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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1.围绕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聚焦应对算法共谋,进行深度解读。
2.结合域外案例,条分缕析算法共谋的形成机制、实现方式等,针对数字时代反垄断难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3.江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 重点研究基地项目(JD21045)中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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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算法共谋 : 数字经济时代的监管难题》一书主要讨论数字经济时代对算法共谋的监管问题。长期以来,合谋或共谋,一直都是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而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的算法共谋,由于其形成机理、实现方式、经济效应等的特殊性,成为当下的反垄断难题。本书分三部分。部分分析算法何以促成共谋。从算法的分类,算法共谋行为出发,讨论算法共谋的形成机理,并结合域外实践,描述算法共谋的特征与类型。第二部分从算法共谋的不同类型出发,讨论算法共谋为什么难以监管,为什么会造成反垄断的困境。第三部分针对算法共谋讨论反垄断与监管治理思路。从监管理念创新,监管工具(方式)创新等角度,提出针对算法共谋的反垄断与监管治理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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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陈富良,经济学博士,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曾在美国Ashland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做访问研究。曾任江西财经大学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院院长。主要作品有《放松规制与强化规制:论转型经济中的政府规制改革》《规制政策分析:规制均衡的视角》《政府承诺问题及其治理:特许经营合约视角》等;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转型期企业行为的政府规制研究》和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基础设施产业特许经营合约中的政府承诺问题及其治理研究》等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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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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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数字经济、算法与共谋
第二章 算法何以促成共谋
第三章 信使类算法共谋:披上新技术外衣的明示共谋
第四章 中心辐射类算法共谋:算法由共谋的媒介成为共谋的枢纽
第五章 预测代理类算法共谋:相互依赖与默示共谋
第六章 自我达成型算法共谋:自主学习与虚拟共谋
第七章 算法共谋的监管与治理
结 语 数字经济时代的监管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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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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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机领域,有一个重要奖项,是以图灵的名字命名的。80 多年前,在计算机还没出现时,图灵就提出了算法和计算机这两个 核心概念。今天,算法、计算机已经深度渗透到我们工作与生活的 所有角落。
从 2020 年开始,针对数字经济或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问题,政 策领域不断出台新的举措。2020年初,《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 求意见稿)》发布,这一意见稿考虑到了数字经济时代的特殊问题。 如在认定互联网企业的市场支配地位时,应考虑网络效应、规模效 应、锁定效应、掌握和处理数据的能力等各种因素。2020年底,《关 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同时,自2020年末以来,中国层的会议多次重申和强调, 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到了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方案 要求针对平台企业的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与管理,消费者权益 保护等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的法律规范;同时强调要加强对平台经 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监管。2021年 2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正式印发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对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等垄断行为的界定、执法等一系列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已经关注 到算法共谋问题,如其中第六条规定,具有竞争关系的平台领域的经 营者可能利用数据和算法,实现协调一致行为,达成固定价格、分割 市场、限制产(销)量、限制新技术(产品)、联合抵制交易等横向 垄断协议。
从 2020 年开始,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各种反垄断举措不断强力展 开,并非只有中国如此。数字经济发展所引发的竞争问题,在全球主 要经济体中受到普遍关注。在欧美国家,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数字经 济的反垄断措施也越来越严格。比如,2020年12月,欧盟公布了《数 字服务法案》和《数字市场法》草案 ,明确了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 任,并遏制大型网络平台的限制竞争行为。与此同时,学术界对平台 经济领域反垄断的政治经济学、与竞争机制的前沿问题、体制机制问 题及监管问题都做了大量的研究。
可见,执法部门和学术界都在关注数字经济领域的反垄断问题。 不仅如此,还有一个更为明显的特征是,当前各个主要经济体在整个 反垄断法领域的关注点基本上也是趋同的: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飞 速发展和网络技术(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平台经济 领域或数字经济领域的垄断问题逐渐成为各个主要国家或地区反垄断 政策的关注重点。许多国家和地区对平台经济的反垄断立法和执法层面逐渐严苛。
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反垄断中,同样包含着垄断协议、滥用市场 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诸多议题。算法共谋或算法合谋,对应着 数字经济领域的垄断协议,也受到了较广泛的关注。但无论是在算法共谋垄断的界定,还是在反算法共谋垄断的执法层面,都存在着 较大争议。我们知道,如同传统的反垄断领域,多数时候,数字经 济领域的反垄断也只是针对平台企业存在的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 反竞争行为的一种补救或处罚。而针对算法共谋,目前讨论得多 的,也只是在算法共谋实现之后的反垄断问题。但是,对于处于算 法时代的我们,针对这种新型的垄断协议,如何防范,以及如何治 理算法共谋,和事后的反垄断处罚同样重要。
这本小书所讨论的是数字经济时代对算法共谋的监管问题。长期 以来,在中外反垄断法的实践中,合谋或共谋,一直都是反垄断法的 调整对象。而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的算法共谋,由于其形成机理、实 现方式等方面的特殊性,已经成为当下的反垄断难题。本书之所以不 以“反垄断难题”为书名,而以“监管难题”为书名,是基于这样的 考虑:一是在规制经济学中,监管与反垄断共处一个体系之中,我们 所说的监管,或规制、管制,本身也包括反垄断,如维斯库斯等人的 经典教科书,就直接叫作《反垄断与管制经济学》a;二是反垄断往往 是对结果的事后处罚或纠正,如欧盟于2017年、2018年、2019年分 别对谷歌进行了三次罚款,就是因为谷歌存在限制竞争行为(它要求使用安卓系统的智能手机生产商预装其搜索引擎和浏览器等应用软件)当然,面对公众的政治压力,欧盟可能对互联网巨头采取更为 严厉的反垄断措施,如拆分或出售部分业务、公开算法等。而监管, 则是全过程的控制,它既可以是事前监管,也可以是事中监管,还可 以是事后处罚。三是对算法共谋的治理,应当不仅限于一种对结果的 反垄断规制,也应是一种对算法共谋的全过程的综合治理。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将这本小册子的主题拟定为从监管的角度如何看待 算法共谋的治理问题,并探讨对算法共谋进行治理的难点究竟在哪 儿。
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讨论时,我们试图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 从经济学视角出发,探讨算法共谋的形成机理。根据不同类型 的算法,探讨算法何以促成共谋。
● 针对不同类型的算法共谋,对算法共谋的实现机制进行经济学 分析,探讨共谋何以实现。
● 与传统共谋相比,算法共谋有什么样的特殊表现?
● 根据现行的反垄断法律,规制算法共谋的难点在哪里?即进一 步探讨针对算法共谋进行反垄断规制的基础与前提。
● 应对算法共谋,我们是否可以从单纯的反垄断规制过渡到综合 监管治理,以形成长效治理机制?我们又应当如何构建一个应对算法 共谋的监管治理机制?
本书将围绕以上议题逐一展开讨论。
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我们试图将现有的大多是从反垄断的角 度对算法共谋问题进行研究的视角予以扩展,同时也试图丰富对算法 共谋的治理方式与选择工具。
由于算法共谋的目的是排除与限制竞争,这与传统垄断协议的目 的是一致的,所以在本书中,我们对算法共谋的经济社会效应并没有 做出专门的讨论。也就是说,对于为什么要规制算法共谋,我们并没 有从算法共谋的反竞争效应这一角度进行专门分析。
写作这本小书的基本思路是:现实考察,理论构建,经验分析, 政策引申。现实考察,主要梳理国内外针对算法共谋的反垄断法规 制案例。当然,目前国内还没有具体的案例,现有案例大都是国外 的。理论构建主要探讨算法共谋的形成机理与实现机制。经验分析主 要是从具体案例或事例中,基于数字经济的背景,归纳出算法共谋不 同于传统共谋的地方。政策引申主要是探讨针对算法共谋的综合监管 政策。具体回答以下三个问题:一是从经济学的角度解释算法何以促 成共谋。从算法的逻辑与算法共谋行为出发,讨论算法共谋的形成机 理,算法如何辅助共谋,又如何促成共谋,并结合域外的实践,分别 描述算法共谋的特征与类型。二是不同类型的算法共谋为什么难以监 管。分别讨论每一种算法共谋的表现形式与特征、共谋的实施机制或 实现机制、国内外的司法实践案例,并重点结合算法共谋的技术效应 来讨论监管与反垄断的难点。三是如何监管算法共谋。我们将从对算 法的监管,过渡到对算法共谋的监管,进而再扩展到对数字经济的反 垄断监管。涉及监管理念与监管工具(方式)的创新,并尝试提出针 对算法共谋的反垄断与监管治理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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