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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作者多年来主要从事当代英美文学作品,尤其是布克奖得主作品的翻译与研究。在此过程中产生了一些思考,并形成了一些文字,遂有此书。书中网罗了对大大小小数十位作家及其作品的评析。其中既有已经囊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库切和石黑一雄、备受布克奖青睐的麦克尤恩和阿特伍德,也有尚不为中国读者所熟悉的印度作家因德拉·辛哈、新西兰作家劳埃德·琼斯等人,所论及的作品在主题、内容、形式、风格上也不受限制,呈现出当代英美文坛自由而多元的生态。本书以学术论文、书评为主,同时也收入了作者部分译作的译后记和接受过的访谈实录。虽形式不同,但均与英美文学紧密相关,希冀可以和读者分享本人多年来躬耕文学翻译事业的一些收获。
外国文学论丛
许钧 聂珍钊 主编
《法国文学散论》
许钧著
《当代英美文学散论》
郭国良著
《德国文学散论》
范捷平著
《欧美现代主义文学散论》
高奋著
《早期英国文学与比较文学散论》
郝田虎著
《外国文学研究散论》
聂珍钊著
《外国文学经典散论》
吴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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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郭国良浙江东阳人,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翻译协会理事,浙江省翻译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浙江省作家协会文学译介委员会主任,浙江大学翻译学研究所所长。迄今已翻译出版50多部文学作品,其中《斯蒂芬·哈珀在读什么——扬·马特尔给总理和书虫荐书》《儿童法案》《坚果壳》《童年往事》《的故事》等登上多个图书排行榜。代表译作有《赎罪》《水之乡》《被释放的祖克曼》《无可慰藉》《终结的感觉》《月亮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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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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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踽躅纽约城,吁嘘少年事
——浅析霍尔顿“守望梦”的实质
007薇拉·凯瑟女性人物性格刻画艺术管窥
018穿行于历史与故事之间
——格雷厄姆·斯威夫特小说简述
037黑白世界的苦果
——读艾奇麦·丹戈《苦果》
043直击人性弱点
——评库切新作《慢人》
053论《盲刺客》中的存在主义介入观
067“宿命”下的自由生存
——《别让我走》中的生存取向
080在艺术与生命交汇处
——试论翁达杰的力作《遥望》
092以小说呼唤人间真情
——评因德拉·辛哈的《动物的人民》
100新婚之夜的悲剧
——评伊恩·麦克尤恩《在切西尔海滩上》
108超越故事的故事
——评劳埃德·琼斯的小说《皮普先生》
115残缺的救赎
——评瑞秋·塞弗特的名作《暗房》
122历史与记忆
——读塞巴斯蒂安·巴里获奖小说《秘密手稿》
129大城小事
——评2002年布克奖入围小说《家事》
137小说家的滥觞:格雷厄姆·斯威夫特短篇小说主题简论
151刮痧
——评阿拉温德·阿迪加的《两次暗杀之间》
159“看不见的人”
——析《泳池图书馆》中的同性恋亚文化
171《糖果店主》中的交换模式
184理想的迷失与坚守
——评亚当·福尔兹新作《不断深陷的迷惘》
191《碧翠丝与维吉尔》中的元小说特质
202追寻与失落:孤寂心灵的低吟浅唱
——评《在一个陌生房间》
208从“审父”到“释父”
——父子伦理视角下普伦蒂斯的心智成长
224女性写作的非凡时代
——2019年布克奖短名单一览
二
239《卡斯特桥市长》译后记
246《胡狼嗥叫的地方》译后记
252《黑犬》译后记
257《爱无可忍》译后记
264《罂粟海》译后记
270《无可慰藉》译后记
277《月亮虎》译后记
283《童年往事》译后记
三
293翻译,是历史的奇遇
——郭国良、许钧教授关于文学翻译的对谈
309赵国月、周领顺、郭国良:当译者遇上作者
——郭国良教授访谈录
318时间、记忆和自我欺骗
——浙江大学郭国良教授访谈录
331让翻译照进文学,文学点亮翻译
——郭国良教授访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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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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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行于历史与故事之间 ——格雷厄姆·斯威夫特小说简述
格雷厄姆·斯威夫特(Graham Swift)1949年5月4日出生于伦敦。他父亲是一位政府公务员,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曾任海军领航员。斯威夫特在剑桥大学女王学院攻读英国语言文学,获学士和硕士学位(1967—1970年),在约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1970—1973年),但他并没有完成有关狄更斯的博士学位论文。走上社会后,他从事过许多不同的工作。他在一家精神病院上过班,也曾做过保安。大部分的时间,他在伦敦继续教育学院执教,讲授文学课程。这一切都给他的文学创作带来了莫大的益处。据他自己回忆,他从小就喜爱阅读,对词语有天生的感悟力。在没有电视的家庭中,他沉醉于书籍的汪洋里。阅读或听广播成了他消遣的一大方式。曾经有一段时间,他被作家们所创造的魔力搞得神魂颠倒。他认为自己的才能来源于博览群书。他在少年时代就立下宏愿,要成为一名作家。他开始自学写作。与其他一切作家一样,他经历了一次次被退稿的过程,但是他锲而不舍,坚持不懈,后,经过十五年漫长、孤独的奋斗,终于如愿以偿。
斯威夫特是以写短篇小说开始他的文学生涯的。1980年他出版了部长篇小说《糖果店主》(The Sweetshop Owner),次年出版了第二部长篇小说《羽毛球》(Shuttlecock),获杰弗里·费伯纪念奖。1982年,他的短篇小说集《学游泳及其他故事》(Learning to Swim and Other Stories)付梓。1983年,第三部长篇小说《水之乡》(Waterland)问世,即获久负盛名的布克奖提名,并获得了《卫报》小说奖、温尼弗莱德·霍尔特比纪念奖和意大利的普雷米奥·格林泽恩·卡伏尔奖。1988年,他发表了第四部长篇小说《世外桃源》(Out of This World)。四年后,他的第五部长篇小说《从此以后》(Ever After)问世。1996年,他的第六部长篇小说《杯酒留痕》(Last Orders)大获成功,终于不负众望,力挫群雄,夺得了当年度的布克奖,从而奠定了他在当代英国文坛的重要地位。2003年4月,沉寂七年后的他推出了《日之光》(The Light of Day),2007年出版了他的力作《明天》(Tomorrow)。他是英国图书经销委员会1983年评选出的二十位青年小说家之一。至今,斯威夫特的作品已被译成将近三十种文字,在世界各地拥有了一大批热心的读者。而且,《水之乡》和《杯酒留痕》已被改编成电影,深受观众的喜爱。
斯威夫特心性平和,平素酷爱垂钓,1985年曾经与著名评论家戴维·普罗夫莫合编了一部钓鱼文学集子《魔轮:文学作品中的钓鱼故事集》(The Magic Wheel:An Anthology of Fishing in Literature)。尽管他成就斐然、声名赫赫,但他依然保持低调,很少接受外界的采访。他与妻子康黛丝·若德——也是一位作家——志同道合,相濡以沫,他的许多作品都是献给她的。
斯威夫特非常相信灵感。一旦灵感闪现,他就会着魔似的埋首写作。一般情况下,他在早晨六点钟就早早开始伏案动笔。在他看来,那是无比美妙的时光。他所有的原稿都是用钢笔和墨水一笔一画写出来的。墨水的流动给了他心旷神怡的感觉。虽然他有电脑,但他觉得电脑只有在写作的后阶段,对后期的修改润色才十分有用。可以说,他一切真正的写作都是用笔墨进行的。他认为可以用一支笔为下一页,为随后涌现的才思作一些小小的记号、小小的旁注。
斯威夫特的作品受到多方面的影响。一般认为,首先,他的小说与威廉·福克纳有诸多契合之处。《水之乡》明显有《押沙龙、押沙龙!》的影子,《杯酒留痕》与《我弥留之际》在形式内容上许多呼应,当然,这两部小说都可以远溯到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其次,斯威夫特也承继了狄更斯的遗风。在某种意义上,《水之乡》既是《远大前程》的翻版,也是一个戏仿。斯威夫特在承认这一联系的同时,也反复强调了自己作品的独特性。他说要描写与遗体密切打交道的人们,你很难不想起《我弥留之际》这样一本题材相同的经典小说,但是一个如此基本的、普通的故事,如此亘古永恒的故事,你同样也可以说它不属于任何作家。它是一个应被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叙述的故事。
在同时代作家中,斯威夫特非常喜欢《瑞德里·沃克》(Riddley Walker)的作者拉塞尔·霍班(Russel Hoban)。他也十分推崇石黑一雄(Kazuo Ishiguro)和李翔青(Timothy Mo)。他们和其他许多同龄作家都是他的深交好友。但斯威夫特认为,认识其他作家是一种分心、一种扰乱,对自己的写作不见得有多大好处,因为写作归根结底是一件非常孤寂的事情。“无论你是否有成百上千的朋友,你都得远离他们。你得独处才能从事写作。”
格雷厄姆·斯威夫特对文学创作有独到的感悟和见解。他对正在起步的年轻作家的忠告是:描写你所不知的事物。乍一听,这非常不合情理,许多人也许会不以为然。而斯威夫特认为,作家自己的人生、自己的体验只能提供有限的养料;倘如只是一味地描写自己所知道的东西,那其实是在陈列事实,而不是在创作小说。小说是想象的产物,而想象意味着从已知向未知挺进:它是一条抵达未知领域的极好途径,它可以跨越横亘在作者与其从来没有亲身经历过的某些体验间的鸿沟。他说:“小说的要旨就是摆脱自我的束缚,进入他人的经历,进入不同的天地,进入不同的人生,也即进入你所未知的领域,你能想象的领域。”
综观斯威夫特的创作生涯,我们不难发现,他对探究历史——个人史、社会史、自然史、民族史、人类史——投注了极大的热情。他用他的如椽之笔对历史时而拷问,时而质疑,时而重新构建——这一切都是通过小说中的人称叙述者讲述自己的故事一一完成的。斯威夫特潇洒自如地穿行于历史与故事之间,为我们勾勒了一幅幅逼真的人类众生相和生动的时代画卷。
《糖果店主》描写了一生勤劳的店主威利·查普曼在人生后一天的心路历程。这一天——1974年6月的某一天——查普曼经受着阵阵胸痛,必须向他那叛逆的女儿多萝茜和他美丽而性寒的妻子妥协和解。故事是由查普曼用人称叙述的,以他在凌晨四点半一觉醒来开篇,一直延展到当天晚上七点半他停止呼吸为终。在叙述过程中,查普曼不断使用闪回的手法,回顾他一生的经历和充满艰辛的往昔。除此之外,故事中还不时穿插了他已故的妻子艾琳的声音。
威利·查普曼在中学时代十分喜爱体育,他尤擅长跑,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他父母因此引以为豪。然而,他那志满意得的日子不久就离他远去。“二战”爆发后,他应征入伍,却未能上前线冲锋陷阵,因为“他在一副梯子上失去平衡,跌了下来,摔坏了背脊”,真是丢尽了颜面,成了军营中奚落、嘲讽的对象。
当艾琳·哈里森走进了他的生活,他对她一见钟情。艾琳是一位固执武断而又聪颖伶俐的富家女。他们婚后不久,艾琳就疾病缠身,后成了一名残疾人。为了拴住威利的心,她出资为他买了一家大街商铺,以使他一心一意扑在日常生意中。不过对查普曼来说,他在社会阶梯上倒着实攀升了一大步——他从小小的印刷工一跃成了一店之主。他父母也为他而欣喜,因为他们“活生生地看到自己的儿子娶了位如花似玉的女人, 腰包也鼓了起来”
然而,一片浓浓的黑云飘浮在他们的婚姻之上。艾琳在十四岁时被一位家庭好友强暴,这一恶行使她精神几近崩溃。虽说她后终于从梦魇中摆脱了出来,但这在她的心理情感上留下了难以泯灭的烙印:她精神极度虚弱,对性事索然寡味,提不起任何兴致。后来,出于道义和责任,她给查普曼生了个女儿多萝茜(意为上帝之礼物),俩人因此也过上了一段短暂而和睦的日子。不幸的是,艾琳不久就身心失调,囚于病榻之中。
多萝茜对父母怀恨在心。在她的心目中,母亲是一位狠心残忍、善于操纵他人的女人,父亲是位唯唯诺诺,对妻子只知道逆来顺受的窝囊废。她能感觉到母亲嫌弃她,而父亲则又无法理解她的情感世界和需求。她知道她与父母有着太多的怨艾和幽愤。她永远也无法与他们和解。后她毅然抛开了年迈的父亲,离家出走。
威利·查普曼在弥留之际意识到了自己未能与女儿在深层次上沟通:“假如永远不说‘爱’这个字,难道那就意味着没爱了吗?”他喟然长叹。将终之时的威利多么希望女儿能够幡然悔悟,能够回到他的身旁,能够再见他一面,可是他只能抱憾而去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一天正好是多萝茜的二十五岁生日。
《羽毛球》在某种程度上是一部悬念迭出的神秘小说,同时也是一部心理小说。它由两部分构成:部分是叙述者普伦蒂斯的故事,第二部分是他父亲“二战”时在德寇占领的法国充任特工的冒险经历。“羽毛球”是普伦蒂斯父亲的战时代号,他为自己树碑立传的回忆录也取名为《羽毛球》。有意思的是,叙述者普伦蒂斯的叙述弥漫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因此,正如小说中诸多人物一样,对普伦蒂斯故事的阐释和解读也宛若空中拍打的羽毛球,来回闪现,令人眼花缭乱。
普伦蒂斯是伦敦警察局罪行档案部门的一名高级警员。他所在部门的职责是处理“死档案”,而不是直接承担日常警务活动,因此他把自己仅仅视为一名专业档案员。作为“二战”英雄的儿子,他一直很自卑,总是生活在父亲的阴影下。虽然他在上司奎恩面前低声下气、唯唯诺诺,为的是有朝一日取而代之,登上署长的宝座,但一回到家,他就颐指气使、飞扬跋扈。他要求妻子玛丽安对他服服帖帖,唯他是从。既然他在工作中毫无建树,无法像父亲那样威灵显赫,他就把战场辟在了床上。他坦言“性冒险是我们这一时代遗留给我们的冒险形式。它弥补了我们在其他方面所丧失的一切激动和进取。现在,真正的革命是性革命”。他对两个儿子,尤其是对彼得非常粗暴,几近虐待。小说开篇描写了他童年时折磨一头仓鼠的情景:
我常常扳过仓鼠,用一个手指摁住它的腹部,把它揿倒。它挣扎着想逃脱。我模拟了一只食肉猛禽,像一只利爪一样把我的一只手放在它头顶两英尺的地方。它迷迷糊糊地蜷伏在角落里。我合上双手,把它窝了起来,不让一丝空气进入。然后,我慢慢地在拇指间开了一条缝——这条缝不大不小正好,仓鼠既钻不出身子,但如果拼命使劲挤却又可探出头来。有一次,我打开了烤箱的门……
这一描写不禁令人想起他对家人的独裁、奎恩对他的操纵和他父亲在狱中受到盖世太保的严刑折磨。
普伦蒂斯的叙述中心是探寻“启迪”。他要寻究他父亲是否真的是他自己所标榜的“英雄”。他父亲在妻子死后不久就得了失语症,被送到了一家精神病院去治疗。普伦蒂斯每逢星期三和星期天下午就去探望他,但他父亲已麻木不仁,神秘莫测。普伦蒂斯只好通过点点滴滴的线索编织起他父亲较为完整的过去。他对具体的细节关注有加,表明了他探究知识、把握自己的强烈愿望。
正如批评家理查德·波士顿所言,这部小说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
父亲真的是呈现在世人面前的英雄吗?他被德国党卫军审讯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开口了吗?那就是他现在闭口沉默的原由吗?那就是普伦蒂斯不能与他儿子交谈的原由吗?是谁从警察档案中撤走了那些可能昭示了真相的档案?
这一切问题归根结底涉及英雄主义这一问题:做个英雄好汉重要吗?为了赢得孩子们的尊敬,普伦蒂斯必须成为英雄吗?他该与电视中的“超人”一决雌雄吗?从这个意义上,普伦蒂斯成了自己惶惑的牺牲品,成了这个日益错综复杂的世界的受害者。
虽然斯威夫特的前两部小说为他赢得了声誉,但确定他在英国文坛地位的作品是《水之乡》(另译《洼地》)。如今,它被公认为是一部杰作,在欧美已成为英国文学课程的书目,也是百位哈佛大学教授推荐的有影响的书籍之一。与前两部小说相比,《水之乡》虽然更加繁复错综、气势恢宏,但它在许许多多方面显然与它们有诸多联系。与《糖果店主》和《羽毛球》一样,它的叙述者汤姆·克里克也正经历着人生的一大危机,小说的焦点也落在探寻历史上:汤姆重构过去,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为了阐释和逃离无法摆脱的现在。很大程度上,《水之乡》与斯威夫特其他小说的区别仅仅在于程度的不同,而非类型的相左。
这部小说以东英吉利沃湾沼泽地带为故事的背景。主人公汤姆是位中学历史教师。身为历史教师,他独辟蹊径,抛开教科书中干巴巴的死历史,向学生们讲起了他活生生的个人史,讲起了一个个只属于他自己的人生故事。而以学生普莱斯为代表的年轻一代对过去毫无兴趣,他们质疑:学习历史到底有何用?历史本身到底有何用?在人类正面临着核武器毁灭性大戮杀的威胁之时,空谈历史意义何在?普莱斯对历史和历史学发起了攻讦。他对汤姆说:“你热衷于解释。解释,解释。什么东西都要解释。……你以为通过解释你就走近了真理,其实解释是一种逃避。”
从这一背景下观照,我们就可以发现,在法拉迪·帕尔凶案发生之前,汤姆和他妻子(当时还只是女朋友)玛丽生活在时间和历史之外。但随着漂浮在运河船闸上的法拉迪尸体和凶器——一只啤酒瓶——的发现,汤姆和玛丽走进了历史,走进了时间。此前,正如汤姆所说:“但那是在我和玛丽十五岁的时候。这是在史前的青春骚动期,我们本能地、不需要事先安排地来到我们的约会地点。”正是“现时此地”的突然袭击,才宣告他们成了时间的俘虏。
汤姆曾问学生:“历史教师是干吗的呢?他是一个教导错误的人。他点拨人生到底出了什么差错。”可以说,《水之乡》整部小说旨在解释汤姆的人生、玛丽的人生、他父母的人生、他祖辈的人生到底出了什么差错。
为了弄明白自己的人生遭际,汤姆·克里克重述了自己的人生故事。他回顾了自己走过的历程,他构建了历史——他的故事。他构建自我,而在构建的过程中意识到“也许历史只是讲故事而已”。历史这一宏大叙述填塞了真空,驱散了对黑暗的恐惧。汤姆还意识到,这一切历史的构建,这一切叙述的形成,是理顺人生、保护自己、抵御混乱的有效手段。可以说,小说中的所有人物都迫切地需要这一庇护。他们有的成了技术革命和反自然的受害者(当沼泽地被抽干后,克里克家族像所有生活在沼泽地带的人一样失去了生存之道),有的成了纯天性的牺牲品(如玛丽、汤姆、汤姆的哥哥狄克、法拉迪·帕尔,他们受性冲动的驱使,率性而为),有的成了次世界大战的替死羊(如汤姆的父亲),而有的则成了非自然之爱——乱伦——的牺牲品(如汤姆的母亲,她与其父亲苟合,生下了狄克这一白痴)。讲故事,叙述历史,自然成了抗御恐惧的有力武器。在汤姆看来,讲故事与时俱来,与时共存,它是区别人与动物的标记之一。
正如书名所示,《水之乡》是一部关注临界现象的杂糅型小说,它强调了无法简单地进行分类的间隔空间(in-between space),这样,读者的注意力常常被吸引到文本中隐晦、含混的历史时刻。《水之乡》一书不能被简单地划归入任何一种类型,它是许多文学体裁的一个典型的混杂复合体:神话、侦探小说、哥特式家族小说、自传和历史小说。
小说共有三条相互关联而又相对独立的情节线:条是克里克氏和阿特金森氏的家族史与芬斯区的历史;第二条是汤姆在20世纪40年代青少年时期的经历,详述了他和玛丽的关系、玛丽的早孕流产与法拉迪之死;第三条涵盖了汤姆如今由于妻子玛丽在超市偷窃婴孩而被送入精神病院而引起的困境。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情节都不是按部就班地展开,相反,不同情节间的片段总是并置在一起。由此,整个叙述构成了一个复杂的时间层落。章以汤姆讲述1943年发生在芬斯区的事件开端,而在第二章他一下子就跳跃到了他目前的困局:自己已丢掉了历史教师这一饭碗,第三章又回到了芬斯区古老而遥远的历史。哪怕是三大情节中为连贯的克里克氏和阿特金森氏的家族史,也一一拆散,分成了数个零碎的部分。譬如,欧内斯特·阿特金森的传记被截成了四个部分:第9章谈到了他的出生,然而直到五十多页后他才被再次提及,中间经历了两次隔断,他的故事在第30章才拉开帷幕。
即使在章节的划分上,小说也同样注重临界空间,采用了一种奇特的“跨行”形式。通常而言,跨行是诗歌中的行间断句,但是在《水之乡》一书中,跨行经常出现于章节与章节之间。有一章节的结尾是“让我告诉你”,而下一章节的开头则是“关于……的事情”。这一现象贯穿整部小说。跨行,颠覆了小说的传统组织,将小说分割为数个独立的封闭结构。
汤姆的故事中,不仅芬斯区的背景模糊不清,作为两个完全不同的家族的汇合点,汤姆本身也是一个矛盾体。他是“多痰”的克里克“水系”家族和乐观的“土系”阿特金森家族结合的后代。他的父系祖先原本是“水系族人”,他们终干起了与土地有关的活,成为建筑工人、水闸修理工、风车看管员。而阿特金森家族原本是诺福克的农场主和麦芽酿酒商。克里克氏编织故事,而阿特金森氏却创造历史,他们请来了排水灌溉系统的专家,使得芬斯区更适合生产土豆和小麦。克里克氏因为破坏水利系统而臭名昭著,而阿特金森氏却一直充满热情地想在沼泽地上建起一个固定的结构。因为祖先双方极其矛盾的家族传统(一方是水系,一方是土系),汤姆变成了“水陆两栖”——“洼地”式——的人物,也就是说,一个在“干巴巴”的历史和“湿漉漉”的故事之间摇摆不定的人。了解了他复杂的家庭背景,也就不会对汤姆“喜欢说些自相矛盾的话”感到奇怪了。事实上,汤姆认定自己是一个“矛盾体”,一个“碍手碍脚的指导者,一个靠不住的导师”。
格雷厄姆·斯威夫特十分注重小说模棱两可的含混性。在一次访谈中,他郑重指出:“小说家要探讨的并不是非此即彼,而是既此又彼。小说有多种多样的可能性、矛盾和悖论——正如大家所知,这一切就是人生的真实经验。我不是社会学家,也不是文件贩子。我是个小说家,而作为小说家我认为小说是错综复杂的。”《水之乡》一书对此作了为生动而雄辩的注解。
斯威夫特的第四部小说《世外桃源》由三十五个零零碎碎、长短不一的内心独白构成。独白者是五十多岁的哈里·比奇和三十多岁的女儿索菲。索菲生性敏感、娇弱、固执。她躺在纽约布鲁克林一家精神分析诊所的榻椅上,向精神分析师克莱恩袒露心怀。他们的独白交替进行,只有两次在书末被打断,一次被索菲的丈夫乔尔,另一次被哈里已故的妻子安娜。
小说以两次世界大战和英阿福克兰群岛之战为背景,展示了哈里和索菲的人生沉浮及内心世界。哈里的母亲早在1918年就死在产床上,哈里的父亲罗伯特·比奇是“一战”时的英雄,他的军火工厂在“二战”中为英国抗击德国纳粹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他与儿子哈里的关系十分疏远。哈里不想继承父业,“二战”时在国防部工作,成了一名战地摄影记者,他的足迹遍及纽伦堡、阿尔及利亚、越南、贝尔法斯特等地,摄下了一幅幅触目惊心的画面。在兵燹战火的间隙,在纽伦堡审判战犯期间,他邂逅了时任译员的希腊姑娘安娜。他们很快坠入了爱河,不久就结了婚。1952年安娜生下女儿后不久就在一次空难中丧生。哈里奔波于世界各地,用手中的摄影机记录下了许许多多重大的历史事件,然而却冷落了家中的女儿索菲——她由爷爷一手抚养成长,爷爷成了她亲近的人。1972年4月,她的爷爷罗伯特被爱尔兰共和军安放在他车上的炸弹炸死,当时哈里和索菲目睹了这一惨祸。出于顽固的职业本能,哈里忙不迭地只顾拍摄这一惨剧场景,他的这一举动令索菲大为光火,她愤怒、伤心至极,当下断绝了与她父亲的一切联系。她身怀六甲后,与丈夫一道移居到了纽约。后来,哈里从军队退役,成了一名航空摄影师。他翱翔英格兰上空,拍摄青铜时期的文明所遗留下的农业痕迹。他爱上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少女詹妮,在远离城市的乡村木屋里过着世外桃源般的生活。他和索菲断绝音讯十年后,写信给她,邀请她回英国参加他的婚礼。这就成了他们俩内心独白的契机和催化剂。
“世外桃源”这一用语实指哈里·比奇的飞行体验和态度。“飞行”这一意象在书中占据了重要位置。它的重要性不啻水在斯威夫特的其他小说中的地位。当他离开地面,凌空遨游时,他就能真真切切地鸟瞰自己的人生,观视他人的人生,甚至一窥整个英国的历史风貌。他每次冲入云霄,都激动不已,都看到了地上的人们所无法看到的过去。飞行不仅提供了一幅幅清晰可触的历史图画,也使得哈里能够抛开过去进入未来。小说结尾处,哈里描述了一段经历:他坐在那儿,感到仿佛“他(父亲)推我向前,推进了空中美妙绝伦的景致,然后他小心翼翼地抽身离开。我兴许会凌空遨游,而他原地驻足……现在我终于明白,在那一次回家之旅中,他的双脚一定依然立在地上,依然陷在泥中,而我正被腾空举起,飘出他的世界,飘出尘泥时代,飘出褐黄的无名时代,飘进遥远的空中”。
《世外桃源》的一大特色是采用了双重人称叙述。哈里和索菲轮流讲述的故事合在一起就构成了一幅完整的比奇家族史画卷。假如我们首先阅读哈里的全部章节,再阅读索菲的全部章节,我们就会觉得时间呈线性流动,这样就更容易理解事件的前因后果,可是这样做的同时我们也许不大看得清作者所精心安排的两位叙述者的人生的交汇点。可以说,交替的叙述给小说增添了一层奇异的交谈式的感觉,仿佛比奇父女正越过浩瀚的大西洋作一次推心置腹的精神交流。格雷厄姆·斯威夫特以这样的叙述风格切入正题是要冒极大风险的。正如批评家约翰·贝姆罗斯所言,“哈里和苏菲的人称回忆似乎太简略单薄,不能给他们的过去赋予实质性的意义。因而,虽说《世外桃源》是一部描绘强烈情感的激发理智之作,然而它却未能传达这一强烈情感。”
《从此以后》是斯威夫特的又一部精心之作。主人公(也是叙述者)比尔·安温(英文Unwin为作者杜撰语,意谓失败)在自杀未遂后,对自己走过的人生历程作了回顾。他的童年是在战乱纷飞的英国和战后的巴黎度过的。在巴黎时,他母亲塞尔维娅与美国小伙子山姆·艾里森有染。他父亲菲力普似乎并不知情,但后来不知怎么的自杀身亡。塞尔维娅把儿子带回英国,与山姆结了婚,过上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后来,安温爱上一位女演员露丝·伏根,并与她结成秦晋之好。后,他放弃了大学里的教职,成了她的经理。他和露丝恩恩爱爱,生活美美满满。不幸的是,露丝终因得了不治之症而命赴黄泉。露丝死后,她那从事塑料生意的义父山姆在一所极有名望的大学(暗指斯威夫特曾就读过的剑桥大学)为他买了一个教职。就这样,无可奈何的安温又重新踏入了学术界。不久,他母亲也死了。比尔继承了母亲一直保存的一位维多利亚时代的祖先马修·皮尔斯的笔记本和信函(写于1854—1860年间)。这些笔记本和信件成了比尔的研究重点。他要弄清楚为什么马修·皮尔斯愿意放弃他的幸福婚姻——他为何“让一个大问题搅扰了他那安宁的小世界?”
山姆去世前曾向安温透露,菲力普·安温并不是他的亲父,他的亲父是一位死在战乱中的火车司机。他还告诉安温,菲力普·安温并非因山姆而自杀。他自杀的真正原因是塞尔维娅说比尔其实根本就不是他的儿子。这一切变故促使安温重新思考他的整个人生。在绝望中,他吞下大量的安眠药,希望了结此生。
死亡!死亡!你以为它在别处,可是它就像一团浓雾、一股汹潮似的突然包围着你;它就像蘑菇,一夜间就冒将出来;它像载着特工的降落伞,幽魂般地降落在地,悄然地隐没在敌后线上。
耐人寻味的是,安温终于从死神手中挣脱开来,他的回忆录以乐观的基调收了尾。他终于明白,正是他与露丝的爱才给了他的人生以形式和意义。从某种角度上说,这本书是他确证这一人生而做的努力。
《杯酒留痕》是继《水之乡》之后的又一部杰作, 它被牛津大学教授约翰·凯里评为五十本“20世纪令人愉悦的书”之一。它结构严谨,构思精巧。表面上,它讲述的是一个十分简捷的故事:三位工人阶级家庭出身的老人——保险员和赌徒雷、殡仪员维克和拳击手莱尼——遵从他们共同的好友杰克·道兹的后遗愿,乘着他的养子文斯驾驶的梅赛德斯牌汽车,从伦敦南部百慕德赛的一家酒馆出发,向肯特郡的玛该特进军,把他的骨灰撒向大海。像《世外桃源》一样,《杯酒留痕》由七十五个长短不一——长的多达数页,短的只有寥寥两字——的独白构成。小说主要由杰克的三位好友叙述,其中雷的声音尤为重要。他不仅叙述自己的故事,而且叙述了以旅行途中经过的地名为标题的章节。其他叙述者包括文斯、杰克的妻子艾米、文斯的妻子曼黛和杰克本人。众多的叙述声音俨然构成了一部高低起伏的交响乐。
雷·约翰生是杰克的挚友,他们在战争中结下了深挚的友谊。他是一个赛马赌家。目光敏锐的他几乎百赌百中。四个人中虽然他个子小,但他为坚强。他成了小说中希望的象征。正如艾米所言,他是“一小束阳光……一线希望”。杰克的去世,他承载了大部分的情感重负,因为他不仅代表了过去,也代表了未来。由他来叙述大部分的故事,可谓顺理成章。
四十岁的文斯是这支为死者而举行的宗教仪式队伍中年轻的一位。他离经叛道,没有子承父业,从事宰猪杀羊的行当,而是干起了买卖旧汽车的营生。从物质层面上来说,他是为成功的。他与继父杰克之间错综纠缠的恩怨关系加强了家庭关系这一主题,尤其是父子间的联系。这一联系在庄重、拘谨的维克身上仿佛得到了有力的印证。他的两个儿子循规蹈矩,秉持家业,接过了父辈的衣钵,因此,维克一家的日子还算过得安稳。
莱尼·泰特是一位蔬菜、水果商。他家庭贫困,脾气暴烈。他生性好斗,在肯特郡的威克农场——俗称“英格兰花园”——与文斯挥拳相向。正如雷所说,莱尼是个“搅乱者”。他把潜沉于朋友间的紧张关系一一捅出水面。
小说中的艾米颇似《水之乡》中的玛丽,是一位神话般的人物。她是人类堕落前后夏娃和圣母玛利亚的混合体。她是引诱杰克、雷和莱尼的妖妇。但是,作为一位母亲,她宁愿牺牲自己的婚姻,也要忠诚于自己的女儿朱恩。虽然艾米没有加入旅行的行列,但她在书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毫无疑问,杰克·道兹是小说的中心。虽然在故事开篇时他已死亡,但其实他并没有死。他那魁梧的身躯、敏捷干练的动作依然攫据着叙述者们的心田。可以说,播撒他的骨灰既是承认他肉体的逝去,也是确认他精神的长恒。从某种意义而言,他仍然是小说中所描绘的那个小小世界中搏动的心脏。杰克的骨灰被撒向大海,小说仿佛向我们发问:“杰克到底去向何方?”面对这一问题,我们不禁掩卷凝思生与死的关系。斯威夫特自己曾言,“它(《杯酒留痕》)是一本为了诠释生命而描绘死亡的书,是一本有关死亡被生命不断打断的书”。阅读《杯酒留痕》的经历就是一段心灵的旅程,读者深入人物内心深处,和他们一起上路,一起感悟生命的意义。
《杯酒留痕》不是一个单纯给人欢乐的作品,里面有许多令人不快的因素。但是生活本身就是复杂多变的,充满了流动性,无法用概念简单地定义。书中的所有人物都将自己的思想袒露在读者面前,包括自己的幸福、痛苦、友谊、爱情,还有无法启齿的隐私。批评家帕维(Ruth Pavey)在评价《杯酒留痕》时说, 斯威夫特笔下的伯蒙德西“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它由几个小商贩组成,他们在抗争,却几乎不知道对手是谁”。帕维的这句看似四平八稳的评语,其实触及了斯威夫特在本书中核心的人文关怀:生活就是一场旅行,谁都无法预知旅行途中会遇到什么困难,也不知道何时会到达目的地;人生不能总沉湎于过去,也不能总幻想着到达目的地;相反,人生应该关切的是此时与此在,体验生活中每一时刻、每一个地点的历史实在性。生活中会碰到各种无法预知和不可抗拒的敌对力量,但是我们绝不能胆怯地逃避,而应该勇敢地迎头而上, 承担起生活的责任。《杯酒留痕》中的人物都是一群与命运抗争的小人物,这种抗争虽然带有悲剧色彩,但他们也因此获得了尊严,人生因此便有了意义。
斯威夫特在小说虚构化的历史中探讨了历史对故事中生活在英国伦敦市区的这些小市民的人生经历所起的塑造作用,同时又在更抽象和形而上的层面上探寻它给人类总体留下的集体记忆,并在叙事进程中用细致入微的方法描述了历史对现在所施加的持久而又巨大的影响。他在《杯酒留痕》中对历史与人互动关系的理解,反映了一种充满悖论却又洋溢着乐观与智慧的伦理价值观。通常来讲,死亡意味着终结,葬礼意味着哀悼。可是在《杯酒留痕》中,死亡却没了往日对终结的恐惧,而是成了新的开始;葬礼也一扫平常缅怀死者的悲痛与阴霾,成了狂欢的旅行。小说中无处不在的怀旧情绪,代表了作者对历史的怀念与尊重,但更重要的是,全书时刻处在一种运动状态之中,这暗示着回顾过去的历史固然重要,但更为至关紧要的是以此为起点开始新的行动。反思之后就是行动,而行动则直接对接现在与未来。小说中那浓烈的怀旧情绪,绝非单单为了怀旧而怀旧,而是通过唤醒过去的种种回忆,达到重温旧情和反省自身,以期改正过去所犯的错误,这样就会给现在和未来的生活重新注入活力。从这一意义而言,书中人物在抛洒杰克骨灰的这一天都对过去做了一个暂时的了断,都开始了他们新的生活。就像书中杰克的死一样,为他抛洒骨灰分明是一种担当,但书中人物通过为他抛洒骨灰都重新认识了自己,改变了自己,在担当的同时也获得了丰厚的赠予。从这一角度考量,历史就不仅仅是包袱,而且也是丰厚的馈赠。而正因为如此,斯威夫特在《杯酒留痕》中对历史的召唤与铭记并不是一味地沉迷于对过去的纠缠,而是时刻提醒我们,在重温历史的同时要勇于甩开历史的包袱,继承历史慷慨的赠予,直面当下与未来。
(原载《外国文学》2003年第5期,略作补充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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