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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性研究著作。获美国伯克希尔女性史会议书籍奖“著作奖”。探究明清时期的贞女现象与性别问题的经典之作。
备受关注的女性史研究著作
获美国伯克希尔女性史会议书籍奖“著作奖”
探究明清时期的贞女现象与性别问题的经典之作
內容簡介:
中国封建末期的贞女现象引发了中国历史上关于礼与女德激烈、持久的意识形态论争。
本书从家庭冲突、国家政策、地方历史、学术论争以及贞女个人的主观观点等角度,对中国封建末期贞女的生活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旨在对贞女现象及其与当时社会制度、文化、经济、思想变迁的关系进行全面的了解,探讨女性与其家庭和社会之间的关系。通过勾勒贞女现象之形成、发展轨迹以及国家和社会对它的反应,通过判析围绕着贞女现象的矛盾冲突,揭示这种行为对家庭和社会的影响。本书的根本目的在于探索贞女的心理、情感、理想和生活历程,并由此解释是什么影响了这一时期女性的性别身份,以及她们如何看待和表达尊严、责任和爱情,从而为了解中国封建末期的历史提供了一个新的窗口。
關於作者:
卢苇菁(Weijing Lu),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历史系教授。复旦大学学士、硕士,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历史学博士。研究领域为中国古代妇女史、清代社会和文化史。除本书外,还著有《游鉴明采茶:儒家道德模式之外的妇女生产》(Arranged Companions:Marriage and Intimacy in Qing China,2021)等。
秦立彦,现任教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研究所。北京大学学士、硕士,美国圣地亚哥加州大学比较文学博士。研究方向包括中美文学关系研究、中英文学关系、英美现代诗歌、中国电影。著有《理想世界及其裂隙——华兹华斯叙事诗研究》;译有《我孤独地漫游,如一朵云——华兹华斯抒情诗选》《华兹华斯叙事诗选》等;并从事诗歌创作,出版有诗集《各自的世界》《可以幸福的时刻》《地铁里的博尔赫斯》。
目錄 :
致 谢 1
引 言 1
贞女现象的背景与本文讨论的核心问题 3
贞女现象与明清历史 8
贞女与明清的家庭 11
“为什么”的问题 14
本书的资料问题 17
第一部分 历史 23
第一章 道德英雄主义与崇尚:明朝(1368—1644) 25
“贞”和“贞女” 26
早期故事 28
话语变化:宋元时期 32
明朝的国家政策 37
追求新奇与的文化 44
政治动荡与道德英雄主义 47
女性的忠贞与男性的忠诚 53
第二章 聚焦于贞女:17世纪 58
赞美殉死 59
清初文人对贞女的赞美 63
雪棠纪 64
宋典事件 65
王秀文传奇 67
朝代危机和贞女象征 67
不合作者 69
复明分子在行动 72
效忠清廷 76
第三章 表彰贞女的国家和社会网络:18—19世纪 79
旌表和满族的民族身份 80
禁殉政策及其妥协 83
对贞女的旌表 87
地方政府的奖励 95
文人歌咏和征文 100
建祠 105
地区差异 112
第二部分 选择 119
第四章 劝阻:贞女的母家与夫家 121
守贞———的出路? 122
贞女的阶级与教育背景 125
父母—女儿的冲突 126
矛盾的责任:贞与孝 129
面对“抗命”的女儿 132
父母威逼的问题 136
应对不寻常的“儿媳” 140
立嗣 144
务实的新策略 148
第五章 为理念而献身:选择殉节 151
选择死亡 152
风光的自杀:奔殉 159
为名而自杀? 161
自杀行为的文化象征 163
义:不容推卸的责任 169
幼年订婚的心理影响 177
包办订婚中的“情” 179
相聚于另一个世界 185
“美丽的想法”从何而来 186
第六章 年轻的生命,漫长的旅程:贞女的生活 197
婚礼 198
特殊的儿媳 203
“处女母亲” 207
贞女的行为规范 212
枯井波澜 223
性的问题 229
伸张正义 234
当地精英和贞女的娘家 240
第三部分 意识形态 245
第七章 古礼与新解:关于贞女的争论 247
归有光与明朝的贞女争论 248
清初的争论 254
著名的乾嘉学者加入讨论 261
在考据圈子之外 267
儒家经典注释中的争论 269
合葬的问题 273
中庸之道———平衡道义与礼仪 275
父兄笔下的贞女 278
结 论 287
附录 《钦定大清一统志》中所录的贞女 295
参考书目 299
索 引 317
译后记 330
內容試閱 :
引 言
烈女吴氏,名淑姬,歙人。吴瀚女也,许字黄是。未嫁,是游学楚中死。讣闻,女绝粒不欲生。父母慰之曰:“宁节毋烈也。”乃稍稍食。是柩归,烈女往黄氏哭尽哀,父促之归,女曰:“我黄氏妇也,归将安往?”父不得已从之。越几日,是将窆,夜中,女自经死,年十有七。
徐釚(1636—1708),《吴烈女传》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忠于未婚夫而终身不嫁的故事时有记载。但是,后来被称为“贞女”的这一理念只有到了明清时期(1368—1911)才引起了年轻女子的想象,终引起公众的注意。在这一时期,数以千计的年轻女子抗拒父母的权威,终生忠贞于她们的未婚夫,不论其是生是死。很多以寡妇的身份终其一生,有的为未婚夫自杀殉死。 她们选择做贞女的决定在家庭内外引发了极大的紧张。明清社会对贞女的看法大相径庭。有的把她们视为具有“奇节”的楷模,国家予以褒奖;有的则认为她们是违反儒家礼仪的“淫奔者”。贞女现象引发了中国历史上关于礼与女性道德的激烈、持久的意识形态争论。在其他任何历史时期,未婚年轻女子都未曾在如此长的时期内受到这样的社会注视:被如此大力地赞美、批评、嘲笑或辩护。
本书旨在对贞女现象作一历史描述,并探讨赋予其意义的、反过来又被它所影响的明清社会和文化。通过勾勒贞女现象之形成、发展轨迹,以及国家和社会对它的反应的历史语境,本书试图对贞女现象与帝国晚期的政治、文化、思想变迁的关系达到较为全面的了解;通过判析围绕着贞女现象而产生的矛盾冲突,揭示年轻女子与家庭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观念和实践。本书根本的目的,则在于探索贞女的情感、理想和生活历程,并由此解释是什么塑造了这一时期年轻女性的社会性别身份,以及她们是如何看待和表达尊严、责任和情爱的。
在过去二十年中,大量新的研究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对古代中国女性史和性别关系史的视角,迫使我们对以往被视为真理的女性牺牲品说以及女性在历史变革中无足轻重的说法提出质疑。在挑战那些成见时,贞女的故事也许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有力的证据。中国女性被普遍认为是被动消极的,在自身的婚姻和生活的其他方面完全没有发言权。但是,贞女们抗拒父母的意愿,坚守信念,终成功地获得自己选择的生活(大多数情况下如此)的故事,对上述成见是有力的反驳。更重要的是,她们的行为将我们带入年轻女性复杂的内心世界,给了我们一个难能可贵的机会来观察她们的情感以及她们对自己的角色、身份、生活意义的理解。贞女现象对明清时期的文化、社会、政治、意识形态领域带来的冲击表明,在创造这一时期历史的过程中,女性完全不处于边缘。贞女现象是这一时期历史变革进程的一个有机部分,年轻女性在这一进程中留下了深刻烙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贞女现象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以女性为中心来叙述明清历史的新角度。
贞女现象的背景与本文讨论的核心问题
贞女是晚期帝国的一个特殊现象。简言之,这一现象初现于13世纪,在 明 朝 (1368—1644)后 半 叶 开 始 形 成 风 气,在 清 朝(1644—1911)继续蔓延(本书大部分例证都来自这一时期)。虽然贞女现象跨越地域,但更集中于南方,尤以明清帝国中心地带的长江下游大经济地区为重心。晚期帝国时期包括帝制中国史的后五个半世纪,开始于将蒙古征服者逐出长城的明朝,结束于另一个异族王朝———清朝的覆亡。尽管这一时期的中国政治动荡,但疆域却大大拓展,从地域和人口上来说都远远超过此前的任何时期,其人口从14世纪的6500万—8000万,增加到1850年的4亿。随着商业化经济、市镇发展和地区融合达到,广大的国土上点缀着以市场为功能的城镇,移民开发出了新的边疆。
从16世纪开始,晚期帝国的文化和思想持续繁荣发展。部分由于印刷业的发展,教育阶层以外的民众也有机会获取书籍,因而大众识字率持续提高。 白话文学与通俗戏剧都很繁荣,满足了大众对娱乐的需要。在受教育阶层中,科举考试因竞争加剧而日益艰难,而帝国一些出众的人才,则把热情倾注在科举课程之外的考据学和其他思想流派中。对他们无法参加科举考试的姐妹们来说,读书写作成为思想满足和社会交往的主要手段。明清(尤其是清朝)女作家创作了大量的诗歌和其他文学作品,展示出精英家庭中女性所受的高水准教育。
在这一时期,国家和儒家精英也更致力于以道德准则来规范民众的生活,儒家的修身持家治国平天下的理论被看作政治领导的指导原则。通过在全国表彰道德楷模的“旌表”等制度,政府在城镇乡村推广正统道德价值的措施日趋成熟。儒家正统的性别价值观贯穿于国家法典、家训族规、教化作品,甚至通俗文学中,不仅对规范精英阶层而且对规范普通百姓的行为也起到了作用。 在这一背景下,在明代的数百年间,选择守寡的女性数量剧增,与此前的历史形成鲜明对比。此前(比如宋代),即便精英阶层的妻子再婚,都不被视为污点,然而寡妇守节在明代不再只是一种道德理想,而是一种道德实践。不仅如此,至明代后期,无论男女,道德实践变得更为激烈。面临王朝覆灭、异性侵犯(对女子而言)或丈夫死亡,自杀作为道德品格的终极表达成为风尚。明清两朝将几十万个道德楷模表彰为“节烈”,其中绝大多数 为 女 性。而 受 到 地 方 政 府 和 儒 家 文 人 表 彰 的 人 数 则更多。
但在明清人眼中,激烈的道德行为莫过年轻女子为未婚夫终身守节甚至殉死。这个女性群体的家庭背景是很多样的。在她们立志做贞女时,其年龄小则十几岁,大则二十几岁。其中很多出身于书香门第,也有一些出自帝国层的政治或知识精英家庭。比如,清朝有几位大学士的女儿或孙女后来成为贞女。著名学者和文人中,顾炎武(1613—1697)即是由一位贞女母亲领养并抚育成人,而袁枚则是和一位后来成为贞女的姊妹一起长大。在社会光谱的另一端,普通家庭(包括农民或小商人家庭)也出现了一定数量的贞女。虽然贞女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但她们的父母对她们所作选择的反应基本相同,即都反对女儿成为贞女。在贞女故事中,父母无益的劝阻和由此带给父母的焦虑是其基本情节之一。
在明清两朝,关于贞女的故事被国家和文人广泛传播。除清初的几十年外,两朝政府都不断对贞女加以旌表,由政府出资造祠或树立牌坊以示恩遇。比如,从1644年到1850年,清廷表彰了大约5000位终身不婚的贞女和1000位自杀的贞女。 儒家文人对贞女的热衷,则从他们撰写的有关贞女的作品占他们撰写的贞节妇女总体作品的不同寻常的比例上可见一斑。同当时成千上万的节妇相比,贞女的数量要小得多。但在文人撰写的赞扬女性的传记、诗歌中,贞女与节妇的地位几乎一样重要。
毋庸置疑,贞女与节妇紧密相关,共同表现了席卷明清时期的惊人的女性节烈行为。虽然二者在当时都放在“贞节”这一名目下,但节妇与贞女在时人眼中从未混淆。两者之间的根本区别
是:虽然贞节是任何正派女子都应遵循的古老美德,但儒家从不反对未婚女子再次订婚。文人们惊叹于这些年轻女子的意志,他们指出,寡妇守节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从礼、情感、经济上来说,她们与已故丈夫的关系已经确立,而贞女与未婚夫的关系与此完全不同。这一关键区别说明了为什么贞女的支持者对贞女大加赞美,并在她们身上投射了强烈的道德象征。因为在他们看来,当年轻女子承担起唯有成熟女性和真正的寡妇才应承担的重任时,她们代表了终极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