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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1.给投标人阅读的投标工作参考指南,以帮助投标人全面掌握否决投标的情形,从而在投标工作中一一比对自查、有的放矢,尽量使其投标不会被否决2.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阅读的工具书,以帮助招标采购从业人员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编制出合法合规、内容详尽的招标文件3.给评标专家阅读的评标工作指引,以帮助评标委员会准确把握评判投标无效的衡量标准,在评标时依法依规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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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遵循法律法规、总结实践经验,尽可能涵盖招标投标法体系下的“否决投标”和政府采购法体系下的“投标无效”法律制度,将4类否决投标情形细分为29个中类220个子项逐一精析阐释,提出招标人合规设置否决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准确把握评判尺度及投标人防范“投标无效”雷区的系统性对策建议。 这是一本给投标人阅读的投标工作参考指南,以帮助投标人全面掌握否决投标的情形,从而在投标工作中一一比对自查、有的放矢,尽量使其投标不会被否决;这也是一本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阅读的工具书,以帮助招标采购从业人员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编制出合法合规、内容详尽的招标文件;这还是一本给评标专家阅读的评标工作指引,以帮助评标委员会准确把握评判投标无效的衡量标准,在评标时依法依规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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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白如银 就职于央企,公司律师、仲裁员,企业一级法律顾问、正高级经济师,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中国招标》杂志社专家。创办“白话招标”微信公众号。著作有《国有企业招标投标法律合规实务与监督管理指南》《招标投标法律解读与风险防范实务》《招标投标法注释书》《招标投标实务与热点答疑360问》《政府采购实务与热点答疑360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法条释解与疑难解析》《招标投标典型案例评析》《招标投标常用法律法规便查手册》等。章德君,执业律师,吉林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士、吉林大学法律硕士,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吉林省建筑业协会法律顾问。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多年,司法行政、民事审判、律师工作近二十年。擅长建设工程领域民刑案件代理及非诉讼法律服务。担任广州、贵阳、青岛、沈阳、台州、泉州等地仲裁员。著作有《施工企业合规风险识别与管理》。高来龙 就职于央企,高级经济师。长期从事招标投标法律合规风险防范研究与实务工作,著作有《水电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实务指引》《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法律保障工作实务指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文件法律合规审核指引》等。刘永平 就职于央企,公司律师,高级经济师。长期致力于招标法律保障实务与法律合规管理工作,著作有《电力企业招投标法律风险防范》《电力企业典型案例评析》《宁夏地方电力法规解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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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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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前言章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合格 / 1节 投标人不具备投标或订立合同的资格 / 1 1. 自然人参加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投标 / 1 2. 无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投标 / 2 3. 未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投标 / 4 4. 招标文件不允许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投标 / 5 5.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被吊销、注销 / 7 6. 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限定的所有制形式 / 9 7. 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限定的单位类型 / 10 8. 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12 9. 同一法人的若干分支机构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13 10. 法人分支机构投标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法人授权书 / 14 11. 针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并非中小企业 / 16第二节招标投标当事人之间有关联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18 1.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18 2. 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 / 19 3. 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 21 4. 同一招标项目的两个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23 5.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人是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 25 6.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人是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27 7.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人是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28 8.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为本标段(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30 9. 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31 10.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勘察、设计招标的投标人,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 33 11.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勘察、设计招标的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 34 12.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的投标人,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 36 13.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的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 37 14.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的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38 15. 工程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40 16. 工程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投标人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 42 17. 投标人是本招标项目使用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 / 43 18. 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使用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 / 44 19. 本招标项目使用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为他人代理投标 / 46 20. 与本招标项目使用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单位为他人代理投标 / 47第三节代理商投标资格不合格 / 49 1. 招标文件限制代理商投标时代理商投标 / 49 2. 制造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 / 50 3. 两个以上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投标 / 52 4. 代理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证书 / 54 5. 代理证书载明的代理商与投标人不一致 / 55 6. 代理证书过期 / 57 7. 代理项目或代理范围不涵盖本次招标项目 / 58第四节投标联合体资格不合格 / 59 1.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有联合体投标 / 59 2. 未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61 3. 联合体各方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62 4. 联合体资质等级不合格 / 63 5. 联合体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 / 65 6. 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67 7. 联合体成员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68 8. 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组成联合体 / 69 9. 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 / 71第五节投标人不具备规定的资质、资格证书不合格 / 72 1. 投标人未提交法律规定的资质证书 / 72 2. 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书载明的资质等级与本招标项目要求不符 / 75 3. 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 77 4. 列入国家统一监督管理产品目录中的重要工业产品不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78 5. 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目录内的产品不具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 / 80 6. 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产品不具备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82 7. 投标人提交的生产许可证、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 / 83 8. 投标人提交的生产许可证、认证证书与本招标项目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对应,不涵盖本招标项目 / 84 9. 拟委任的关键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不合格 / 86 10. 拟委任的关键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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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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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否决投标(政府采购称之为“投标无效”),或因违反法律规定,或因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缺乏“合意”基础,导致投标被评标委员会作出否定性评价,从而失去中标机会。实践中,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的否决投标(投标无效)情形表象丰富,否决投标依据不足、理由奇葩,否决标准宽严不一、判定随意等问题也较为突出,影响了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招标投标制度的价值体现。 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依法依规设置否决投标(投标无效)条款,便于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有明确详尽的判定依据、精准统一的判定尺度,也有利于投标人事前掌握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行为的“红线”边界,精心编制出限度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投标文件,防范投标被否决的风险,提高中标概率。 招标文件设置否决投标条款及评标委员会判定否决投标、投标无效,应坚持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原则。对否决投标条款进行类型化分析,主要有投标人资格不合格、投标文件格式不合格、投标文件内容有重大偏差及投标人有违法行为 4类情形。本书遵循法律法规、总结实践经验,尽可能涵盖招标投标法体系下的“否决投标”和政府采购法体系下的“投标无效”法律制度,将这 4类否决投标情形又细分为 29个中类 220个子项逐一精析阐释,提出招标人合规设置否决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准确把握评判尺度及投标人防范“投标无效”雷区的系统性对策建议。 这是一本给投标人阅读的投标工作参考指南,以帮助投标人全面掌握否决投标的情形,从而在投标工作中一一比对自查、有的放矢,尽量使其投标不会被否决;这也是一本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阅读的工具书,以帮助招标采购从业人员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编制出合法合规、内容详尽的招标文件;这还是一本给评标专家阅读的评标工作指引,以帮助评标委员会准确把握评判投标无效的衡量标准,在评标时依法依规否决投标。编者期望招标文件中不合理、奇葩的否决投标条件再少一些,条款更合理;期望投标文件因工作疏忽和细节失误而被否决再少一些,投标更有效;也期望评标委员会随意否决及评判失据再少一些,结果更客观。 当然,本书内容来自于编者的实践体会,也参考了大量案例,列举了否决投标(投标无效)的常见情形,但这些情形只是提供了参考样本,并非“”“通用”而不加区分。适用于各类招标项目,实务中尚需结合不同项目实际、采购目标及具体法律规定设计否决投标(投标无效)条款,这一点还请各位读者明鉴。也恳请大家对本书提出补充、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请发 E-mail至 449076137@qq.com,谨致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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