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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2020年是新证券法实施的开局之年。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开展了第4期课题研究,对新证券法背景下投资者保护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探究,本辑共收录5篇课题研究成果,分别是复旦大学课题组的《新证券法背景下的股东诉讼研究》、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课题组的《上市公司”三高”资产重组中资产评估机构责任研究》、华东师范大学课题组的《中小投资者权益教育实践研究》、浙江大学课题组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效果评估和制度完善研究--以投服中心为例》以及对外经贸大学课题组的《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运营模式及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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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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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背景下的股东诉讼研究复旦大学课题组
上市公司“三高”资产重组中资产评估机构责任研究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课题组
中小投资者权益教育实践研究华东师范大学课题组
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效果评估和制度完善研究
——以投服中心为例浙江大学课题组
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运营模式及机制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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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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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
2020年是新《证券法》实施的开局之年。为推动投资者保护体制机制创新,新《证券法》设“投资者保护”专章,为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制保障,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在市场化、法治化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开展了第4期课题研究,对新《证券法》背景下投资者保护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探究,本书共收录5篇课题研究成果。
复旦大学课题组的《新证券法背景下的股东诉讼研究》认为,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第94条新设特别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赋予投资者保护机构提起股东派生诉讼的特别原告资格。这一举措意在使投资者保护机构针对上市公司内部治理重大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为我国股东派生诉讼的应用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然这一制度的具体操作规则尚处于空白状态,司法实践中也尚无突破。此课题研究之目的,在于梳理和解决投服中心提起股东派生诉讼所需跨越的重要程序障碍、具体化投服中心提起派生诉讼的可能诉由,为制定和完善特别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具体程序规则提供立法与实践建议。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课题组的《上市公司“三高”资产重组中资产评估机构责任研究》一文立足于资产评估机构的责任,以资产评估实务案例分析和业内访谈为主要研究手段,通过对近年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中存在典型“三高”问题的案例进行实证分析,对当前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使用多、评估增值率的收益法的评估执业过程进行复盘,分析导致高估值的原因并归纳典型的评估问题,在此基础上总结了资产评估机构勤勉尽责的行为准则及责任范畴,对重组业务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参与者的责任边界进行了分析归纳,并对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及执法提出相应建议。
华东师范大学课题组的《中小投资者权益教育实践研究》认为,我国在中小投资者教育中依旧存在权益教育资源与教育主体错配、教育内容设计体系性不足及效果评估系统性不足等问题需要解决。此研究分四大部分展开:部分从较为宏观的角度,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教育的兴起与全球发展进行梳理;第二部分对我国中小投资者权益教育的现状及其问题展开描述;第三部分是研究的重点,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教育的域外实践进行总结,分为横向的国别研究,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专题性的经验总结;第四部分对我国中小投资者权益教育的改进进路进行了推演。
浙江大学课题组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效果评估和制度完善研究--以投服中心为例》对投服中心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和理论探讨,表明投服中心在行权服务、维权服务、纠纷调解和投资者教育等职能上取得的成绩和实际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卓有成效地推动了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的提高。针对评估和研究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多措并举推动投服中心工作制度的完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课题组的《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运营模式及机制研究》认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我国跨区域跨市场的全国性证券期货纠纷公益调解机构--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已经建立,境内外金融纠纷调解机构以及其他行业的纠纷调解机构的运营模式和机制,可为服务中心的运行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为充分发挥服务中心调解解决纠纷、保护投资者的职能,应明确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优化服务中心的组织结构与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服务中心的运营模式,尤其是促进服务中心与证监局金融监管的对接、与法院及仲裁机关调解的对接、与证券行业协会调解机制的对接,从而形成诉外纠纷解决的合力。同时,应当探索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以维持服务中心的持续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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