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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犯罪学教科书是犯罪学知识的体系化呈现,可以反映一个国家犯罪学研究的真实水平。本书从知识论角度对犯罪学教科书的知识展开反思与建构,提出了中国犯罪学知识转型、转向、转生“三转”的发展问题,重构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型犯罪学知识结构体系框架,对于该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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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王燕飞,男,湖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所长、教授,法学博士【刑法学 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后【刑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访问学者【犯罪学 美特纳华大学】,兼职为中国犯罪学会理事、湖南省犯罪学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犯罪学【犯罪学(狭义)、刑事司法】与中国刑法学,出版专著2部、合著/主编著作2部,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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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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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第一章犯罪学教科书的知识状态与推陈出新
第一节我国犯罪学教科书概况及特点
第二节犯罪学教科书知识的状态
第三节犯罪学教科书知识的推陈出新
第二章犯罪学教科书的类型犯罪知识体系反思与建构
第一节典型分析:概况与特点
第二节整体考量:主要问题
第三节创新发展:重构体系
第三章首部犯罪学教科书知识谱系分析
第一节概述:基本概念、主要观点与整体结构
第二节解析:知识形态、内在关系及其特色
第三节评论:积极、消极影响及启示
第四章批判性疏议:《犯罪学研究导论》知识清理
第一节知识清理:基本概念新诠释
第二节知识清理:主要或争议观点评析
第三节整体论—个体论:当代犯罪学理论知识考察
第五章个体性比较:《犯罪学基础:新维度》知识构造述评
第一节全面阐释:以知识内容与体系为重心
第二节美国视角比较:宏观—微观双重推进
第三节结论:对中国犯罪学教科书的借鉴与启发意义
第六章整体性总结:犯罪学知识体系检讨与重构
第一节历史清理:形成、演化与特征
第二节反思检讨:存在问题与缺陷
第三节分层重构:路径与框架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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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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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陈兴良
陈兴良,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燕飞的《犯罪学教科书的知识反思与建构》一书即将出版,该书的部分内容曾经以论文的形式在我主编的《刑事法评论》上发表,为此王燕飞向我求序。我虽对犯罪学并无专门研究,但对该书的相关内容接触较早,有所了解,因而乐于为之写序。
犯罪学是刑事法中的一个学科,对于刑法研究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我国较早开展犯罪学研究,然而其学科发展并不尽如人意。早期犯罪学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意识形态的束缚,例如以阶级斗争解释犯罪原因等,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在意识形态影响淡化乃至于消失以后,我国犯罪学的学术水平仍然有待提高。犯罪学研究离不开以下三个要素。
第一,犯罪数据。犯罪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犯罪可以从宏观与微观,或者说整体与个体这两个面向展开研究。作为学术研究的对象,犯罪并不是仅仅表现为个案,应当从整体上予以把握。而这种整体把握就是以大规模的犯罪数据为载体的。可以说,没有真实、准确的犯罪数据,也就没有对犯罪现象整体性的把握。我国目前难以从客观上对犯罪现象做出合理的描述,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学者无法获得犯罪数据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学研究缺乏研究的客观基础。犯罪数据包括犯罪发案数据、刑事司法数据等,这些犯罪数据对于犯罪学研究来说可谓“原材料”。如果没有这些犯罪数据,犯罪学研究就是“无米之炊”。近些年来,随着裁判文书网的建设,司法公开情况有所改善,然而,犯罪的原始数据仍然无法获知。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学的实证研究难以开展,犯罪学的深入研究也就无从谈起。
第二,研究方法。犯罪学是事实学科或者经验学科,它不同于采用规范方法的法学,尤其是法教义学。因此,犯罪学的研究方法也在很大程度上区别于法学。我国把犯罪学纳入法学体系,但其在方法论上与法学存在巨大差异,如果不能解决犯罪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则我国犯罪学就会止步不前。值得注意的是,某些国家的犯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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