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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近年来,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如火如荼。如何根据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安排适宜的照护和活动,是确保婴幼儿照护质量的根本。本教材致力于尊重婴幼儿成长的特点与规律,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科学规范发展。教材在编写过程中参考借鉴我国各地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中的有益探索与经验,查阅了大量文献资料,充分吸纳婴幼儿护理、膳食营养、卫生保健、心理和教育等各领域相关研究。
本教材共十一章:章为0~3岁婴幼儿发展特点与照护要领概述,第二章到第十章为不同月龄婴幼儿发展特点与照护要领,第十一章为婴幼儿照护常见问题及解答。在追求内容科学性的同时,教材也兼顾了实用性与可读性,在各章节安排了案例导读、发展特点、经典实验、照护要领、活动参考等部分,方便读者参考使用。
本教材不仅适合托育机构照护者使用,也适合从事家庭婴幼儿照护的相关人员使用。希望本书的出版,能让读者更好地理解婴幼儿的发展特点,树立科学适宜的照护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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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洪秀敏,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教育部基础教育学前教育保教指导专委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幼儿园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婴幼儿心理发展与教育、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学前教育政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高端智库及教育部、财政部、卫健委委托项目20余项,出版《儿童发展理论与应用》《学前儿童发展》《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学前教育卷》《“全面二孩”人口政策后学前教育政策应对研究》《婴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的国际经验与启示》等20余本著作和教材,发表论文18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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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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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0~3岁婴幼儿发展特点与照护要领概述
节 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重要意义
第二节 0~3岁婴幼儿照护的基本理念及原则
第三节 0~3岁婴幼儿照护的主要内容及类型
第二章 0~1月龄婴幼儿发展特点与照护要领
节 0~1月龄婴幼儿发展特点
第二节 0~1月龄婴幼儿的照护要领
第三节 适合0~1月龄婴幼儿的活动
第三章 1~3月龄婴幼儿发展特点与照护要领
节 1~3月龄婴幼儿发展特点
第二节 1~3月龄婴幼儿的照护要领
第三节 适合1~3月龄婴幼儿的活动
第四章 3~6月龄婴幼儿发展特点与照护要领
节 3~6月龄婴幼儿发展特点
第二节 3~6月龄婴幼儿的照护要领
第三节 适合3~6月龄婴幼儿的活动
第五章 6~9月龄婴幼儿发展特点与照护要领
节 6~9月龄婴幼儿发展特点
第二节 6~9月龄婴幼儿的照护要领
第三节 适合6~9月龄婴幼儿的活动
第六章 9~12月龄婴幼儿发展特点与照护要领
节 9~12月龄婴幼儿发展特点
第二节 9~12月龄婴幼儿的照护要领
第三节 适合9~12月龄婴幼儿的活动
第七章 12~18月龄婴幼儿发展特点与照护要领
节 12~18月龄婴幼儿发展特点
第二节 12~18月龄婴幼儿的照护要领
第三节 适合12~18月龄婴幼儿的活动
第八章 18~24月龄婴幼儿发展特点与照护要领
节 18~24月龄婴幼儿发展特点
第二节 18~24月龄婴幼儿的照护要领
第三节 适合18~24月龄婴幼儿的活动
第九章 24~30月龄婴幼儿发展特点与照护要领
节 24~30月龄婴幼儿发展特点
第二节 24~30月龄婴幼儿的照护要领
第三节 适合24~30月龄婴幼儿的活动
第十章 30~36月龄婴幼儿发展特点与照护要领
节 30~36月龄婴幼儿发展特点
第二节 30~36月龄婴幼儿的照护要领
第三节 适合30~36月龄婴幼儿的活动
第十一章 婴幼儿照护常见问题及解答
附录
附录一:0岁~6岁儿童发育行为评估量表
附录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附录三: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附录四: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
附录五: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
附录六: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机构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试行)的通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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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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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家庭规模的小型化以及结构的多元化削弱了家庭抚育子女的功能,两个年轻人要负担起4个老人的养老重任和至少一个孩子的育儿压力。由于3岁以下婴幼儿具有更强的依赖性和脆弱性,因此这一阶段的家庭在育儿方面的压力会更大。全面三孩政策的推进和实施,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面临较大的育儿压力,而随着20世纪80年代末托儿所逐渐萎缩,我国0-3岁托育服务机构短缺,质量参差不齐,难以满足广大家庭的需要,这已成为制约“全面三孩”政策目标实现的关键掣肘。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明确提出,“要针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的新情况,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2021年7月20日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措施,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完善,对于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实施全面三孩政策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应对低生育率、少子化和老龄化并存的人口新常态, 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明确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2016年我国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鼓励国民生育二胎。2021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0-3岁婴幼儿照护事业的健康全面发展对增强国民生育意愿,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人口结构,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完善家庭功能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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