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中国经济发展的新阶段:机会与选择
》
售價:NT$
454.0
《
DK月季玫瑰百科
》
售價:NT$
959.0
《
为你想要的生活
》
售價:NT$
301.0
《
关键改变:如何实现自我蜕变
》
售價:NT$
352.0
《
超加工人群:为什么有些食物让人一吃就停不下来
》
售價:NT$
454.0
《
历史的教训(浓缩《文明的故事》精华,总结历史教训的独特见解)
》
售價:NT$
286.0
《
不在场证明谜案(超绝CP陷入冤案!日本文坛超新星推理作家——辻堂梦代表作首次引进!)
》
售價:NT$
265.0
《
明式家具三十年经眼录
》
售價:NT$
2387.0
|
內容簡介: |
本书的定位是“证券研究者、从业者、爱好者随身携带、随手查阅的工具书”。本书的整体结构分为刑事犯罪、行政违法、民事侵权三篇。在每一篇中,以法律条文(主要是《刑法》、《证券法》)为中心,围绕条文进行三个方面的注解:一是“相关规定”,其中既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也包括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还包括一些重要的自律监管规则等。二是“典型案例”,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以及在实践中影响较大、广为关注、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三是“权威解读”,主要是最高立法机关、最高司法机关、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编写的法律释义、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文章,突出重要性、专业性。
|
目錄:
|
第一篇刑事犯罪篇
《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欺诈发行证券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违法运用资金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第二篇行政违法篇
《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承诺制度】
《证券法》第一百八十条 【擅自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
《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欺诈发行证券】
《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保荐人未履行法定职责】
《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证券公司承销或者销售擅自或者变相公开发行的证券】
《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证券公司违法承销证券】
《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发行人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法转让证券】
《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非法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证券】
《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短线交易】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条 【违法采取程序化交易】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操纵证券市场】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传播媒介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买卖证券】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损害客户利益】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违法出借、借用证券账户】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违法收购】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信息披露违法】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证券公司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违法征集股东权利】
《证券法》第二百条 【违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违法允许非会员入场交易】
《证券法》第二百零一条 【证券公司未核对投资者开立账户提供的身份信息】【证券公司违法提供投资者账户】
《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 【擅自设立证券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者未经批准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证券公司违法提供证券融资融券服务】
《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 【骗取证券公司设立许可、业务许可或者重大事项变更核准】
《证券法》第二百零四条 【证券公司未经核准变更证券业务范围,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
《证券法》第二百零五条 【证券公司违法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 【证券公司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利益冲突或者未分开办理相关业务、混合操作】
《证券法》第二百零七条 【证券公司违法从事自营业务】
《证券法》第二百零八条 【证券公司将客户的资金和证券归入自有财产或者挪用客户的资金和证券】
《证券法》第二百零九条 【证券公司违法接受客户全权委托或者承诺保底收益】【证券公司允许他人以证券公司名义直接参与证券的集中交易】
《证券法》第二百一十条 【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证券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报送、提供信息和资料违法】
《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擅自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业未经核准或者违法从业】【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从业未报备案】
《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 【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
《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未按照规定保存有关文件和资料,泄露、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有关文件和资料】
《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拒绝、阻碍监督检查、调查】
《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市场禁入】
第三篇民事侵权篇
《证券法》第二十四条 【违法发行返还认购本金和利息的责任】
《证券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承销的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 【短线交易的收益归入责任】
《证券法》第五十三条 【内幕交易的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五十四条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五十五条 【操纵证券市场的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五十六条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的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五十七条 【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违法从业的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八十四条 【违反承诺的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八十五条 【信息披露违法的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八十八条 【证券公司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的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八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
《证券法》第九十条 【违法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的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九十三条 【对受害投资者损失的先行赔付】
《证券法》第九十四条 【投资者保护机构纠纷调解、支持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
《证券法》第九十五条 【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
《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善意处置突发性事件的民事责任豁免】
《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善意处置重大异常波动的民事责任豁免】
《证券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追偿权】
《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从业的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的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证券公司承销或者销售擅自或者变相公开发行的证券的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违法收购的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二百二十条 【民事赔偿责任优先】
附 篇
刑行民衔接指引
刑行民责任条款比对表
|
內容試閱:
|
序
本书的定位是“证券研究者、从业者、爱好者随身携带、随手查阅的工具书”。证券违法活动横跨刑事、行政、民事三大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行业规范十分繁杂;在法律规范供给不足之处,典型案例、权威解读对于指导实践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办理此类案件,必须对刑行民三大领域的相关规定、典型案例、权威解读均烂熟于心、了如指掌,才有可能全面、妥当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近年来,随着《证券法》的修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的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重要文件的出台,在对证券违法活动的全方位、立体式追责态势下,打通刑行民三大领域更是势在必行。因此,笔者尝试将多年积累转化为这本《证券违法案件办理总成》,以帮助读者全面、快捷地掌握证券违法案件办理的一些基本要点。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第二部分“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的精神,本书的整体结构分为刑事犯罪、行政违法、民事侵权三篇。在每一篇中,以法律条文(主要是《刑法》、《证券法》)为中心,围绕条文进行三个方面的注解:一是“相关规定”,其中既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也包括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还包括一些重要的自律监管规则等。二是“典型案例”,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以及在实践中影响较大、广为关注、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三是“权威解读”,主要是最高立法机关、最高司法机关、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编写的法律释义、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文章,突出重要性、权威性。至于笔者对于相关问题的观点,只在必要之处以“本书注”的形式体现在脚注之中。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聚焦中心、突出重点、节约篇幅,本书在体例上,一是并非每个法条项下均有“相关规定”“典型案例”“权威解读”三个方面的注解,而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编录。对于实践中不常用的法条,相关内容适当简省。二是根据行文需要,少量重要的文件属于全文编录,案例以及多数文件则属于节录。
另外,因为刑事、行政、民事毕竟属于三个不同领域,需要有效衔接才能充分发挥立体追责功能,故而本书的最后提供了“附篇 刑行民衔接指引和刑行民责任条款比对表”,以便于读者理解和把握。
本书的编著虽是基于多年的积累梳理,但示之于众又是一次全新尝试。鉴于个人能力有限,难免会有错漏之处,希望学术界、实务界同仁能够不吝指正,以便于本书更好地为证券研究者、从业者、爱好者服务。
侍 雯
2022年7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