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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学审问,深思明辨----当代名家周勋初教授的学术初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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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魏晋南北朝文学论丛》作为《周勋初文集》之一种,收录周勋初先生学术生涯早期有关魏晋南北朝文学的学术论文《<文赋>写作年代新探》等二十余篇,内容涉及魏晋南北朝时期 《文心雕龙》《文赋》《文选》等重要文献,三世立贱、登高能赋、折衷说等重要文学观念,以及阮籍、王粲、郭璞、谢灵运、左思等重要作家,体现了周勋初先生治学广博精深的特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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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周勋初,男,1929年4月11日生,上海市南汇县人。无党派。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荣誉资深教授。江苏省文史研究馆馆长,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国 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成员,中国唐代文学学会顾问,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学会顾问,中国《文选》学会顾问,《全唐五代诗》第一主编,《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副主编。有《周勋 初文集》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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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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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魏氏“三世立贱”的分析
王粲患麻风病说
阮籍《咏怀》诗其二十新解
《文赋》写作年代新探
左思《三都赋》成功经验之研讨
郭璞诗为晋“中兴第一”说辨析
《西京杂记》中的司马相如赋论质疑
论谢灵运山水文学的创作经验
张骘《文士传》辑本
《易》学中的两大流派对《文心雕龙》的不同影响
“登高能赋”说的演变和刘勰创作论的形成
潘勖《九锡》与刘勰崇儒
刘勰的两个梦
刘勰的主要研究方法——“折衷”说述评
唐钞《文选集注》导言
《文选》所载《奏弹刘整》一文诸注本之分析
梁代文论三派述要
魏晋南北朝人对文学形象特点的探索
魏晋南北朝时科技发展对文学的影响
后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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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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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文学论丛
魏氏“三世立贱”的分析—
魏氏“三世立贱”的分析
《三国志》卷五《魏书·后妃传》裴松之注引孙盛曰:“魏自武王(曹操),暨于烈祖(曹睿),三后之升,起自幽贱。”这在古代帝王的婚配问题上确属罕见的现象,可以就此作些分析。
曹操的妻妾
大家都称曹操是英雄。按照我国的传统观念,才子始爱佳人,而英雄是不好女色的,但曹操却是例外,他非常喜好美色。《三国志》卷二十《魏书·武文世王公传》记武皇帝二十五男,生有子嗣的后妃姬妾就有十四人之多。曹幹本陈妾子,母死,曹操令王夫人养之,见裴松之注引《魏略》。这种情况当然不足用以证明上述论点,因为它只能算作古代多妻制度下的一般情况,是为腐朽的封建制度所认可了的,不能苛求于一人。地位显赫如曹操,必然拥有众多姬妾,通例如此,也不必多所责怪。只是从这些女子的出身来看,却是颇有其特点。
《三国志》卷三《魏书·明帝纪》裴松之注引《献帝传》:“[秦]朗父名宜禄,为吕布使诣袁术,术妻以汉宗室女。其前妻杜氏留下邳。布之被围,关羽屡请于太祖,求以杜氏为妻,太祖疑其有色,及城陷,太祖见之,乃自纳之。……朗随母氏畜于公宫,太祖甚爱之,每坐席,谓宾客曰:‘世有人爱假子如孤者乎?’”
《三国志》卷九《魏书·何晏传》裴松之注引《魏略》:“太祖为司空时,纳晏母并收养晏,其时秦宜禄儿阿苏亦随母在公家,并见宠如公子。苏即朗也。苏性谨慎,而晏无所顾惮,服饰拟于太子,故文帝特憎之,每不呼其姓字,尝谓之为‘假子’。”
杜、尹二氏,在曹操的姬妾中是记叙得较为明白的二人,她们都以有色而被掠入宫,这就反映出了曹操喜好女色的特点。
杜、尹二氏都是有夫之妇。两汉之时,对于女人的贞操观念虽然不像宋学大兴之后那么趋于极端,但自元、成之后,随着儒家思想的定于一尊,这方面的伦理观念却也逐渐严格起来了。曹操对此无所拘忌,并且以此作为侠气的表现,《世说新语》卷六《假谲》:“魏武少时,尝与袁绍好为游侠。观人新婚,因潜入主人园中,夜叫呼云:‘有偷儿贼!’青庐中人皆出观,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妇,与绍还出。”等到他拥有很大的权势之后,仍然乐此不疲,为此还曾闹出过很大的乱子。《三国志》卷八《魏书·张绣传》:“太祖南征,军淯水,绣等举众降。太祖纳[张]济妻,绣恨之。太祖闻其不悦,密有杀绣之计。计漏,绣掩袭太祖。太祖军败,二子没。”这是因为剽悍的张绣非秦宜禄之流可比,而曹操常是掠夺已经婚配之妇,从不计及后果,确能予人很深的印象。杜牧《赤壁》诗曰:“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三国演义》第四十四回《孔明用智激周瑜》中谈到诸葛亮游说东吴时,曾以“揽二乔于东南兮,乐朝夕之与共”来激怒孙权与周瑜,虽然出之于诗人的想象与小说家的编造,但却是抓住了曹操的性格特征,故而后人常是信以为真。
曹操的礼法观念很淡薄,大约他把男女好合只是看作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因此并不追求什么“妇德”。同样,他也并不要求人家为他守节。就是为了强求张济之妻,激起张绣的叛变,长子曹昂在兵乱中被杀。《三国志》卷五《魏书·武宣卞皇后传》裴松之注引《魏略》曰:“太祖始有丁夫人,又刘夫人生子脩及清河长公主。刘早终,丁养子脩。子脩亡于穰,丁常言:‘将我儿杀之,都不复念!’遂哭泣无节。太祖忿之,遣归家,欲其意折。后太祖就见之……夫人不顾……遂与绝,欲其家嫁之,其家不敢。”这就不免使人想起齐桓公的事情来了。蔡人嫁了他所出之妇,则又愤而兴兵讨伐。时隔几百年后,曹操能够不以出妻忤旨为嫌,并且希望对方嫁出去,确是难能可贵的“豁达大度”。《让县自明本志令》中还曾提到他常语众妾,“顾我万年之后,汝曹皆当出嫁”,更是不同寻常的思想境界。在这个问题上,曹丕也秉有父风,《三国志》卷二《魏书·文帝纪》言其疾笃时,“遣后宫淑媛、昭仪已下归其家”。大约他们能够审己度人,尊重对方正常的生活之欲,故而有此措施的吧。
曹操的与众不同之处,还在其视假子如己出,何晏因此遭到忌恨。尽管曹丕等人对此不满,曹操本人却是胸无芥蒂,没有什么世俗之见。《世说新语》卷四《夙惠》:“何晏七岁,明惠若神,魏武奇爱之。因晏在宫内,欲以为子,晏乃画地令方,自处其中。人问其故,答曰:‘何氏之庐也。’魏武知之,即遣还。”说明何晏的得宠,不下于秦朗,亦不下于己出诸子。
曹丕、曹植的生母卞氏,出身也很“微贱”。《三国志》卷五《魏书·武宣卞皇后传》曰:“本倡家。年二十,太祖于谯纳后为妾。……二十四年,拜为王后。”这时的所谓倡家,当然不能理解为后世那种操皮肉生涯的贱业者,但就在当时来说,也不能算是出身清白。倡乃俳优之俦,专以歌舞美色娱人,曹操就是一个特别喜欢这类享受的人。《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裴松之注引《曹瞒传》曰:“太祖为人佻易无威重,好音乐,倡优在侧,常以日达夕。”看来卞后就是因为具有这方面的特长,所以得到曹操赏识的吧。陆机《吊魏武帝文序》引曹氏《遗令》曰:“吾婕妤妓人皆著铜爵台。于台堂上施八尺床,繐帐,朝晡上脯糒之属,月朝十五日,辄向帐作妓。”可见他在这方面的爱好真是生死不渝。卞后的得宠,也就不足为怪了。
曹氏兄弟与甄氏
作为魏文帝的曹丕,在男女问题上也有不少轶事流传下来。《艺文类聚》卷四十三引魏文帝《答繁钦书》曰:“守土当依严可均《全三国文》改作“守宫士”。孙世有女曰琐。……于今十五。近者督将具以状闻。是日博延众贤,遂奏名倡,曲极数弹,欢情未逞,乃令从官引内世女,须臾而至。厥状甚美,素颜玄发,皓齿丹唇。详而问之,云善歌舞。于是提袂徐进,扬蛾微眺,芳声清激,逸足横集。然后循容饰妆,改曲变度,斯可谓声协钟石,气应风律。……吾练色知声,雅应此选。谨卜良日,纳之闲房。”说明他的爱好声色,酷似乃父。但他后宫中最为著称者,则是始乱终弃后被明帝曹睿追谥为文昭皇后的甄氏。
《三国志》卷五《魏书·文昭甄皇后传》裴松之注引《魏略》:“[袁]熙出在幽州,后留侍姑。及邺城破,绍妻及后共坐皇堂上。文帝入绍舍,见绍妻及后,后怖,以头伏姑膝上,绍妻两手自搏。文帝谓曰:‘刘夫人云何如此?令新妇举头!’姑乃捧后令仰,文帝就视,见其颜色非凡,称叹之。太祖闻其意,遂为迎取。”
这位甄氏,尽管是仇敌的妻孥,但却以其美色吸引了曹氏父子,从而激发了错综复杂的矛盾和纷争。曹操曾经垂涎于她,传说曹植也曾倾倒于她。
曹植《洛神赋》李善注引“记曰:魏东阿王汉末求甄逸女,既不遂,太祖回与五官中郎将,植殊不平,昼思夜想,废寝与食。黄初中入朝,帝示植甄后玉镂金带枕,植见之,不觉泣。时已为郭后谗死,帝意亦寻悟,因令太子留宴饮,仍以枕赍植。植还,度辕。少许时,将息洛水上,思甄后,忽见女来,自云:‘我本托心君王,其心不遂。此枕是我在家时从嫁,前与五官中郎将,今与君王,遂用荐枕席。欢情交集,岂常辞能具。为郭后以糠塞口,今被发,羞将此形貌重睹君王尔。’言讫,遂不复见所在。遣人献珠于王,王答以玉珮。悲喜不能自胜,遂作《感甄赋》。后明帝见之,改为《洛神赋》”。(《文选》卷十九)
这也就是李商隐《无题》诗中所说的“宓妃留枕魏王才”了。《东阿王》诗中还说:“君王不得为天子,半为当时赋洛神。”看来唐人以为此事是实有的,所以文人学士以此为口实。《太平广记》卷三百十一引《传奇》记萧旷于洛水遇甄后事,又把这件事情神乎其神地发挥了一番,足见这件轶事流传之久且广。
但是李善的这个注释却引起了后人的尖锐抨击。张溥编《汉魏六朝百三家集》,于《陈思王集》的题辞中说:“黄初二令,省愆悔过,诗文拂郁,音成于心。当此时,而犹泣金枕,赋《感甄》,必非人情。”丁晏编《曹集诠评》引何义门说,以为“甄后三岁失父,后袁绍纳为中子熙妻。曹操平冀州,丕纳之于邺,安有子建求为妻之事?”又引方伯海说,以为“甄逸女,袁谭当作“袁熙”。妻,操以赐丕,生睿,即魏明帝也。以名份论,亲则叔嫂,义则君臣,岂敢以‘感甄’二字显形笔札?且篇中赠以明珰,期以潜渊,将置丕于何地乎?”丁晏引用各家之说大加挞伐之后又说:“注引‘记曰’云云,盖当时记事媒蘖之词。……小说短书,善本书簏,无识而妄引之耳。”
上述诸家的言论,虽然振振有词,实则未中肯綮,未必切合当时的实际。他们大都用名教中人的眼光来分析事理,无奈曹氏父子对此观念甚为淡薄,并不像论者所想象的那样,一切按照封建礼教行事。《世说新语》卷五《贤媛》曰:“魏武帝崩,文帝悉取武帝宫人自侍,及帝病困,卞后出看疾。太后入户,见值侍并是昔日所爱幸者。太后问:‘何时来邪?’云:‘正伏魄时过。’因不复前而叹曰:‘狗鼠不食汝馀,死故应尔。’至山陵,亦竟不临。”说明曹氏门中男女关系杂乱放纵,曹丕还干出了逆伦的丑事。那位“性简易”的曹植,在这些问题上也不会比乃兄更懂规矩,他在感情激动的情况下写出《感甄赋》,也并非不可思议的事。何况这赋只是宣泄自己的感情,并不是存心写就呈献给曹丕或曹睿过目的。卢弼《三国志集解》从甄后与曹植年岁的差距上来否定此事,但曹氏兄弟都早熟,因而根据这点也还不能断言二人必无发生恋情的可能。
按常理说,曹丕似乎也不应把亡妻遗物转送给兄弟,但这也是后代人的意识,曹丕的情况不一定这样。他爱好美色,还喜欢以此炫耀,《三国志》卷二十一《魏书·吴质传》裴松之注引《[吴]质别传》:“帝尝召质及曹休欢会,命郭后出见质等。帝曰:‘卿仰谛视之。’”说明他作风放诞,没有设置什么男女大防的界线。甄氏生前,曹丕也不把她深藏内庭,而是让她在众人面前亮相,让大家共餐美色。《世说新语》卷一《言语》刘孝标注引《典略》曰:“建安十六年,世子为五官中郎将。妙选文学,使[刘]桢随侍太子。酒酣坐欢,乃使夫人甄氏出拜。坐上客多伏,而桢独平视。”曹丕本人并不以此为忤,可见他在这些问题上态度是很随便的。
据上可知,“记”中所载的轶事,曹氏门中完全有可能出现,曹植有感而赋《感甄》,也就有其可能。
这里还可参考另一起事件。《三国志》卷十二《魏书·崔琰传》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曰:“袁绍之败也,[孔]融与太祖书曰:‘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太祖以融学博,谓书传所纪。后见,问之,对曰:‘以今度之,想其当然耳!’”后人大都以为孔融是在讽刺曹操、曹丕之间争夺美女。《世说新语》卷六《惑溺》曰:“魏甄后惠而有色,先为袁熙妻,甚获宠。曹公之屠邺也,令疾召甄。左右曰:‘五官中郎已将去。’公曰:‘今年破贼正为奴!’”于此可见他的愤懑之情了。这次他本想重演故伎,霸占甄氏,却被曹丕抢先一步,造成既成事实,于是曹操只能把她让出。孔融编造妲己的故事来挖苦一番,确是刺痛了曹操的心,但按孔融的这个故事本身来看,却并非针对《世说新语》上所记的这件事情而发,很难把曹操本人联系进去。因为周公是武王的弟弟,这里只能说是兄弟二人在争夺妖姬,而与父子问题无关。看来孔融这里说的是反话:这个妖姬(甄氏)本该赐给周公(曹植),然而却被武王(曹丕)占去了。这样说来,曹植与甄氏之间确是早有恋情的了。
李善引此事曰“记”,“记”乃古史,非小说之谓,古人以为这类事情是实有的。吕思勉《燕石札记》内有《传说记》一篇,释之曰:“记之本义,盖谓史籍。《公羊》僖公二年,宫之奇谏曰:‘记曰:唇亡而齿寒。’《解诂》:‘记,史记也。’史记二字,为汉时史籍之通称,犹今言历史也。”《燕石札记》列入“光华大学丛书”,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李善引此感甄之事而曰出于“记”,说明这件轶闻原出古史。从这些地方来看,后人对于李善的这条注释,是与其信其无,毋宁信其有的。
魏晋之间有关曹氏父子的故事很多,《三国志注》和《世说新语》及其注释中就引用了不少材料,如同李善注中引用的古“记”一样,有些传说也不能说是绝对可靠,但它们从各种不同角度反映了曹氏父子的特有风貌,却也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气,作为一种史料来看,仍有其不容忽视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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