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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1829年,三十岁的巴尔扎克次正式发表作品。他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学习之后,在法国小说界开辟出了一个崭新的世界,建立了一个一直影响到现在的现实主义传统。从发表部作品开始,巴尔扎克便以惊人的毅力创作出了91部小说,塑造了两千四百多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这些作品合称为《人间喜剧》。巴尔扎克通过这些作品和人物形象,为读者展示了法国社会的整个面貌。因此,《人间喜剧》被后世誉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百科全书”。
本书收录了傅雷翻译的《人间喜剧》14种,分别是:《欧也妮·葛朗台》《亚尔培·萨伐龙》《高老头》《奥诺丽纳》《比哀兰德》《夏倍上校》《禁治产》《邦斯舅舅》《赛查·皮罗多盛衰记》《于絮尔·弥罗埃》《都尔的本堂神父》《贝姨》《搅水女人》《幻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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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巴尔扎克(Honoré·de Balzac,1799年—1850年),法国小说家,被称为“现代法国小说之父”,生于法国中部图尔城一个中产者家庭。一生创作了90余部作品,合称《人间喜剧》。他的作品反映了19世纪上半叶法国的社会生活,是世界文学史上不朽的丰碑,被称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百科全书”。
傅雷(1908-1966),字怒安,号怒庵,他是中国著名的翻译家、作家、教育家、美术评论家。傅雷先生早年留学于法国巴黎大学,翻译了大量的法文作品,包括巴尔扎克、罗曼·罗兰、伏尔泰等许多名家著作。20世纪60年代初,他因在翻译巴尔扎克作品方面的卓越贡献,被法国巴尔扎克研究会吸收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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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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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斯舅舅
一、一个帝政时代的老古董
二、一套少见的服装
三、一个得罗马奖的人的下场
四、好事有时候是白做的
五、一对榛子钳
六、一个到处看得见的被剥削者
七、收藏家的得意
八、倒霉的舅舅不受欢迎
九、信手拈来的宝物
十、一个待嫁的女儿
十一、食客所受的百般羞辱,这不过是一例
十二、男女门房的标本
十三、大为惊奇
十四、两只鸽子的寓言成了事实
十五、一心想在遗嘱上有个名字
十六、德国人中的一个典型
十七、生在法兰克福的浪子会一变而为百万富翁的银行家
十八、发财的经过
十九、从扇子说起
二十、好日子回来了
二十一、一个妻子要多少开支
……
欧也妮?葛朗台
……
亚尔培?萨伐龙
……
高老头
……
奥诺丽纳
……
比哀兰德
……
夏倍上校
……
禁治产
……
赛查?皮罗多盛衰记
……
于絮尔?弥罗埃
……
都尔的本堂神父
……
贝姨
……
搅水女人
……
幻灭(上)
……
幻灭(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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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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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个帝政时代的老古董
一八四四年十月,有一天下午三点光景,一个六十来岁而看上去要老得多的男人,在意大利大街上走过。他探着鼻子,假作正经的抿着嘴,好像一个商人刚做了件好买卖,或是一个单身汉沾沾自喜的从内客室走出来。在巴黎,这是一个人把心中的得意流露得充分的表示。那些每天呆在街上,坐在椅子里以打量过路人为消遣的家伙,远远的一瞧见这老人,都透出一点儿巴黎人特有的笑容,这笑容包含许多意思,或是讪笑,或是讽刺,或是同情。可是巴黎人对形形色色的场面也看腻了,一定要遇到头等怪物,脸上才会有点儿表情。
那老头儿在考古学上的价值,以及大家眼中那一点笑意,像回声般一路传过去的笑意,只要一句话就能说明。有人问过以说俏皮话出名的戏子伊阿桑德,他那些博得哄堂大笑的帽子在哪儿定做的。他回答说:“我没有定做啊,只是保存在那儿。”对啦!巴黎上百万的居民其实都可以说是戏子,其中有好多人无意中全做了伊阿桑德,在身上保留着某一时代的一切可笑之处,俨然是整个时代的化身,使你在大街上溜达的时候,便是想着给朋友欺骗那一类的伤心事,也不由得要扑哧一声的笑出来。
那过路人的服装,连某些小地方都十足保存着一八〇六年的款式,所以它让你想起帝政时代而并不觉得有漫画气息。就凭这点儿细腻,有眼光的人才知道这一类令人怀古的景象更有价值。可是要体会那些小枝节,你的分析能力必须像逛马路的老资格一样,如今人家老远看了就笑,可见那走路人必有些怪模怪样。像俗语所说的扑上你的眼睛,那也正是演员们苦心研究,希望一露脸就得个满堂彩的。原来这又干又瘦的老人,在缀着白铜纽扣的,半绿不绿的大褂外面,套着一件没有下摆的栗色短褂,叫作斯宾塞的!……一八四四年上还看到一个穿斯宾塞的男人,岂不像拿破仑复活了一样吗?
顾名思义,斯宾塞的确是那位想卖弄细腰身的英国勋爵的创作。远在一八〇二年亚眠安和会之前,这英国人就把大氅的问题给解决了:既能遮盖胸部,又不至于像笨重而恶俗的卡列克那样埋没一个人的身腰,这种衣服如今只有车行里的老马夫还拿来披在肩上。但因细腰身的人为数不多,所以斯宾塞虽是英国款式,在法国走红的时间也并不久。那些四五十岁的人,看到有人穿着斯宾塞,自然而然会在脑筋里给他补充上一条丝带扎脚的绿短裤,一双翻统长靴,跟他们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老太太们见了,也得回想起当年红极一时的盛况。可是一般年轻的人就要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个老阿契皮阿特要割掉他外套的尾巴呢?总之,那个人浑身上下都跟斯宾塞配得那么相称,你会毫不犹豫的叫他做帝政时代的人物,正如我们叫什么帝政时代的家具一样。但只有熟悉那个光华灿烂的时代的,至少亲眼见过的人,才会觉得那走路人是帝政时代的象征;因为要辨别服装,必须有相当真切的记忆力。帝政时代跟我们已经离得那么远,要想象它那种法国希腊式的实际场面,绝不是每个人所能办到的。
他帽子戴得很高,差不多把整个的脑门露在外面,这种昂昂然的气概,便是当年的文官和平民特意装出来对抗军人的气焰的。并且那还是一顶十四法郎的怕人的丝帽子,帽沿的反面给又高又大的耳朵印上两个半白不白的,刷也刷不掉的印子。帽坯上照例胶得很马虎的丝片子,好几处都乱糟糟的黏在一块儿,尽管天天早上给修整一次,还像害了大麻风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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