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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系实质刑法观社会适应性的学术注解,分上、下两篇,上篇为立场论,下篇为方法论。
在社会转型和风险全球化双重压力的时空背景下,我国刑法体系近十年来面临多重革新命题,刑法学知识也随着本土问题意识的强化和域外理论的启示而日益增长繁荣。其中,新旧刑法观的对立是决定时代发展中刑法功能、定位及其走向的根本议题。自2009年实质刑法观被系统提出之后,我国刑法学在刑事政策、犯罪论体系、刑法方法等多个论域开始了新一轮学术之争乃至学派之争,“入罪合法、出罪合理”“形式入罪、实质出罪”等观念在社会治理中的司法意义得到更广泛认可。以描述、勾勒、理解、贯彻实质刑法观为契机,本书选择实质刑法基本立场和方法的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教义学的探究分析,进一步确定了实质化思维的刑法价值与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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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欧阳本祺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主任。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8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3部。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人民法院重大项目、教育部项目、司法部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省部级项目10余项。科研成果多次获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江苏省法学优秀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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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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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作为价值论的实质刑法观
一、实质刑法观兴起的根据
二、实质刑法观并非方法论
三、实质刑法观本质上属于一种价值论
上篇实质的刑法立场论
章实质刑法观的生成逻辑
一、罪刑法定确立之前的法制与法学
二、罪刑法定“法典化”的中国特色:《刑法》第3条注解
三、法条主义与实质刑法观的出发点:避免“教条主义”
四、结语
第二章实质刑法观的学派志趣
一、实质刑法观的实质思维:定罪“要件论”抑或其他?
二、社科法学“规则隐退”趋向的辨析
三、实质刑法观的构成要件出罪化方案:近十年研究述评
四、实质出罪的反面:实质入罪及规制
五、结语
第三章刑法教义学转型的本土化:理解形式与实质
一、从法教义学到刑法教义学的理论兴起
二、法教义学在形式与实质层面的主要历程
三、刑法教义学的形式价值与实质体系构建
四、结语
第四章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实质化:重塑主观与客观
一、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解构
二、国内阶层论所存在的问题
三、主观不法与客观不法的角力
四、结语
第五章刑法因果关系的实质认定:网络犯罪的“算法归责”
一、算法因果:说明案件事实
二、归责方向:从哲学到法律
三、归责基准:算法的二重性
四、归责方案:三种案件类型
第六章中止犯“造成损害”的实质逻辑与罪刑厘定
一、中止犯“造成损害”的实务乱象与理论争议
二、中止犯“造成损害”实质化立场的三个维度
三、中止犯“造成损害”后定罪与量刑的均衡路径
四、结语
第七章人工智能时代技术风险犯罪化的实质性批判
一、智能技术背景下的风险类型
二、我国智能技术风险应对政策的失位
三、既有智能风险规制理论的南辕北辙
四、AI技术风险刑事可罚性的实质分析
五、结语
下篇实质的刑法方法论
第八章单位犯罪主管人员卸责机制的实质化
一、问题所在
二、原理阐释:主管人员在单位犯罪中的归责逻辑
三、现实图景:单位犯罪主管人员责任的多元扩散
四、卸责机制:单位犯罪主管人员的实质出罪路径
五、结语
第九章股权众筹型集资模式的实质出罪判断
一、问题的提出
二、股权众筹的行政监管缺位
三、整体法秩序下股权众筹与P2P网贷的区别
四、股权众筹中面临必然的非法集资刑事风险
五、股权众筹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的实质证立
六、结语
第十章妨害业务犯罪化立法动向的实质纠偏
一、业务概念的松弛削弱了妨害业务罪的司法适用性
二、集中模式的妨害业务罪存在“口袋罪”化弊端
三、在我国应停止增设“妨害业务罪”的刑事立法
四、结语
第十一章侵犯罪的实质出罪解释:以“知情同意”为视角
一、侵犯罪知情同意的规范依据与功能定位
二、侵犯罪知情同意的出罪机制失灵及归因
三、侵犯罪知情同意出罪机制的贯通与完善
四、结语
第十二章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实质客观论
一、案例与问题
二、转化犯的摒弃:一个混乱概念的应有下场
三、法律拟制的不足:未能准确界定聚众斗殴行为的性质
四、法律推定说的否定:违背基本法理的“新路径”检视
五、注意规定:准确认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前提
六、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定性分析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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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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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序
“大学之道,在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止于至善”四字,正是百年名校东南大学的校训。在历史上,东南大学曾经赢得“北大以文史哲著称,东大以科学名世”之美誉。而今,她正秉承校训精神,不断追求,锐意进取,力图突破以往在理工科方面所取得的卓越形象,而朝着以工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方向奋力前行。1995年,东南大学恢复法学专业,成立法律系;2006年9月,东南大学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重建法学院。通过创办法学院并大力发展其他人文学科,东南大学正不断体现集中华人文精神与古希腊科学精神为一体的“止于至善”的校训之理念,不达“至善”境界,永不止步。
东南大学法学院虽然恢复重建时日尚短,然而,东大法学却已历经百年淳厚学术传统之浸润。东大法学肇始于民国时期1928年7月成立的中央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为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谢冠生教授。中大法学院人文荟萃,名流云集,为东南法学一时之冠。学界、政界著名人物韩忠谟、钱端升、杨兆龙、梅仲协、史尚宽、刘克镌、曾劭勋、黄正铭、金国鼎、范馨香、韩德培等,或曾任职于中央大学法学院,或曾就学于中央大学法学院,缔造了东南大学法学曾经的辉煌。
感念先贤中大法学精神,激励当下东大法学学人。当今中国,政治昌明,民生安定;经济腾飞,法治发达。东大法学如何在此盛世之下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添薪加火,对当下中国法治与经济建设中的重大法律课题作出创造性回应,是今日东大法学学人所面临的历史使命。“东南大学法学学术文库”作为肩负这一历史使命而推出的一套法律丛书,以为社会贡献一批有分量的法学作品为己任,以促进法学的繁荣发展为目的,勉力为我国法制现代化建设尽绵薄之力。
通过出版“东南大学法学学术文库”,亦使社会各界加深对东大法学的了解。当今中国法学出版物急剧增多,各法学院或专业院校纷纷推出了体现自身学术风格的法学丛书。然而,这只表明今日社会文明之昌明和法律文化发展之鼎盛,而不代表法学理论著作的社会需求已经饱和。事实上,与飞速发展的我国政治经济生活相比,我国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质量与数量都有待提升。金陵古城作为位于当今中国经济为发达、市场为广阔、活力为强盛的长江三角洲中心之腹地,也要求生于斯长于斯的东大法学在法治经济强劲发展的当下时代发出自己的声音。“东南大学法学学术文库”可谓应时而生!众多法学著述的存在不但使“东南大学法学学术文库”的出版平添了百舸争流的竞争意味,也象征着中国法学事业的锦绣篇章又添繁花。通过出版法学文库,使东大法学的学术风貌能够以一种整体的、持续的方式呈现给大家,使社会各界加深对东大法学的了解,使以科学名世的东南大学在法科领域再现奇葩!通过出版文库的方式,也答谢所有曾经关心和支持过东大法学发展的前辈和朋友!毕竟,无论是东大法学学人还是东大法学院本身,都需要社会和学界各方面的关爱和帮助!
本套丛书的选题涉及法哲学与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民法与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法学各个领域。选题范围面向东南大学法学院全体教师征集稿源,重点出版优秀的法学博士学位论文、省部级以上的课题结项成果以及具有创见性的专题论著。本文库坚持以质取文,拒绝平庸之作,确保文库的高品位、高质量。凡纳入文库出版的著作必须由作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由编委会就专著内容、学术规范等各方面意见综合确定。我们希望,本套丛书能够成为东大法学高层次理论成果得以稳定持续成长的一方园地,成为集中展现东大法学学术传统与今日法学原创力学术作品的窗口!
“百年难得百家评,郁郁文哉动石城。虎踞龙蟠今胜昔,千秋学术在金陵。”期望“东南大学法学学术文库”的出版能够成为东大法学事业恢复重建的标志,并能延续东大法学的人文传统,超越过往,引领新时代的法治精神!
“东南大学法学学术文库”编委会
200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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