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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如果你是蝙蝠侠的粉丝,那你千万不要错过这本书,十几位作家从各种匪夷所思的角度来讨论蝙蝠侠的前世今生:他应不应该杀了小丑?他跟超人谁更强大?他有什么难言之隐?
如果你是个哲学爱好者,你或许会好奇这个被众多漫画迷追捧了几十年的漫画英雄有什么哲学魅力。漫画英雄的强大与脆弱、善良和固执,还有他们的缺点,与你我有何不同?
想要对这些思考展开更深刻的探讨,蝙蝠侠及其宇宙想必是很好的选择。
除了花不完的钱和惩罚罪犯的原动力外,蝙蝠侠没有超能力,这一事实使他成为一位特别的漫画英雄。在本书中,我们可以跟随作者们进入蝙蝠侠的世界,一同探讨道德、伦理、个人成长、凡人与超能力、身份问题与行为方式等有趣的话题,而且没错,是用哲学的方式。
本书由关心流行文化的正统哲学学者们编写,是Wiley出版社“哲学与流行文化丛书”的一本。南京大学出版社正陆续推出这套丛书的中译本,哲学学者张一兵担任中译本顾问。由漫画衍生的电影系列本身就极具人气,有固定的粉丝群。丛书包含以下书目:
《〈复仇者联盟〉与哲学:地表强思想家》
《〈钢铁侠〉与哲学:面对史塔克现实》
《〈蜘蛛侠〉与哲学:追问的蛛网》
《〈奇异
關於作者:
关于主编:
马克·D. 怀特 纽约市立大学史坦顿岛学院哲学系主任,教授哲学、经济学和法律相关课程。他已经主编或合编了八卷布莱克威尔哲学与流行文化系列书籍,并出版了《美国队长的美德》(The Virtues of Captain America, 2014)。此外,他参与发表了一系列有关哲学、经济学和法律的学术作品,为期刊、丛书等供稿60余篇。
罗伯特·阿尔普 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国家生物医学本体论中心博士后研究员,《〈南方公园〉与哲学》主编。
威廉·欧文 宾夕法尼亚州威尔克斯-巴里国王学院哲学教授。开创了“哲学与流行文化”系列丛书,合编有《〈辛普森一家〉与哲学》(The Simpsons and Philosophy),并监督了《〈豪斯医生〉与哲学》(House and Philosophy)、《〈广告狂人〉与哲学》(Mad Men and Philosophy)等合集。
关于译者:
郑钧庭 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美漫译者,曾参与《长三角一体化与高质量发展》《木奇灵3》等各类作品的译制审校工作。其实更喜欢超人,但蝙蝠侠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目錄 :
目录
致谢:乔治·克鲁尼无缘的那场奥斯卡演讲 i
前言:那么问题来了 001
部分 黑暗骑士永远是对的吗? 003
1 蝙蝠侠为什么不杀死小丑? 005
2 培养罗宾是否正当? 019
3 蝙蝠侠的有德憎恨 030
第二部分 法律、正义与社会秩序:蝙蝠侠忠于何者? 041
4 《无主之地》:哥谭与新奥尔良的社会秩序 043
5 治理哥谭 058
6 狂如小丑:我们能叫丑角王子负道德责任吗? 074
第三部分 起源与伦理学:化身披风斗士 085
7 蝙蝠侠的承诺 087
8 布鲁斯·韦恩应该成为蝙蝠侠吗? 104
9 蝙蝠侠会怎么做?以布鲁斯·韦恩为道德典范 118
第四部分 蝙蝠侠是谁?(这难道是陷阱题?) 133
10 面具之下:任何人都能成为蝙蝠侠 135
11 蝙蝠侠有没有可能是小丑? 150
12 蝙蝠侠的身份危机与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说 164
13 成为蝙蝠侠是什么样子? 176
第五部分 身为蝙蝠——从存在主义及道家思想出发 191
14 阿尔弗雷德,信仰的黑暗骑士:蝙蝠侠与克尔凯郭尔 193
15 黑暗骑士与良知的呼唤 210
16 蝙蝠侠与死亡、畏死和自由的冲突 225
第六部分 益友、严父和……劲敌?蝙蝠的多重角色 239
17 蝙蝠侠为什么比超人优秀 241
18 世界……好友?蝙蝠侠、超人及友谊的本质 254
19 摆脱蝙蝠的阴影:亚里士多德、康德与迪克·格雷森谈教育 271
20 蝙蝠之道 284
作者名录:命令下诡辩界的丑角王子及公主 296
索引 303
內容試閱 :
17 蝙蝠侠为什么比超人优秀
盖伦·福尔斯曼
研究背景:蝙蝠粉的难解之痒
漫画界有一类经久不衰的话题,那就是两个超级英雄谁比较了不起,而其中常被拿来比较的,或许就属蝙蝠侠和超人了。可惜,由于蝙蝠侠没有任何超能力,往往一下子就被比下去了,惹得粉丝们愤愤不平。本章,我们将对价值理论(value theory)做个简单的介绍,主要关注其中“优于”的概念(“better than” notion),救蝙蝠粉们摆脱困境,就像超级英雄一样。
戴上哲学家的人格面具
《蝙蝠侠:年》(1987)有个片段讲述了蝙蝠侠回哥谭后次街头夜巡,终落得狼狈不堪,因为他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卷入了街头斗殴。确实,布鲁斯·韦恩多年来不断苦练各式武术,但以一敌多都是电影演出来的;现实中,只要几个人一拥而上,练得再好也没用。布鲁斯吸取了这次危机的教训,形成了蝙蝠侠的人格面具。我们也应当引以为戒,千万不要还没形成自己的人格面具,就和超人粉起了冲突。
布鲁斯很清楚,犯罪分子迷信且懦弱,要想出奇制胜,从而提高效率,好的方法就是恐惧。布鲁斯忆起童年跌入地底洞穴(这个洞穴也就是日后的蝙蝠洞)的经历,恰巧又有只蝙蝠闯进自家书房,这让他下定决心,披上他标志性的披风斗篷。
和人唇枪舌剑、针锋相对,合适的人格面具非“哲学家”莫属。不消说,当哲学家肯定没有扮成蝙蝠四处徘徊来得吓人——很多时候,哲学家反而有些可笑——但要说辩论,我们可是受过专门训练的。想让敌人心生畏惧,那就像蝙蝠一样,黑暗、神秘又恐怖;若想改变某人对某事的看法,就得像哲学家一样,严谨、好问又执着;如果具体一点,想说服某人,某物“优于”另一物,那就要模仿价值理论学家的思维方式了。
价值理论主要是研究价值和评价(evaluation)的一门哲学。评价就是决定事物好坏程度的过程,价值则指的是该对象的优秀之处。打个比方,一样优秀的事物可能具备许多性质,我们假设“酷”就是其中之一,那么对我们来说,“酷”就成了一种价值。如果我们评价某物很酷,比如蝙蝠车好了,我们就认为“酷”的价值是蝙蝠车优秀的原因之一。可惜,真正的价值往往不这么显而易见。我们只是以“酷炫指数”为例说明价值的意义,“酷”本身不太可能算得上真正的价值。
价值理论主要探究什么才是价值的根本。为此,价值理论学家重点考察有价值的事物和没有价值的事物有何区别。此外,价值理论学家也特别关注某物如何“优于”或“劣于”另一物。本文之所以效仿价值理论学家的思考模式,是想知道蝙蝠侠为什么优于超人。
现在,我们以价值理论学家自居,戴好了哲学家的人格面具,可以继续我们的课题了。步,我们要备好腰带,补充一些词汇,为下文做好铺垫。我们说蝙蝠侠优于超人,其实是在进行评价性比较(evaluative comparison)。比较在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但比较未必都是评价性的。有时,我们只想分析两件事物的异同,并不想讨论谁优于谁。这类比较叫作摹状性比较(descriptive comparison)。举个例子,一辆车是黑色的,一辆车是蓝色的,这就是摹状性比较。只是说明两辆汽车的不同之处,不能称之为评价性比较。
评价性比较建立在我们对事物的评价之上。基本上来说,评价往往能指出事物的优点与缺点,所以,评价两件事物,并取其评价加以比较,就是在进行评价性比较。例如,我们对黑车进行评价,认为它尽善尽美,再对蓝车进行评价,认为它一无是处,我们就能拿这两份评价做比较,推断黑车优于蓝车。这就是评价性比较的过程。
我们加入腰带的这些词汇有助于描述我们的课题。这场惹怒了蝙蝠粉和超人粉的论战,就是由评价性比较引发的争议。蝙蝠粉认为,蝙蝠侠十分优秀,超人则不那么优秀,所以他们推断蝙蝠侠优于超人。蝙蝠粉仅仅比较了他们对两位超级英雄的评价,他们的判断正确与否全然取决于对两位超级英雄的评价是否准确。不过,不调查一些背景资料,这个问题恐怕不那么好解决。
起源故事:如何进行评价性比较
蝙蝠侠和超人的评价性比较,其实跟生活中其他评价性比较大同小异,所以看我们过去怎样做评价,可以得到不少启发。比方说,同样的评价性比较,我们儿时比较的结果和如今长大成人后得出的结果,不会总是前后一致。扪心自问一下,在我们这些蝙蝠粉年纪尚小、稚气未脱的时候,或许曾经也钟情于超人和他的各种超能力,而且我们可能很难解释为什么后来会改变想法。我们都知道蝙蝠侠打击犯罪的原因。乔·吉尔对他父母做了什么,我们早已熟稔于心。蝙蝠侠的起源故事解释了他成年后的所作所为;同样的,我们也有自己的起源故事。所以,我们不妨花上片刻时间,探索探索自己的起源故事,看看我们如今做评价性比较的依据从何而来。另外,关于蝙蝠侠和超人的评价性比较,我们得出了前者优于后者的结论,却说不清为什么,这背后的原因没准也能得到解决。
小时候,我们很多人对冰激凌做评价性比较,主要就看冰激凌量的多寡。换句话说,冰激凌越大杯越好。如果有两杯冰激凌,肯定是大杯的好。这种评价性比较的方式相对简单,我们称之为量化法。量化评价(quantitative evaluation)就是基于数或量所做的评价。若我们只对数量差异进行评价,并以此作为比较标准,那我们就是在做量化的评价性比较。
随着我们逐渐长大,口味也变得日益挑剔,冰激凌只靠份量再也满足不了我们了。我们开始偏好巧克力或是香草口味的冰激凌,我们的评价性比较也进入了更为复杂的新层面。量化评价失去了的话语权,我们渐渐意识到,有时质(qualitative)的差异能让少量的事物优于大量的事物。假设你觉得巧克力优于香草,如果让你评价并比较一杯巧克力冰激凌和一杯香草冰激凌,你很可能觉得前者优于后者。我们称这种评价性比较为质性的评价性比较。
一旦量和质结合起来考量,评价和比较就会变得困难重重。举例而言,如果让你评价一大杯香草冰激凌和一小匙巧克力冰激凌,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一混,你可能就会选择困难,难以决定哪一碗冰激凌更优。要是你非常讨厌香草,那就算冰激凌的量再多,你也不会觉得它好。可要是你觉得香草冰激凌还可以接受呢?大量味道尚可的冰激凌真的优于一小匙超美味的冰激凌吗?
我猜读到这里,又是评价又是比较又是冰激凌的,大多数超人粉估计已经烦了。他们的“起源故事”让他们固守量化的思维模式,觉得超能力越多就越好。这也说明了为什么超人粉更喜欢不太烧脑的事情。蝙蝠粉就不一样了,我们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明白了为什么拿蝙蝠侠跟超人比较这么困难。要说我们从蝙蝠侠身上学到了什么,那就是只有先认识问题、理解问题,才能解决问题。(所以大家才觉得反派很蠢,每次刚一逮到主角,就要把自己的阴谋诡计和盘托出。)我们的问题可以归结为:比较蝙蝠侠和超人就像比较两杯冰激凌,双方都具备各种优秀的品质,可各项品质又互有高低。现在我们知道,有时连冰激凌这么简单的东西都很难进行比较,更别说两位伟大的超级英雄了,难度只会是指数级增长。但我相信,蝙蝠粉就像他们英勇无畏、足智多谋的英雄,一定能应对挑战。可别让我失望了!
暗藏陷阱:乞题谬误
蝙蝠粉们,我们已经做足了铺垫,不过在进一步深入争议的核心前,我们还要提一下很多人在做评价和比较时常犯的一项重大错误,稍加留意就能少走许多弯路。这项错误是大部分评价性比较都暗藏的陷阱,蝙蝠侠和超人之争也不例外,我们自己也要特别留心,以免犯下同样的错误。我所说的错误是一种广义的论证策略,叫作“乞题谬误”(begging the question)。这种论证方式经不起推敲,却难以察觉,简单来说就是种诡辩,且几乎任何论题都可能出现乞题谬误。至于谈蝙蝠侠超人之争为什么要提乞题谬误,是因为面对困难的评价性比较,一一列举事物的优缺点时,我们往往就会犯乞题谬误。
“乞题”,英文“question begging”,这个术语如今经常遭人滥用。我们常听人说“This begs the question”,但其实他想表达的是“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英文理应写作“This raises the question”。哲学家说某物“beg[s] the question”,意思是该论证预设结论为真,并以此结论为前提;而好的论证,不论结论为何,其论据或说理都应令人信服,这样才能支撑其结论。
假设我跟你争论香草口味是否优于巧克力口味。我认为香草优于巧克力,为了说服你我的想法是正确的,我准备这样论证:“香草优于巧克力,因为香草是全世界好吃的口味。”我的结论是香草优于巧克力,我的论述则指出香草是全世界好吃的口味。仔细检视这则论证就会发现,如果香草真是全世界好吃的口味,那它首先必须优于巧克力。问题在于,既然你不同意香草优于巧克力,那“香草是全世界好吃的口味”这种理由就不可能说服得了你。香草要是全世界好吃的口味,那它就必须优于巧克力。可见,我们开始的论证预设了香草是全世界好吃的口味,也就预设了结论为真,不慎错犯了乞题谬误的问题。
蝙蝠侠与超人之争同样也有乞题谬误的问题。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论战中,超人神奇的超能力被屡屡搬上台面,用来说明超人优于蝙蝠侠。但是,这就像巧克力与冰激凌之争,除非你本来就认为,只看超能力就能选出秀的超级英雄,否则你绝不可能同意超人粉的结论。几十年来,超人粉一直用这种诡辩否定蝙蝠侠的优越性,真是阴险狡诈,不能再让他们为所欲为了。快搭上哲学的蝙蝠车,我们出动!
众所周知,在同恶棍做斗争的过程中,无论如何不能堕落到和他们一个水平,这点至关重要。我们也要谨记在心,千万不能和超人粉一样,把乞题谬误当作反击的武器。为了避免跟他们犯相同的错误,也为了帮超人粉认清自己的问题,我们必须再一次找到他们错误的根源。先前探索“起源故事”的时候,我们发现任何评价性比较,一旦同时包括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要证明其合理性就会变得极为困难,我们“蝙蝠侠优于超人”的主张也是如此。要克服这些难题,常见的方法之一就是将比较对象的优缺点一一罗列出来。我们比较的对象都十分优秀,这种做法看似省了不少麻烦,实际上却造成了乞题谬误。
我们罗列优缺点的时候,其实就是在预设什么应该算优点,什么应该算缺点。也就是说,你把某项品质归入正面或负面,却没有说明理由,只是单纯预设了它是优点还是缺点。同样地,就算指出超人和蝙蝠侠的种种优缺点,也只是列举了他们身上被你预设为好和坏的品质罢了。这就暴露了在争议中使用枚举法的一大问题:它很容易引发乞题谬论。
让超人粉来列举超人的优点,说来说去无非就是X光视线(X-ray vision)、超级力量和飞行能力之类的超能力。如果再让他们给蝙蝠侠列个表,他们八成会将蝙蝠侠缺乏X光视线、超级力量和飞行能力统统当作他的缺点。这样评价蝙蝠侠显然有失公允,毕竟蝙蝠侠不需要这些品质就已经很了不起了。超人粉预设蝙蝠侠必须具备这些品质才能优于超人,这就是在利用乞题谬误否认蝙蝠侠的伟大。
反过来,我们蝙蝠粉在使用枚举法的时候,也必须避免先入为主,不要认为只有蝙蝠侠具备的品质才是优良的品质。很多蝙蝠粉都说,蝙蝠侠优于超人是因为他更聪明,这句话我都不知道听过多少遍了。毫无疑问,这同样也犯了乞题谬误的毛病。我们蝙蝠粉凭什么认为聪明就这么了不起?我们必须跳出对蝙蝠侠的评价,客观说明这种想法成立的原因,然后才能以此为由论证蝙蝠侠的伟大。为了强调这样先入为主是多么严重的错误,我们来看看下面这段类似的论述。
假设我们列了一连串蝙蝠侠的优缺点,比如蝙蝠侠有很多酷炫的小道具,他也很需要这些道具。那么这些酷炫的道具应该纳入他的优势还是劣势?我会把它归为优势,相信大多数蝙蝠粉也是这么想的。但是理由呢?下面这条理由肯定无法成立:因为蝙蝠侠很了不起,所以他的道具一定是加分项。不消说,这样想就犯了乞题谬误,毕竟我们现在就是要研究蝙蝠侠为什么了不起。稍微想想就会发觉,该主张无异于:蝙蝠侠了不起,是因为他的道具很厉害;而他的道具之所以厉害,是因为他是蝙蝠侠,而蝙蝠侠很了不起。这就成了循环论证。为了避免乞题谬误,我们必须打破循环,捋出一条直线。我们必须跳出对蝙蝠侠的既有印象,从头论证蝙蝠侠为何伟大。
现在我要给各位蝙蝠粉布置作业了:试说明蝙蝠侠为何优于超人,且不能预设蝙蝠侠所具备的品质全都优于超人。回想一下我们至今为止讨论的内容,不难看出几个重大的论证错误分别出在什么地方。尤其可以回想下有关枚举法的讨论。枚举法打一开始就预设了哪些东西好,哪些东西不好,也不解释它们为什么好或不好。为了避免在比较蝙蝠侠和超人时发生乞题谬误,我们首先要确定超级英雄因为什么而伟大,然后再看蝙蝠侠和超人是否具备这些品质。换言之,在评价具体的超级英雄之前,我们必须先厘清哪些东西属于优点,哪些属于缺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