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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生命伦理学是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新兴前沿学科。根本说来,生命伦理学直面的各种价值冲突均体现为权利之间的颉颃。不过,应当以何种权利作为其价值基准尚远未达成共识,甚至引发激烈的学术争论和现实矛盾,结果生命伦理相对主义几乎成为生命伦理学自身发展的瓶颈。祛弱权视阈的生命伦理问题研究正是生命伦理学突破自身瓶颈的尝试,也是建构生命伦理学体系的过程。本书以祛弱权为价值基础,以自律原则为基本伦理原则,融自然生命伦理(生育伦理、食物伦理、身体伦理、死亡伦理)、人造生命伦理于一体,旨在建构生命伦理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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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任丑,1969年生,河南驻马店人。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市高等学校优秀人才。中国政治伦理学会理事重庆市伦理学会秘书长,重庆市梁漱溟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博士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生命伦理研究中心高级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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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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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章祛弱权
节脆弱性之普遍性
一非人境遇的脆弱性
二同类境遇的脆弱性
三自我本身的脆弱性
第二节祛弱权何以可能
一脆弱性之善恶可能性
二坚韧性之善恶可能性
三祛弱权之人权资格
第三节何为祛弱权
一消极意义的祛弱权
二积极意义的祛弱权
三主动意义的祛弱权
第二章自律原则
节知情同意
一知情同意的确立
二知情同意的价值
三知情同意的瓶颈
第二节个体自律
一病人个体自律
二医生个体自律
第三节程序自律
一正义原则
二民主管理机制
三责任追究机制
第三章生育伦理
节生育权利
一消极生育权利
二积极生育权利
第二节生育责任
一人类实存律令赋予的责任
二生殖技术自身蕴含的责任
三生殖技术应用的责任
第四章食物伦理
节食物伦理演进
一食物习俗与节制德性
二神圣食物法则与世俗食物伦理
三食物伦理学的出场
第二节食物伦理冲突
一素食与非素食的伦理冲突
二自然食物与人工食物的伦理冲突
三食品信息遮蔽与知情的伦理冲突
第三节食物伦理律令
一食物伦理律令
二食物伦理第二律令
三食物伦理第三律令
第五章身体伦理
节身体与伦理是否有关
一规范主义理论
二自然主义理论
三功能主义理论
第二节身体与伦理有何关系
一身体之德性与恶性
二医学逻各斯之伦理法则
三归约性概念
第三节健康关爱权
一形式的健康关爱权
二质料的健康关爱权
第六章死亡伦理
节滑坡论证
一逻辑滑坡论证
二实证滑坡论证
三价值滑坡论证
第二节死亡权
一死亡与生命本质
二死亡权与生命权
第三节磐路论证
一苦难
二自律
三伦理委员会
四临终护理
第七章人造生命伦理
节生命伦理危机
一人造生命的伦理冲击
二古典生命目的论
三生命之重生
四何种生命伦理危机
第二节伦理生命
一伦理生命何以可能
二何为伦理生命
第三节后生命伦理学
一后生命伦理学领地
二后伦理学契机
结束语:走向脆弱性伦理学或道德形而下学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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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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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开篇就说,每一种艺术和研究,每一种行为和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因此,善乃万物之目的。目的不同,与之相应的善也不同。伦理学的目的是人性之善,“医学艺术的目的就是健康”。生命伦理学的目的又是什么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进入生命伦理学领域。
一般而言,“bioethics”(生命伦理学)也可翻译为生物伦理学;“biolaw”(生命法学)也可翻译为生物法学;“philosophy of biology” 通常可翻译为“生物哲学”,但就其探究生命起源、生命密码、生命价值等而言,翻译为“生命哲学”反而更具体地揭示了其本质。有鉴于此,为术语的统一简明起见,我们把bioethics、biolaw和philosophy of biology分别译为生命伦理学、生命法学和生命哲学。
一 生命伦理学的诞生
生命伦理学产生的背景固然复杂深刻,但大致可归结为两大重要因素:深刻的历史境遇和现代医疗科学技术。
(一)深刻的历史境遇
二战后的1946年,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法》,1947年纽伦堡宣判中23个医生因参与德国纳粹的医学实验被判定为战争罪犯。美国的一些生命伦理学家和生命法学家把这次宣判和宣判后发表的《纽伦堡法典》(1947)看作生命伦理学和生命法学的发端和契机。之后,《世界人权宣言》(1948)、《赫尔辛基宣言》(1964,版)、《世界人类基因组与人权宣言》(1997)、《关于人类遗传数据的国际宣言草案》(2003)、《世界生物伦理与人权宣言》(2005)等其他国际人权文件发表,世界医学法律学会组织、国际生命伦理学会和亚洲生命伦理学会召开了十多届世界医学法律和伦理大会,芬兰国家福利和卫生研究发展中心与赫尔辛基大学还举办了“新世纪生命伦理和医学法律”研讨班,同时世界各地各种关涉医疗技术伦理法律问题的研究机构成立。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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