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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一本书读懂法律常识

書城自編碼: 3685103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法律普及读物
作者: 王妙专、张艳艳
國際書號(ISBN): 9787515830995
出版社: 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1-10-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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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一本书读懂法律常识》是一本通俗易懂的法律常识科普书籍。书中共记录了143个生活中常见的真实案例,资深律师深入浅出进行解读,让读者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內容簡介: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典》是新中国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一部关于民事法律规范的综合性法典。

《民法典》共七编,1260个条款,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本书立足百姓视角,共设七章,涵盖了其中重点修改内容以及部分社会热点问题,选取了与日常工作、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从不同的角度将《民法典》相应的内容深入浅出地展现出来,便于大家更好地了解、理解和运用《民法典》,维护切身权益。
關於作者:
王妙专
生于1981年,硕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主攻民商经济法专业,现居北京。先后在律师事务所及企业从事法律专业工作十余年,擅长民商事、公司事务、合同、房地产(尤其是商业地产、物业方向)等法律业务。

张艳艳
生于1982年,硕士,毕业于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肯特法学院,现居北京。从事律师执业十三年,专长于民商事、知识产权领域。
目錄
编?总?则
案例1.村民擅自占地建房被强制拆除,这损失得自己承担/005
案例2.遗腹子的遗产继承权谁也无法剥夺/006
案例3.熊孩子打赏平台主播160万元,父母能要求返还吗?/007
案例4.荒谬的“你不帮我看孩子,我就不给你养老”/009
案例5.签订《抚养权转让协议》后, 后悔的妈妈还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010案例6.谁来担任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监护人?/011
案例7.前儿媳可以作为监护人吗?/012
案例8.事发突然,谁来照顾独居的小孩?/014
案例9.夫妻店是“同林鸟”,遇到难事不能跑/015
案例10.公司实际经营地与注册地不一致,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016
案例11.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责任要分清/018
案例12.为开公司而欠钱,开办人个人也得承担责任/019
案例13.记住!独资企业老板要承担无限责任/020
案例14.谁来保护我们的个人信息?/021
案例15.签署离婚协议时约定大额债务由智力残疾的妻子偿还,有效吗?/023
案例16.协商好的赔偿金额明显低于实际损失,只能自认倒霉吗?/024
案例17.妻子代理智力残疾丈夫与自己签订协议,有效吗?/026
案例18.因救人受到损害,可向受益人要补偿/027
案例19.同一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时,民事责任不能免/029
案例20.分期债务的诉讼时效从哪天算起?/030
案例21.债权主张应及时,莫因大意而拖黄/031

第二编?物?权
案例22.为排涝在村民门前挖沟,村民可要求政府赔偿损失吗?/039
案例23.物业在共有区域搞经营,只贴告示可不行/040
案例24.住宅擅自改商用,邻居不堪其烦怎么办?/042
案例25.电梯间等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归谁所有?/043
案例26.私自改装防盗门导致公共过道变窄的应拆除/044
案例27.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自己的那份不是想卖谁就卖谁/046
案例28.在租来的仓库里增设的二层楼板,所有权归谁?/047
案例29.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不一样/048
案例30.以买卖形式进行农村土地流转的行为无效/050
案例31.房屋过户后土地使用年限减少,能要求赔偿吗?/051
案例32.村民之间私自转让宅基地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053
案例33.居住权让再婚老人老有所依/054
案例34.供役地权利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055
案例35.单独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该抵押无效/057
案例36.处于抵押期间的财产可以转让吗?/058
案例37.既抵押又出质的汽车变卖后清偿顺序分先后/059
案例38.不能对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新建房屋要求优先受偿/060
案例39.抵押权行使有时限,一旦超期法律不保护/062
案例40.到期不还债,质押财产可以归质权人所有吗?/063
案例41.不相关的动产能留置吗?/065

第三编?合?同
案例42.以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拒绝支付货款,合理吗?/072
案例43.开发商的广告宣传可以想说啥,就说啥吗?/073
案例44.合同签署分先后,管辖法院大不同/075
案例45.买房时,事先不说的“霸王条款”,买家可以拒绝接受/076
案例46.一定要分清,有的代理行为,沉默就是承认/078
案例47.装修是个技术活儿,质量约定要明确/079
案例48.按份债务,各还各的/080
案例49.原法定代表人在职期间的职务行为,公司必须承责/082
案例50.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要格外注意买房合同中的解除权的约定/083
案例51.定金约定要明确,权利义务不一样/085
案例52.因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担责/087
案例53.验货合格后发现隐蔽瑕疵,该如何维权?/088
案例54.分期付款有风险,催告程序不能少 /090
案例55.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091
案例56.利率约定莫任性,超过部分不支持/093
案例57.房东卖房未通知租客,租客能否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094
案例58. 2021年起,车票丢失还需要花钱重新购买吗?/095
案例59.这位业主拒不缴纳物业费的理由成立吗?/096
案例60.为省中介费的“跳单”行为要叫停/098
案例61.误转钱款可以直接作为归还欠款吗?/099

第四编 人格权
案例62.剧照也不可随意使用/105
案例63.不可以往死者身上“泼脏水”/106
案例64.健身房擅自使用学员照片做宣传,赔礼道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108
案例65.承担了违约责任还要支付精神损害赔偿/109
案例66.不实报道应在诉前禁止传播/111
案例67.强行劝酒喝死人,劝酒人要担责/113
案例68.妻子不同意捐献过世丈夫的遗体,别人谁同意都没用/114
案例69.违法配售临床试验药物害人不浅/116
案例70.下属遭遇性骚扰,单位不作为也要担责/117
案例71.商场不可随意搜查消费者身体/119
案例72.冒用他人姓名上学,相关部门均应担责/120
案例73.擅自使用他人照片做封面,即使不营利也构成侵权/122
案例74.把自己的头像编辑到他人的照片上进行营利可能构成侵权/124
案例75.使用肖像不能随意扩大范围/125
案例76.新闻报道“坏人坏事”不需承担民事责任/127
案例77.不可借文学创作之名,损害他人名誉/129
案例78.新闻报道中的错误必须更正,否则可能侵权/131
案例79.征信记录有异常,银行不是“一言堂”/132
案例80.超出合理限度安装摄像头会侵害他人隐私权/134
案例81.卖机票的网站不可随意处理买票人信息/135

第五编 婚姻家庭
案例82.遭遇家庭暴力要积极寻求法律保护/143
案例83.老父欲再婚,儿子偷藏户口本的行为合法吗?/144
案例84.被不雅照片威胁而结婚,该婚姻是否可以请求撤销?/146
案例85.婚后发现对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应当如何是好?/147
案例86.婚姻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财产和债务如何处理?/148
案例87.妻子年老生活陷入困境,丈夫是否仍可继续在外逍遥?/150
案例88. 八年前夫妻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现在另一方是否可以未在合同上签字而不履行过户义务?/151
案例89.丈夫意外残疾,离婚时妻子能分割丈夫的人身损害赔偿金吗?/153
案例90.丈夫借钱独自享受高消费,妻子是否应当偿还该债务?/154
案例91.妻子患重病,丈夫却主张放弃治疗,妻子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吗?/156
案例92.夫妻外出打工各顾各,但不能对孩子不闻不问/157
案例93.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能以任何理由拒付抚养费/159
案例94.儿子养了五年发现不是亲生的,他可提起诉讼/160
案例95.达成离婚协议,是否就算把婚离了?/161
案例96.婚姻非儿戏,30天的离婚冷静期可认真考虑/163
案例97.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一年的可判离婚/164
案例98.八岁小娃可自己做主跟爸还是随妈/166
案例99.全职主妇的家务劳动也值钱/168
案例100.收养这事很重要,符合条件才有效/169
案例101.养子成年后,即使解除收养关系仍应支付赡养费/171

第六编 继 承
案例102.再婚夫妻同时死亡,遗产如何在各自继承人之间分配?/176
案例103.转为城镇户口的子女不能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177
案例104.口头表示放弃继承后又反悔,仍旧能分到家产吗?/179
案例105.表态要趁早:未明确表示是否接受遗赠,结果啥也没分到/180
案例106.夫妻因家庭琐事闹矛盾,丈夫气不过自杀的,妻子能否继承其遗产?/181
案例107.儿子先于父母死亡的,孙子的继承权应当如何保护?/183
案例108.丧偶儿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成为顺序继承人?/184
案例109.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是否可以请求多分遗产?/186
案例110.继承人之外的人在什么情况下也可以分得适当遗产?/187
案例111.打印遗嘱有效,但有前提/189
案例112.老大单独摄制的母亲分配财产的录像,是否有效?/191
案例113.紧急情况解除后,当时立下的口头遗嘱是否还有效?/192
案例114.遗嘱里有一位10岁的孩子作为见证人,该遗嘱是否有效?/193
案例115.遗嘱中没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保留遗产怎么办?/195
案例116.老人立完遗嘱后,又将遗嘱所涉房产过户给他人的,继承人应该如何处理?/196
案例117.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受遗赠人未履行相应义务怎么办?/198
案例118.存有遗产的遗嘱执行人未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的如何处理?/199
案例119.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在财产分割前死亡的如何处理?/200
案例120.未给胎儿保留遗产份额的遗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202
案例121.丈夫死亡后,妻子欲再婚,面对公婆的过分要求该怎么办?/203
案例122.继承人继承遗产后,是否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全部债务?/204

第七编 侵权责任
案例123.教唆未成年人实施侵害同样要担责/211
案例124.自愿参加文体活动,受到其他参加人损害,责任谁承担?/212
案例125.小牛偷吃别人种的菜被打死,合适吗?/214
案例126.旅游照遗失给顾客带来精神损害,顾客能否要求精神损失费?/215
案例127.被侵害的财产不断增值,该如何确定损失的赔偿数额?/217
案例128.驾驶单位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218
案例129.邻里之间互相帮忙盖房子,帮工意外受伤,谁来承担责任?/220
案例130.商场人多拥挤,导致顾客受伤,商场应当承担责任/221
案例131.孩子在幼儿园遭受伤害,园方要为此负责/223
案例132.烟花二次燃爆使人受伤,责任谁来担?/224
案例133.只投了商业保险,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全赔吗?/226
案例134.出了交通事故的车是偷来的,真正的车主需要担责吗?/228
案例135.免费搭顺风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229
案例136.医院未尽告知义务,应赔偿患者损失/230
案例137.对医院过度检查说“不”/232
案例138.工厂随意排放废水,村民真的束手无策吗?/234
案例139.老人被狗绳绊倒致死,谁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35
案例140.墙皮脱落将他人砸伤,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237
案例141.高空抛物找不到责任人怎么办?/238
案例142.车辆因撞上路上堆放的沙子发生交通事故,只能自认倒霉吗?/240
案例143.行人在暴雨天气坠入井中导致死亡,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41
內容試閱
村民擅自占地建房被强制拆除,这损失得自己承担
案情回放
2016年,市郊的郑某未取得村委会的准许便在院墙外建设15间平房用于出租,村委会对此不予认可。村委会认为,郑某所占的地块是2009年腾退两位村民房屋后空闲出来的土地,郑某未经村委会同意,擅自占用建设房屋,损害了村集体的利益。2019年7月19日,村委会召集村民开会,动员村民自行拆除自建房屋,并在会上传达村委会将于7月22日开始帮拆。7月23日,村委会在郑某的自建房处张贴《拆除告知书》,责令郑某于7月24日中午12时前自行拆除相关房屋。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中记载:村民有服从某某工委、村、统一规划的义务,严禁侵占街巷,严禁在宅基地外乱搭建违章建筑;村民在宅基地范围内翻盖、增建房屋,应向有关部门申报,未获准前,不得擅自在宅基地内外建设任何建筑物,已建的违法建筑物应予拆除。2019年7月24日,村委会组织人员对郑某在院外建设的15间平房实施强制拆除。郑某现要求村委会赔偿因强制拆除上述房屋给其带来的损失10万元。

快问快答问
郑某是否有权获得该赔偿?
答:不能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专家释法
发生民事纠纷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处理;如果法律没有规定的,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可以适用当地通用的习惯。村委会拆除郑某的房屋是根据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规定,并经过相关会议决定,该决定的目的是维护村集体的利益,决定程序不违反法律规定。郑某作为本村村民应当遵守该政策和决定,按要求主动拆除其在宅基地之外自行建设的房屋。上述案例中,郑某亦无法提供在院外建设的房屋是在合法宅基地范围内的证据,且郑某在建设上述房屋时也没有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因此,郑某要求村委会赔偿因拆除上述房屋给其带来的损失10万元无法得到支持。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郑某要求村委会赔偿其违建房屋的损失没有得到法院支持,但如果在村委会拆除房屋过程中给郑某造成被拆除房屋内财物的损失,法院有可能会酌情裁判要求村委会赔偿。因此,建议村委会在拆除违建房屋时应注意对被拆房屋内的财物先行清点登记并采取录像等合理措施进行证据保全。
特别提示
本条规定仅限于处理民事纠纷,且法律没有规定,应作广义上的理解,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均未对处理民事纠纷作出规定。虽然《民法典》规定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适用习惯,但并不是任何习惯都可以适用,实践中适用的习惯需要是被大家广泛接受、约定俗成的,且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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