为止影响十分有限”。南森研究中心的另一项研究则认为,某些气候俱乐部不仅有效地促进了国际对话,产生了广泛的政治影响,弥补了UNFCCC的不足,还有效地推动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地方治理。Steinar Andresen, “Exclusive Approaches to Climate Governance:More Effective than the UNFCCC?”In Todd LCherry,Jon Hovi,and David MMcEvoy,eds, “Toward a New Climate Agreement,”London:Routledge,2014
此外,非专门性气候俱乐部的研究在涉及单个俱乐部式合作机制时偶尔会评价其有效性,但不同的学者对同一个气候俱乐部有效性的评价结果有时却截然相反。部分学者将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伙伴关系(AsiaPacific Partnership on Clean Development and Climate,APP)视为气候俱乐部的良好范例之一、国际气候合作的新希望Aynsley Kellow, “A new process for negotiating multilateral environmental agreements? The AsiaPacific climate partnership beyond Kyoto,”Australi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Volume 60,Issue 2,2006,pp287-303;Aynsley Kellow, “Is the AsiaPacific Partnership a Viable Alternative to Kyoto?”Wiley Interdisciplinary Reviews:Climate Change,Vol1,Issue 1,2010,pp10-15。另有一些学者Jeffrey Mcgee,Ros Taplin, “The AsiaPacific partnership on clean development and climate:A complement or competitor to the Kyoto protocol?”Global Change,Peace and Security,Volume 18,Issue 3,2006,pp173-192、环保主义者Green Peace, “AsiaPacific Partnership no substitute for Kyoto Protocol,”2006,http://www.greenpeaceorg/canada/en/archive/presscentre/pressreleases/asisapacific/.(上网时间:2018年2月17日)则批评该机制,将其视为美国、澳大利亚损害《京都议定书》的工具BBC, “Business deal or bright idea?”2006,http://newsbbccouk/2/hi/science/nature/460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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