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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近年来,超大型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已成为“数据帝国”,其拥有和控制的海量个人信息在网络犯罪侦查中至关重要。在面对网络犯罪侦查时,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既对侦查机关负有技术支持协助义务,也对用户个人负有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义务。因此,当两者出现冲突时应当如何进行平衡,值得深入研究。本书从网络犯罪侦查中公私合作的基本问题出发,指出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与侦查机关开展合作的原则,借鉴国内外经验分析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与侦查机关合作中应当遵循的程序限制、权利保护规则及义务,并对网络犯罪侦查中域外执法、白帽黑客等前沿问题进行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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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郭晶(1985年1月-),女,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澳门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反恐法治研究中心副秘书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学术秘书,国际刑法学协会青年委员会成员。主要研究方向:国际刑法、中国刑法、比较刑法。学习工作期间曾出访荷兰国际法学院、意大利锡拉库萨国际刑法高级研究中心、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刑法和国际刑法研究所、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以及在芬兰、希腊等国参加国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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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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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一章网络犯罪侦查中公私合作的基本问题
第一节网络犯罪概述
第二节侦查机关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合作的必要
第三节侦查机关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合作的理论依据
第四节侦查机关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合作的顶层设计
第二章侦查机关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合作的原则
第一节合目的性原则
第二节比例原则
第三节法律保留原则
第三章侦查机关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合作的程序限制
第一节一般性程序
第二节司法审查原则
第三节令状原则的例外
第四节特殊侦查措施
第五节非法证据排除
第四章侦查机关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合作的权利保护
第一节隐私权的保护
第二节信息自决权的保护
第三节隐私权与信息自决权的关系与选择
第四节不强迫自证其罪权利的保护
第五章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技术支持协助义务
第一节数据留存和保全义务
第二节披露义务
第三节解密义务
第四节安全管理义务
第六章侦查机关与跨境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合作
第一节域外执法的判断标准与典型案例
第二节跨境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主流操作
第七章侦查机关雇佣白帽黑客相关法律问题
第一节白帽黑客在网络犯罪侦查中的应用
第二节与白帽黑客合作的法定程序
结语
附录一
附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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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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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出版由北京师范大学自主科研基金项目(新教师项目)“走向‘官民共治’的网络犯罪治理新论”、上海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资助项目“刑事法学”创新学科团队资助。
笔者接触网络犯罪研究纯属机缘巧合,此前并无较多研究基础。
2013年6月,笔者陪同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的几位老师,代表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去赫尔辛基大学参加国际刑法学第十九届大会的第四预备分会。该次预备分会的主题是“信息通信社会下的国际刑法”,具体内容涉及网络犯罪的犯罪地、管辖权、网络犯罪管辖冲突的解决机制、网络犯罪治理的刑事司法协助问题,以及人权保护问题等。
参会过程中,每个与会人代表本国做有关网络犯罪刑事立法和司法状况的国别报告,报告时间约15分钟,然后再逐条审议由本次预备会主席撰写的第四预备分会决议,颇有外交谈判的氛围。自此之后,笔者对网络犯罪的研究产生了兴趣,尤其是对网络兴起后电子证据在网络犯罪侦查甚至所有犯罪侦查中的作用这一问题引起了重视。虽然笔者坚持主权至上原则的立场,但也发现有些国家已经对侦查机关主动接洽域外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请求提供协助侦查的证据材料的操作习以为常。司法协助并不是跨境网络犯罪侦查的必由之路。
受到此次参会经历的鼓励,笔者回国后为深入研究此问题,联系了几个互联网公司,包括在国内有领先服务、优势客户基础的大型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前往调研。在调研中,偶然得知这些企业在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中“屡有功绩”。这个重要发现为笔者后来申请北京师范大学自主科研基金的选题奠定了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任何单位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并且,任何单位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但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获取证据应当遵循何种程序,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的过程中是否有可能侵犯到用户的隐私或其他权利,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协助网络犯罪侦查中承担怎样的具体义务等,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笔者心头。正在此时,北京师范大学为鼓励新教师科研,培养新教师成长,向全校开放申请自主科研基金项目。笔者刚刚进校一年,符合申报条件,并幸运地申请成功,当时的课题名称定为“走向‘官民共治’的网络犯罪治理新论”。
随着调研的深入和专著撰写过程中的再思考,“官民共治”和网络犯罪治理两个命题都太过宏大,若继续以此课题为名撰写专著,可能会出现论证从“概念”到“概念”、从“理念”到“理念”的情况。为使研究更加集中,问题更加突出,笔者决定将“网络犯罪治理”聚焦到“网络犯罪侦查”这个具体环节,并从“官民共治”中选择“侦查机关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合作”这个角度,最终形成了《网络犯罪侦查——公私合作与权利保护》一书。
毕竟本书主要内容偏向刑事程序法,而笔者此前并没有较多的研究基础,硕士、博士阶段的主要研究方向都集中在国际刑法。所幸笔者得到来自北京师范大学各位老师的鼓励,上海社会科学院同事的关心,父母爱人的鞭策和帮助,以及本书编辑的宽容。感谢你们的心意和力量,本书才得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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