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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的研究以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广泛借鉴和参考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等社会科学理论,寻求更合理的问题设置、价值预设和解释体系。认真解读史料,充分理解,实证研究、理性判断。关注宏观,但注重细节;从微观起步,但避免支离。把会通宏观与微观作为前进的目标,从坚实的史证通向宏观的建构。本课题研究的重点在于唐宋时期乡村居民的土地登记、交易、诉讼程序中州县权力的展现过程,对自耕、租佃抑或雇工方式在土地经营中所占份额的详细梳理,比较赋税率和地租率的变化过程,判断赋役征收方式与征收额度的具体状况。尤为重要的是,通过观察乡村社会与国家的经济互动关系,建立一个综合分析唐宋时期基层社会变迁的判断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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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耿元骊,男,1972年生,教授。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研究生,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辽宁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吉林大学历史学博士后流动站在站。2004年调入辽宁大学,2010年任历史学院副院长。在《光明日报》、《中国经济史研究》等学术杂志发表论文10余篇,出版专著《唐宋土地制度与政策演变研究》(商务印书馆2012)、《帝制时代中国土地制度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先后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2011)、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2007)、中国博士后科研基金(2008、2009、2013)等各级各类项目10余项。2009-2010年在韩国首尔大学访问,2016-2017年在美国哈佛大学访问。曾获辽宁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称号,现为辽宁大学十佳教师,辽宁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任辽宁省历史学会秘书长,辽宁省高等学校历史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唐史学会、中国宋史研究会、中国武则天研究会理事。任辽宁大学唐宋史研究所所长。2011年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5年获聘为辽宁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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