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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旨在利用情境理论来说明因果作用,其中,对因果作用的实在论说明及建筑在其上的关于信息和功能的说明都非常新颖,而且有牢固的技术根基。在这部具有总揽性、系统性的涉猎广泛的著作中,作者提出了很多新颖且富有挑战性的观点。其关联枢纽为因果作用和目的论,前面的逻辑章节给出了形式框架下的因果理论,其显著特点是在因果说明中为模态事实等非时空性实体之因果作用确立地位,后面的章节则将这一点应用于一系列主题。本书涵盖话题广泛,且在每个话题中都表明了形式理论如何构成其特定进路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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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关于作者 罗伯特·C.孔斯 美国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哲学系教授。曾先后就读于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英国牛津大学和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1987年在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任教至今。长期致力于逻辑悖论、因果理论、语言哲学、心智哲学及宗教哲学研究,是当代情境语义学与情境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
关于译者 顿新国 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南京大学当代智能哲学与人类未来研究中心主任。
张建军 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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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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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导言
第Ⅰ部分 一个关于因果和信息的理论
21 / 2 走向统一的因果理论
36 / 3 情境理论与因果
51 / 4 一个决定论模型
90 / 5 一个非决定论模型
106 / 6 一个概率因果模型
114 / 7 高阶因果:作为原因的模态事实
123 / 8 因果的普遍性
139 / 9 关于信息与信息错误的理论
148 / 10 回顾与展望
第Ⅱ部分 在形而上学、认识论和伦理学中的应用
153 / 11 概述
160 / 12 作为高阶因果的目的论
175 / 13 心理内容的因果理论
181 / 14 心理表征的目的论语义学
191 / 15 关于逻辑与数学认知的因果理论
224 / 16 心智的目的论理论
247 / 17 目的论的可靠论
273 / 18 持存实体及其同一性
291 / 19 幸福论与价值的客观性
308 / 20 作为品行目的论的道德理论
319 / 21 融贯的实在论是全面的实在论
329 / 附录A 部分性、模态和条件句
354 / 附录B 因果演算
373 / 参考文献
383 /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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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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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2 颜色科学家玛丽
弗兰克·杰克逊(Frank Jackson,1996)让我们设想一个颜色科学家玛丽。关于颜色和颜色知觉的生理学和物理学东西她都知道,但可悲的是她是先天性色盲。杰克逊认为,有某种关于红色的东西我们知道而玛丽不知道:(对一个有正常颜色视觉的人来说)红色的东西看起来如何。这一事实有点超出物理和因果,因为根据假设,玛丽知道所有相干的物理事实和功能事实。为使这一案例在目前的语境下特别相干,可以设想玛丽也知道所有因果事实和目的功能事实。那么,红何以能是一个目的功能属性呢?
我认为杰克逊的问题是心智哲学的困难但也是重要的问题之一。我没有一个完全满意的解答,但我会简要勾勒我能给的好说明。我倾向认为,尽管玛丽知道关于该情境的所有物理事实,但有某些因果事实和目的功能事实是作为色盲的她所不能通达的。我打算相信红色(或红的特定色调)的经验负载关于某个世界的信息,该世界不能用物理语言,甚至不能用假想的理想物理语言表达。
玛丽不仅对某些生理事实(红色的东西看上去怎样)无知,而且对关于着色表面的事实(这把椅子是红的)无知。她可以学到该椅子是通常被称作“红”的那个颜色(或者,更确切地,该椅子具有通常被称为“红颜色”的属性),但是她学不到该椅子是红的。颜色属性松散地随附在物理属性之上,因此在某些相干物理属性无差别时,该椅子不能是一种不同的颜色。即便我乐意承认这是真的,也推不出感知到该椅子的红这一状态所负载的完全同样的信息,可以用某物理学(即便是理想的物理学)语句来负载。红色调随附其上的物理状态空间的边界,极有可能不规则(无限复杂)。另外,与红颜色有关的非决定性和模糊性在物理概念中几乎肯定没有完全同构体。
令玛丽案例如此难以处理的一件事是笛卡尔错误,即把次要特性完全置于心智之中。如果玛丽对知觉的超心理对象无所不知,那么无法限制她关于心理状态内容的知识。如果我们不把物理学看作关于心理世界的潜在可穷举的真理宝库,而是将其看作极度抽象与理想化的产物(其结果是非常狭隘但极其有用的描述模型),那么,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心理不能还原为物理。
妨碍玛丽通达属性红以及看上去红的是存在某种认知循环(类似于“解释学循环”问题)。可以把红等同于这样一种目的功能状态,其外在固有功能是(经由视觉系统的正常运转)使人产生看上去红这一状态。看上去红这一状态可以被看作人的目的功能状态。该状态的内在固有功能是传递某红色对象当下在某地出现的信息。这两种功能天生相互缠绕:一个为另一个而存在。至于这是怎么得来的,没有什么真正神秘的:颜色知觉使我们能够更有效地分清和追踪物理对象,并且共有的颜色知觉使我们能够用着色的对象和颜色术语来增进交流(譬如,红色标志的意思是停!)。但是,紧密循环妨碍那些缺少正常颜色感官的人在认知上直接通达红和看上去红这两种属性,从而不能获得包括这两者的任何事实。
在颜色案例中,除了它们随语境与感知者的变化而稳定可靠地支持同一种颜色以外,我们对可感知特性背后的微观物理结构没有兴趣。颜色知觉传递但不表征关于不同波长的光的反射率信息,因为传递这一信息不是颜色知觉功能的一部分。负载有关波长的信息不是颜色感知功能的一部分,只有负载物体表面对人类观察者看起来如何这样的信息才是颜色感知功能的一部分。颜色知觉和声音知觉在下述方面可能有区别:我们对主要特性的感知以及对许多气味和味道的感知,通常具有负载有关被感知对象的潜在物理属性和化学属性的信息的功能。例如,咸味的功能是指示出现氯化钠及类似化合物。可以区分感觉可感受性的表征性内容的两种成分:(1) 主体间成分和(2) 纯物理成分。每种形式的可感受性的内容都包含主体间成分。有些形式的可感受性的内容包含纯物理成分,而有些则不包含。如颜色就不包含纯物理成分。无论如何,(至少对我们来说)依赖所探讨的现实感觉经验的是关于主体间成分的知识。没有多少信息能够提供关于这种主体间成分的知识,这些信息或是关于内容的物理成分,或是关于质随附其上的物理属性。
次要特性的循环及其相应现象表象提出了一个语义层面或本体论层面的问题。如果红和红的表象是相互依赖的互补功能,那么会有在自然语言中固定像“红的”这样一些语词的外延的问题。如果“红的”被定义为指称产生红色表象这一外在功能,且“红色表象”被定义为,心理状态所具有的负载有关红表面位置之信息的内在功能,那么我们面临如何理解所产生的循环这个难题。
在近一本关于说谎者悖论的书中,古普塔和贝尔纳普(Gupta and Belnap,1993)提出了一个理论,为这种循环定义的合法性和有用性进行辩护。循环定义可被看作修正规则,修正关于被定义谓词外延的初猜想的规则。谓词的一个可辩护解释构成这一修正过程中的一个固定点。
至于感知特性,所有特性/现象对偶定义采取完全同样的形式。不同特性对应于古普塔/贝尔纳普修正程序中的不同固定点。因此,概念中的循环在语义上不是恶性的。
唯物主义者对玛丽问题的回应都涉及引入某种区分:实在而条理不清晰的事实与纯概念上的条理清晰的事实之间的区分(Tye,1995),或者事实与“现象信息”之间的区分(Lycan,1996)。假设玛丽知道关于红和红的经验的所有实在的事实,但缺少某种现象性或概念性信息。莱肯用了一个从言的知识类比:如果我忘记了我的身份,我能知道罗伯特·孔斯多付了款而不知道我多付了款。我拥有所有这些事实,但我仍然缺少某种潜在的有用信息,即我是罗伯特·孔斯。
难以看出这种唯物主义回应怎么可能成功。如果玛丽缺少概念性或现象性信息,那么存在某个她不知道的事实,即某现象性概念(也就是,红的)适用于某些现实经验并且与某个英语单词相联系这一事实。她知道这些经验处于它们的神经生理描述之下,并且她知道有一个现象概念对应语词“红的”。但她不可能知道现象性概念红的的实在,即适用这些经验的东西,因为她根本不能有涉及该现象性概念的实在态度。
这里的核心问题是事实的本质。我提议把事实设想为情境殊型和情境类型的结合。在此,殊型是现实的并且支持类型。要知道一个事实就必须能够表征它。要表征一个事实,就必须能够表征殊型(可能是通过殊型和某人的表征殊型之间的某种关系)和类型。玛丽不能有直接表征类型红的的心理状态。用一个内容上等同于摹状词“在英语中语词‘red’所指谓的表面属性”或类似描述的表征,她能间接表征类型红的。但这并没令她通达椅子是红的这一事实,而只通达椅子有英语语词“red”所指谓的表面属性这个(不同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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