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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从民法角度对证据实体规范进行研究,将民事权利规范与民事证据实体规范加以体系性整合,丰富了民法规范论的类型体系,也为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交错和沟通搭建了平台。本书对案件事实形成过程中民事证明责任等民法证据规范的发现、归纳和解释完善是对传统法学方法论体系的有益补充,对民事证明责任等证据思维的研究也是对传统民法适用方法中请求权规范思维的有益补充。因此,本书在研究方法和内容上都具有创新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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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王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全国普法办“八五”普法民法典讲师团成员,北京市民法典学习宣传讲师团成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处成员、物权法编课题组成员兼联络人,“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商法与合同法专业委员会工作组成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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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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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编 总 论
第一章 民法的适用方法与案件事实的形成 3
一、案件事实形成中的民法学方法论 3
二、要件事实论与民法的适用方法 10
三、民事裁判中的案件事实观 15
四、不同法学流派对案件事实认定的态度 21
五、小 结 26
第二章 对案件事实形成环节民法证据思维的反思 28
一、案件事实形成环节应着力矫正的五种常见证据思维 28
二、对民法证据规范的五种动态化解释适用 39
第三章 民法证据规范概论 46
一、案件事实的形成与司法三段论的完善 46
二、民事立法和法律适用中的证据难题 48
三、从民事权利规范到民法证据规范 53
四、民法证据规范的类型及规范性质 58
五、小结:略过证据规范的民法是不完整的 63
第二编 分 论
第四章 《民法典》总则编中的证据规范 67
一、《民法典》总则编中证据规范配置的立法论与解释论 67
二、对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时间及住所的民事法律事实推定规范 70
三、法人外观原则与善意相对人善意事实的推定 74
四、民事法律行为要件事实的举证责任配置 82
五、民事权利要件事实的举证责任规范 88
六、小结:民事法律事实推定规范是《民法典》总则编证据规范的鲜明特色 95
第五章 《民法典》物权编中的证据规范 97
一、物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一般规范 97
二、不动产登记簿之权利推定 99
三、占有之权利推定 106
四、善意取得制度中善意要件的证明 107
五、物权法上不可反驳推翻的权利推定规范 114
六、小结:物权推定规范是《民法典》物权编证据规范的鲜明特色 115
七、多重买卖中物的归属判断规则及其举证责任配置 116
八、多重买卖合同中不同证据方法的举证责任配置及事实推定规范 122
九、小结:多重买卖中的证据方法规范不是物权推定规范而是在取得物权问题上多个买受人的优劣顺位规范 127
第六章 《民法典》合同编中的证据规范 129
一、《民法典》合同编中证据规范的类型与研究意义 129
二、《民法典》合同编中的证据方法规范 131
三、合同请求权及其证据规范概述 139
四、合同诉讼上的抗辩以及其证据规范 154
五、合同法律事实推定规范 163
六、超市自助存包丢失纠纷案件中的证据难题 165
七、小结:合同请求权及对之为抗辩的规范是合同编证据规范的鲜明特色 168
第七章 违约金酌减纠纷中的举证责任配置 170
一、违约金酌减纠纷中的举证难题 170
二、违约金酌减的具体考量因素类型化 171
三、违约金酌减的利益动态衡量方法:对考量因素的动态权衡 175
四、违约金酌减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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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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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证据规范论不简单等同于《民法典》证据规范论。民法不简单等同于《民法典》,《民法典》是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本书讨论所及的《民法典》之前九部民事单行法已经被废止,相应司法解释也多被修正或者废止,但相关讨论结论对我们解读后民法典时代的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仍具有解释力。《民法典》之后的民事特别法、司法解释中的证据规范同样需 要跟进关注。本书围绕“民法证据规范论”写作过程中对相应新旧法律、司法解释均会兼顾。本书第二分编“分论”中的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均不局限于前“民法典”时代的民事单行法,还更主要及于《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及相应司法解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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