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吉奥乔·阿甘本(Giorgio Agamben,1942— ),意大利哲学家,当代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代表作为“神圣人”系列。拜德雅已出阿甘本著作:《语言的圣礼:誓言考古学》《宁芙》《奇遇》《普尔奇内拉或献给孩童的嬉游曲》《品味》《什么是哲学?》《什么是真实?物理天才马约拉纳的失踪》。
《译者》
潘震,2016—2018年就读于巴塞罗那大学(Universitat de Barcelona)哲学系,2019年转入米兰大学(Università degli Studi di Milano)哲学系。另译有《后与初的人:临近与遥远未来的故事》。
《校者》
王兆宇,罗马第二大学(Università degli Studi di Roma “Tor Vergata”)古典学博士在读,主攻古典时期东西方交流史和文献学。
叶仁杰,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在读,主攻生命政治和政治神学。
目錄:
总 序丨重拾拜德雅之学
中译说明
前 言丨姿势的本体论与政治学
业:简论行动、过错和姿势
章 案件与过错
第二章 crimen与karman
第三章 意愿的困局
第四章 超越行动
参考文献
人名索引
內容試閱:
(前言《姿势的本体论与政治学》节选) [……]姿势既不是手段,也不是目的,而是对纯粹手段性(pura medialità)的展示,是让人们看见手段本身,而从一切合目的性中解放出来。从这个角度来讲,拟剧(mimo)的例子就很能说明问题。拟剧模拟的是什么?不是真的伸出手臂拿杯子喝水的姿势,或者为了别的目标而移动肢体,否则就只是简单地在重复某个特定动作而已。拟剧演员“作势”、模仿某个动作,却同时悬置了该动作和目的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拟剧在纯粹手段性和可传达性(comunicabilità)的方面展示姿势,而无关与任何目的之间的实质关系。应该说,这种“无目的的手段性”是所谓“无目的的合目的性”(Zweckm?ssigkeit ohne Zweck)的另一面——后者也就是康德在《判断力批判》(236)中对于美的定义。然而,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是一种阻碍,某种层面上也可以说是消极的,因为它维持了目的的空洞形式而没有任何确定的内容;相反,我们所谓的姿势中的“手段性”是积极的,因为一旦切断和目的的关系,手段就可以在其中呈现本来的面貌。
我们目前讨论的概念和本雅明在《暴力批判》(Zur Kritik der Gewalt)中说的“纯粹手段”(reine Mittel)有相近之处,包括先此文本三年写就的《论语言本身和人的语言》(über Sprache überhaupt und über die Sprache des Menschen)中所谓的“纯粹语言”(reine Sprache)也是如此。这些概念都发源于姿势的领域,而只要把它们带回这一起点,一切谜团也就烟消云散了。正如纯粹暴力作为一种手段能废止(deporre)并切断合法手段和正义目的之间的法律关系;正如纯粹语言作为一种言语并不传达任何东西,而只传达自身,也就是纯粹的可传达性;如此,人类并不通过姿势传达任何目标或者有待解读的意义,而只传达其语言本质本身,纯粹地表明这种不再受制于任何目的的行为是可传达的。在姿势中,我们并不认识任何事物,而只认识到有什么是可认识的,一种可认识性(conoscibilit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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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要理解姿势的本性,关键就在于中止和悬置的时刻,也就是它和时间的关系。我们把这里的时间理解为时序上呈线形的系列。我一直以来都惊讶于一件事情,就是15世纪的伟大编舞家皮亚琴察的多米尼科(Domenico da Piacenza)在其《论跳舞与舞蹈技艺》(De arte saltandi et choreas ducendi)一书中,将“停滞”(arresto)时刻置于舞蹈的核心位置,并称之为“显像”(fantasmata)。书中的定义是这样的:
阿威罗伊在注疏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时曾设问:究竟为什么会有哲学家将运动定义成不存在者?他解释到,这是因为运动既不属于能力,也不属于实行。运动之所是,处于这两个亚里士多德本体论基础范畴的中间位置,是他所谓的“能力作为能力的完成”。也就是说,能力不会在实行中消失,而是在其中保留、显现。类似地,罗伯特·格罗斯泰斯特也区分了能力在实行中实现的两种模式。一种,是说有能力的人或事物在实行中完成、耗尽(格罗斯泰斯特称之为perfectio);另一种,则是说实行在未完成中保留了能力(salvat ipsam in imperfectione)。他以“能变成白色的”(albisibilis)某事物为例:在前一种情况中,它在白色(albedo)中完成、消散;在后一种情况中,实行则得以维持、保留“可变白性”本身。顺带一提,能力和实行这两个本体论范畴在第二种情况下相叠合,这是具有伦理学意义的。试想某个生命的“可生存性”(vivibilità)绝不会在某种“生活过了的经历”(vissuto)中耗尽,而是永远保留着生活的能力。
拟剧演员流动的动作组合(volutatio quam volvuntur mimi),是这种动作组合之流动的完成(perfectio);而舞者在舞台上一齐舞动的舞蹈,完成的则是舞者之擅舞,是他们作为能力而言的跃舞的能力(perfectio saltabilium sive potentium tripudiare et choreizare secundum quod in potentia sunt)。(Maier,1958,第13页)
福西永曾把艺术图像的特殊品质比作刚好保持平衡的秤——秤杆看起来几乎就要晃动了:“这静止不动的状态却是迟疑的;在轻微地颤抖,但无法感知——就是这样一个奇迹,显示出它是活着的。”同样是捕捉到了类似的“未完成之完成”,马拉美得以在观察洛伊·福勒的舞蹈时写她就好像“她的自我的永不枯竭的源泉”(la fontaine intarissable de soi-même)。而雅克·里维埃则为1913年的一期《新法兰西评论》(La Nouvelle Revue fran?aise)撰文,如此评价尼金斯基的《春之祭》(Le Sacre du Printemps):
我在研究中试图说明,在现代世界,“行动”概念的发展和“意愿”的概念是分不开的。甚至应该说,二者一同明确了一种范式(paradigma),目标是建立现代主体的自由(libertà)及其责任。粗略地说,意愿概念在古典世界中几乎并不存在,只有经过了几个世纪的历程,灵知派(gnosticismo)、赫尔墨斯主义和新柏拉图主义思想家才和基督教神学汇集,为其确立了基石。在本文中,我无法重构整个发展历史,只想提及一处看似可以忽略的节点:阿奎那在《反异教大全》(Summa contra Gentiles)中讨论人类行动和善恶问题时,宣布了一条定理,即“每个行动者都为目的行动”(omnis agens agit propter fin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