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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追溯西方商业文明的根源
揭示罗马和新巴比伦帝国衰亡的经济逻辑
再现中东地区曾经的繁荣
解密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的经济起飞
阐释中国、日本、印度经济发展分化的历史原因
企业家精神
在一段段历史传奇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也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强大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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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不论是被誉为英雄,还是被视为贪婪的逐利者和社会秩序的破坏者,企业家及其创新与创业活动都对经济增长和国家繁荣产生巨大影响。本书汇集众多主流经济史学家,探讨古往今来的企业家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的重要角色。
全书详述了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和新巴比伦时期的创业历史,引领读者回溯至伊斯兰教时期的中东史,提出了有关中国、日本和殖民时期印度企业家精神史的诸多洞见,描述了从中世纪至今企业家在欧洲和美国创新活动中发挥的关键作用。作者们不仅考察了企业家精神的重大贡献,而且探讨了创新和创业活动为何并不总是生产性的,有时甚至会破坏繁荣。他们试图说明不同历史背景下的社会和制度如何促进或阻碍了创新,如何影响了推动新技术采用和传播的各种激励机制。作者们还论述了不同历史时期全球创业活动的地域差异。书中随处可见丰富翔实的历史案例和事件,既令人耳目一新,又不乏启示意义。
本书堪称创新、创业与企业家精神的寻根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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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哈佛大学历史学和经济学荣休教授,世界知名经济史学家。著有《国富国穷》、《时间的革命》和《解除束缚的普罗米修斯》等。;.;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和历史学教授。主要从事技术和人口等领域的经济史研究,曾任经济史学会主席,并主编《牛津经济史百科全书》。已出版《启蒙经济:英国经济史新论》等多部著作。;.;著名的“鲍莫尔病”的提出者,在企业行为、产业组织、增长理论、通货膨胀、艺术品市场、环境政策、竞争政策、创新等领域做出了杰出的原创性贡献,对经济学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是继熊彼特之后在创新研究领域独树一帜的思想家。著有《好的资本主义,坏的资本主义》《全球贸易和国家利益冲突》《自由市场的创新机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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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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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译丛”序
前言
序言 历史上的企业家
致谢
导言 全球企业和工业表现:一个概述
章 企业家:从近东起飞到罗马覆亡
第二章 新巴比伦时期的企业家
第三章 中东企业家精神:伊斯兰教制度的影响
第四章 中世纪欧洲的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
第五章 托尼世纪(1540—1640):现代资本主义企业家精神之源
第六章 荷兰共和国的黄金时代
第七章 企业家精神和英国工业革命
第八章 英国的企业家精神:1830—1900年
第九章 英国的企业家精神史:1900—2000年
第十章 德国的企业家精神史:1815年以后
第十一章 法国的企业家精神
第十二章 美国内战前的企业家精神
第十三章 美国的企业家精神:1865—1920年
第十四章 美国的企业家精神:1920—2000年
第十五章 殖民时代印度企业家金融信贷供给的一项研究
第十六章 帝制晚期以来的中国企业家精神
第十七章 二战前日本的企业家精神:财阀的作用和逻辑
第十八章 企业家精神的“有用知识”:历史的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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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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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威廉?鲍莫尔
本书的主旨
对不是历史学家的读者来说,阅读历史类书籍也许只是兴趣所致。这是因为,历史书中的故事人物往往比小说描写的还要英勇无畏、超凡脱俗。但是,赏心悦目并非本书的目的。相反,我们要研究一些假设,这些假设对社会整体福利的重要性非同一般。不幸的是,它们很难用诸如统计分析和受控实验等传统做法进行验证。似乎也只有历史才有望提供一些肯定或否定这些假设的证据。
简言之,个假设认为,如果没有企业家的参与,发明的实际应用价值及其对经济增长(至少在增长率和人均收入上)不可或缺的贡献,将远低于有企业家参与时的水平。但是,企业家的贡献远不止于此。若企业家精神只是“增长的另一种要素”,则数不胜数的发明无疑将胎死腹中。如果缺少企业家的参与,我们基本上无缘近几个世纪以来史无前例的增长奇迹。第二个假设同个假设形成了鲜明对比。它认为企业家的活动并不总是生产性的,也不总是增长促进型的。事实上,企业家有时会破坏增长和繁荣。第三个假设认为,在任何特定时期的任何特定社会中,创业活动的作用方向都严重依赖于现行的制度安排,以及这些制度安排为促进、不促进甚至阻碍增长的创业活动所提供的相对报酬。构成本书的诸多研究,不仅出于对该主题的兴趣,还有试图对这三个假设进行阐释。
本文其余部分将略微深入地阐述上述假设,并解释为什么历史有望为它们提供相关验证;也就是说,实证检验中常用的标准处理方法,在这一研究领域可能并无用武之地。
不同创业活动的根本区别:一些假设
若人们单枪匹马地追求财富、权力和声望,我们便视之为正在从事创业活动。雇员替雇主做事的积极性通常是有限的,人们自主创业则不然,他们往往会表现出极大的积极性。显然,有两种重要机制在其中发挥了作用;为了方便,我们不妨称之为“再分配性企业家精神”和“生产性企业家精神”。前者的例子有很多,如侵略战争、盗窃、贿赂和寻租诉讼等。这里很重要的一点是,区别被认可的或合法的再分配形式(如对保护性关税的游说)和不被认可的再分配形式(如暴力犯罪)。即使在高度有组织且“治理良好”的社会,也只有前者的践行者才能促进繁荣和赢得尊重。应该注意,许多这样的行为曾被认为是值得称赞的,其中的一些行为到目前仍然如此。事实上,竭力维护这些再分配秩序的人,通常会被看成英雄,受人们膜拜。但在工业革命出现之前的几个世纪,情况开始发生变化。在一些社会,尤其是佛罗伦萨和安特卫普,商人和金融家已深受人们赏识。问题是这些城市通常很小,经常遭到贪得无厌的近邻的压制,特别是通过有害无益的再分配形式的压制。但在该时期之前,能提高经济体生产能力的创新型生产性创业活动似乎相对稀缺,也并未获得高度重视。
除看重凯旋的战士并轻视生产性努力的文化态度以外,还存在另一个支持再分配性活动的明确理由。从本质上看,成功的再分配性创业活动的报酬是显而易见的,而且也很直接。从敌对君主手中侵占的领土、扒手偷得的一个钱包或腐败官员收到的贿赂……对受益者而言,都是实实在在的收益。这同生产性企业家能获得的收益形成鲜明对比,后者的贡献很大部分会被搭便车者攫取,过去如此,现在很大程度上仍是如此。
对于提高了经济体生产能力的人,其收益通常是非常模糊的,何时能获得这些收益也较难估计;更有甚者,那些盗取了大部分收益的搭便车者通常隐蔽得很好,他们深藏不露,伺机而动。事实上,若这样一个体系运行良好,则生产率提高带来的大量(也许绝大多数)收益将会流向消费者,通常是国外居民。
道格拉斯·诺思(Douglass North)的研究表明,制度安排在决定收益结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所谓收益结构是指从事社会中的不同创业职业(entrepreneurial occupations)所带来的相对报酬。若诺思的结论确实成立,而且很难说这个观点不成立,由此可以推断,这些制度对决定创业活动在再分配性职业和生产性职业的配置中发挥着主要影响。直到英国工业革命之前,绝大多数国家在绝大多数时期的通行制度,均倾向于支持经济体中富于创业精神的个人从事再分配性活动。因此,与资本主义兴起相伴而来的收益结构的变化,似乎可被视为工业革命之后史无前例的经济增长的重要原因。在工业革命前,历史上从未有过这么长期的人均收入的迅猛增长,因此长期的缓慢增长必须得到解释。如我们认识到的,历史上并不缺少惊心动魄的大发明时代。但是,为何生产率和产出仍这么低,且增长得如此缓慢?本书的主要目的就是阐释这些核心问题,这不仅有助于改善穷国当前的处境,而且有助于引领富国走向未来。
为何采用历史研究法?
早就有人认为,除历史研究有望为该领域的假设提供验证之外,不存在其他的证据和分析资料来源。因此,有必要概括说明为什么采用历史研究法。但是,首先必须强调,中肯地对企业家精神进行统计分析的困难很容易被夸大。事实上,近已有大量的经验研究文献,对企业家的个性特征、他们的活动、融资需求及心理倾向和收入等进行研究。不过,这些文献并未被用来验证从正式和非正式理论中得出的假说,更没有得出有关创新型企业家行为及其结果的宽泛假说,比如上文已提及的那些。
缺乏这类研究的主要原因在于发明所固有的本质属性,即发明必须是某种之前从未存在过的事物。当然,许多(若非绝大多数)创新都是市场上已有事物的近似替代。无疑,它们之间存在差异,但正像雪花一样,即使各不相同,我们也会发现对它们做一些统计分析,比如对专利和伟大发明家的传记进行统计分析,从中找出经验规律是不无裨益的。但发明终究必须是一种异质产品,这妨碍了两种标准统计分析方法的应用,即时间序列分析和板面数据分析。或者更一般地说,对相关性进行统计分析必须以足够多的同类样本为基础,以确保在两个样本集的变化中观察到的相互关系不会受偶然因素影响。但是,就我们这里论及的创新型企业家行为而言,具有内在可比性的类似数据集通常并不可得。
也许有人已注意到,类似的困难不仅阻碍了绝大多数微观经济理论背后的分析,也有助于说明为何缺乏一个正式的关于企业家精神的微观理论。计算至少需要对可选的目标决策进行隐性比较,而富于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做出的目标决策,通常不是能根据可量化和可比较这两个特性做出选择的确定无疑的替代性备选方案集。相反,标准厂商理论的分析对象是有效运行的企业如何在可比选项中选择确定无疑的管理方案,在这样的企业里,企业家已经完成了他们的使命,并离开这里开始创建新的企业。
鉴于理论和数据分析上的这些障碍,我们只能名正言顺地回到历史提供的经验教训。当然,我们也意识到这种选择同样受制于各种不利因素。其中严重的一点在于,我们不能对任何类似的事物进行受控试验,因此许多决定因素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必定会影响观察到的事件或历史时期,使我们难以用直接评估的方法分析这些事件和历史时期。但历史研究提供了其他研究不能提供的大量信息和见解。尤其是,它使我们可以思考与我们现今截然不同的社会环境,看看当时的人们是如何处世的。这非常类似于古生物学,在所有曾出现过的有趣物种中,只有极少部分存续到了现在,我们怎么才能知道关于巨蜥或10英尺长的树懒的生理机能呢?既然经济学的所有方法均存在缺陷和障碍,那就没有理由认为历史分析是一种毫无价值的研究方法。
因此,本书转向历史研究,试图从中了解企业家、发明及其传播和利用,以及它们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一些新的结论
政策设计者可以从阅读本书中获得许多经验教训,这些经验教训可能有助于表明哪些制度和制度修正有望改善公共福利,促进发明和创新。但我们希望普通读者也能开阔眼界、陶冶情操,获得美的享受。例如,本书得出的一个新结论是:在现代以前,那些处于生产性发明大繁荣时期的创造力的社会,在将这些发明用于实践时通常表现得很糟糕。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a)引用了罗马帝国的例子,尽管亚历山大港的古希腊数学家希罗(Heron)发明了实用型蒸汽机,但除了作为玩物外,它并未被用作任何有突破性意义的生产工具。当然,军事发明和一些小玩意(多数由希罗发明)得到了利用,它们被罗马祭司用作向信徒宣扬神力的手段。更令人震惊的是唐宋时期的中国,当时中国出现了大量的发明,如纺车、壮观的天文钟、印刷术和扑克牌等。确实,中国的许多发明,比如印刷术、纺织、造船和液压技术均得到了应用。但是,制度安排并未使这些发明结出硕果。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更早期的美索不达米亚和中世纪晚期(特别是12—13世纪)的欧洲,它们有着辉煌的建筑发明,创造性地将水磨(除用于研磨谷物外)用于锯木材和锻压金属、布料精加工、去橄榄核及其他事务;当时用到的水磨如此之多,以至塞纳河出现了交通阻塞。我们的基本假说看似能解释这一悖论:占有发明的人在应用发明时通常表现平平。这些假说表明,发明得不到应用的原因在于,发明得不到相应的报酬。在所有这些时期,主要报酬都给予了军用发明:更好的装甲、更好的城堡设计和一个能使长枪骑士更有效地策马前行的马镫。人们普遍认为,就铁、马、建筑和液压技术甚至食物保存均是“寻常”技术而言,存在的溢出效应或者军用和民用技术之间的界限比如今更模糊。有些时候,宗教当局会给发明提供报酬,因为它们试图寻找那些能让信徒相信宗教魔力的设备。
序言
威廉?鲍莫尔
本书的主旨
对不是历史学家的读者来说,阅读历史类书籍也许只是兴趣所致。这是因为,历史书中的故事人物往往比小说描写的还要英勇无畏、超凡脱俗。但是,赏心悦目并非本书的目的。相反,我们要研究一些假设,这些假设对社会整体福利的重要性非同一般。不幸的是,它们很难用诸如统计分析和受控实验等传统做法进行验证。似乎也只有历史才有望提供一些肯定或否定这些假设的证据。
简言之,个假设认为,如果没有企业家的参与,发明的实际应用价值及其对经济增长(至少在增长率和人均收入上)不可或缺的贡献,将远低于有企业家参与时的水平。但是,企业家的贡献远不止于此。若企业家精神只是“增长的另一种要素”,则数不胜数的发明无疑将胎死腹中。如果缺少企业家的参与,我们基本上无缘近几个世纪以来史无前例的增长奇迹。第二个假设同个假设形成了鲜明对比。它认为企业家的活动并不总是生产性的,也不总是增长促进型的。事实上,企业家有时会破坏增长和繁荣。第三个假设认为,在任何特定时期的任何特定社会中,创业活动的作用方向都严重依赖于现行的制度安排,以及这些制度安排为促进、不促进甚至阻碍增长的创业活动所提供的相对报酬。构成本书的诸多研究,不仅出于对该主题的兴趣,还有试图对这三个假设进行阐释。
本文其余部分将略微深入地阐述上述假设,并解释为什么历史有望为它们提供相关验证;也就是说,实证检验中常用的标准处理方法,在这一研究领域可能并无用武之地。
不同创业活动的根本区别:一些假设
若人们单枪匹马地追求财富、权力和声望,我们便视之为正在从事创业活动。雇员替雇主做事的积极性通常是有限的,人们自主创业则不然,他们往往会表现出极大的积极性。显然,有两种重要机制在其中发挥了作用;为了方便,我们不妨称之为“再分配性企业家精神”和“生产性企业家精神”。前者的例子有很多,如侵略战争、盗窃、贿赂和寻租诉讼等。这里很重要的一点是,区别被认可的或合法的再分配形式(如对保护性关税的游说)和不被认可的再分配形式(如暴力犯罪)。即使在高度有组织且“治理良好”的社会,也只有前者的践行者才能促进繁荣和赢得尊重。应该注意,许多这样的行为曾被认为是值得称赞的,其中的一些行为到目前仍然如此。事实上,竭力维护这些再分配秩序的人,通常会被看成英雄,受人们膜拜。但在工业革命出现之前的几个世纪,情况开始发生变化。在一些社会,尤其是佛罗伦萨和安特卫普,商人和金融家已深受人们赏识。问题是这些城市通常很小,经常遭到贪得无厌的近邻的压制,特别是通过有害无益的再分配形式的压制。但在该时期之前,能提高经济体生产能力的创新型生产性创业活动似乎相对稀缺,也并未获得高度重视。
除看重凯旋的战士并轻视生产性努力的文化态度以外,还存在另一个支持再分配性活动的明确理由。从本质上看,成功的再分配性创业活动的报酬是显而易见的,而且也很直接。从敌对君主手中侵占的领土、扒手偷得的一个钱包或腐败官员收到的贿赂……对受益者而言,都是实实在在的收益。这同生产性企业家能获得的收益形成鲜明对比,后者的贡献很大部分会被搭便车者攫取,过去如此,现在很大程度上仍是如此。
对于提高了经济体生产能力的人,其收益通常是非常模糊的,何时能获得这些收益也较难估计;更有甚者,那些盗取了大部分收益的搭便车者通常隐蔽得很好,他们深藏不露,伺机而动。事实上,若这样一个体系运行良好,则生产率提高带来的大量(也许绝大多数)收益将会流向消费者,通常是国外居民。
道格拉斯·诺思(Douglass North)的研究表明,制度安排在决定收益结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所谓收益结构是指从事社会中的不同创业职业(entrepreneurial occupations)所带来的相对报酬。若诺思的结论确实成立,而且很难说这个观点不成立,由此可以推断,这些制度对决定创业活动在再分配性职业和生产性职业的配置中发挥着主要影响。直到英国工业革命之前,绝大多数国家在绝大多数时期的通行制度,均倾向于支持经济体中富于创业精神的个人从事再分配性活动。因此,与资本主义兴起相伴而来的收益结构的变化,似乎可被视为工业革命之后史无前例的经济增长的重要原因。在工业革命前,历史上从未有过这么长期的人均收入的迅猛增长,因此长期的缓慢增长必须得到解释。如我们认识到的,历史上并不缺少惊心动魄的大发明时代。但是,为何生产率和产出仍这么低,且增长得如此缓慢?本书的主要目的就是阐释这些核心问题,这不仅有助于改善穷国当前的处境,而且有助于引领富国走向未来。
为何采用历史研究法?
早就有人认为,除历史研究有望为该领域的假设提供验证之外,不存在其他的证据和分析资料来源。因此,有必要概括说明为什么采用历史研究法。但是,首先必须强调,中肯地对企业家精神进行统计分析的困难很容易被夸大。事实上,近已有大量的经验研究文献,对企业家的个性特征、他们的活动、融资需求及心理倾向和收入等进行研究。不过,这些文献并未被用来验证从正式和非正式理论中得出的假说,更没有得出有关创新型企业家行为及其结果的宽泛假说,比如上文已提及的那些。
缺乏这类研究的主要原因在于发明所固有的本质属性,即发明必须是某种之前从未存在过的事物。当然,许多(若非绝大多数)创新都是市场上已有事物的近似替代。无疑,它们之间存在差异,但正像雪花一样,即使各不相同,我们也会发现对它们做一些统计分析,比如对专利和伟大发明家的传记进行统计分析,从中找出经验规律是不无裨益的。但发明终究必须是一种异质产品,这妨碍了两种标准统计分析方法的应用,即时间序列分析和板面数据分析。或者更一般地说,对相关性进行统计分析必须以足够多的同类样本为基础,以确保在两个样本集的变化中观察到的相互关系不会受偶然因素影响。但是,就我们这里论及的创新型企业家行为而言,具有内在可比性的类似数据集通常并不可得。
也许有人已注意到,类似的困难不仅阻碍了绝大多数微观经济理论背后的分析,也有助于说明为何缺乏一个正式的关于企业家精神的微观理论。计算至少需要对可选的目标决策进行隐性比较,而富于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做出的目标决策,通常不是能根据可量化和可比较这两个特性做出选择的确定无疑的替代性备选方案集。相反,标准厂商理论的分析对象是有效运行的企业如何在可比选项中选择确定无疑的管理方案,在这样的企业里,企业家已经完成了他们的使命,并离开这里开始创建新的企业。
鉴于理论和数据分析上的这些障碍,我们只能名正言顺地回到历史提供的经验教训。当然,我们也意识到这种选择同样受制于各种不利因素。其中严重的一点在于,我们不能对任何类似的事物进行受控试验,因此许多决定因素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必定会影响观察到的事件或历史时期,使我们难以用直接评估的方法分析这些事件和历史时期。但历史研究提供了其他研究不能提供的大量信息和见解。尤其是,它使我们可以思考与我们现今截然不同的社会环境,看看当时的人们是如何处世的。这非常类似于古生物学,在所有曾出现过的有趣物种中,只有极少部分存续到了现在,我们怎么才能知道关于巨蜥或10英尺长的树懒的生理机能呢?既然经济学的所有方法均存在缺陷和障碍,那就没有理由认为历史分析是一种毫无价值的研究方法。
因此,本书转向历史研究,试图从中了解企业家、发明及其传播和利用,以及它们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一些新的结论
政策设计者可以从阅读本书中获得许多经验教训,这些经验教训可能有助于表明哪些制度和制度修正有望改善公共福利,促进发明和创新。但我们希望普通读者也能开阔眼界、陶冶情操,获得美的享受。例如,本书得出的一个新结论是:在现代以前,那些处于生产性发明大繁荣时期的创造力的社会,在将这些发明用于实践时通常表现得很糟糕。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a)引用了罗马帝国的例子,尽管亚历山大港的古希腊数学家希罗(Heron)发明了实用型蒸汽机,但除了作为玩物外,它并未被用作任何有突破性意义的生产工具。当然,军事发明和一些小玩意(多数由希罗发明)得到了利用,它们被罗马祭司用作向信徒宣扬神力的手段。更令人震惊的是唐宋时期的中国,当时中国出现了大量的发明,如纺车、壮观的天文钟、印刷术和扑克牌等。确实,中国的许多发明,比如印刷术、纺织、造船和液压技术均得到了应用。但是,制度安排并未使这些发明结出硕果。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更早期的美索不达米亚和中世纪晚期(特别是12—13世纪)的欧洲,它们有着辉煌的建筑发明,创造性地将水磨(除用于研磨谷物外)用于锯木材和锻压金属、布料精加工、去橄榄核及其他事务;当时用到的水磨如此之多,以至塞纳河出现了交通阻塞。我们的基本假说看似能解释这一悖论:占有发明的人在应用发明时通常表现平平。这些假说表明,发明得不到应用的原因在于,发明得不到相应的报酬。在所有这些时期,主要报酬都给予了军用发明:更好的装甲、更好的城堡设计和一个能使长枪骑士更有效地策马前行的马镫。人们普遍认为,就铁、马、建筑和液压技术甚至食物保存均是“寻常”技术而言,存在的溢出效应或者军用和民用技术之间的界限比如今更模糊。有些时候,宗教当局会给发明提供报酬,因为它们试图寻找那些能让信徒相信宗教魔力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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