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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教材为国家精品资源课和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主干教材及国家仿真实验教学核心教材,紧跟新文科和新法科建设的步伐,适应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需要,吸收国内外国际私法前沿成果,以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为依据,结合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着重阐述国际私法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结合案例剖析冲突规范及与之配套的基本制度;揭示国际私法主体特征;展现涉外物权、知识产权、合同、侵权、婚姻家庭、遗嘱继承等领域法律适用规则;系统勾画国际私法程序性法则即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的运作程式。
本教材配有不断更新的多媒体教学课件,配合任课教师授课使用。
本教材为全日制本科生教学用书,并适合于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律专业自考学生阅读使用,同时是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和涉外法律实务工作者的重要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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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蒋新苗
男,1964年出生,湖南东安人。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二批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宣部2014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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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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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国际私法的概念与渊源
第一节 国际私法的名称与定义
一、国际私法的名称
二、国际私法的内涵与外延
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性质
一、国际私法兼具国际法与国内法的性质
二、国际私法兼具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性质
三、国际私法以私法为主导并兼有公法的性质
第三节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定义
二、涉外民商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和条件
三、涉外民商事关系法律冲突的实质
四、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类型
五、解决涉外民商事关系法律冲突的主要途径
第四节 国际私法的渊源
一、国内立法
二、法院判例
三、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四、一般法理、国际私法原则与学说
第五节 国际私法的范围
一、国际私法范围的界定
二、国际私法规范的种类
第六节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一、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二、国际私法的基本研究方法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
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历史
第一节 国际私法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一、学理型国际私法的产生与发展
二、近现代国际私法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第二节 国际私法立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国际私法规则的萌芽
二、国际私法立法的起步与发展
三、国际私法的统一化进程
四、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与司法实践
第三章 国际私法的主体制度
第一节 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一、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的定义
二、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的主要类型
三、外国人在中国的民商事法律地位状况
第二节 自然人
一、自然人国籍的法律冲突
二、自然人住所的法律冲突
三、自然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准据法选择
第三节 法人
一、法人国籍的确定方式
二、法人住所的确定方式
三、外国法人的认许方式
四、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准据法选择
第四节 国家
一、国家参与涉外民商事活动的特殊性
二、国家成为国际私法主体的必要条件
第五节 国际组织
一、国际组织参与涉外民商活动的特殊性
二、国际组织成为国际私法主体的必要条件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
第四章 冲突规范的内涵与外延
第一节 冲突规范的概念
一、冲突规范的定义
二、冲突规范的分类
第二节 冲突规范的结构
一、冲突规范的构成
二、连结点
三、系属公式
第三节 准据法的确定
一、准据法的概念
二、准据法的选择方法
三、准据法确定的特殊性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
第五章 冲突规范适用的辅助制度
第一节 识别
一、识别的概念
二、识别冲突的解决办法
三、我国关于识别的规定与实践
第二节 先决问题
一、先决问题的概念
二、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
三、先决问题准据法的确定
四、我国关于先决问题的规定
第三节 反致
一、反致的概念
二、反致产生的条件
三、关于反致的理论分歧
四、我国关于反致的规定与实践
第四节 外国法的查明
一、外国法查明的概念
二、外国法的查明方法
三、外国法无法查明时的解决办法
四、外国法的错误适用及救济
五、我国关于外国法查明的规定与实践
第五节 公共秩序保留
一、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
二、公共秩序保留的作用
三、公共秩序保留的立法方式
四、公共秩序保留的运用及合理限制
五、我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规定与实践
第六节 法律规避
一、法律规避的概念
二、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
三、法律规避的效力
四、我国关于法律规避的规定与实践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
第六章 涉外法律行为与代理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涉外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
一、法律行为的定义
二、涉外法律行为的法律冲突与解决办法
三、我国关于涉外法律行为的规定
第二节 涉外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
一、涉外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
二、涉外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
三、我国关于涉外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行为的规定与实践
第三节 涉外代理的法律适用
一、涉外代理的定义
二、被代理人与代理人关系的准据法
三、被代理人与第三人关系的准据法
四、代理人与第三人关系的准据法
五、《代理法律适用公约》的主要内容
六、我国关于涉外代理法律适用的规定与实践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
第七章 涉外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一、涉外物权法律冲突的特征
二、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适用与例外
三、我国关于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与实践
第二节 国有化的国际私法问题
一、国有化及其域外效力
二、国有化的补偿问题
三、我国关于国有化及补偿问题的规定与实践
第三节 国际破产的法律适用
一、国际破产的管辖权
二、国际破产的法律适用
三、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
四、我国关于国际破产的规定与实践
第四节 国际信托的法律适用
一、国际信托的法律冲突
二、国际信托的法律适用
三、《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的公约》的主要内容
四、我国关于信托法律适用的规定与实践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
第八章 涉外知识产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与解决途径
一、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原因与外在表现
二、知识产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法律保护规则
一、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
二、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
第三节 我国关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立法与司法实践
一、我国关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立法
二、我国关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司法实践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
第九章 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理论与方法
一、涉外合同的概念
二、合同准据法确立的历史发展
三、合同准据法确立的基本原则
四、合同准据法确立的基本方法
第二节 国际经贸常用合同的法律适用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准据法
二、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准据法
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准据法
四、国际贸易支付的准据法
五、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准据法
六、国际劳工合同的准据法
七、国际消费合同的准据法
八、国际电子合同的准据法
第三节 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立法与司法实践
一、意思自治原则的定位
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补充适用
三、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适用条件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
第十章 涉外海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涉外海商事关系的法律冲突
一、涉外海商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二、涉外海商事关系法律冲突的特征
第二节 涉外海商事关系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
一、涉外海商事关系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二、涉外海商事关系法律适用的常用规则
第三节 我国关于涉外海商事关系法律适用的立法与司法实践
一、我国关于涉外海商事关系法律适用的立法
二、我国关于涉外海商事关系法律适用的司法实践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
第十一章 涉外侵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涉外侵权行为之债及其法律冲突
一、涉外侵权行为之债
二、涉外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冲突
第二节 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一、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原则
二、一般侵权行为准据法的晚近发展
三、我国关于一般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与实践
第三节 特殊类型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一、涉外人格权侵权的法律适用
二、涉外海事侵权的法律适用
三、涉外空中侵权的法律适用
四、涉外产品侵权的法律适用
五、涉外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适用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
第十二章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涉外结婚准据法的确立
一、涉外结婚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
二、涉外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
三、特殊类型结婚的法律适用
四、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适用
五、我国关于涉外结婚的规定与实践
第二节 涉外离婚准据法的确立
一、涉外离婚的管辖权
二、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
三、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规定与实践
第三节 涉外夫妻关系准据法的确立
一、涉外夫妻人身关系的法律适用
二、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 涉外亲子关系准据法的确立
一、涉外婚生子女的法律适用
二、涉外非婚生子女的法律适用
三、涉外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五节 涉外收养准据法的确立
一、涉外收养的管辖权
二、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
三、海牙《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
四、我国关于涉外收养的规定与实践
第六节 涉外监护准据法的确立
一、涉外监护的管辖权
二、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
三、关于涉外监护的国际公约
四、我国关于涉外监护的规定与实践
第七节 涉外扶养准据法的确立
一、涉外扶养的管辖权
二、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
三、关于涉外扶养的国际公约
四、我国关于涉外扶养的规定与实践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
第十三章 涉外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
一、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
二、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规则
三、我国关于涉外遗嘱继承的规定与实践
第二节 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一、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冲突
二、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规则
三、涉外法定继承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四、我国关于涉外法定继承的规定与实践
第三节 涉外无人继承财产的法律适用
一、涉外无人继承财产的法律冲突
二、涉外无人继承财产的法律适用规则
三、我国关于涉外无人继承财产的规定与实践
第四节 关于遗产继承的国际公约
一、《遗嘱处分方式法律适用公约》
二、《遗产国际管理公约》
三、《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
第十四章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第一节 国际民事诉讼的概念与特征
一、国际民事诉讼的定义与性质
二、国际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
三、国际民事诉讼主体的定位
第二节 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
一、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定义
二、国际民事诉讼管辖的分类
第三节 国际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规则
一、期间
二、诉讼时效
三、平行诉讼
四、不方便法院原则
五、财产保全
第四节 国际民事司法协助
一、国际民事司法协助的定义
二、域外送达制度
三、域外调查取证制度
第五节 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一、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概念
二、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理论依据
三、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四、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
五、我国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规定与实践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
第十五章 国际商事仲裁法
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概述
一、国际商事仲裁的定义
二、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渊源
三、国际商事仲裁机构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一、仲裁协议概述
二、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三、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及其认定
四、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第三节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一、仲裁规则
二、仲裁规则的作用
三、仲裁的基本程序
第四节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一、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条件
二、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程序
三、我国关于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法律制度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
附录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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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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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国际私法作为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部门,在当今多元化时代,内容日趋丰富,形式不断多样化,且逐渐分化出新的、复合型或具有交叉性的分支。同时,国际私法的“私”性本质使国际私法的实践性特征日益突出。
本教材作为国家精品资源课和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的主干教材以及国家仿真实验教学的核心教材,既有别于传统教材编排体例,又在守正创新的基础上化繁为简、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抛虚留实,力求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完美结合,便于读者轻松、快乐、方便地阅读和学习,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本教材采取知识结构图、内容导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要点、正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五大板块进行编写,简化国际私法的理论介绍,突出国际私法的实践应用。同时,通过正文中课堂讨论、理论争鸣、相关链接的栏目设置,引发学生讨论,拓展理论思维。
国际私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亟须推出与时俱进的相关教材,便利法科学生与教师开展仿真实验教育活动。在法律出版社法治与经济分社沈小英社长的多次催促下,我们组织了10所高校从事国际私法教学与研究的同仁,结合自身多年的教学经验进行编写。全体编写人员精益求精,根据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及相关的最新立法与司法解释,结合2021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历经反复磨练,最终才将这本立体化国际私法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与仿真实验教材完成。全书各章节编写者的具体分工如下(以撰写章节为序):
蒋新苗,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担任第1章、第2章、第3章和第12章的编写;
刘杨,湖南理工大学政法学院,担任第2章的编写;
邓杰,上海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担任第4章和第5章的编写;
佘少峰,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担任第6章、第8章和第10章的编写;
熊育辉,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担任第10章的编写;
郑远民,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担任第7章和第9章的编写;
王霖华,广州大学法学院,担任第11章的编写;
邱润根,南昌大学法学院,担任第13章的编写;
郭树理,苏州大学法学院,担任第14章的编写;
朱雅妮,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担任第14章和第15章的编写和修改;
魏增产,北京科技大学法学院,担任第15章的编写。
在教材编写、修订及多媒体课件制作过程中,各位作者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广泛参考、借鉴同类教材与优秀的精品课程的课件,博采众长。终因时间和学术水平的局限性,未必尽如人意,教材中存在的错漏与编选不当之处,敬请读者谅解并批评指正!
蒋新苗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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