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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家庭是我们安身立命的归宿,是爱的港湾和精神家园,也是利益争夺的战场。本书以家庭为主线,贯穿人的一生,以法律解答的方式讲述了生命轮回中遇到的常见法律问题。为方便读者阅读,设计了365个常见问题,供每日读一问,也可按目录自选阅读。全书内容涵盖胎儿、未成年时期的保护;成年后恋爱、结婚、购房、装修、生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晚年时自身权益的保障与身故后的财产安排;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物业、邻里、购物、驾驶等法律知识,以及家族企业经营管理、财富传承等内容。根据恋爱婚姻、财产与债务、离婚及财产分割、扶养关系、未成年人、物业、汽车、家业与传承等不同范围内的问题合理归类,安排章节排版。本书满足了不同层次人群的阅读需求,可以起到帮助读者提高法律知识水平、预防法律风险、减少或避免法律纠纷、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解决方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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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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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婚前篇
节 恋爱与同居
第1问 男女恋爱期间送给对方的财物,分手后能要求返还吗?
第2问 男女恋爱期间的借款,结婚后可以不还吗?
第3问 订立婚约后发现两人“合不来”,分手能要回彩礼吗?
第4问 同居男女约定的“分手费”,受法律保护吗?
第5问 男女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房,法律上归谁所有?
第6问 出钱给男友的房子装修,如果分手了,还能要回装修款吗?
第7问 恋爱期间男友将为我代持的股权擅自转让他人,我该如何维权?
第8问 女方在分手后才发现已怀孕,如果生下孩子,可以向前男友索要抚养费吗?
第9问 未婚同居,女方怀孕了,男方不愿结婚,怎么办?
第10问 男女没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法律上是如何对待的?
第二节 风险预防
第11问 婚前男女如何预防和排查结婚风险?
第12问 哪些人需要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婚前财产协议该如何约定?
第13问 男女未婚同居,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第14问 什么情况属于以假借婚恋骗取钱财的犯罪行为?
第15问 征婚时与婚介机构签订服务合同,需注意哪些问题?
第二章 结婚篇
节 婚姻缔结
第16问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父母“逼婚”违法吗?
第17问 结婚前有必要做婚前医学检查吗?
第18问 普通人和军人结婚,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第19问 男女双方都是艾滋病患者,可以结婚吗?
第20问 患有重大疾病的人可以与他人结婚吗?
第21问 遭遇“被结婚”,该怎么办?
第22问 江苏职工的婚假是多少天?
第23问 什么情况下,索要彩礼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
第24问 婚庆服务机构丢失新人婚庆摄像存储资料,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第25问 低俗、恶俗“婚闹”,法律上如何定性处罚?
第26问 路人拦截婚车索要红包是抢劫吗?
第27问 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与登记领证的婚姻有什么区别?
第二节 “假结婚”
第28问 “假结婚”的法律风险到底有多少?
第29问 通过中介机构“假结婚”移民失败,中介费能退吗?
第30问 为了多拿拆迁款“假结婚”,构成犯罪吗?
第三节 婚姻守护
第31问 夫妻一方担心另一方出轨,双方自愿签订的忠诚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第32问 夫妻一方经常夜不归宿,双方可以约定“空床费”吗?
第33问 夫或妻怀疑对方有婚外情,花钱请“私家侦探”调查合法吗?
第34问 丈夫强迫妻子与其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吗?
第35问 一方“出轨”,另一方“捉奸”会被判刑吗?
第36问 什么情况下,构成重婚罪?
第37问 当遭遇家庭暴力时,该怎么办?
第38问 夫妻一方自杀或者患病,另一方见死不救是否构成犯罪?
第39问 丈夫(妻子)送给第三者的财产能追回来吗?
第40问 妻子不愿生孩子,丈夫可以起诉离婚吗?
第41问 《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冷静期,是限制离婚自由吗?
第42问 假如一方婚内“出轨”,可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吗?
第三章 财产与债务篇
节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第43问 举行婚礼时,受邀亲友、宾客赠送的礼金,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第44问 女方父母陪送的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第45问 夫妻一方获得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第46问 婚后出租一方的婚前房产,取得的租金是共同财产吗?
第47问 一方婚前股票账户内的婚后盈利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第48问 夫妻之间有权知道对方的收入状况及名下银行卡账号、密码吗?
第49问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怎么办?
第50问 夫妻一方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第51问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什么情况下能分割共同财产?
第52问 婚后丈夫向其前妻支付小孩的高额抚养费,侵犯了妻子共同财产权吗?
第53问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了他人遗产,另一方有份吗?
第54问 夫妻一方死亡,其婚前个人财产可以被继承吗?
第55问 夫妻一方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应该怎么办?
第56问 夫妻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归属条款,法院认可吗?
第57问 丈夫私下给与前妻所生子女零花钱,现任妻子可以要回来吗?
第58问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给他人,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第59问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如何判断房产归属?
第60问 一方婚后取得的房屋拆迁补偿利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第61问 给未成年子女购买的人寿保险,退保时的现金价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第二节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
第62问 如何判断夫妻一方对外负债,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第63问 能否申请法院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
第64问 一方借钱给父母治病,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第65问 夫妻之间的借款如何处理?
第66问 结婚时男方为购房、装修、给付彩礼所欠债务,女方在婚后要一起还吗?
第67问 夫妻一方擅自将共有房屋办理抵押贷款,该抵押关系受法律保护吗?
第68问 夫妻一方私自办理信用卡高消费欠下大额债务,另一方要还吗?
第69问 丈夫以自己名义领取个体户营业执照,夫妻二人一起经营的,需要共同偿还债务吗?
第70问 夫妻一方对外负债,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拍卖共有房屋吗?
第四章 离婚篇
节 婚姻解除
第71问 哪些情况下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
第72问 夫妻分居满2年,就能自动离婚了吗?
第73问 签订离婚协议时,容易忽略哪些问题?
第74问 夫妻一方不肯离婚,配偶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一般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判离?
第75问 夫妻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离婚?
第76问 夫妻一方犯罪被判刑,怎么离婚?
第77问 一方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选择起诉离婚后,该离婚协议还有用吗?
第78问 结婚时男方送的钻戒或者其他名贵物品,离婚时女方要返还吗?
第79问 军婚感情破裂了,如何离婚?
第80问 夫妻离婚后,一方没有房产,户口怎么办?
第81问 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有法律效力吗?
第82问 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能得到我国法院的认可吗?
第83问 我国公民涉外离婚诉讼,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第二节 “假离婚”
第84问 “假离婚”的法律风险,你知道多少?
第85问 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真的可行吗?
第86问 为逃避债务,债务人与其配偶协议离婚,将共同财产转移至配偶名下,债权人如何救济?
第87问 债务人夫妻离婚转移房产,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追偿权?
第三节 财产分割及补偿
第88问 夫妻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给予经济补偿?
第89问 离婚时,“夫妻公司”如何处理?
第90问 夫妻一方是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离婚时如何分割股权?
第91问 夫妻一方是有限公司的股东,离婚时如何分割股权?
第92问 夫妻一方是隐名股东,其出资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第93问 离婚时,夫妻双方对非限制性流通股票如何分割?
第94问 股票期权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第95问 离婚时军人的伤亡保险金、残疾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如何分割?
第96问 淘宝网店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第97问 男女分手时,共同饲养的宠物该如何处理?
第98问 一方婚前购车婚后登记在对方名下,离婚时该车归谁所有?
第99问 诉讼离婚时,可以请求法院对住房分割为一人一半吗?
第100问 “全职太太”“家庭主夫”离婚时,可以得到多少补偿?
第101问 夫妻离婚时,人身保险如何分割?
第102问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第103问 离婚时,养老保险金如何处理?
第104问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诉讼时效限制吗?
第105问 离婚后发现存在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还能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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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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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从“相见如宾”到“相见如兵”的婚恋情感纠纷,“我养你小,你养我老”的赡养纠纷,“人在天堂,钱在银行,亲人对簿公堂”的遗产纠纷,没有硝烟的家庭战争每天都在法庭上演,令人叹息!
从事律师执业十载有余,未有建树,实属惭愧,唯独偏爱学习和研究家事法律领域,办理家事类案件无数自有些心得体会,却未曾有过写书的念头,没什么学术著作。在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吴辰主任的指点、鼓励和支持下,尝试着以家为主题每日一问一答的方式撰写一本实用法律读本,日夜兼程,耗时两年半终成此书。2019年2月初,在春节期间冥思苦想全书框架和内容安排等初步构思后,有了起笔写稿的冲动。一年半后写到第300问时,已有30多万字,恰逢《民法典》颁布,书稿中引用的法律依据发生了变化,审判实践也有些变化,于是做了大量的重写和修改工作,并继续撰写剩下的65问。在联系出版社前,已经自行校对、修改两次。初次写书的困惑,以及对出书后社会效益的担忧,需要牺牲必要的应酬和休息时间,时常令我迷茫。然而时常沉浸在写作的状态中,获得了内心的片刻宁静,远离了闹市的喧嚣;当一个解答的一篇文章可以完美结尾时,难以言表的愉悦和欢畅油然而生!痛并快乐着!
为了体现本书的实用性,能切实帮助读者解决实际问题,书中没有引用翔实的案例作为参考,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太多的“法言法语”,是为了让不同文化层次的人都能看得懂,读得透,弄明白解答所要说明的意思。书中的每个问题都是具有代表性的,都是经再三斟酌后确定的;很多解答内容是几易其稿,精雕细琢,精益求精,花费了大量精力,凝聚了我的心血。希望读者通过阅读此书后能养成运用法律思维看待和处理问题的习惯,遇到纠纷理性冷静对待,尽量避免、减少纠纷的发生,做一个爱国守法的好公民,经营好婚姻家庭、处理好邻里等关系,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和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此书有幸与读者见面,得益于吴辰律师的大力支持,特别感谢法律出版社的连晓敏老师及其他编辑老师严谨审慎的辛苦审校,编辑老师提出的中肯宝贵的修改意见,使全书内容有了质的提升,给本书添彩增色不少,在此表示衷心感谢!也一并感谢一直关心和支持我的律师同人、朋友和家人!
徐洪荣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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