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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由公、检、法、司各领域亲自主持或参与过文书制作、修改或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合力撰写,以一线的作者阵容、一手的专业资料和一流的内容安排,展示如何制作内容准确、格式标准、用语规范的法律文书。
本书前四章介绍法律文书的概念特征、结构要素、写作技巧、制作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后十章则分别系统详尽地介绍了侦查文书、检察文书、刑事裁判文书、民事裁判文书、行政裁判文书、国家赔偿文书、监狱文书、律师文书、仲裁文书、公证文书的特点、内容、写作方法与制作要求等。
本次新版,在编撰人员与章节安排上均有调整,并根据近年来新法和与之相关的司法解释、各领域新的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和文书样式对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
本书内容翔实新颖、组合规范科学,是可操作性强的应用型法学教材,法学专业学生和法律从业人员均可从中获得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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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张泗汉,1933年生,江西省泰和县人;1958年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现任国家法官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顾问。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官协会研究部主任、中国写作协会司法行政文书研究会常务理事。1996年,被国务院授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14年获得中国刑法学研究会授予的“资深刑法学家”荣誉称号。主要致力于刑事法学、刑事立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以及法官培训教育。专著、合著及主编、作品二十余部,主要有:《六害案件法律实务》《贪污贿赂犯罪的认定与处理》《中国刑法》《刑法的修改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适用》《司法文书写作教程》《张泗汉文集》及《中国刑法教程》《法律文书教程》等;发表论文一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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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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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法律文书概述
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概念
第二节法律文书的性质和特征
第三节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
第四节法律文书的作用
第五节法律文书的种类
第二章法律文书的结构要素
第一节主旨
第二节材料
第三节结构
第三章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技巧
第一节叙述
第二节说理
第三节说明
第四章制作法律文书的原则和要求
第一节制作法律文书的原则
第二节制作法律文书的要求
第五章侦查文书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立案文书
第三节侦查阶段律师参与诉讼文书
第四节强制措施文书
第五节通缉令
第六节延长羁押期限文书
第七节技术侦查文书
第八节侦查终结文书
第九节补充侦查和复议、复核文书
第六章检察文书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审查逮捕文书
第三节公诉文书
第四节抗诉文书
第五节法律监督文书
第七章刑事裁判文书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第三节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第四节第一审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判决书
第五节第一审简易程序刑事判决书
第六节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第七节死刑复核刑事判决书
第八节再审刑事判决书
第九节刑事裁定书
第十节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第十一节强制医疗决定书
第十二节刑事和解书
第八章民事裁判文书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第三节简易程序民事判决书
第四节公益诉讼判决书
第五节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第六节再审民事判决书
第七节非讼程序民事判决书
第八节民事裁定书
第九节民事调解书
第十节涉外民事案件诉讼文书
第十一节海事案件诉讼文书
第九章行政裁判文书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第一审行政判决书
第三节行政协议行政判决书
第四节行政赔偿判决书
第五节第二审行政判决书
第六节再审行政判决书
第七节行政裁定书
第八节行政(赔偿)调解书
第十章国家赔偿文书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立案受理文书
第三节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决定书
第四节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
第五节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国家赔偿决定书
第十一章监狱文书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收监文书
第三节暂予监外执行文书
第四节提请减刑假释文书
第五节特定事项处理意见文书
第六节监狱起诉意见书
第七节出监文书
第十二章律师文书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辩护词
第三节刑事案件代理词
第四节民事案件代理词
第五节行政案件代理词
第六节律师代理文书
第七节律师非诉讼文书
第八节律师代书文书
第十三章仲裁文书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仲裁协议书
第三节仲裁申请书和仲裁答辩书
第四节仲裁调解书
第五节仲裁裁决书
第六节涉外仲裁文书
第七节其他仲裁文书
第十四章公证文书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公证书
第三节要素式公证书
第四节定式公证书
第五节公证机构制作的专项证书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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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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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说明
一
1999年以来,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2001年12月,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我国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做了一系列准备,以便为“入世”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改革法律文书的制作,增强它的公开性、说理性和透明度,提高文书质量,是其中的重要措施之一。2002年11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所作的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强调“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提出“‘公正与效率’是21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而司法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就是司法公正的载体。
为了适应新形势对司法工作提出的要求,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中央公、检、法、司各机关根据新修正或者制定的《刑事诉讼法》、《刑法》、《监狱法》、《律师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原有的各类法律文书格式进行了多次较大的修改和补充,于1996~2003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法院刑事诉讼文书的补充样式、《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监狱执法文书格式(试行)》、《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试行)》以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和《海事诉讼文书样式(试行)》,从而使法律文书格式得到进一步完善。
公、检、法机关和律师、仲裁、公证部门在诉讼活动和非诉活动中制作的各种文书,对于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弘扬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早在1998年年底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中,就把裁判文书的质量提高到维护司法公正的高度来认识。他说,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和灵魂。“维护司法公正,必须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要提高办案质量,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程序合法,认定事实准确,证据确实充分,裁判文书叙述事实清楚,说理充分,引用法律条文准确无误,说服力强。”针对目前在制作裁判文书上存在的问题,他强调“要加快裁判文书的改革步伐”。指出:“现在的裁判文书千案一面,缺乏认证断理,看不出裁判结果的形成过程,缺乏说服力,严重影响了公正司法形象”,要求“做到裁判文书无懈可击,使裁判文书成为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文明、公正司法形象的载体,真正具有司法权威”。肖扬:“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9年第1期。肖扬同志的讲话虽然是对法院和法官们讲的,但其精神,即改革法律文书的制作,提高法律文书的质量,对从事法律文书教学和研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同样是适用的。
二
本着改革的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我们邀请中央有关政法部门和律师、仲裁、公证机构中对法律文书有一定研究,亲自主持或者参加过文书制定、修改,或者从事监狱、律师、仲裁、公证业务等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同志,编写了本书。
本书是在《新编司法文书教程》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结构上分为三编。第一编为绪论,着重阐述了法律文书的概念、特征、结构要素,法律文书写作技巧,制作法律文书的原则和要求等法律文书的基本理论问题。第二编为侦查、检察、裁判、监狱和国家赔偿文书,裁判文书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裁判文书。第三编为律师、仲裁和公证文书。律师文书为诉讼文书,仲裁、公证文书为非诉文书。
撰写本教程的要求是:
第一,以公、检、法、监狱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为主。
第二,重点写叙述式(拟制式)文书。格式化、填充式文书原则上不写。
第三,充分反映近年来法律文书改革和法律文书教学、研究取得的新成果。
第四,鉴于本学科的学时有限,尽量压缩篇幅,有关章节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能不写的不写,能删的删,并且原则上不写实例。为此,我们还另外编写了《法律文书格式与实例点评》一书,以弥补书中不写实例之不足。
本教程经修订后,同原教程相比较,全书由18章改为15章,即删除第4章法律文书的语言、文字运用,删除第12章,将涉外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和海事案件专用文书作为两节并入第9章民事裁判文书,并删除第14章笔录;由114节改为96节,删除了25节,即原教程第4章的1、2、3、4、5节,第7章第6节检察通用文书,第9章第6节公示催告程序除权案件民事判决书、第9节民事决定书、第10节支付令,第13章第8节奖惩文书,第14章第1节至第11节,第15章中的第8节专用函件,第16章第4节反诉状和第7节申请书,第17章第4节组庭通知;同时,增加了7节,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刑事判决书、简易程序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判文书的改革、行政裁判文书的改革、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行政案件代理词、要素式公证书,从而丰富了内容,突出了重点,反映了实践,较好地适应了新形势下教学工作的需要。考虑到“法律文书”这一概念的外延比“司法文书”要大,我们相应地将书名由《新编司法文书教程》改为《法律文书教程》。因此,本书具有内容新颖,科学性、实用性强的特点。
三
本书由周道鸾教授任主编,张泗汉教授任副主编。
参加本书撰写的人员有:周道鸾、张泗汉、陈国庆、何昕、周水清、龙学群、吴丙林、牛琳娜(女)、王喜莲(女)、江晓亮。各章撰写人(以编写章节先后为序)分工如下:
张泗汉第1章,第2章,第3章,第4章,第10章第1、2、4节
周水清第5章(第2节第2、3目除外)
陈国庆第6章,第5章第2节第2目,第10章第3节
周道鸾第7章,第8章第10节,第9章
何昕第8章第1—9节,第13章
龙学群、吴丙林第11章,第5章第2节第3目
牛琳娜第12章
王喜莲第14章
江晓亮第15章
本书由主编、副主编按分工分别审改、统稿后,由周道鸾对全书进行统稿并审定。
本书的编写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中国法官协会研究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司法部监狱管理局、中国公证员协会、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北京仲裁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书供各高等学校法学院、校、系使用,并且适用于各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以及业大、函授、夜大法律专业,同时,对从事政法实务工作者也有参考价值。
由于水平有限,加之时间仓促,书中疏漏乃至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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