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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以建构遏制法院地法倾向的对策为中心,首先探讨了选法的理念变迁与法院地法适用倾向之间的关系;其次比对法院地法适用在“文本”中的定位与“行动”中的现实,客观展示了我国法院地法倾向的十种不当类型及司法表达,进而探讨其得以形成的逻辑、心理、实践诱因。短期之策应重在对外国法的查明与供给、自由裁量权的规范,以及涉外司法监督机制的补善等选法的关键“穴位”进行精准发力;但长效之本还在于超越规则选法和方法选法,建构选法体系,实施体系选法,让选法规则在选法体系内归位,通过体系内各要素相互结构产生的体系平衡力,确保法律选择是有理性约束的过程。本书最后建构了实践体系选法的一般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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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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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理念变迁与地位浮沉
一、涉外法律适用理念的辩证演进
二、国际主义理念与法院地法的沉隐
三、国家主义理念与法院地法的浮显
四、当事人主义理念与法院地法的沉浮
第二章 立法定位与现实倾向
一、选法理念在立法中的现代化
二、法院地法在立法中的中立化
三、法院地法在实践中的内向化
第三章 类型判别与分类研析
一、法院地法倾向类型判别
二、分类研析一:错用理由
三、分类研析二:牵强理由
四、分类研析三:默示选择
五、分类研析四:堆砌理由
六、分类研析五:推定选择
七、分类研析六:滥用查明
八、分类研析七:任择适用
九、分类研析八:操纵识别
十、分类研析九:滥用公序
第四章 诱因类型与内在考究
一、先天的逻辑诱因
二、主观的心理诱因
三、客观的实践诱因
第五章 法院地法倾向的具体应对
一、诱因可控度评估
二、外国法的统一供给
三、自由裁量权的规范
四、涉外监督机制的补善
第六章 法院地法倾向的体系应对
一、应对方略的类型化
二、选法体系及其危机
三、体系选法及其原理
第七章 建构体系选法的一般方法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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