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中国王朝内争实录:宠位厮杀
》
售價:NT$
281.0
《
凡事发生皆有利于我(这是一本读了之后会让人运气变好的书”治愈无数读者的心理自助经典)
》
售價:NT$
203.0
《
未来特工局
》
售價:NT$
254.0
《
高术莫用(十周年纪念版 逝去的武林续篇 薛颠传世之作 武学尊师李仲轩家世 凸显京津地区一支世家的百年沉浮)
》
售價:NT$
250.0
《
英国简史(刘金源教授作品)
》
售價:NT$
449.0
《
便宜货:廉价商品与美国消费社会的形成
》
售價:NT$
352.0
《
读书是一辈子的事(2024年新版)
》
售價:NT$
352.0
《
乐道文库·什么是秦汉史
》
售價:NT$
367.0
|
內容簡介: |
伴随着品牌资产欣欣向荣的是商标诉讼案件的急剧增加,从红牛、庆丰包子铺、稻香村到嘀嘀打车、UC头条,有的案件成功“出圈”,成为现象级热点话题,引发公众对商标法及知识产权的思考。商标注册、管理、运营俨然成为企业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我国实行商标代理“二元制”体制,即代理公司与律所均可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与代理公司相比,律师通过了严苛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备更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更强的商标业务能力,且律师通过诉讼案件的反复锤炼,对商标法理解更为深刻,可以反过来指导非诉业务并发挥更大作用。加之,律师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更为了解,能够使商标业务与企业发展有机结合。尤其是2015年新《行政诉讼法》限制了公民代理,只有律师才能为企业提供从商标注册申请到商标授权确权诉讼的全流程法律服务。本书中,涉及了百度、腾讯、伊利、中国黄金等一系列行业前沿企业的商标授权确权典型诉讼案例。
|
關於作者: |
马翔,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创建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并连续担任三届主任,全国优秀律师、北京市优秀律师、北京市十佳知识产权律师,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专家。曾荣获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工作者、全国律协专业贡献奖、2013年度中国律师行业受关注新闻人物、北京律协杰出律师奖、钱伯斯亚洲中资所知识产权领军律师、ALB亚洲十五佳知识产权律师等多项荣誉。马翔律师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巡回讲师团成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讲师团成员,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
|
目錄:
|
“康王”商标撤销复审行政诉讼案
“伊利”商标异议复审行政诉讼案
“溥儀眼镜PUYI OPTICAL及图”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
“百度”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
“金山安全卫士”商标异议复审行政诉讼案
“圣塔太雕”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
“全民飞机大战”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
“微信”商标撤销复审行政诉讼案
“中华英才网”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
“稻香村集团”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
“UC头条”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
“大头儿子”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
“中国黄金”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
“兰州牛肉拉面”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
“安居客”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
“小巨人及图”商标不予注册复审行政诉讼案
“优酸乳及图”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
“同济”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
“亚马逊AWS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
“强生”商标撤销复审行政诉讼案
|
內容試閱:
|
万事开头难,此言不虚,心里一直挂念着为本书写个序言,但久未动笔。即使编辑要求7月15日前必须交稿,也未能让我付诸行动。我想我可能是在等一个时刻吧。
中国著名学府的知识产权法学博士涉嫌抢注知名法律培训机构的“icourt”商标,在商标无效宣告失利后,我们起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由久负盛名的宋鱼水法官亲自审理。本案原定于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庭,后改为7月15日线上开庭。即使线上开庭,我也一如既往地穿上律师袍,以示对法庭的尊重,更重要的是对司法审查的期冀,我殷切希望法院对这一典型的恶意抢注行为予以制止,维护正常的商标注册和管理秩序。司法审查在商标授权确权中具有重要地位,我们出版此书目的就是彰显这一重要作用,同时体现律师的价值。
毫无疑问,“icourt”案件的开庭触动了我的神经,让我对20年的商标司法审查有所感、有所思。看来啊,做好商标行政授权确权诉讼任重道远,我想此书不会落伍。
回首20年的历史,亦忧亦喜,它如同一首听不完的长歌,让人久久回味……
让我们把时间的指针拨回到20年前。2001年12月1日以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是终局的。时任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靳云平经常说:“我签完字,不管有多大的纷争都得就此打住。”当然,极个别的案件可以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再审,但改的非常少。
2001年12月1日后,为了配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第二次修正的《商标法》确立了司法审查原则,即任何行政行为都要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概莫能外。2001年《商标法》第43条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自此,商标行政授权确权诉讼这一全新的案件类型问世。2002年5月21日,《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法〔2002〕117号)印发,明确“对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专利权或者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同一专利或者商标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宣告请求复审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而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由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其他行政案件,由行政审判庭审理”。由此形成了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和相应法院行政审判庭同时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格局。
记得个商标行政授权确权案件是2002年5月开庭的山东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韩老大”商标案,当时很多媒体进行了报道。因为太新,早些年这样的案件并不多,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只有仪军审判长、一个合议庭审理此类案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有些企业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失败后,对起诉商标评审委员会这样的国家行政机关心存顾虑,担心日后的案子会被“穿小鞋”,比如云南白药公司,本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合法权益,但却因此选择放弃。我本人代理的个商标授权确权诉讼是在2004年,代理广东苹果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德士活公司,终获得胜诉。随着商标申请量的逐年递增,商标评审案件数量也随之增长,商标行政授权确权诉讼案件亦接踵而来,一个合议庭,甚至一个审判庭都应接不暇,难以招架。鉴于此,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将部分案件交由行政庭审理,行政庭和知识产权庭的关注点不同,行政庭注重程序,知识产权庭注重实体,律师也据此做相应的开庭准备。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要“研究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并将其作为“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简化救济程序”的一项重要内容。2008年6月,《人民法院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发布,其中明确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案件四种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于当年7月1日起统一由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
商标行政授权确权诉讼顾名思义是行政诉讼,因此早的庭审完全是按行政诉讼的程序,开庭的件事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宣读评审决(裁)定,然后由原告指出决(裁)定中的错误之处,这和目前的程序完全不一样。循环诉讼的开庭初也是完全按正常程序开庭,一点都不马虎,后来审判长只问被告一句话,“被告是否依据终审判决作出的决(裁)定”,被告回答“是”,原告和第三人的代理人一句话都不用说,法官就敲锤结束。终循环诉讼被取消。
律师代理此类案件也是从零开始,知识产权律师以往代理行政案件比较少,开始几年经常有律师犯错,比如请求法院判决商标评审委员会三个月内重新作出裁定,等等。都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而原告律师经常在诉讼阶段提交新证据,商标评审委员会自然反对,认为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在原事实理由及证据的基础上作出的行政决(裁)定,原告在诉讼中提交新证,对商标评审委员会不公平,第三人更是坚决反对。法官从初的拒绝到有条件接受,终到无条件接受。从初的把新证据美化成“补强证据”,到不接受新证据将导致商标被撤销、再无救济的机会以及会影响社会公众利益等,硬是把商标行政授权确权诉讼打成了与传统行政诉讼具有不同特点的诉讼,在这个过程中,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
商标行政授权确权诉讼案件少的时候,开庭的程序很正规,但随着案件量的“爆炸式”增长,法院为了在期限内结案,无法顾及相应程序,开庭时一般都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同时进行,没有经验的律师就很被动。此外,法官为了提高效率,个案件正在审,第二个案件的代理人已经正在旁听席上待命,第三个甚至第四个案件的代理人也已站在走廊里候着了。商标评审委员会代理人多一天要参加十几个庭审。
2014年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标志着此类案件有了专属管辖法院。这时此类案件已经有了十四年的历史,律师队伍在不断扩大,律师也成熟起来,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据理力争。
2015年,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限制了公民代理,代理公司的员工不能再以公民代理的方式代理此类诉讼。自此,只有律师才能从事从商标注册申请到评审,再到商标授权确权诉讼的完整业务。基于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特点,律师代理此类案件会更具优势,更有利于庭审效率的提高和案件公平公正审理。律师事务所代理商标注册申请、评审案件等,进而起诉到法院,有利于保持案件的连贯性。律师经过诉讼一审、二审、再审甚至抗诉这四个司法程序的反复磨炼,对《商标法》的理解和适用就更精准,反过来再来代理注册申请、异议、评审等非诉案件将更有质量。所以我在很多场合反复讲商标行政授权确权诉讼是所有商标业务的“皇冠明珠”,做好商标行政授权确权诉讼,商标法律服务可以“通吃”。
整个商标授权确权流程中,行政审查只涉及两个行政机关,而司法审查一审、二审、再审、抗诉共四个司法机关。司法具有权威性、导向性、终局性,在司法程序中,律师是重要的参与者,这意味着律师将扮演商标保护不可或缺的角色,也只有律师才能全程参与行政和司法程序,从这个角度来说,律师也应重视此类业务。
2001年确立司法审查,对于我这个已经有十几年商标代理经验的律师来说,这无疑是个天大的喜讯,我既有商标代理经验又有诉讼经验,在商标行政授权确权诉讼的“汪洋大海”中会更游刃有余,得心应手。从此,代理商标行政授权确权诉讼就成为我们主要的业务方向。2020年,我们成立了天驰君泰商标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整合总分所的人才和市场资源,带动商标业务高质量发展。
多年来,我们发挥专业优势,为很多知名企业的商标授权确权做了贡献。比如腾讯的“微信”商标、恒大的“恒大冰泉”商标、中国工商银行的“理财金账户”商标、伊利的“优酸乳”商标、中国黄金集团的“中国黄金”商标、58同城的“中华英才网”商标等。还代理了引起广泛关注和颇具争议的“康王”“大姨妈”“扇形稻香村”“猴菇”商标确权案等。提到这些,我的记忆闸门一下就会打开,往事汩汩而来。在“康王”案的庭审中,当我提到2001年的化妆品包装用的是2003年的卫生许可证号时,法庭好像静止了,大概五秒后大家才缓过神儿来,我至今还记得对方代理人那惊诧的表情。在“微信”案的庭审中,一位自称有20多年诉讼经验的老律师居然一再要求法院通知商标被许可使用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令人汗颜。
截至目前,我和我的团队共代理了上千件商标行政授权确权诉讼案件,这里面大部分是代理原告、上诉人、再审申请人、抗诉申请人甚至抗诉复查申请人,我们把商标授权确权诉讼做到了后的救济程序。如“扇形稻香村”商标案,2012年,我们代理苏州稻香村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2013年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5年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2016年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复查,目前尚未结案,近日我们又提出了检察听证申请。总之,我们穷尽了商标授权确权的所有救济途径以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在此过程中我们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是我们的宝贵财富。
商标授权确权诉讼已过二十载,风风雨雨,从未停息。首先,我们律师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需要不断总结学习。其次,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被告,出庭率较低,出庭的作用也常被质疑。后,司法机关对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稳定市场秩序、驳回复审程序能否提交使用证据等问题的观点变化也给代理律师带来了很大的困惑,这都有待于商标授权确权案件的参与各方共同努力,力争把此类案件锻造成精品,不愧为“知识产权人”,不枉我们有“知识”。
其实,我说有“知识”一点都不为过,很多人质疑商标授权确权诉讼的技术含量,总觉得商标有何难?著名知识产权教授、专利代理人陈建民老师就曾不止一次地说过商标没那么复杂。而孔祥俊教授当了五年人民法院民三庭(主审知识产权案件)庭长后,公开说商标案件是复杂的,他说:“在商标司法中我经常看到,那些看似清晰明了的法律界限其实并不清晰,那些看似简单易决的法律答案其实并不简单,那些看似单一的线索背后却纵横交错,我们经常需要从一种倾向看到另外一种倾向,从表面的价值冲突看到价值之间的协调与妥协。因而我自身也不免时常陷入矛盾和纠结的思维境地。”的确如此,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随着商标显著特征和知名度的变化而变化,商标与企业的市场声誉和发展历史息息相关,商标与版权、专利、商号等权利易产生冲突,都会使得商标行政授权确权案件变得扑朔迷离,但同时,这也是律师发挥作用的时候。不同律师的经验不同、角度不同,同一个案件打出的效果绝不相同!
知识产权与国家公共政策如经济、产业、科技、文化、外交等政策紧密关联,因此它具有浓厚的公共利益属性。律师积极从事商标法律服务,不仅是在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而且是在以实际行动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衷心地希望自己、团队以及同行在20周年之际认真总结提高,发挥工匠精神,打造更多的精品,引领行业新风,为商标授权确权工作,为中国的商标事业,为知识产权强国打个样!
律师都非常忙,要感谢团队刘艳锋、张晓旭、陈玉韩、田龙、吕东宇、杨梅六位律师抽出时间撰文。感谢知识产权出版社的大力支持,感谢田龙落实联络,大家的共同努力才有此书。
此时已过午时,但上午开庭的情景一直在我脑海里过电影,愤怒之情仍未消退。此书分享的是诉讼经验,但我们真心希望像上午这样的庭好不开,“无讼”才是境界,我想只有广大律师把诉讼做到炉火纯青才能实现“无讼”。
苏格拉底说,“承认自己的无知乃是开启智慧的大门”,我的能力和精力有限,文字尚欠斟酌,诸多不足之处,请大家见谅指正。
马翔
2021年7月15日于北辰汇宾大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