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非言语沟通经典入门:影响人际交往的重要力量(第7版)
》
售價:NT$
560.0
《
山西寺观艺术壁画精编卷
》
售價:NT$
7650.0
《
中国摄影 中式摄影的独特魅力
》
售價:NT$
4998.0
《
山西寺观艺术彩塑精编卷
》
售價:NT$
7650.0
《
积极心理学
》
售價:NT$
254.0
《
自由,不是放纵
》
售價:NT$
250.0
《
甲骨文丛书·消逝的光明:欧洲国际史,1919—1933年(套装全2册)
》
售價:NT$
1265.0
《
剑桥日本戏剧史(剑桥世界戏剧史译丛)
》
售價:NT$
918.0
|
內容簡介: |
本书是空间法方面的经典著作。书稿内容较多,总字数有100万字,书稿分为19章内容,主要讲述了空间法的历史与背景、国际空间法、国家空间法、欧洲空间法、空间法中的国际组织、卫星通信法律问题、卫星导航法律问题等。本册为后十章内容。
|
關於作者: |
作者简介:
弗兰斯.冯.德.邓克,现任美国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空间法教授、国际空间法学会(IISL)理事、欧洲空间法中心(ECSL)理事、国际法协会(ILA)空间法分委会荷兰代表,并在30多所大学和学术机构担任访问教授。弗兰斯?冯?德?邓克教授1998年毕业于荷兰莱顿大学,获博士学位,至今已经发表130篇论文。他是荷兰政府、欧洲委员会、欧空局(ESA)、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以及荷兰、日本、德国、巴西、瑞典等国航天局的法律顾问。
译者简介:
张超汉:吉林大学国际法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访问学者;
孔得建:荷兰莱顿大学航空航天法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
吕卓艳:芬兰拉普拉大学空间法博士,国际空间大学高级讲师。
|
目錄:
|
目 录
章 卫星导航法律问题
一、引言
二、当前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
三、交通运输领域适用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所引起的法律问题
四、区域和国内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法律问题
五、责任的替代方案:认证和增强
六、民用航空:助航责任和CNS/ATM系统的发展
七、GNSS和海运
八、陆运领域和自动驾驶系统
九、铁路运输领域中的GNSS
十、GNSS统一公约的可行性
十一、结论
第二章 公共载人航天飞行和空间站运营法律问题
一、引言
二、从单一国家空间站到国际空间站的演进
三、规制国际空间站活动的法律制度(上)
四、规制国际空间站活动的法律制度(下)
五、国际空间站的军事利用
六、国际空间站的未来
七、结论:将国际空间站视为未来空间活动合作的一个典范
第三章 私营载人航天飞行的法律问题
一、引言
二、关键的定义问题
三、私营亚轨道载人航天飞行的法律问题
四、私营轨道载人航天飞行的法律问题
五、私营亚轨道和轨道载人航天飞行的法律问题
六、结语
第四章 空间活动的环境法律问题
一、引言
二、环境危害
三、从环境角度看空间法
四、前进的道路
五、结语
第五章 空间资源利用法律问题
一、引言
二、月球和其他天体的(自然)资源
三、地外采矿:我们的处境如何?
四、天体和地外自然资源的法律地位
五、国际海底采矿
六、对地静止轨道的利用
七、南极采矿活动
八、地外自然资源开采法律制度
九、结论
第六章 空间服务国际贸易法律问题
一、引言:国际贸易体制的发展
二、GATT、GATS和WTO制度的一般性质
三、发射服务:国际贸易体制问题
四、关于卫星通信的国际贸易机制
五、适用GATS/WTO体制的准候选国
六、结语
第七章 航天企业融资法律问题
一、概述
二、航天企业融资的种类和挑战
三、《美国统一商法典》第9部分下的担保交易
四、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制定的《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
和《空间资产议定书》
第八章 空间活动保险法律问题
一、引论
二、第三人责任保险
三、财产损害保险
四、保险背景下的空间碎片
五、宇航员保险
六、保险经纪人的作用
七、结论
第九章 空间活动知识产权
一、引言
二、著作权
三、专利
四、结语
第十章 空间活动争端解决
一、背景——现行法:国际公法/空间法
二、法律逐步发展的标志和先例
三、体制的重新设计:必不可少的改革
四、结论:希望的曙光
《空间法专论》主要名词、术语、公约
后 记
|
內容試閱:
|
《空间法专论》(英文版)前言
关于本书
在获得多重授权之后,《空间法专论》一书横空出世。该书旨在以一种全面且易于理解的方式,为那些对人类在外空的活动或受益于外空的活动相关法律问题感兴趣的人员提供基本的指引。
在我开始撰写此前言之时,手臂备感笨拙,加上计算机自动校正功能的过早介入,导致标题的词语显示为“前景”,我将此种情形视为“弗洛伊德式错误”。《空间法专论》并没有仅仅聚焦于外空活动的法律现状,与任何其他法律体系相比,空间法的发展可能都非常超前。外空活动持续不断的发展似乎在不断地改造、废除和创新现行空间法。任何一本具有权威性的专论著作,都应当不仅对法的实然状态进行概括,还应当对底层结构和方法进行研究,以使人们能够真正理解法的应然状态、法应解决的问题及其解决问题的方式。
《空间法专论》的潜在读者首先是法学院的研究生,包括将空间法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予以研究和学习的博士生,他们对法律,尤其对国际公法有着非常深入的理解。其次,《空间法专论》还旨在为学术机构、政府、产业和律所的工作人员在空间法及其特定领域的研究提供基本的支撑。空间法这一学科如此新颖且复杂,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解释:为什么要启动《空间法专论》的编写,它具体涉及哪些内容,以及它是如何处理这些问题的。
为什么(WHY)
三年前,爱德华·艾尔加(Edward Elgar)出版社与我联系,考虑编辑一本空间法专论的研究成果。我当时考虑的基本问题是该书的编写是否具有必要性或可行性。对于每天活跃在全球的数以百万计的律师、法学专业学生和其他法律工作人员来讲,空间法并非特别重要的领域。因此,目前世界上也并没有多少法学院在讲授空间法的课程,也没有多少研究机构在开展空间法的研究。然而,在某种程度上,人们认为空间法在高等教育和学术研究中应当具有某种特殊地位,而且应当通过某些高质量的出版物对该种特殊地位予以体现。
目前,确实有一些文献直接或间接地系统介绍了空间法的主要内容。然而,其中大多数都是很久之前撰写而成的,比如曼弗雷德·拉赫斯(Manfred Lachs)具有划时代意义且相当简洁的论文,迈尔斯·麦克杜格尔(Myres McDougal)、哈罗德·拉斯韦尔(Harold Lasswell)和伊万·弗拉西奇(Ivan Vlasic)共同完成的著作,以及威尔弗雷德·詹克斯(Wilfred Jenks)和卡尔·克里斯托尔(Carl Christol)的著作。另外,还有一些书籍仅以某种单一语言出版,比如金纳迪·朱可夫(Gennadi Zhukov)和尤里·科洛索夫(Yuri Kolosov)用俄语撰写的概论,卡尔·海因茨·博克斯蒂格尔(KarlHeinz Bckstiegel)主编的德语丛书,分别由杰奎琳·杜赛尔·德拉罗谢尔(Jacqueline Dutheil de laRochère)编辑和皮埃尔·玛丽·马丁(PierreMarie Martin)撰写的法语书籍以及伊丽莎白·巴克(Elisabeth BackImpallomeni)撰写的意大利语书籍。目前,空间法的基本模式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原来的由战略部署和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国家外空活动,走向了某些特定类型的日常地面应用,私营和商业主体也逐步介入外空领域,但上述书籍的撰写都早于此。
除此之外,之前的很多学者只是从某一个特别具体的角度来论述空间法,比如:南达西里·杰森吉里亚娜(Nandasiri Jasentuliyana)曾经在联合国工作,其从联合国的角度出发论述空间法;尼古拉斯·马特(Nicholas Matte)曾是一家领先的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所的主任,其将空间法视为与航空法相邻的法律部门;亨利·瓦森伯格(Henri Wassenbergh)希望从自己的哲学角度探讨并改革空间法;郑斌(Bin Cheng)非常关注联合国五大外空条约和一些政府间组织的情况。另外,郑斌的关注焦点对《科隆空间法评论》也同样适用,但科隆大学在其“2001年项目”和“2001年项目 ”两个项目中曾深度聚焦于外空活动的商业化和私营化。尽管上述两个项目的很多文献都没有公开发表且很难获得,但其对国际空间法理论的发展带来众多历史资料和信息。
多年来,真正接近手册性质的书籍是伊莎贝拉·迪德里克斯-范思赫(Isabella Diederiks Verschoor)撰写的《空间法概论》,该书经过了多次修订,其中上一次修订由弗拉基米尔·科帕尔(Vladimir Kopal)负责。然而,对空间法概论或手册的更新必须紧密结合外空活动和技术的发展。而且在某些时候,有必要对其进行根本性的修订,甚至需要对其研究方法予以重新考虑。
当然,在我决定接受爱德华·艾尔加出版社抛出的挑战之时,逐步出现了更多空间法相关的书籍,这些书很多都是由年轻学者撰写,至少在原则上涉及了空间法的主要内容。尽管这些书在本质上过于精简而称不上是一个手册,但对空间法的内容和结构安排都采用了崭新的视角。另外,近出版的书籍参差不齐,有的将空间法与更广泛意义上的空间政治、政策和经济一起讨论,有的着重于将外空条约作为未来空间法的全部渊源予以探索,有的被谦虚但刻意地称为“专题论文”。
简而言之,正如出版社所提议的那样,我认为有必要组织出版一本空间法专论的研究性手册。但我也同时认为,该书也可以作为空间法高等教育阶段学生(主要指处于大学学习生活的后期阶段及其后续学习阶段的学生)的资料手册。因此,这本书终呈现在了您面前。
是什么(WHAT)
这本专题成果讨论的是“空间法”,其主要的一个问题是:什么是“空间法”?鉴于空间法的多维特点,尽管任何一本手册都很难在细节上全面涵盖“空间法”,但其自始至终就需要一个非常广泛的定义。 “空间法”是指“对各外空活动及其关键应用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或监管制度,即使这种影响是隐藏式地或间接地”,其原则上既包括国际法又包括国内法,也包括相关的地区制度安排。以上述定义为基础,这本手册具有多维性,其由若干部分构成,每个部分都从某些不同但又相互交叉的视角予以强调。
,章对空间法的历史和背景作了一般性概述,接下来的四章“正式”地介绍了空间法律法规的主要领域:第二章介绍了国际空间法,侧重于讨论联合国外空条约,因为这些条约仍然是空间活动基本的法律文件;第三章介绍了国内法,侧重于讨论各国非政府实体对国际法文件的执行情况;第四章介绍了欧洲空间活动有关的特定“法律秩序”;第五章介绍了政府间国际组织及其在国际空间法中的角色。
第二,第六章论述了外空活动在军事、国防和安全利益方面的体现,这也意味着本书其他章节法律分析的重点都将聚焦于非军事、民用和商业用途上,尽管其中某些章节也涉及某些外空活动领域的特定军事用途。
第三,接下来六个章节从全球视角分析当前空间活动及其应用领域中的几个重要类别,并依次对每一个类别进行分析:第七章为发射活动,第八章为卫星通信,第九章为卫星遥感,第十章为卫星导航(中文版下册章),第十一章(中文版下册第二章)和第十二章(中文版下册第三章)为载人航天,分别涉及公共载人航天和私营载人航天。
第四,第十三章(中文版下册第四章)论述的内容与上述领域都相互关联,即人类对外空环境影响的日益关注及相关解决方案。与此同时,第十四章(中文版下册第五章)讨论了未来对外空环境利益的主要威胁,即外空天体资源开采的可行性、模式和后果。随后,本书跨领域分析了空间活动的商业化和私营主体的参与:第十五章(中文版下册第六章)为国际贸易,第十六章(中文版下册第七章)为航天企业,第十七章(中文版下册第八章)为保险,第十八章(中文版下册第九章)为知识产权。
第五,作为在总体上进行法律分析的概念上的逻辑终点,第十九章(中文版下册第十章)论述了空间活动及关键应用在程序方面的争端解决机制,而且对未来进行了展望,讨论了如何通过法律解决上述各领域的纠纷。
怎么做(HOW)
基于“空间法”的定义,至少在我看来,《空间法专论》在将内容细分为上述五个部分的同时,其从本质上通过如下三个层次对“空间法”予以论述,这也是为什么这本书如此厚重的原因:
层次致力于论述、分析和解释某些特定领域的问题,以适应“空间法”作为多维学科的如此庞大的“结构”。空间法的内容包括外空领域特有的若干制度,尤其是指联合国五大外空条约。在当前的外空时代中,我们的生活都或多或少与某些空间活动或空间应用密切相关,即使我们主观上并没有如此意愿。
因此,读者应当对各外空制度之间的相互作用的方式有所了解,包括:外空条约、国际电联制度、世贸组织相关制度是如何对卫星通信产生重要作用的;发射活动是如何适用外空条约以及安全敏感技术或军事应用一般性条约和法律的,以及发射活动是如何根据国家法律获得许可的;遥感活动需要如何遵守外空条约和联合国有关遥感的决议,而且还需要像国际空间站的运营一样,适当地运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尽管两者本身存在着很大的不同;空间活动的国际责任和保险是如何相互联系的;环境问题和外空探索是如何相互影响的;等等。
层次的内容体现在各个章节的导言和结论中,其总结了各个制度之间的彼此关系。另外,层次的内容的体现还包括书中针对某一特定问题,经常对其他章节的交叉引用上。希望通过针对这些结构的分析,能够使读者比较容易地理解一般性法律的未来发展和空间活动及应用的未来法律制度是如何适应“空间法”多维学科属性的。
第二层次是指某一制度或某一系列制度(此处指各国国内空间立法的情形)的具体内容。尽管需要对某些内容进行取舍,但总体上讲,当前与空间活动及应用相关的重要制度不仅已经被囊括在本书之内,而且各制度的内容丰富且细致,可以使读者对制度本身及相关内容有相当全面的了解。由于无法对这些制度的所有细节都予以强调,因此我们只能挑选出显著或重要的内容或案例予以阐述。
第三层次更具有前瞻性:我和编委会成员都敢于迎接挑战,展望了空间法的未来,敢于对未来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做出预测。毫无疑问,在未来的几年内,其中一些“预测”将被证明是错误的,而某些几乎未能预料到的“预测”也将变为现实。但在对这些“前瞻性分析”做出选择之时,我们也努力地分析并解释,它们将如何与“空间法”的各种制度的现有结构和内容产生广泛意义上的联系。
希望第三层面的前瞻性分析能够帮助读者思考人类空间活动的未来发展趋势及其对空间法的影响和意义,以及空间法的未来发展趋势及其对人类空间活动的影响和意义。
致谢
鉴于此项工作的广泛参与性,我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宇宙”这个术语。如果没有如此多人的帮助,这个项目将毫无疑问以失败告终。鉴于可能会遗漏对某些人的感谢,我想借此机会对参与该项目的所有人员表示感谢。
作为主编,我对这本专题研究成果的任何瑕疵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本手册的实际贡献大都由空间法框架下各个特定领域的专家提供,他们既具有权威性,又能打开年轻学者的思维。在我喋喋不休提出修改要求之时,他们能够及时予以回应;但当他们向我这边提出要求之时,他们又发现我这边回复的时间远远长于他们的预期。我真心希望我没有让他们失望。
具体而言,我要感谢助理主编法比欧·特隆凯蒂(Fabio Tronchetti)博士,其不仅自己撰写了多个章节,而且还仔细检查了我对其他章节以及我自己章节的评论和建议,也审查了我所确定基本研究方法和框架结构。另外,我在内布拉斯加大学林肯分校的研究助理也为资料的收集提供了宝贵的支持,包括罗宾·斯科特(Robin Scott)和达米·奥卢约(Dammy Oluyole),尤其是桑德拉·泰歇特(Sandra Teichert),谢谢你们!总体而言,内布拉斯加大学林肯分校法学院提供的良好氛围为本项工作提供了极大支持,尽管这种氛围在当今学术界已不常见。
作为外空活动的终极“实践者”,拉斯蒂·施威卡特(Rusty Schweickart)愿意在本书的前言中表达其对空间法和空间活动的独特见解,我感到非常自豪。我认为,这再次证明了空间法和空间法律工作者在实践中具有一席之地,尽管很多法律工作者对此不以为然。
后,我当然要感谢爱德华·艾尔加出版社,其允许我坚守我自己的思路和方法,并终形成一本几乎是原计划两倍页数的书籍;很明显,本·布斯(Ben Booth)、梅根·巴兰坦(Megan Ballantyne)和戴维·费尔克拉夫(David Fairclough)一直在坚持质量优先于速度的原则。我希望他们也对整体过程感到满意,并认为这项工作是对全人类,至少对空间法律工作者而言所迈出的重要一步。
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林肯分校外空法教授
弗兰斯·冯·德·邓克
2014年5月于林肯/莱顿
|
|