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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本书以法官的视角,根据量刑实践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寻找适度规范量刑的方法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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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以法官的视角,展开了大量的理论研究与调研工作,根据量刑实践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寻找适度规范量刑的方法和路径,探索量刑目的、量刑原则、量刑方法、量刑情节之间的层级和内在逻辑,归纳规范与量刑方法相匹配的量刑步骤。在规范法官量刑自由裁量权的同时充分发挥法官裁判思维的作用,为完善我国量刑规范化,实现量刑公正的终极目标提供了一份科学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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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梁旭,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近三十年,办理人民法院指定审理的大要案多起,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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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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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章 导 论
一、我国量刑规范化的进程
二、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争议
三、量刑规范化存在的问题
四、量刑规范化的研究意义
第二章 量刑规范化的原理探析
节 量刑规范化概述
一、量刑规范化的内涵
二、量刑规范化以公正为价值导向
第二节 刑罚目的与量刑规范化
一、刑罚目的变迁对量刑制度的影响
二、当今我国的刑罚目的与量刑规范化
第三节 量刑原则与量刑规范化
一、量刑原则的内涵
二、量刑原则的确立标准
第四节 法官自由裁量权与量刑规范化
一、自由裁量权的价值体现
二、量刑自由裁量权的边界
第五节 小结
第三章 我国量刑规范化的改革进路
节 量刑目标的改革
一、我国推行“量刑规范化”的预设目标
二、量刑公正目标的确立
第二节 量刑方法的改革
一、传统“估堆”量刑方法的弊端
二、量刑规范化改革对“估堆”量刑方法的修正
第三节 量刑情节的改革
一、明确了常见量刑情节
二、对量刑情节的分类予以规范
第四节 小结
第四章 《量刑指导意见》的文本评析
节 量刑原则设计的评析
一、依法量刑原则与刑法原则重复
二、宽严相济原则应属刑事政策而非原则
三、量刑均衡原则的实质内涵需进一步明确
第二节 量刑方法设计的评析
一、量刑步骤与当前量刑方法需要加强匹配
二、部分罪名量刑起点设计需细化
三、宣告刑刑种置换规则有待补充
四、法官宣告刑裁量权空间有待提高
五、“部分连乘、部分相加减”的计算方法缺乏理论支撑
第三节 量刑情节设计的评析
一、量刑情节适用阶段需要明确
二、量刑情节适用规则需要补充
三、认罪认罚从宽情节需要补充细化
第四节 小结
第五章 《量刑指导意见》的实践考察
节 刑期计算的合理性审视
一、多人多次的共同犯罪案件难以精准量刑
二、在成年前后犯同种罪行的量刑计算依据不明
第二节 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影响
一、有关自由裁量权的规定
二、量刑自由裁量权行使的问题
第三节 罪名与刑种规范的局限
一、规范罪名覆盖面较小
二、规范刑种有待增加
第四节 实践效果的整体评价
一、对审判质效的影响——从上诉率、抗诉率着眼
二、对量刑结果的影响——从刑期变化的角度观察
三、对司法裁量的影响——从对待量刑情节的态度入手
四、对司法公开的影响——从裁判说理的角度切入
五、对同案同判的影响——从缓刑的适用说起
第五节 小结
第六章 量刑规范化的完善路径
节 量刑改革基本理念的重置
一、量刑指导的规范性
二、文本设计的科学性
三、量刑与整个刑事司法体制的融合与衔接
四、量刑规则的宏观指导性
第二节 量刑原则的再确立
一、保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二、明确量刑均衡原则的内涵
三、确立刑罚个别化原则
第三节 量刑方法与量刑情节的适用
一、量刑方法的完善
二、量刑情节的适用规则
第四节 对罪名与刑种的完善
一、扩大《量刑指导意见》规范的罪名
二、对有期徒刑外刑种的规范
第五节 《量刑指导意见》配套制度的完善
一、建立裁判文书充分说理机制
二、加强指导性案例的发布
第六节 小结
第七章 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总结及延伸思考
节 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总结
一、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推进具有一定的应急性
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效果呈现波动性
三、量刑规范化改革带来立法的联动效应
四、量刑规范化的标准逐渐回归理性
第二节 研究“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延伸思考
一、法治的综合观
二、法治的实践观
参考文献
附 件 对2021年版《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修改建议稿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二、量刑的基本方法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四、常见犯罪的量刑
五、附则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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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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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聚焦“量刑规范化”这个主题,并非偶然,它与笔者的本职工作密切相关。作为从事刑事审判工作30多年的法官,笔者几乎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整个过程,对于刑事审判各个方面诸如“庭审程序”“证据规则”“罪名的确定”“量刑”等都很熟悉。将“量刑规范化”作为研究课题,是因为量刑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不被理论界重视但却是与司法实践密切相关、被公众广泛关注的问题。相对于定罪问题,我国的刑事理论界在量刑思维、量刑原则、量刑方法等基本理论方面尚未形成系统。一直以来,我国刑法对量刑的规定相对笼统,法定量刑幅度较大,给予了法官较为宽泛的裁量空间。量刑时,审判人员凭借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和办案经验,应用“估堆”量刑方法对犯罪案件进行综合估量。其主要操作过程是,审判人员首先审理案件、掌握案情,然后在定罪的基础上、在法定刑范围内,参照过去司法实践的经验,大致地估量案件应判的刑罚,接着再考虑案件中存在的从重、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的情节,后综合地估量出犯罪人应当执行的刑罚并加以宣告,或者先不作出大致应判的刑罚,而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节,一次性综合估量出犯罪人应当执行的刑罚并加以宣告。刘胜超:《中国量刑规范化的基本问题研究》,武汉大学2015年博士学位论文。这种量刑以估算为主,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不加限制,导致实践中出现量刑不均衡的现象。
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推进,人们对量刑均衡也越发关注。2009年被媒体热炒的几个交通肇事类案件中,致1人死亡的“杭州飙车案”被告人胡某,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醉酒驾车致6死7伤的河南王某斌,以交通肇事罪被判6年6个月有期徒刑;四川成都的孙某铭无证醉酒驾车致4死1重伤案一审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从3年到6年半有期徒刑再到死刑,量刑结果的差距竟如此之大,引起了社会的关注。理论界和司法界开始研究分析量刑差异的原因,认为是因刑法规定的法定刑空间过大,法官量刑凭自己的刑罚价值取向、理念和经验进行估堆量定所导致的。
作为从事刑事审判工作30多年的法官,笔者深知量刑公正在刑事司法审判中的重要性。量刑公正不仅包括形式公正,还包括实质公正,要求案件的量刑适用统一标准,还要求量刑结果要真正反映出案件的犯罪行为该当性与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符合个案正义。追求量刑公正的首要条件是要制定统一具体的量刑规则,实现规范化量刑,明确量刑原则、量刑方法、量刑情节适用标准,给法官提供行之有效的指导。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已有十余年,2008年,人民法院颁布《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08年8月实施,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2008年版)],在东、中、西部地区指定了12家中级、基层人民法院进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于2009年4月颁布《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并于同年指定了120多家法院进行试点;2010年,人民法院颁布《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10年10月1日实施,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2010年版)],在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全面试行;2013年,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4年1月1日实施,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2014年版)],在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正式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2017年,人民法院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量刑指导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修订颁布《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7年4月1日实施,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2017年版)];同年,为了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2017年5月1日实施,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二)》(2017年版)],扩大了量刑规范化范围《量刑指导意见(二)》补充了8种罪名,后被《量刑指导意见》(2021年版)全部吸收。;2021年6月16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7月1日实施,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2021年版)],该意见正式将规范的罪名从原来的15种增加至23种,将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从原来的14种增加至18种,进一步推进幅度量刑规范化工作,以期更好实现精准量刑。《量刑指导意见》在本书中,没有年代标注的《量刑指导意见》,统指人民法院制定的指导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历经第二次修改,以回应各种问题。从我国的量刑实践来看,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规范化量刑,达到了“同案同判”的形式目标,但这与理想中的规范化量刑还有差距。笔者不得不重新审视量刑规范化的相关文件,对量刑规范化的理论,特别是有关量刑规范化在量刑理论中的地位与作用、量刑规范化与刑罚的关系、量刑规范化与自由裁量权的关系等进行分析。另外,笔者又对量刑规范化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方位的梳理,因为有些问题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发现,其常常以具体问题形式呈现,背后的原因深刻复杂,也需要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为解决这些问题,笔者展开了大量的理论研究与调研工作,试图以法官的视角,根据量刑实践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寻找适度规范量刑的方法和路径,探索量刑目的、量刑原则、量刑方法、量刑情节之间的层级和内在逻辑,归纳与规范量刑方法相匹配的量刑步骤。以解决如何在规范法官量刑自由裁量权的同时,充分发挥法官裁判思维的作用,以实现量刑公正的终极目标,为完善我国量刑规范化尽一份力量,为我国法官量刑活动提供一份科学的指引。
本书尝试以法官的视角为切入点研究《量刑指导意见》的内容,寻找适度规范量刑的方法和路径,探索量刑目的、量刑原则、量刑方法、量刑情节之间的层级和内在逻辑,归纳与量刑方法相匹配的量刑步骤,在规范法官量刑自由裁量权的同时充分发挥法官裁判思维的作用,以实现量刑公正的终目标。本书的创新之处体现为以下三点。
创新之一:从审判实践的角度出发,剖析《量刑指导意见》的问题,并为法官合理行使自由裁判权寻找出路。以往对于量刑问题的研究多以量刑原理、量刑基准、量刑程序等独立问题为研究对象,多是对西方量刑理论的引述和介绍,并没有形成适用于我国量刑实践需求的量刑理论体系。这种研究不贴近司法实践,对实践中的量刑难题缺乏准确的定位和系统的梳理。
《量刑指导意见》中的许多规则带有明显的“摸着石头过河”的痕迹,缺乏系统的量刑理论的支撑,存在诸多值得研究的问题。作为在司法审判一线的法官,笔者个人的实际感受是,量刑的问题不仅仅是法官裁判权大小的问题,而且是量刑制度本身科学设置的问题,加强量刑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体系化建设是解决量刑问题的关键。定罪与量刑是个复杂的动态过程,法官应该靠经验和知识来审视个案,要考虑历史、习惯、人们的接受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从横向和纵向进行比对,终得出正确合理的量刑。本书写作是按照从宏观到微观的顺序展开论述的,先介绍量刑理念和量刑目的,进而对量刑方法和量刑情节展开介绍,注意区分量刑制度各个层级之间的逻辑关系,围绕公正这根主线结合司法实践,从刑事司法裁判实务中法官的视角提出能够符合刑事司法实践的《量刑指导意见》。
创新之二:通过对量刑原理的深入分析,来讨论《量刑指导意见》的问题。量刑原理是研究量刑的理论基础。研究量刑原理需要回答:量刑的理想状态是怎样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司法实践是怎么运行的?存在哪些问题?该如何回应司法难题?本书也是循着这样的逻辑关系进行写作的,围绕量刑目的,聚焦量刑的本质、规范化量刑的内涵、量刑的原则、量刑的方法、量刑的情节等量刑原理,以量刑原理的标准来检视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运行情况,以解决司法实践难题为导向来梳理法律规定的缺陷。因此本书关注的点是细微和具体的,而非宏大和抽象的,聚焦的问题是实践总结出的量刑难题,努力在理论、实践中不断往返穿梭,遵循理论指导实践、实践验证理论的辩证逻辑规律,努力为自己的立论找到理论的支撑和实践的验证。法官背景决定了笔者更了解刑事法官所思所想,也希望本书的立论能为他们的审判工作提供一些有益的助力。
创新之三:结合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成果,提出《量刑指导意见》(2021年版)的修正方案。人民法院在介绍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背景时谈道,一直以来的粗放式的“估堆”量刑方法,给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了量刑失衡。熊选国主编:《〈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与“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理解与适用》,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2~3页。为约束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规制量刑失衡、达到“同案同判”的理想目标,人民法院开始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按照设计者的初衷,量刑规范化提倡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精细化”的量刑方法成了破解量刑难题的“良药”。那么“该药”是否能治愈量刑不公的“顽疾”?笔者试着在司法实践中进行验证。笔者发现,在犯罪形态千差万别、个罪的社会危害性不同,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不同的前提下,量刑规范化实施以后,出现了新的量刑不公和机械化倾向,这表明规范后的量刑方法对部分案件是失灵的。只有在量刑原则的指导下遵循量刑思维的规律,保障法官充分行使量刑自由裁量权,才能达到量刑公正的目标。本书以实证的方法验证并发现:规范后的量刑方法从多方面约束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从表面来看,标准统一达到形式上“同案同判”,但从结果来看,机械化倾向明显产生新的量刑不公。在此基础之上,笔者对《量刑指导意见》(2021年版)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版本,以期为政策制定提供相应的参考。
为了使本书的研究能够掌握基层的手资料,使得结论更具有“本土化”的特征,能够更好地指导实践,笔者进行了大量的实地调研工作。笔者通过仔细观察周围法官的量刑活动,与各年龄段的刑事法官进行座谈,了解其裁判的思维模式和量刑习惯,探寻其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和尺度。同时,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揭示量刑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适用情况和成效,从实践角度检视量刑规范化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实践需求提出行之有效的改进路径,使得研究结论更加有说服力。笔者调研对象的来源有两方面。
一是HB省特别是BD市量刑规范化改革后(2010—2019年)常见犯罪案件,以此为对象研究《量刑指导意见》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情况以及量刑规范化取得的效果。关于选取地区的考虑,HB省作为中部地区较大省份,设有11个地级市和一个新区,市下辖172个县(市、区),其中23个县级市、115个县、34个市辖区。BD市曾经下辖25个县(市、区),至2017年调整为21个县(市、区),样本相对丰富,且BD市SX区法院曾是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法院,具有典型性。尽管上述研究对象无法代表全国各省份的量刑情况,但能够确保其代表性和典型性。关于选取案例情况的说明,笔者根据文章分析的问题,重点选取了高发的盗窃案件、伤害案件、强奸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危险驾驶案件、抢劫案件等案件,对其量刑规律进行了总结分析,同时选取了在量刑过程中存在较大争议、备受关注的案件来分析研究《量刑指导意见》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这些案件的判处结果和价值选择对量刑制度研究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二是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选取了关于抢劫、受贿等案例,且按照地域及经济发达程度分别选取。关于选取案例的时间范围,既有量刑规范化改革前的案例,也有量刑规范化改革后的案例,从时间跨度上,能够反映改革前后的变化。
此外,以上案例都发生在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过程之中,通过观察和对比改革前后量刑的变化以及各时期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调整,了解《量刑指导意见》在实践中的适用情况,前后各阶段量刑规范的总体情况是否发生变化,量刑文本的修改对量刑的影响,量刑规范化的初衷是否得以实现,相关规定的实践效果到底如何等。通过上述实证研究,揭示《量刑指导意见》的实际适用情况及成效,从不同的角度去检视量刑制度问题,对学理研究得出的结论加以印证,弥补单纯学理研究的不足,使得出的研究结论更加具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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